帖子主题:2016年,这8项交通违章不再受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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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违章真是伤不起呀,不但钱没了,人更受累。然而,随着现如今执法越来越人性化,并不是每种交通违章都要受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车辆违章八种情形可不受罚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那么对于那些违章行为,可以不再受罚呢?
第一,在路口转弯,一不小心遇到排队现象,你车身停在斑马线或者网状区都是没事的。
第二,车门没有关好开车行驶没事,但还是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第三,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车执照的,前提是在有效期内。
第四,在日常行驶中,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没有粘贴保险、年检标志的。前提是当场能纠正自己的错误。
第五,处于新手的实习阶段,没有安放实习标志的。
第六,对于外地车,因为不熟悉道路而误入禁区车道的。
第七,驾驶者没有离开车辆,车辆又处于违停状态的,交警部门指出错误当场纠正的。
第八,车内装饰饰品挡住视线的,前提是能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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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猪,你这是明显的造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被堵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可在原地等待绿灯亮起后通过路口即可。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车门,车厢没关好时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0条规定,应当扣留车辆,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中规定,一次记1分。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规定,应当扣留车辆,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中规定,一次记1分。
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这个是对的,但是,劝说无效,拒不驶离,开走之后又绕回的,可以开罚单。驾驶人不在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离现场。
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如听从警示教育及时改正,可免于处罚,如拒不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楼猪,你就别骗人了。假如某些地方说的不对,大家原谅下,我也没仔细去查交通法,只凭自己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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