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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荐轩辕”
开学第一天,本应在我省某高校读大二的扬州籍女大学生小莉却没有坐进课堂。令所有人倍感惊讶的是此刻的小莉正躺在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28日,小莉的父母离婚诉讼案在扬州某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小莉为了阻止父母离婚,竟在法庭上用带来的水果刀连捅自己腹部三刀,失血近2000毫升!经医护人员紧急抢救四个多小时,才保住了性命。
今天当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时,是无比震惊的。当在手机新闻再次看到这新闻时,真的,我好痛心不已。
20岁的花样年华,大二的女学生,为何会如此“冲动”地在法庭现场做出这样的举动?庭审现场出现这样“戏剧化”的一幕,究竟是谁的过错?
法院是国家的执法机构,代表着无尚的尊严。当鲜血在法庭染红时,我想请教法院:小莉用来自捅腹部的水果刀长达约十厘米、宽约两厘米,是如何带进法庭现场的?法院庭审大厅难道就没有设置必要的安检环节?小莉现在是自残,如果是其他犯罪分子因为不满庭审结果,或者报复凶手、报复法官等等其他状况的发生,那么后果是不是会更严重?似乎以前是有过法院法官被报复伤害的案件发生过,为什么庭审现场的有关工作就没有得到必要的重视呢?有人会触犯法律,也有人会亵渎法律的威严,还有的人只是冲动地想解决问题,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该我们想在前面的,再或者是吃一次亏长一智。即使因为条件有限,不能如火车站、飞机场等安全门安装高级的安检设备,那么法警的作用也该发挥一下。悲剧原本不该发生的啊。另,小莉被送到医院时,医护人员称,其浑身的鲜血已经流去了2000毫升,将近人体总血液量的一半!那么在痛心之余,我又不明白了。法院工作人员中难道没有法医或者普通医务人员的配备?再或者其他的紧急救护人员?如果小莉能及时的被止血,或许她的状态会好些。万一,万一流血太多,那就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或许有人会说,国家机关人力资源哪可能配备到如此齐全。是的啊,我们大家都知道,越是国家机关越是难免有可有可无的岗位存在。那么什么是必要的呢?我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些事情并不太明白。只是想来庭审现场,有很多原被告情绪激动昏厥,也完全有可能心脏病突发,血压升高等等疾病发生,医务人员的到位,真的没准就能救人一命,就能减少损失和伤害。
小莉的父母其实长久以来关系一直都不好。自去年小莉考上本省的一所本科院校后,父亲即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时法院判决不支持该离婚要求。今年一月其父再次提出离婚诉讼。8月28日法院是第四次开庭审理此案了。另外在十多天前,小莉曾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父亲未支付其学杂费和生活费,只是目前尚未开庭。起诉父亲是无奈之举,因为父亲和母亲分局后一直拖欠女儿的学杂费和生活费。而父亲原本的想法是想用“拖”的方式作为“条件”,希望能和女儿深入交流,换回当初的“父女情”。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任由老父跪在小莉的病房外乞求谅解,终究没有等到那扇门的打开。母亲在惊见女儿自捅后昏厥身体很虚弱。
痛心啊,真的很痛心。夫妻情义不在,即使离婚,又何必要走到这样一步呢?小莉已经年满20周岁,是成年人了。即使父亲不支付自己的一些费用,也不该做出这样的举动。而夫妻离婚,孩子可能会是受伤害者。只是,小莉,你知道吗?如果你的父母现在因为你而相聚一起生活,可是爱不在,情义不在,他们的争吵和不快乐,能带给你快乐么?夫妻双方有结婚的权利,也有离婚的权利。只是一些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爱让他们顾虑不已罢了。
我的同事老阿姐前不久也离婚了。夫妻间并没有什么原则性错误,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就是感觉在一起不快乐,提出离婚。女儿也是大二,她尊重父母的选择,她只是希望父母能快乐就好。不住在一起不是关键,只要父母心里都还有她。她身上流着他们的血液,她爱自己的父母,她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快乐。暑假里去证券公司打工了,为自己赚学杂费。她认为自己已经成年能够照顾自己。当然父母能够支付部分那是更好。也就是前天,她领到了证券公司给她支付的工资,懂事的她邀请爸爸妈妈一起吃晚饭。夫妻即使离婚,还可以像亲人一样坐在一起,像朋友一样探讨问题。看着这样的情形,所有人都是欣慰的。
或许像我同事女儿这样的情况并不多,但是作为已经成年的子女,就应该懂得婚姻与感情不是勉强凑合在一起就是能够幸福的。婚姻也不是任何一方毫无保留毫无需求的付出。家庭的组成,既有婚姻的双方,也有爱的结晶——孩子。孩子也是婚姻关系的纽带,确实有很多人因为心疼孩子,想要给孩子完整家庭而维持着婚姻,甚至有离婚后为了孩子再复婚的。我无从知道这其中的对与错,因为正反两面都有道理都有弊端。只是希望好聚好散时,孩子不是“累赘”,不是“拖油瓶”。
小莉现在做出了这样的举动,他们的家庭已经裂开了不可弥补的伤痕。父亲有着深深的内疚,小莉和母亲心中有着深深的怨恨。只是婚姻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女儿总会是妈妈的小棉袄,总会多一点地站在母亲的立场。破裂的婚姻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小莉啊,你年轻的生命难道就如此“舍得”?不舍父母离婚的你难道就舍得与父母永别?那三刀你是如何下得了手的啊?你难道想 用鲜血荐“轩辕”?确实小莉的勇气惊人,只是这样做不知道是否“自私”,如果让自己在乎的人更加痛苦,又何必呢?断过打结的绳子终究不会很牢固的。强扭的瓜不甜啊。
大二的女生了,应该有明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应该对家庭和婚姻有正确的理解,应该懂得生命的价值。如此极端的行为真的不可模仿,不可取。长期不和的父母都已经分居了,用血的代价“警告”他们不可离婚,是否极端了?或许他们真的需要解脱啊。
父母离婚后,法律对于原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有一定的权利规定。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很多费用都要明确的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先私下协议,协议不成再递交法院诉讼判决。其中一方不肯支付的,法律也会约定其必须以一定方式在一定时间段内支付。小莉有权起诉父亲支付部分费用,可是为何不等待法院的判决啊。
开学了,小莉,你想你的同学老师么?你想那快乐的校园生活么?不应有恨事,不该舍弃生命啊。你的“血荐轩辕”,但愿能引起更多关于婚姻的思考关于生命的价值思考。
血淋淋的照片就不发上来了。惨不忍睹啊。
本文内容于 9/2/2009 6:10:34 PM 被aningxinyu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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