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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原创]昆明疑似卖淫案关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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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昆明疑似卖淫案关注指南

    [博客帖] [公社帖]
  • 文章提交者:百草止水 加贴在 社会杂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7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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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很简单的一起警察非法抓嫖创收案,在警察低头认罪并协商赔偿之时,案情突然急转直下。因为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先是官方质疑张安芬女儿处女膜鉴定涉嫌造假,接着刘仕华一家被抓捕控制。六天六夜后,警方终于迫使刘仕华一家认罪伏法,刘仕华教唆和容留女儿陈艳卖淫案终于横空出世。出乎警方意料的是,在刘仕华继续被警方控制的时候,先后出来的张安芬和陈艳都推翻了之前在警所里的口供,在网友屠夫和记者吴虹飞的帮助下再度面向媒体喊冤叫屈。然而,昆明警方就是能耐,先后搞出了至今神龙见尾不见首的徐姓和王姓嫖客,最近又干脆推出另外三名“嫖客”到张安芬家见面,却遭到了张安芬一家的痛斥和众网友的奚落。目前,昆明五华区检察院已经批准正式逮捕刘仕华,陈艳也再度落入警方控制。在质疑昆明疑似卖淫案的大本营凯迪社区,昆明警方的支持者放出了豪言,宣称已经找到了陈艳的生母,警方有决心让陈艳对着镜头痛哭流涕地揭露生父刘仕华的罪行。


      以上就是整个昆明疑似卖淫案的来龙去脉,如果不加分析不加辨别,很容易就会让人一头雾水,这恰恰就是警方想要的。为了让大家都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我们需要将所有的迷雾拨开,去抓住这个案件的真正要害。那么这个案件的真正要害是什么呢?


      第一,不要去关注陈艳是否卖淫,以及生父刘仕华是否教唆和容留女儿卖淫。要知道,我们都不是警察,缺乏执法权和必要的侦查技巧,要自行搞清这个问题很不容易。可是,警察又很不可信,尤其是他们又有很强烈的抓捕卖淫嫖娼进行创收冲动,且又不大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制约。在昆明警方第一次暴力抓捕中创造出小学生幼女卖淫冤案奇闻后,我们对昆明警方的说辞已经彻底丧失了信心,那么我们需要关注的要害问题到底是什么?


      第二,我们最需要关注的是,警察用什么证据来证明陈艳卖淫。警察说陈艳卖淫的依据是什么?是以前普吉派出所的罚款记录,是几个所谓的嫖客,以及经过六天六夜后刘仕华和张安芬所谓的口供。可是,就算普吉派出所的罚款记录确系陈艳卖淫所致,但曾经卖淫并不意味着终生卖淫。那些接连出现的五个嫖客更是可笑,这些嫖客都不是现场带来的,也没有现场照片、录像、安全套和精液之类的证据,那么单凭他们五人的口供就能证明陈艳卖淫吗?如果这也能够证明,百草止水早就说过,任何一个男人敢于出面指证,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将会触犯中国的卖淫罪条。至于那六天六夜后的口供,如果口供人自始至终都不翻供,从法律上来讲就是有效的。可惜的是,张安芬和陈艳一摆脱警方控制,就相继翻供,并且指称警方涉嫌刑讯逼供和诱供,从而让警方获得的口供彻底失去了效用。


      第三,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警方有什么证据证明刘仕华教唆和容留女儿卖淫?陈艳在派出所里的证词?可她出来就翻供了,这份口供也就无效了。何况,陈艳作为未成年人,其所有的讯问和证词都必须有监护人在场证明。可是警方就敢违反法定程序,只在陈艳一个人在场的情况下,就让识字不多看不懂询问记录的她签字画押。当然,还有张安芬和刘仕华本人的供词,张安芬出来就翻供了,刘仕华却一直为警方控制,他们的口供自然就难有效力。还有,警方查明,刘仕华曾因违法犯罪坐过九年牢,他和张安芬不仅是未婚同居,还一再超生。于是警方据此推断,刘仕华是个不老实的人,继续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很难排除他教唆和容留自己亲生女儿卖淫的可能。呜呼,如果一个人曾经犯罪就代表终生都在犯罪,如果一个人犯了一个错就代表所有的事都在犯错,那么我们这个世界恐怕早就被人类自己毁灭了,又焉能有昆明警方悠哉乐哉地抓捕卖淫嫖娼的可能?疑罪从有和有罪推定居然一直深深地根植在昆明警方的脑海里,这难道不是昆明人民的巨大恐怖?


      第四,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昆明警方为什么又突然抓捕陈艳?至今已经六天了,陈艳一直没能回到家中,昆明警方又要干什么?他们有什么权利再次抓捕陈艳?当然,他们自己不会承认抓捕的,会说那是帮助,帮助她再次找工作,帮助她找亲生母亲。我们必须承认,昆明警察的感召力是很强的,当初六天六夜就让陈艳承认自己卖淫,还能说服她在强调她父亲教唆卖淫的笔录中签字画押。如今,陈艳又被控制六天,这回的感召力应该会更加强大,年幼的陈艳恐怕抵挡不住警方的诱惑攻势并再次认罪。或者警方秘密请出陈艳的生母,在种种利诱下,尤其是在挑拨刘仕华和前妻的矛盾后,陈艳的生母恐怕很难抗拒充当警方无间道的可能,然后在血缘和亲情的攻势下说服陈艳再度听警察叔叔的话。当然,这一切还未浮出水面,只有猫眼里的警方支持者们在自说自话。可是,依据昆明警方的深厚功底,尤其是他们居然能够通过刑讯逼供把同样是警察的杜培武屈打成招,他们还能有什么干不出来的呢?


      总之,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警方的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警方的证据是否有效。如果警察非法办案,如果所有的证据仅限于控制他人得来的口供,那么陈艳卖淫和刘仕华教唆容留女儿卖淫都将不能成立。法律是讲证据的,卖淫是要抓现行的,警方既没抓到卖淫现行又没有证明刘仕华教唆卖淫的确凿证据,继续执著地往下办案只会罪孽愈加沉重。为了圆一个谎言而去说更多的谎,为了掩盖一个错误而去犯更多的错。试问,昆明的警察们,你们意欲何为?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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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昆明疑似卖淫案关注指南相关文章

  • 本帖已赚工分: 2006
    本帖已赚金币: 0
2009-7-20 15:56:33
2
  • 事实只有一个!这个案件本不复杂,只要下定决心查,总是能查个水落石出,不过总把希望寄托在有关领导下定决心查上面,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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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笑看风云………
2009-7-20 16:33:47
3
  • JIXUGUANZHU1继续管住

  •  
2009-7-20 18:47:55
4
  • 有了当事人的口供一切不就顺理成章嘛,事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执政党基层官僚需要就行。

  •  
2009-7-20 19:35:15
5
  • 莫非幕后牵扯到哪号地头蛇或者警方的职业道德太太太低下了。

  •  
2009-7-20 20:07:07
6
  • 其实这也都不是太主要的,主要的还是透明度,到底案子的来龙去脉是什么?恐怕只有当事人那些警察们知道。

    呵呵!支持百草兄的大作!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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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类的对越反击战《血色山茶花》 意淫的战争YY军事战争小说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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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1 10:51:17
7
  • “警方查明,刘仕华曾因违法犯罪坐过九年牢,他和张安芬不仅是未婚同居,还一再超生。于是警方据此推断,刘仕华是个不老实的人,继续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很大”

    很明显,这一点绝对不可能作为证明他教唆和容留自己亲生女儿卖淫的可能,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昆明警方还抓住这点不放的话,那么他们真是傻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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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我者昌,逆我者呸!!!
    请点这里(小郑剃刀的个人文集)多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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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1 11:00:14
8
  •  以下是引用小河水手 在第2楼的发言:
    事实只有一个!这个案件本不复杂,只要下定决心查,总是能查个水落石出,不过总把希望寄托在有关领导下定决心查上面,可悲啊!

    言之有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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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加入]:铁血野战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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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区职务:会员
2009-7-21 11:11:01
9
  • 对司法部门必须实行民主监督,这已经是非常紧迫的事情。

    当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其中一项就是砸烂公检法,结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欢迎。当然毛泽东的这种做法不一定正确,但是公检法本身也不是没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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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摘自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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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区职务:会员
2009-7-21 11:12:47
10
  • 可以左右事态发展,颠覆普通群众认知的办法只有一条-------------绝对的政治权利;



    真相难?不难?确实很难?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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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死不离,你的梦落在那里,想着生活继续,天空失去美丽,你却等待明天站起 无论你在那里我都要找到你,血脉能创造奇迹,你的呼喊就刻在我的血液里;生死不离,我数着分秒期待你的信息相信生命不息;我看不到你,你却牵挂在我心里,搭起双手筑成你回家的路基;生死不离,全世界都被沉寂,痛苦也不哭泣,爱是你的传奇,彩虹在风雨后升起,无论你在那里,我都要找你,血脉能创造奇迹;你一丝的希望是我全部的动力
2009-7-21 13:55:15
11
  • 如此下去,昆明警察的赔款将越来越大!

    负责这单案件的警察是那些猴子?

    把他们发配到印度与阿三辩证边界去!

    把他们发配南亚与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舌战海洋去!

    欺负百姓倒是能指鹿为马,胡搅蛮缠!

    共产党员的宗旨在他们眼里是《和尚经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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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丑我历来不疲劳!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最大的障碍就是“窝里斗”.罪责是谁?

2009-7-21 18:46:15
12
  • 现在的警察工作好像好干了!办案不是要证据而是看主管领导的态度,把个简单的不算是案件的案件给办成了‘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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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军号:1365540
  • 工分:8190
    本区职务:会员
2009-7-22 13:46:41
13
  • 百草兄和元帅好久没见了!

    警察确实有那种恶心人的...不过像昆明这样的地方居然能这么成群出现,确实也不容易!说到底,警察无中生有找你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也是公检法系统或者有点背景足够扒下他们几身皮的,不然像这种警察群体无耻丢人失职的,上面再包庇上,得,咱小老百姓没辙!网友支持声援...就如同我国惯用的外交手段:谴责强烈谴责...看似管事,实际没用!这就是中国特色!执法机构的行事作为,实事求是的说,真的再受群众监督么?那么其中的透明度是多少?真的有透明度,就不会有百草兄的文章了!

    元帅!升官了不请兄弟吃饭?!

  •  
    ----------------------------------------------
    要照亮自己的路,没有必要熄灭别人的灯!
    有句话说的好,很多时候,我们输了,不是输在知识等外部因素上面,而是输在了自己的人性上面。
    ================================
    优秀潜水艇
2009-7-24 10:03:25
14
  • 老葛也说说,没多看、乱说的!


    1、捉奸在床!老葛嫖娼了、没抓现行的,打死也不认!就是妓女承认也不认!除非机巴能作证!.....不说罚钱5000大元,让老婆或女友或众人知道可不是5000元可比的!谁敢承认!再说证人要说布鲁尼卖淫、你信否、抓否!

    2、女孩带陌生人回家就肯定是嫖?是卖淫 ?ML不犯法吧!应不干**事!

    3、要知道卖淫嫖娼均可罚款!罚款!

    4、一个女人公开称自己卖淫少见!谁都不会!除非有病或有目的:

    a、如果想炒自巳、成名人---应不够格!也有可能

    b、或为钱炒媒体有可能!---问新京报!也有可能

    c、向警方提供证据----请送疯人院!也有可能

    d、是否有这种可能:有善心人士作和,让她在报上承认卖淫、再说和GF教育处理--放人...!此事大家就过去了...... 不可能吧???

    5、下面的话我认为有几说!但老葛不说!!!

    我们先不说此案是不是冤案。网民的舆论已经把一件小小的芝麻大点的治安案件上升到了全国关注的地步了。连云南省委都被惊动了,出动了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就是说,如果警方要制造冤案,必须公检法三机关,党政两部门,上到省委书记,下到该派出所的治保集体造假,才可以蒙混过关。问题在于,有这个必要吗?全国那么多公安局长,厅长甚至副部长都可以落马,而区区一个派出所的所长,几个普通民警就会让这么多机关,这么多领导死保到底?前前后后参与其中的各类人员上百人有了吧,包括那三个嫖客。其中只要一个人捅破到媒体,全国上下肯定一片哗然。上到省委书记,下到芝麻绿豆大的官都会一捋到底。为了保这么几个小警察,官员们会冒那么大的风险吗?

    6、三嫖客?为什么在第一个嫖客时不下手!


    总之、难说!公开秘密、大酒店卖的多了!哼


    老葛转来的!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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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9-7-24 17:46:16
15
  • 日。老葛。。你转来的还想弄原创???忽悠版主啊。。。。。。太恶搞了。

  •  
2009-7-26 11:48:27
16
  •  以下是引用狼头骑兵 在第13楼的发言:
    百草兄和元帅好久没见了!

    警察确实有那种恶心人的...不过像昆明这样的地方居然能这么成群出现,确实也不容易!说到底,警察无中生有找你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也是公检法系统或者有点背景足够扒下他们几身皮的,不然像这种警察群体无耻丢人失职的,上面再包庇上,得,咱小老百姓没辙!网友支持声援...就如同我国惯用的外交手段:谴责强烈谴责...看似管事,实际没用!这就是中国特色!执法机构的行事作为,实事求是的说,真的再受群众监督么?那么其中的透明度是多少?真的有透明度,就不会有百草兄的文章了!

    元帅!升官了......

    狼兄。。。现在只能靠网络了。。。是不是很悲哀???进行舆论监督的竟然不是传统媒体。。。。

    以后我们是不是可以把中国的执法系统再次成为“衙门”???

    等待清官,等待中央?

    那是不是和中国封建时代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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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的天性就是进攻!
2009-7-26 11:52:15
17
  •  以下是引用暗剑 在第15楼的发言:
    日。老葛。。你转来的还想弄原创???忽悠版主啊。。。。。。太恶搞了。

    是转来的!老葛发在别的地方蒙到分了、在这又不想再写!就转来了!

    人家....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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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9-7-26 15: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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