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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原创]为尊者违?王永庆的‘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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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为尊者违?王永庆的‘重婚罪’


  • 文章提交者:惜取江南月 加贴在 社会杂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71-0-1.html
  • 据台媒体报道,在台湾有“经营之神”的王永庆先生病逝美国,享寿92岁。外表严肃的台塑创办人王永庆,其实感情世界很丰富,在其生命中占有一席地位的总共有三个女人。晚年出现在公开场合,最常陪在王永庆身边的就是三房,人称“三娘”的李宝珠,而他的大老婆郭月兰是童养媳,没有为王永庆生下一男半女,长年念经拜佛——(现在居住在哪里呢?难道说还在一起居住么?)与世无争。二老婆廖娇本名姓杨,现在行走不利, 所以极少露面。——-(据说已经移居美国, 并且笃信***)


    在大陆长大的我, 对所谓的“三房”“二房”是怵目惊心 可是在台湾媒体和时下一些人的眼里, 王永庆的婚姻堪称得上“完美”。不过郎‘财’女貌和多妻制, 在某些人的嘴里是波澜不惊了, 不过台湾这样现代的社会, 怎么还会存在王永庆这样的“重婚罪嫌疑人”, 难道说民主法治对现在的台湾高官显贵而言“重婚罪”是个例外么?


    如果王永庆已经离婚, 那么现在这些称呼是对李宝珠的不尊重,如果没有那么这个社会“名正言顺”的称呼一个女子是是“三房”, 我看台湾果然够封建的了。就不知道台湾的司法是怎么做事的?


    看看台湾的一些名词“大佬”“扁皇帝”“驸马”“公主”“第一夫人”, 我觉得出了阿扁、李登辉这样的贪官污吏是不奇怪的。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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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8 11:35:27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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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不是在大陆!人家不是实行一夫一妻制!多娶几房也不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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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分:13652
2008-10-18 12:55:3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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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dearest 在第2楼的发言:
    人家不是在大陆!人家不是实行一夫一妻制!多娶几房也不犯重婚罪!

    哦台湾不实行一夫一妻制么?


    台湾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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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8 17:28:2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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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伟文



    当年,在抗日战争的浴血疆场上·曾有一位战功赫赫的抗日名将,因为他有着与张学良将军同样的幽一禁生涯,因为也有夫人伴他高墙风雨同一舟,相濡以沫;所以,人们称他为张学良第二。



    台湾,闹市中的一普通民居。朱红的铁门,不及人高的矮墙,园里,碧草如茵,玫瑰怒放,稀疏有致的树丛青葱翠绿,儿间不起眼的日式房子掩映其间。每逢晴日,一位银发盈颠、精神矍铄的老人行在庭院,给园中的玫瑰花施肥、剪枝、浇水……他,就是抗日名将孙立人将军。将军早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曾去美国留学,求读于美国维吉尼亚军校,立志强兵救国。1937年.肩任少将团长的他率部参加人称“血肉磨坊”的淞沪战役,身先士卒,身中13枪,幸得生还。日寇侵入缅甸,欲切断中国外援的交通要道滇缅公路时,将军率新38师出国远征,在仁安羌一役“以不满一千的兵力,击败十倍于我的敌人,救出十倍于我的友军(英军),”英皇赠以“帝国司令”荣誉勋章,美国总统罗斯福颁赠“丰功”勋章,抗日英名名扬中外……然而,1954年正当盛年的孙将军被罢翻兵权、投闲置散,翌年又被幽囚软禁,直到人生蓦年才恢复自由.



    赫赫战功的抗日名将,他的晚年婚姻与家庭也与一位护士夫人紧紧相连。



    将军生活中的第一位女人叫张晶英。



    张晶英生于湘江畔,教会学校中长大,个性独特,性格豪爽,喜欢爬山、游泳、跳舞。1930年,张晶英高中毕业,与孙立人在上海结婚。



    婚后的生活美满幸福,美中不足的是军旅生活无定所,张晶英跟着丈夫到处流动。



    后来,孙立人任陆军副总司令兼陆军训练司令,赴台湾训练新军,忙得不可开交。张晶英随丈夫到台湾后,丈夫忙于工作,家中又无小孩,她便与许多台湾妇女一样,开始信佛,为她的信仰而繁忙,当时台湾佛教衰微,她出资买回被政府征用的善导佛寺,又花钱编印佛教经典,普及佛学文化。



    春花秋月四五载,孙立人已过半百之年,然仍无子嗣。张晶英做出了一件令丈夫未曾料想的事来。这天,她对孙立人说:“立人,我对不起你,至今没有生一男半女。”孙立人笑了:“看你说的,有没有孩子,这有什么关系呢!’’



    然而,张晶英立意甚坚,她坚持要为孙立人另娶一个妻子,自己则饭依佛门(并不出家),奉佛终生。



    这天,张晶英的卧室阳光满室,她对一位年轻女子说:“美英姑娘,你今夭应该给我答复了。”



    一朵红云飞上姑娘的脸颊,阳光照得更加亮丽。她伍促地低着头,说:“我恐怕配不上将军……”



    “不,不,你配得上。他有你照顾,会干出一番事业来的。”



    姑娘默默地点了头。她就是张晶英替将军物色的夫人张美英。



    张美英是台湾高雄人,当时不满30岁,家道小康,护士学校毕业,知书识礼,性情婉顺。半年前,张美英应征为孙立人家中的家庭护士。她相貌端庄,工作踏实,孙立人对她很满意。她也敬佩将军。



    就这样,张美英,一位纯朴、善良的护士姑娘走进了将军的生活。谁料1955年,晴天忽起霹雳,败退台湾的蒋介石心怀猜忌,于是一纸总统手令,就把孙立人变成了张学良第二,软禁在家中。秉性淡泊的孙立人对失去名誉地位,他泰然处之,但一家数口没有工资没有存款如何度日?他变得优心忡仲起来。



    看似柔弱的张美英,挺身而出为丈夫分忧。她说:“只要人在,困难总是可以克服的”。她把家搬到台中,买了一处地势偏僻、大院落的日本式房子。从不以吃穿为生活目的的孙将军,年近花甲要为生活操心了。当时台湾养鸡业盛行,张美英决定养鸡。将军亲自动手搭鸡棚。监护他的副官帮他们买来了来亨鸡,将军在家里当鸡农,生了鸡蛋由张美英拿到市上去卖,一时间市上盛传“将军蛋”。后来养鸡的太多了,饲料价格飞涨,又改养起金丝鸟。



    收入不见增多,家中的支出却日见增多。张美英与将军结婚当年就生下长女,到1958年,家中已有两儿两女。



    养鸡养鸟失败,他们又在台中大坑买了一块山地,在山上栽种了荔枝、龙眼、柠檬、杨桃、芒果等果树。有一个时期,每夭清晨,铁门开了,驶出一辆黑色轿车,后面,一辆军用吉普紧紧相随。轿车里坐着将军、张美英与心爱的猎犬,后面车里是三四个“监护”的便衣。车至山地,将军和美英戴起斗笠,带一壶水、几个馒头、几样小菜,牵狗上山,除草、施肥忙个不停。中午就在山上用餐,直到月上西山才回家休息。长年累月的辛劳,果树终于开花了,结出累累的果实,四周套种的玫瑰花也开得鲜艳可悦。果子熟了自己收摘、清洗,次日清晨,美英用自行车载着去市场上卖。几年水果收成季节,他们忙得又黑又瘦。以务农为生,终日劳作,辛苦劳累自不待说,也是他们排遣心头痛苦的一桩乐事。



    温婉贤淑的张美英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日益衰老的丈夫。每天亲手做丈夫的饭食,嘘寒间暖,稍有疾病,端汤进药不离左右。



    古语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孙立人在幽囚的岁月中,有张美英相伴,有张晶英不时前来探望,有儿女绕膝,苦在其中,也乐在其中。



    孙立人最初失去自由时,长子孙安平出世了,大女儿中平刚刚4岁,后来天平、太平相继出生。看妻子为照顾孩子忙得团团转,老将军也参与养儿育女的工作,孩子们吃、穿、玩,他都经手,从换尿布到请钢琴教师,他样样兼管。将军不再指挥士兵,就把全部精力放在孩子身上,抚育他们成人。



    在戒备森严的围墙内,孩子们慢慢长大了,先后上了大学。1980年7月4日,长女孙中平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结婚,作为父亲,将军不能前去主持婚礼,只好委托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任教的义子以义兄的身份带中平走进该校教堂,完成了终身大事。两年后,将军接到电话,知道女儿中平生了个“宝宝”,他喜出望外,在日记上写道:"82岁了,终得第一个外孙,岂不感慨?!”



    历史的天平终于记下了一个感人的记录。1988年3月20日,将军被当众宣布获得了行动和言论的自由,终于结束了33年的幽囚生活。



    同年ii月25日,孙将军的90寿诞。台中市中正小学礼堂举行盛大的祝寿会,6000多友人、同僚、部属到会。当年将军创办的女青年大队的昔日女兵们朗诵起颂歌:



    将军,敬爱的将军!

    终有一夭拨云见日

    春秋大义把沉冤洗掉……



    一阵阵的掌声伴着朗诵声,张美英扶着将军,这对风雨同舟、相濡以沫的夫妻的周围是无数尊敬的目光,将军双手高擎,眼含泪水,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另一个别妻另娶的人士就是孙立人将军。具有讽刺意味的是, 这是一种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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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8 17: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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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惜取江南月 在第3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dearest 在第2楼的发言:
    人家不是在大陆!人家不是实行一夫一妻制!多娶几房也不犯重婚罪!

    哦台湾不实行一夫一妻制么?


    台湾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呢?

    在台湾,重婚罪属于自诉罪


    你最好有点法律常识


    不知道你之前听说一个“杨XX身体不错”的批示没有?


    至于官员的二奶,三奶。。。。如果不是有权色交易,损害了包括我在内的公民的利益,我才不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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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8-10-18 21:59:1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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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湾怎么犯法在回归前,我们没办法管。但是台湾郭台铭的foxcoon(富士康) 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而我们政府都默认就是不可饶恕的!!!虽然他缴了很多税,虽然他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这些就是违法的理由吗?如果是,就说明在大陆有钱就可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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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地坤 善水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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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区职务:会员
2008-10-18 22:17:3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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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天健地坤 在第6楼的发言:
    在台湾怎么犯法在回归前,我们没办法管。但是台湾郭台铭的foxcoon(富士康) 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而我们政府都默认就是不可饶恕的!!!虽然他缴了很多税,虽然他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这些就是违法的理由吗?如果是,就说明在大陆有钱就可以违法!

    在改革开放到实施新劳动法这其间.政府关注的就是经济增长.不要说外资,台资和港资,本土制造的的"血汗工厂"比比皆是.这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但在这件事上我没觉得政府错了.为了把经济搞上去,付出些代价也是应该的.哪个国家都得经历这个阶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足为怪.现在财富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开始进入重视权益的阶段了.所以就有了新劳动法的颁布.不过现在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新劳动法的实施恐怕又要打折扣了.至于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那不过是众多违法企业中的一个.如果舆论暴光聚焦,那政府可能就出手了,如果没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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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给政府的拥有者自由,只给一个党的党员自由'这不是自由!!!!
    自由始终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

    德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共产党奠基人---罗莎.卢森堡.
2008-10-18 22:43:4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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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楼主在发表文章之前先把相关的资料都调查清楚


    就本文来说,我问楼主2个问题


    1.王永庆结婚是什么时候?哪一年?

    2.台湾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



    顺便,我也提醒楼主,表说大学了,就是中学里,也有基础的法律教育。


    里面会着重提到几点

    1.法无定论不定罪。没有明确说这个不可以做,这个是违法的,都可以做,都是合法的

    2.建立在第一条的基础上,追加成立的一条就是“既往不咎”。

    法律修改了,11月1号开始禁止的行为,在10月31号还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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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心同德同舟楫,
    济人济事济天下
2008-10-18 23:44:5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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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飞扬的梦_100 在第7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天健地坤 在第6楼的发言:
    在台湾怎么犯法在回归前,我们没办法管。但是台湾郭台铭的foxcoon(富士康) 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而我们政府都默认就是不可饶恕的!!!虽然他缴了很多税,虽然他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这些就是违法的理由吗?如果是,就说明在大陆有钱就可以违法!

    在改革开放到实施新劳动法这其间.政府关注的就是经济增长.不要说外资,台资和港资,本土制造的的"血汗工厂"比比皆是.这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但在这件事上我没觉得政府错了.为了把经济搞上去,付出些代价也是应该的.哪个国家都得经历这个阶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足为怪.现在财富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开始进入重视权益的阶段了.所以就有了新劳动法的颁布.不过现在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新劳动法的实施恐怕又要打折扣了.至于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那不过是众多违法企业中的一个.如果舆论暴光聚焦,那政府可能就出手了,如果没有,那.................



    凭什么由你来代位决定由谁来付这个发展的代价?

    (或者由别的什么人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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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怕黑社会,只怕社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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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1:46:5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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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大人只有大老婆


    小老婆是好聽的說法,其實跟二奶有點像,雖然沒有結婚儀式,但是比二奶多了類似婚姻關係的基礎,比較像是以前富有人家那小妾的習俗,正妻為大房,小妾為二房三房...但是古代小妾是光明正大的婚嫁行為,而王董的納小妾雖然不鬧革命,不打官司,卻少了一個名份,跟古代的納妾又有點差異.


    我個人覺得,其實還是有錢的男人多作怪,祇是看社會如何去包裝這件事情而已,,尤其是當事人開始有社會名望之後


    因為二三房沒結婚,所以談不上重婚罪


    非婚生子女只要男方承認證明血緣關係,一樣享有財產繼承分配權,是有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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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8-10-19 2:36:58
11
  • 发帖心情

    “大佬”“扁皇帝”“驸马”“公主”“第一夫人”


    大老專指黨內創黨元老或擁有一定势力,講話夠份量的資深者而言,大陸也常用


    皇帝,駙馬,公主都是媒體用來諷刺用的稱呼,因為總統的兒子,女兒,女婿都不是政商知名人物,媒體乾脆以古代負面稱呼法讓讀者知道他們之间的親屬關係


    第一夫人是會變的,跟著總統變,這是西方傳統的稱呼法,卸任元首的夫人家一個"前"字與現任的作區別,不過第一夫人不具備任何官方或政治界正式地位,祇是一種尊稱方式而已.


    至於重婚通姦等等指控,都是民事訴訟,是老百姓的家務事,政府不會"提起公訴",自己去擺平,擺不平,配偶会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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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8-10-19 2:48:26
12
  • 发帖心情

    没必要

  •  
2008-10-19 3:38:0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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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在的,我也一直纳闷。还有那个叫霍英东的,三房太太和和乐乐。难道法律不管吗?

  •  
2008-10-19 7:30: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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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好像75年才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吧

  •  
2008-10-19 7:32:34
15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hannarcissus 在第14楼的发言:
    台湾好像75年才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吧

    挺可怕的啊, ‘民国’政府的无作为看来是输给共产党的一大原因啊。连男女平等这样的简单事都不做, 实在是有够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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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8:56:39
16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救火候 在第8楼的发言:
    建议楼主在发表文章之前先把相关的资料都调查清楚


    就本文来说,我问楼主2个问题


    1.王永庆结婚是什么时候?哪一年?

    2.台湾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



    顺便,我也提醒楼主,表说大学了,就是中学里,也有基础的法律教育。


    里面会着重提到几点

    1.法无定论不定罪。没有明确说这个不可以做,这个是违法的,都可以做,都是合法的

    2.建立在第一条的基础上,追加成立的一条就是“既往不咎”。

    法律修改了,11月1号开始禁止的行为,在10月31号还是合法的


    哦, 王永庆先生为什么能够这样潇洒, 我看与政府的纵容是密切相关的。不过我说得是个人私德, 你得承认有缺, 否则这不是更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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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8:59:29
17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飞扬的梦_100 在第7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天健地坤 在第6楼的发言:
    在台湾怎么犯法在回归前,我们没办法管。但是台湾郭台铭的foxcoon(富士康) 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而我们政府都默认就是不可饶恕的!!!虽然他缴了很多税,虽然他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这些就是违法的理由吗?如果是,就说明在大陆有钱就可以违法!

    在改革开放到实施新劳动法这其间.政府关注的就是经济增长.不要说外资,台资和港资,本土制造的的"血汗工厂"比比皆是.这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但在这件事上我没觉得政府错了.为了把经济搞上去,付出些代价也是应该的.哪个国家都得经历这个阶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足为怪.现在财富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开始进入重视权益的阶段了.所以就有了新劳动法的颁布.不过现在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新劳动法的实施恐怕又要打折扣了.至于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那不过是众多违法企业中的一个.如果舆论暴光聚焦,那政府可能就出手了,如果没有,那.................



    说的是, 曝光就会处理, 这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作为。


    不过王永庆的事迹可不只是曝光了, 为什么现在这些人总是选择“不做声”呢?


    我看在台湾是有高官显贵的个人自由 没有小民的人身权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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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雕玉湖江流翠,一卷春水燕衔影,他日画诗故人在,今朝把酒与谁同。朱雀惜取江南月
2008-10-19 9:03:2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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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liutenent 在第9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飞扬的梦_100 在第7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天健地坤 在第6楼的发言:
    在台湾怎么犯法在回归前,我们没办法管。但是台湾郭台铭的foxcoon(富士康) 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而我们政府都默认就是不可饶恕的!!!虽然他缴了很多税,虽然他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这些就是违法的理由吗?如果是,就说明在大陆有钱就可以违法!

    在改革开放到实施新劳动法这其间.政府关注的就是经济增长.不要说外资,台资和港资,本土制造的的"血汗工厂"比比皆是.这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但在这件事上我没觉得政府错了.为了把经济搞上去,付出些代价也是应该的.哪个国家都得经历这个阶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足为怪.现在财富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开始进入重视权益的阶段了.所以就有了新劳动法的颁布.不过现在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新劳动法的实施恐怕又要打折扣了.至于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那不过是众多违法企业中的一个.如果舆论暴光聚焦,那政府可能就出手了,如果没有,那.................



    凭什么由你来代位决定由谁来付这个发展的代价?

    (或者由别的什么人和机构?)

    不是由谁决定的,而是你我出生在这个阶段,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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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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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惜取江南月 在第17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飞扬的梦_100 在第7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天健地坤 在第6楼的发言:
    在台湾怎么犯法在回归前,我们没办法管。但是台湾郭台铭的foxcoon(富士康) 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而我们政府都默认就是不可饶恕的!!!虽然他缴了很多税,虽然他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这些就是违法的理由吗?如果是,就说明在大陆有钱就可以违法!

    在改革开放到实施新劳动法这其间.政府关注的就是经济增长.不要说外资,台资和港资,本土制造的的"血汗工厂"比比皆是.这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但在这件事上我没觉得政府错了.为了把经济搞上去,付出些代价也是应该的.哪个国家都得经历这个阶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足为怪.现在财富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开始进入重视权益的阶段了.所以就有了新劳动法的颁布.不过现在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新劳动法的实施恐怕又要打折扣了.至于鸿海集团在大陆公然违反劳动法,那不过是众多违法企业中的一个.如果舆论暴光聚焦,那政府可能就出手了,如果没有,那.................



    说的是, 曝光就会处理, 这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作为。


    不过王永庆的事迹可不只是曝光了, 为什么现在这些人总是选择“不做声”呢?


    我看在台湾是有高官显贵的个人自由 没有小民的人身权利啊

    其实上面的网友已经回答你了.


    王先生去世是因90多岁.你算一下,他娶妻是在什么时候?一夫一妻制在台湾又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曝光就会处理, 这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作为。"为什么有些事非要等爆光才处理?想过没有?


    台湾的个人自由程度还是很高的.至于说到高官的自由,哪一个能赶上我们的高官?尤其是地方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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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1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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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只要人家当事人自己愿意,别人也是不好过多干涉的.毕竟人家没有破坏,干扰社会的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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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8-10-19 12:32:18
21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惜取江南月 在第16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救火候 在第8楼的发言:
    建议楼主在发表文章之前先把相关的资料都调查清楚


    就本文来说,我问楼主2个问题


    1.王永庆结婚是什么时候?哪一年?

    2.台湾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



    顺便,我也提醒楼主,表说大学了,就是中学里,也有基础的法律教育。


    里面会着重提到几点

    1.法无定论不定罪。没有明确说这个不可以做,这个是违法的,都可以做,都是合法的

    2.建立在第一条的基础上,追加成立的一条就是“既往不咎”。

    法律修改了,11月1号开始禁止的行为,在10月31号还是合法的


    哦, 王永庆先生为什么能够这样潇洒, 我看与政府的纵容是密切相关的。不过我说得是个人私德, 你得承认有缺, 否则这不是更错么?


    楼主还是没看明白我的意思


    在法律明确只允许一夫一妻之前,多妻就是合法的。


    在多妻被确认为非法之前的多次娶亲是合法的,而且是不能追究法律责任的

  •  ----------------------------------------------
    同心同德同舟楫,
    济人济事济天下
2008-10-19 12:32:46
22
  • 发帖心情

    很想学习他,很欣赏经营之神,尤其他对于一个中国的态度,但人非圣贤,小事就算了吧,坚决拥护楼主的帖子和观点。

    同时说句实话,真的很羡慕可以娶几个老婆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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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团军职】长城二师独立团
    【军团军衔】少尉
    【军团军籍】军人证编号:CC--0273复制到签名档!
2008-10-19 13:44:53
23
  • 发帖心情

    看看台湾电视剧就可以知道,什么老爷少爷的,小姐太太的,其实是封建主义遗毒,加上什么金钱万能的观念作怪。有文化不能表明有素质。有金钱不能代表自重,不然也不会为别人当走狗。

  •  ----------------------------------------------

    【神鹰军团】职务:高级军事顾问
    【神鹰军团】军衔:大校
    【神鹰军团】军籍:TJ-SY-00455

    加入神鹰军团请点击=>神鹰军团欢迎你!
2008-10-19 20:51:21
24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飞扬的梦_100 在第19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惜取江南月 在第17楼的发言:
    ......

    说的是, 曝光就会处理, 这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作为。


    不过王永庆的事迹可不只是曝光了, 为什么现在这些人总是选择“不做声”呢?


    我看在台湾是有高官显贵的个人自由 没有小民的人身权利啊

    其实上面的网友已经回答你了.


    王先生去世是因90多岁.你算一下,他娶妻是在什么时候?一夫一妻制在台湾又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曝光就会处理, 这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作为。"为什么有些事非要等爆光才处理?想过没有?


    台湾的个人自由程度还是很高的.至于说到高官的自由,哪一个能赶上我们的高官?尤其是地方长官?

    我觉得问题是


    两岸哪个曝光的比较充分?


    "河南人的讽刺"曾经质问"年时卖酒那人家","告诉你那么多,难道教你贪污么?"


    这两人正可以互相做注的


    相比下,"河南人的讽刺"说的虽然更难听,更粗鄙,但是还更接近他真实的精神状态....即使也十分不堪...

  •  ----------------------------------------------
    0
2008-10-19 21:54:27
25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maverick_luan3 在第24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飞扬的梦_100 在第19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惜取江南月 在第17楼的发言:
    ......

    说的是, 曝光就会处理, 这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作为。


    不过王永庆的事迹可不只是曝光了, 为什么现在这些人总是选择“不做声”呢?


    我看在台湾是有高官显贵的个人自由 没有小民的人身权利啊

    其实上面的网友已经回答你了.


    王先生去世是因90多岁.你算一下,他娶妻是在什么时候?一夫一妻制在台湾又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曝光就会处理, 这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作为。"为什么有些事非要等爆光才处理?想过没有?


    台湾的个人自由程度还是很高的.至于说到高官的自由,哪一个能赶上我们的高官?尤其是地方长官?

    我觉得问题是


    两岸哪个曝光的比较充分?


    "河南人的讽刺"曾经质问"年时卖酒那人家","告诉你那么多,难道教你贪污么?"


    这两人正可以互相做注的


    相比下,"河南人的讽刺"说的虽然更难听,更粗鄙,但是还更接近他真实的精神状态....即使也十分不堪...

    两边谁爆光更充分,大家一目了然.心理都很清楚.

  •  ----------------------------------------------
    只给政府的拥有者自由,只给一个党的党员自由'这不是自由!!!!
    自由始终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

    德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共产党奠基人---罗莎.卢森堡.
2008-10-19 22:12:22
26
  • 发帖心情

    你既然知道前两位都是“废物”,王老板取第三个又有什么“罪行”呢?

    鬼才知道王永庆与前两位有什么“秘密协定”。

    楼主你最好问问台湾法律界为何没有给王永庆判罪!

    在大陆,顶多是前两位判离婚了事。(假如有法官协助起诉人)

  •  ----------------------------------------------
    审丑我历来不疲劳!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最大的障碍就是“窝里斗”.罪责是谁?

2008-10-19 22:30:10
27
  • 发帖心情

    提示一下:应该是“为尊者讳”。

  •  
2008-10-20 1:45:05
28
  • 发帖心情

    "看看台湾电视剧就可以知道,什么老爷少爷的,小姐太太的,其实是封建主义遗毒"


    電視劇都是假的,想像的,我活到現在,從來沒聽過甚麼老爺少爷,小姐太太的階級


    在台灣,少爺都是說別人家的兒子的文言文敬语,沒有階級之分,但也很少用


    小姐除了說別人家的女兒(文言文敬语是千金,很少用),也是不認識的女性通用稱呼法,跟封建也不相關


    至於太太,只要是結了婚的女人,都可以稱呼為太太(文言文敬语是夫人,很少用),也跟封建也不相關


    所以是你想太多了~~~

  •  ----------------------------------------------
    0
2008-10-20 1:50:54
29
  • 发帖心情

    大陸通姦無罪 返台仍可追訴


    楊姓台商的妻子與人在大陸通姦,為何要千里迢迢將沾有第三者精液的衛生紙帶回台灣提告?法界人士分析,因為大陸地區通姦除罪化,楊某告不成妻子;但在台灣,若島內民眾在大陸犯罪,台灣法律一樣可以追訴。


    據瞭解,因為大陸不罰通姦,當初楊姓台商是在徵信業者的「指點」下,以懷疑妻子到賓館「賣淫」為由報案,才說動當地警方出門執法。


    但法界人士提醒說,大陸法律雖然普遍主張通姦無罪,卻並非人人的配偶都可隨意「沾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五九條規定「明知為現役軍人配偶,而與之同居或結婚,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想要與對岸人士發展婚外情,最好先問問對方另一半的職業再說。


    法界人士表示,台灣與大陸情況特殊,兩岸民眾關係條例中明確規定,大陸地區與台灣仍是屬中華民族,所以島內民眾在大陸犯罪,仍應受台灣法律處罰。


    法界人士認為,楊姓台商應瞭解台灣對大陸通姦仍有追訴權,才會跨海將證物帶回台灣提告。此外,採台灣司法途徑控告通姦,也將有利於日後進一步向法院訴請離婚。


    由於世界多數國家都已將通姦除罪化,如果通姦地點發生在大陸以外的其他國家,台灣管不管得著呢?答案是「無法可管」。


    因為依刑法規定,島內民眾在島外犯罪,除了外患、內亂等特定罪嫌外,必須符合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地亦罰之的條件,才能適用台灣刑法處罰。


    但台灣通姦罪本刑最多一年,所以不論當地處不處罰,都不符台灣法律的要件。


    以鄰近的日本為例,日本在二次大戰後已將通姦除罪化,也就是如果一對台灣夫妻旅居日本經商,而妻子卻在日本與人通姦,那麼台灣丈夫即使返台提告,勢必會被檢方以行為不罰為由處分,並不予起訴。


  •  ----------------------------------------------
    0
2008-10-20 1:53:04
30
  • 发帖心情

    国内官员比他们贪腐利害多了也没人管。

  •  
2008-10-27 0:45:33
31
  • 发帖心情

    台湾先前所适用的是1935年刑法,这个里面禁止重婚。请注意,是重婚,但是不反对纳妾。这个估计就是事情发展的始末了。借用现在的话,这个局面是有历史原因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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