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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主题:刘建平之死能否换来城管建制被撤销? 本文共 100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liubingyu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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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帖心情刘建平之死能否换来城管建制被撤销? [博客帖] [公社帖]

文章提交者:liubingyun2008 加贴在 生活客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68.html

7月30日中午,重庆行政综合执法局的人员发现刘建平在金牌酒店门前占道摆摊,3名执法人员暂扣违章车辆,双方发生争执。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执法人员暂时不再收缴。随后,一执法者趁摆摊人不注意,对其胸部实施拳击,导致其死亡。当天,公安部门已对3名涉案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重庆商报》7月31日)



一个卖凉粉凉面的商贩,为了不让城管将自己吃饭的工具拉走,最终死在城管执法者的老拳之下。是刘建平的身体过于弱不禁风,还是行凶的城管人员过于狠辣,相信在场的围观者最有发言权。如果是刘建平体质的“过错”,按说不该有出摊做生意的力气,何况他才三十多岁!如果是行凶的城管执法者下手过于毒辣,我不明白城管执法者何以仇视商贩到夺命的地步?莫非,中国的商贩已经到了罪不可赦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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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都不是。事实上,刘建平不是第一个倒在城管手下的中国公民(2008年1月7日,湖北企业家拍摄城管打人遭群殴身亡)。至于他是不是最后一个牺牲品,不是靠处置一两个杀人凶手便能够保障商贩人身安全的。撤销(本想用“取缔”,犹豫再三,还是作罢)城管建制,是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的惟一办法。



什么样的建制,决定什么样的队伍。当年,收容制度下,多少个孙志刚丧命;如今的城管制度,又有多少无辜的商贩,仅仅因为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被扣留,遭到毒打(深圳一个“网鱼的博客”里,列举了近三年来22起城管逞凶的新闻报道)者屡见不鲜,被迫以罚金换取自己的财物者,不计其数。今天中国语境下的城管,已然成了黑势力的别称,究竟是群众的眼睛花了,还是城管建制本身出了问题,是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



城管是移动商业经营者的“天敌”。国无商不富,城里的居民离开流动商业经营者,生活也不方便。这是移动商贩存在的合理因素。中国的法律,既没有剥夺公民的摆摊的权利,也没有禁止他们以移动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反,是地方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批准城管建制,授予他们管理街道权利的。而所谓的管理,就是收费;收费遇到阻力,不惜以暴力手段来达到目的。从古至今,从未见一个靠罚款和施暴能将城市治理得井井有条的成功案例。恰恰相反,收费+暴力,正是黑社会组织惯用的“经营模式”。那么多商贩遭到城管组织的欺凌,那么多人谴责城管,这显然不是没有道理的。以刘建平事件为例,他沿街摆摊,“罪”不至于被剥夺合法的财产(摊车);他据理力争,是一个公民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正当权利;路人站在他这边,谴责城管,是民心向背的写照。而城管执法者,竟然……!有城管存在的权利,就没有移动商贩存在的空间,间接地妨碍了城市居民生存的权利。是保留城管建制,供他们继续暴力执法,还是撤销这个建制,另辟蹊径管理城市,已经不是地方政府所能决定的,需要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牵头解决。



城管的所作所为,已经成了我国政治文明躯体中的一颗毒瘤。城管是政府下属的职能部门,它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最终代表的是政府。我们的政府一直在倡导建设政治文明,而政治文明的前提是以民为本,以民为天。而附属在政府躯体上的城管部门,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相继问世以来,其功何其小,其恶何其多,其名何其臭,不管从哪个方面说,城管建制(我不否认城管部门有好人,本文针对城管建制而非全盘否定城管公职人员,这是需要特别说明的)已经成了政治文明中的毒瘤。是保守治疗,还是刮骨疗法,成为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一个艰难选择。这是因为,取缔城管——不,是撤销城管建制,意味着当初增设城管建制的决定是错误的,意味着长期以来纵容城管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意味着将有一批人重新失业。但是,不撤销城管建制,在这个建制下的人员,好人也有变恶的危险,因为城管的执法理念使之然。我们的政治文明如果不想打折扣,除了撤销这个建制,别无良策。



一个孙志刚倒下了,收容制度消失了;两个刘建平倒下了,能否换来城管制度的消失,要看温总理的明断了。希望我们的总理听听网友的评论:“当街杀牛杀羊说残忍,执法者当街杀人不知该怎么称呼。”“应该统计一下,自有城管以来到少人命丧城管手里。”“城管,当代社会的耻辱!”“建议取消城管!”



城管不倒,商贩号啕。这样的历史,何时才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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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军区步兵23军69师高炮团士兵
  2008-8-2 2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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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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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帖心情

不可能,国家不可能因为小的个案而取消城管的。

收容遣返制度也不是因为孙志刚事件而取消的,那不过是个表面的诱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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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输过、我们曾落后,我们正在奋起直追!
我们不怕输、我们不怕落后、我们怕的是失去了民族血性!
如果你为了眼前一口饭让后代的子孙只能吃这口冷饭,
那么你就是民族的千古罪人!
  2008-8-2 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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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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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但城管制度的改革一定要进行了。


 
  2008-8-2 21:13:14
皮老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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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帖心情

刮了这些城管。建议刘建平的孩子长大后,替父报仇,找到这些凶手的家人,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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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得见我打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滑落在键盘上的口水……
  2008-8-3 6:55:51
chaoge_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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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帖心情

城管的执法方式不对!跟土匪没什么区别!


 
  2008-8-3 18:01:02
夜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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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帖心情

管理有必要,但怎么管理是科学,要讲究方法,中国老百姓是只要给条活路不会和你翻脸的,和你翻脸是你不给他活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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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08-8-3 20:11:11
铁血定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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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帖心情

一群土匪!


 
  2008-8-6 17:30:00
chao123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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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皮老幺 在第4楼的发言:
刮了这些城管。建议刘建平的孩子长大后,替父报仇,找到这些凶手的家人,斩草除根!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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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8-6 1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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