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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y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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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心情个税起征点应在2万元以上为宜

文章提交者:kdy27 加贴在 生活客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68.html

今年以来,随着油价高涨以及通胀压力节节攀升,从民众到中小企业普遍哭爹叫娘惨声一片,惟独国家财政收入一枝独秀一路高歌猛进,上半年财收以百分之三十几的速度递增,我眼中最好的华人经济学家陈志武先生认为今年国家财政收入有望增40%以上。请注意,这些还是明税,与明税相当甚至总额比明税更高的费收、土地收入、国企利润、社保收入四项总和还不在此例。当此时,又有学者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到5000元。我感叹于社会进步太慢,一些本该速朽的时文却常读常新,特“旧文新发”,立此存照。



个税起征点应在2万元以上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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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07日17:37   中国保险报  童大焕 


《中国青年报》11月5日的消息说,近年来,人民的生活成本显著上升,为此,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开展了一项调查。3698名参与者中,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能将其调高。





1981年我国开始征收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5年。随着个税起征点太低的呼声愈演愈烈,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在2005年8月23日开始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不久,个税起征点被象征性地提高到1600元。笔者当时就撰文《个税起征点不应低于月收入一万元!》提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当不低于一万元月收入,而且还必须根据通货膨胀率逐年或者每两三年调高一次。个人所得税法应该着眼于保障公民权利而不应该着眼于保障税收收入。财政少那么一点点钱根本无关痛痒,而普通市井百姓多那么一点点却直接关系到其基本的生活、健康、养老、儿女的教育和前程。”





今年10月28日,清华大学教授王一江先生也公开提出,目前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过低,把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归为高收入人群也不太合适,年收入12万元只是中产的起点。





笔者曾根据北京的房价水平算过一笔账,如果要想在四环附近供一套9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个家庭税后净收入没有20多万元几乎维持不下去。“3个月收入才够我在郊区买一平方米房子,可每个月光个税就得缴好几百块。”10月26日,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赵先生,向记者表达了对“个税起征点定为1600元”的不满——当天,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消息,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五环路以内商品住宅期房均价已涨至13754元。




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中产阶层的壮大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但是,国内的中产正面临着要么成为富人要么迅速向下滑落的困境。近年来,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中等收入者的被剥夺感正变得越来越强烈。医疗、教育价格特别是房价的迅速攀升,使人有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物价上涨速度的危机感和压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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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在初次分配中体现公平以遏制贫富差距,并且提出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要实现这个目标,首要的一条就要从调节国民收入比和个税开始。





首先,要改变国家税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偏高、国民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偏低的现象,实现“藏富于民”、“富民强国”,而不是“富国寡民”。一个公认的情形是:国家财政收入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远高于GDP增幅;而同期我国国民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加上农民收入,也仅占22%左右,远低于一些市场经济较为成熟国家60%左右的水平。





改变这种不公平的分配格局,就应该从加薪减税开始。加薪的工作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博弈,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减税尤其是减免个税却立竿见影,直接“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而且,这部分税收在国家庞大的税收摊子中微不足道。





其次,现行个税政策没有达到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反而起着“劫贫济富”的反作用。其一是税收没有最终运用到贫困阶层的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劳动保障等方面,而是大部分被官僚阶层“自我消化”掉了。例如,在教育投入连年不达标,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支出捉襟见肘的背景下,《经济观察报》最近的文章指出,中央各大部委每年都存在预算执行缓慢、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用老百姓的大白话来说就是钱太多了花不完!其二是在个税摄取过程中,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富人倒可以轻而易举地避税,因为富人阶层的一切个人和家庭开支都可以打入企业成本,而且可以不给自己开工资或者只象征性地开很低的工资!





现行个税政策是明显地有悖于收入分配公平的劫贫济富的政策;而且该税法的出台本身,也没有经过民众充分的民主讨论。现在,97.0%的被调查者否定了它的正义性,如果把调查的对象再扩大,我相信反对它的人同样会占大多数。一个缺乏正义程序和正义效果的政策,是到了该废止或大幅度修改的时候了。





那么,个税起征点多少才合适?从历史的纵向比较,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到现在,起征点已调高到1600元,而据国家统计局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1600元起征点已经将几乎所有工薪阶层一网打尽。若按1981年标准,起征点应为月收入25000元左右。若按现有的房价负担来算,以北京为例,若想在北京五环内供一套90平米住房,其20年月供至少也在7000元以上,加上抚养儿女、赡养父母、自己进修等费用,扣除三险一金,其年净收入应在20万元以上,这里不包括小资情调和吃穿名牌。这样算,个税起征点应在2万元以上为宜,而且不要搞什么梯级累进税制,直接按一定比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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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愿做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
此恨绵绵无绝期。
  2008-7-24 13: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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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一风同
军衔:陆军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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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心情

反正我现在都不用缴税.


 
  2008-7-24 1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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