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法院见习 [公社帖]
文章提交者:woshi3s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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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到法院实习的第一天,主要是去熟悉一下环境,另一个就是做一些入门的工作。带我入门的是法院的黄先生,我一般称他为黄法官,在我所实习的这个法院Ⅱ号刑庭。
寒碜过后,黄法官先让我对一些已经打印好的刑事判决书进行装订。今天的任务有三份,每份大概有十几页,由书记处批量过来到这边分类,本来这些工作是书记员做的,但是临时有事,就交回刑庭了。我们两人整理、装订了近百份刑事判决书,之后黄法官便让我进行校对。我自然不敢马虎,生怕出了什么纰漏(但实际上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有没有都无所谓,只不过让我了解一下内容而已)。在校对的同时也看了一下判决书的程序和内容。由于是第一次接触,不知道重点,只得什么都浏览一遍。所以三个案件(一宗抢劫、一宗行贿、一宗盗窃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我大概看了一个小时,过程中还问了一些程序上的事情。比如说何种案件适合使用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等。其中有一宗抢劫,由于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所以在判决书里面加进了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以及辩护律师两项,这在成年人的案例中是没有的。还有其中一条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去年修改的一条新罪名。即是相当于原来的销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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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之后黄法官便教我写刚才整理的那三个案件的送达回证和宣判笔录。
他所要我写的送达回证是一案两份,一份是给当事人的,另一份则是给检察院的。格式不再重复。但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话,还要加写两份送达回证。一份是给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送达地址是本院审判庭;另一份则是给当事人辩护律师的,送达地址是该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至于宣判笔录,则基本和刑事判决书一致,只不过是抄一些款项进去,例如当事人资料、所判罪名以及应当承受的法律责任等。
由于都是些抄写工作,所以也很快完成了。这时有人送来了两个新的案子交由黄法官处理,黄法官便端出一摞将近三十公分高卷宗,让我看一些以前已经判完的案子。我还以为有多少个案例,谁知道只有四个。我随手拆开一个来,是关于村与村之间因为土地纠纷引起的械斗。当事人只有两个,卷宗上写的罪名是:毁坏财物。我不明白,便问。黄法官解释道,村与村之间的土地纠纷一般都是有历史原因的,再加上诱因复杂,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而且参与进去的人往往很多,所以在社会影响不大,造成后果不严重的前提下应该从轻从简。即是原则要坚持,又适度灵活。这个案子是因为耕地划分不清造成的,双方都负有责任;村民们在对峙的时候造成的后果仅仅是:砸坏了一辆农用拖拉机,有几个人被棍棒接触,最严重的也只有打落了几颗牙,嘴上缝了几针而已。最后还在村干部的劝说下散去了。如果按照刑法书上来判的话,问题要扩大化、严重化,对于当地人民的生活生产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就只对挑头的两个人进行判决。
在回味完了之后,我把这个案子的卷宗全部取出来。分为两大本,一本是诉讼证书卷和证据材料卷。里面的内容有投押票、送达回证、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笔录,还有一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面还注明是借方凭证,其实就是罚款证明)、起诉书、核押证、告知开庭笔录,最后还有一张简易程序建议书。黄法官说这是检察院认为案件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一个建议。如果法院认为采用简易程序,则要在二十天内完成,如果逾期则法院方面,尤其是法官要负责任。所以如果认为案情复杂,需要时间长的话就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便驳回(??)建议,采用适用时间较长的一般程序。
光看这个案件已经花了近一个小时了。后面三个也就浏览了一下。其中有一个是贩毒的,当事人被当场抓获。里面还加了执行民警和当地派出所的证明以及归案证明。卷宗里的大致内容与一般案件的相仿,只不过多了:卖者供述、买者供述、材料证明、扣押物品清单(附加实物照片)、鉴定结论书、通知书(忘了是什么类型的了)和现场勘查记录(附照片)等。
待弄完这四个案子的卷宗已经是下班时间了,我站起来时已觉头晕眼花,真不知黄法官他们天天对着这些卷宗是怎么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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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者们的这些辛苦是为了人民的正义事业而付出的,我们不应该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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