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博客帖] [公社帖]
文章提交者:wyjk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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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听到一些朋友骂声不断,抱怨这事不公平那人没良心;也经常看到一些新闻报道,披露一些有权有势的主儿侵犯他人权益的事件。当时,俺总会热血沸腾,跟着骂上几句发些牢骚怪话。可时间长了,接触的事多了,俺也犯嘀咕:这都哪跟哪呀,怎么就不会自己保护自己!
保护自己的权益,得有些智慧。有时候,怒发冲冠、奋起反击、正面对抗,不见得是解决问题的良策。而借助法律的力量,则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讲几个俺亲身经历或者亲眼目睹的故事,都是房子拆迁安置的事情,也许对朋友们会有些帮助。
一、把握细节
俺祖上农民,父亲早年进城当学徒,稀里糊涂间成了工人。母亲也跟着进了城,在城郊开了块荒地种菜,菜地被征用后也招了工。那年头,在城里能找个落脚的地方不容易,几经周折,从房管局那租了城乡结合部一间十几平米的木板屋算是安了家,一住就几十年。随着俺兄弟姐妹们陆续来到人世,这十几平米便容不下了,于是经过房管局同意,自己搭建了一层,还在边上搭了厨房、洗手间之类。好在那屋子的层高还行,边上也有小空地,这搭起来的地方虽小,也还能将就着住下来。
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城市急剧扩张,俺那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便走到了尽头:拆迁改造。
接到了通知书,看着屋子的墙上刷上了大大的红色的“拆”字,俺们一家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了,只好打点包袱准备滚蛋。毕竟事关全家人安身立命之所,四处打听八方托人以寻求合理的安置方案,便是人之常情。这消息反馈回来,全家人都傻了眼,不知道怎么是好了。
俺家全部面积才32平米,两层卧室共25平米。就地回迁,等面积安置(那年头还兴这套),连同配套部分可安排一间户型45平米的一个套房。可俺家五个人,无论如何也得有三个房间才能勉强安身,还不能考虑俺这一代三人都年事不小,急需婚嫁再添一代这迫在眉睫的远景规划了。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四处求人。可毕竟是弱势群体,人家同情可以,动真格的得违反规定波及四邻,颇有强人所难之处。如此,一家人寝食不安地痛苦了好几天。
算是俺读过几天书,走投无路之下突然想到找相关的规定来瞧瞧,当初俺从报纸上知道,这座城市由人大通过了《拆迁安置法》,还在报纸上公布过,当时没在意,还真不懂这玩意到底都整出个啥名堂。于是,便钻进了学校的图书馆,老半天总算翻出了一年多以前的古董。左看右看,人家拆房子的公司没搞错,是按规定执行的。只是其中一个概念有些费解,这等面积交换的面积,指的是居住面积。居住面积是什么概念,貌似不太明白。于是就去请教了一个同学的哥哥,他大学毕业后考上律师执照,算是比较早期的法定律师了。
这一请教,可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了。原来这居住面积指的是居室面积,等面积交换也就是居室部分的等面积交换。俺家总面积虽然不大,可居室面积还行,有25平米,应该安排两间户型的房子。那时候,俺这城市规定,拆迁安置房的卧室面积大间的为12到15平米,小间的为9到10平米。我们这个拆迁安置房,设计的是12到13平米的。这一算,俺家安置两间户型的正合适。
人家要是就不给,怎么办?俺继续请教。
同学的哥哥斩钉截铁地说,他们不敢!
俺问,怎么就不敢?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同学的哥哥解释说,这里面猫腻大着呢。就这面积认定,一里一外之间,他们都不知省了多少安置成本骗了多少钱。要是吵起来,他们理亏,占不了什么便宜。事情闹大了,大家就都知道自己的权益,都要求按居住面积计算,他们就得把骗进口袋的钱吐出来。不吐不搬,这一拖,他们的损失更惨。
呵呵,这一下让俺高兴得差点从15层的高楼跳下去了,屁巅屁巅地复印了《拆迁安置法》和《拆迁安置实施细则》便赶回家报喜去了。
果然,第二天一早,当俺们一家人带着这两份文件去找拆迁单位说理时,对方当场就投降了。一开始,他们还挺冲的,死活不认帐。俺一看对方耍赖,便拉开腔门准备决战。俺的高音刚刚打开,对方便出来了一个小头目,死活把俺们拉进了他们的办公室里面。俺当时就知道有戏了,这班人担心俺们的道理被边上同病相怜的拆迁户听到,这“传染病”要是蔓延开来,局面恐怕不能收拾了。
进了办公室,对方的态度已经180度大转弯了,又是上茶又是让座,让俺们稍等片刻,以便他们请示领导。好一阵电话沟通,过了不久,对方来了一个主任,和声细语地和俺们交换了看法,然后就拿出了拆迁协议,痛痛快快地满足了俺们的要求。
如今这房子由俺弟弟住着,63平米两个房间,产权也按规定的价位转成私房,还获得了许多优惠,毕竟俺家是400多户拆迁户中第五个签了协议的。
虽然这事过去十多年了,现在的情况大不一样,貌似都改为货币安置之类,具体的办法不见得都适用。但是,俺觉得,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不会过时的。而对法律的理解,要重在细节,于细微之处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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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应规则
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得懂点法,至少与我们的权益直接相关的法律还是得了解的,毕竟是比赛规则嘛。现在讲究公开透明,相关的法律都见诸媒体,网上也能查得到。再不济,找个律师咨询,把要点搞清楚了,也能对付着用。
其次,是要讲点策略。比赛规则(法律)的形成和改变都有一个过程,也有一定的程序。不管它合理不合理,眼前在使用的时候是不可能改变的。因此,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就不能以规则说事。指责规则有误,要求更改规则,这条路肯定是走不通的。在规则面前,你只能去适应它,而无权去改变它。
前不久,俺一个朋友也面临拆迁。现在,俺所在的这座城市实行的是货币安置,其价位由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评估后形成的。当时,俺这位朋友犯了撅,硬是说这价位不合理,死活不肯搬,成了钉子户。理由嘛,说是这小区建成后会如何如何繁华,房价会大幅上升,只给这么些钱不划算。
有天聚会在一起,他愤愤不平地说起这事。俺便笑了,说他犯傻。这价位是按一定程序形成的,合不合理,总是一个基本规则,要改变也不是在第一线的那些人说了能算的,除非那些在一线的人帮你贴钱,不然就没个完。有这等闲功夫还不如仔细核对自己的面积,被人家少算了一平米,就丢好几千。再说,你这漫天要价,拿建成后的商品房价格说事,这新房旧房之间能这么算吧。
朋友楞了好一会,表示赞同俺的说法。可一口恶气未出,仍然坚持着不肯动。这下可好,周边的人全搬走了,配套的服务设施也没了,工地上几通几平地闹得正欢,吵得不得安宁。这不,二十天不到,就坚持不住了,白白地生了许多闷气。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眼下的社会发展太快,公民的权益有时候在不知不觉中就流失了。与其等着人家给你施舍,莫如自己主动出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出击过程中,法律会成为很好的武器,为你提供必要的保护。
这里的奥秘,在于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有效利用,就只能是适应它,在它的规则范围内行事,而不是改变它,或者让它适应自己。法律是调整利益各方的,不存在造就个体的理由。
三、善于借势
俺的老家离城市不远,15公里的路程。不过,那是一个山区,是城市边缘山区的一个小村庄。那里绿树成荫,环境宜人,高处一站,四方美景尽收眼底。
俺所住的这座城市什么都好,就有一点颇让人伤脑筋:夏日炎炎的季节,热得让人恨不得钻进大海里。于是,俺老家便依着树高林密,凉风习习和登高望远的优势,成为城市居民的避暑胜地。
既是避暑胜地,当然得具备吃喝拉撒诸多条件。于是,村民们便在自家宅基上盖起了小楼,除自家安身外,还能腾出一些房子供上山避暑的客人使用,家养家种的那些土鸡土鸭兔子蔬菜水果等等,也很受欢迎,颇像现在很时髦的农家乐之类。如果条件好一些,适度装修整洁干净外带一些娱乐设备,价位还很不错的。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如此,便有许多部门、企业等等借着培训中心之类的名目,在村子里建了许多避暑山庄,还有一些有眼光的老板则折腾着在小村子买地,盖起了宾馆餐馆,以上山避暑的男男女女为目标做营生。这一来,昔日宁静的山村便有了熙熙攘攘的热闹,贤达名人趋之若鹜。这么一来,市里便有一大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慷慨陈词,纷纷动议要把小山村建设成为城市的后花园,张罗着公路、公园之类的基础建设。
俺父母搬进城市居住以后,老家的破房子几经折腾,成为俺哥的领地。当年因为祖上老人守旧,俺哥留在这小山村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民,依着祖屋边上的自留地和几块梯田过日子。不幸的是,这祖屋一夜之间划进了公园的地盘。
既是公益事业,俺哥一家就没理由赖在祖上留下的破房子里不走。于是,由当地政府在离祖屋不算太远的地方划出一个地块,给了一些补偿,另建小楼安身,顺便也就做上了农家乐,日子过得也还算安稳。而那公园建起后,也着实凭添了一道风景,给这个城市后花园增色不少。
然而,这等悠闲突然之间就被打破了:有人在公园边缘俺哥原来的宅基地上打起了地基,很显然是要盖房子了。这公园是村子里的一块风水宝地,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地利是明摆着的事。当年,俺哥想在祖屋的原址上盖个小楼做些营生,就因为规划为公园用地未能如意,建公园时不得不服从大局另外择址。可如今,别人却在俺家祖上的地盘上盖房了,显然是不大公平嘛。
如此,便有了一番交涉。
俺哥毕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被乡里几个干部一吓,就败下阵了。于是,俺便抽空上山助阵。可能是俺小心眼吧,上山之前找了相关的法律规章,很是认真地学习了一通,还请教了一批熟悉这方面业务的朋友。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上堂叫阵时,自然被冷落在了一旁,只有乡里一个据称管土地使用的“毛毛虫”陪着俺们聊天,就事论事地纠缠于既往变迁史,却轻飘飘地回避眼前的矛盾。言称当初拆迁房子是为了国家建设,国家已经给予补偿之类的大道理。
俺瞧着这僵局,心里滴咕,看来不能正面出击,得绕个道,便借机出手,提出乡里改变公用土地使用性质,需要市里批准,俺们要求看相关的批准文件。这一招是朋友们教俺的,改变公用土地使用性质有法定条文和批准程序,乡这一级没这个权限。
俺这话一出,“毛毛虫”便沉默了。过了许久,就借口请示去了。
进来的家伙,官衔大了一些,是位副乡长。可俺倔,非得和乡长对话不可,副乡长的不干。又是一番纠缠,俺就那句老话,要看批准文件。
于是,这位副乡长只得去把乡长大人搬来了。乡长大人毕竟官大能拍板,认了俺的将军,接受了俺的条件,暂停施工!
然后,开始谈具体条件了,达成了如下共识:这个地块原是俺家宅基,因国家建设需要转为公共用地。如再次转变用途改建民房,俺家有优先权。目前在建项目属于违规行为,应予中止。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事情到此,算是有了结果。原因在于,俺比较认真地学了相关法规,借了法律法规的东风,方能占居主动。此类事,对方心中有鬼害怕穿帮,不敢与俺正面作战;同时,由于前史,就事论事说不清楚,因而需要借力发力控制对方。而借力之处,就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娴熟认识和理解。
不过,这事最终还是俺家输了!现在,人家的房子已经很漂亮地站在那里,而且生意兴隆。输的原因怪不得别人,怪俺哥是个农民,眼光太浅了。那座房子的主人眼见着事情久拖不决,便使出了“私了”的铩手锏。俺哥可倒好,在一沓花花绿绿、甜甜蜜蜜的“补偿费”面前,把俺辛辛苦苦争来的“优先权”给卖掉了。
呜乎,瞅着人家在那赚钱,俺只能内心郁闷:眼光太浅,办不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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