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穷凶极恶的杨佳,会不会得到法律的正义? [博客帖] [公社帖]
文章提交者:冷言热语
加贴在 社会杂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71.html
沸沸扬扬的杨佳血案,在开明的上海警方高效率工作下,就这样“真相大白”了。目前再去争论当初为什么疏于防范、为什么10警不抵一刀、为什么文职警员如此“软弱”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亡羊补牢,赶紧扎紧篱笆的同时,我们该清醒的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无辜的警察以及社会公信力付出了如此沉痛而血腥的代价!
现在我们知道,杨佳的穷凶极恶简直是超常和难以理喻的。按上海市公安局目前公布的案由来看,作为国家机器一部分的上海闸北警察完全是秉公执法,严格按国家法律程序执行对违法犯罪个体杨佳进行处置的,按说闸北警方和杨佳产生的对立应该只可能是国家法律和敌对势力的对抗!杨佳如果是违法犯罪者,那他一定明确自己的罪责却企图逃避处罚甚至妄图摧毁处罚,在这种状态下违法犯罪方的杨佳要逃避或摧毁的是整个国家机器以及法律程序,他要对抗的应该是整个社会,而绝不会有挑选的针对明确的个体目标。当然,如果国家机器的代言人或执行者在代言或执行过程中,偏离了国家法律程序,对嫌疑对象进行了超越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或适用条例的处置甚至严厉处罚时,被处置处罚对象因为自己对国家法律程序的理解与自身遭受的待遇发生了冤屈、侮辱等行为时,因为他们意识中丝毫没有或几乎没有自己违反国家法律所产生的恐惧、内疚、不安等自责情绪,他们对该行为“加害人”的仇恨,就与国家法律程序无关或基本无关了——此刻他需要“伸张”、“清洗”、“以死相拼”的对象其实是他意识中对他个人施害的仇人!从杨佳作案的过程和行为方式来看,他的行为更接近后者。否则很难解释他为什么明显放弃生还的希望单挑冲进闸北公安局,而且他的作案手段又是那么的血腥,这和他放过同样在现场的女性警察从心理扭曲与残忍手法上是极端矛盾的,完全不符合和国家和社会全面对抗的犯罪动机的特征,倒十足表现为精神失常般的丧心病狂和穷凶极恶。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可问题是,杨佳的犯罪是在精神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据上海公安方面的鉴定)进行的,而且其动因还是上海警方此前毫无过错的对他的一次偶然的执法行动,而且为这个无过错的执法行动上海警方已经两度派督察进京给他做安抚工作,而偏执到极点残暴到极点的杨佳非但不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精心策划并残忍实施了血洗闸北警局而不是其他更有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犯罪。从这个心理轨迹上来看,杨佳能控制住自己残暴的天性到28岁,也实在是一个奇迹。
我觉得,杨佳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不假,但也得严格按国家法律程序对他进行公正的处罚,虽死,也得让他死个明白,死个清楚,死个罪有应得。现在上海警方虽然获准杨佳在第一时间请了律师到场,但一来该律师实际和杨佳被害的当事人有明确的利益关系,二来负责该案侦察的机关也和杨佳案的一方当事人有直接牵连,这样的“公平”显然是有瑕疵的,也是和我国现行法律有出入的。可以这样说,杨佳的死法,正是考量我们的司法公正、考量我们公安机关公信力的一把尺子,是全国老百姓心中那杆秤的准星,是中国法制未来走向的风向标和航标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我们说了多少年了,也早已成了我们依法治国的共同理念。我想,现在就到了看我们的上海警方和犯罪嫌疑人杨佳能不能在法律面前真正平等的时候了!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转载请注明出自铁血tiexue.net, 本贴地址: http://bbs.tiexue.net/post_2902683_1.html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本帖已赚工分: 1748
本帖已赚金币: 0
加准原创: 铁木辛哥元帅 07-09 00:10
加准精华: 铁木辛哥元帅 07-09 00:11
推荐: 铁木辛哥元帅 07-09 00:12
原创转正: 一级佣兵 07-09 12:59
精华转正: 一级佣兵 07-09 12:59
---------------------------------------------- 冷眼看世界 热心对朋友
前刑事侦察员,未能从军,更未上过战场,但有合法地使用“五四”以活动人体为目标实弹击发的经历。
QQ:44502631 BLOG:http://blog.sina.com.cn/lyrey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