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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主题:历史檄文:大顺倡义天下征讨无道明朝事 本文共 180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别人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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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帖心情历史檄文:大顺倡义天下征讨无道明朝事

文章提交者:别人笑我 加贴在 中国历史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73.html


倡义提营首总将军,为奉命征讨事。自古帝王兴废,兆于民心。嗟尔明朝,大数已终。严刑重敛,民不堪命。诞我圣主,体仁好生,义旗一举,海宇归心。渡河南而削平豫、楚,入关西而席卷三秦。安官抚民,设将防边,大业已定。只有晋、燕,久困汤火,不忍坐视。特遣本首于本月二十日自长安领大兵五十万,分路进征为前锋。我主亲提兵百万于后,所过丝毫无犯。为先牌谕文武官等,刻时度势,献城纳印,早图爵禄。如执迷相拒,许尔绅民缚献,不惟倍赏,且保各处生灵。如官兵共抗,兵至城破,玉石不分,悔之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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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3 19: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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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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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官兵共抗,兵至城破,玉石不分,悔之何及!”

这句话会被不少别有用心之人说成是满清的屠杀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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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3 19:37:50
cx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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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楼主好可怜 在第3楼的发言:
起义军后来都是坚定的抗清份子 呵呵

明朝的许多官员都是坚定的投降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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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3 19:39:32
xuch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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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州府志》收录胡庭作的《李节妇传》,记录了一个李节妇,在李自成占领期间,李自成的部下想要调戏她,结果她让其晚上来,而晚上她却爬到屋顶,等那个李自成的部下来的时候,她就大声吆喝,大敲锣鼓,结果巡逻的兵把那个人抓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当即把这个斩首,李节妇还对李自成说,你现在杀掉了一个将领,你的部下肯定心里不服,虽然害怕你的法令,但等到临走的时候,肯定还会来害我。李自成就发下令箭,封住她家的门,让自己的部下不能进去骚扰她

    结果顺治六年也就是1**9年,博洛、满达海,两个清朝亲王攻破汾州全城遭殃,男子被屠杀一空,女子财物成了满州军队的战利品,那个李节妇的命运如何呢?“已丑(1**9),城屠,被虏。至濠次,扑马下,击石碎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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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3 19:46:31
kdy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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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对他们不完全适用,因为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屠戮汉民,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连经历了文字狱闹得最厉害的乾隆时期的御用文人纪盷也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透露了他一家在清军屠刀下的遭遇①。多尔衮进关之初,为了取得汉族官绅的支持曾经一度有所收敛。从顺治二年四月遣兵南下开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扬州十日”、“嘉定屠城”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此外像164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充分暴露了满洲贵族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顺治六年正月,多尔衮道貌岸然地说:“君,父也;民,子也。父残其子,情理之所必无。况诛戮所以惩有罪,岂有无故杀人之理?自元年以来洗民谣言无时不有,今将六年矣,无故而屠戮者为谁?民肯从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释。”②几天之后,他就“谕大同城内官吏兵民人等曰:姜瓖自造叛逆大罪,摇惑众人,诱陷无辜,尔等被围城中,无所逃避。止因姜瓖一人作恶,遂致无罪众人同陷死地。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③。同年二月,“兵部以总兵官任珍阵获伪官兵四十九名,俱抚养不杀奏闻。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抚之以示恩,抗者杀之以示惩。如此则人皆感恩畏死求生而来归矣。今平西王等将阵获之人抚而不杀,……此事甚不合理。尔部其移咨平西王吴三桂、墨尔根侍卫李国翰知”④。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顺治八年福临亲政以后,把各地屠戮无辜的责任全部推到多尔衮身上,说:“本朝开创之初,睿王摄政,攻下江、浙、闽、广等处,有来降者,多被诛戮。以致遐方士民,疑畏窜匿。”①实际上,清兵的滥杀无辜根源于满洲贵族的迷信武力和民族歧视,多尔衮不过是他们当中的代表人物罢了。在清廷上同多尔衮争夺权利的“辅政叔王”郑亲王济尔哈朗统师出征时表现出同样的野蛮,就是一个证据。只是因为这种疯狂的屠杀政策不仅没有吓倒汉族人民,反而激起更加顽强的抵抗,清廷在屡遭覆师失将之后,才被迫在政策上作出部分调整。




南昌城被围困日久,粮食薪柴均告匮乏。城中米价先涨到一石要六十两银子,后来更高达六百两,最后是断粜,“杀人而食”,拆屋而炊。城中军民处境十分艰难,不少人为了不致饿死,从围城中逃出。不料清军主帅谭泰早已拿定主意,不管是来降官兵,还是逃出难民,一律屠杀。据清方报告:顺治五年九月三十日“省城各门投出百姓有三四十者,有五七十者,有百余者,俱出投降。拿到谭固山面前审毕,发与众家男妇不留,俱杀讫。十月初一日,省城百姓从四门投出男妇共有三百余名,谭固山审问,据说城内绝粮半月有余,米卖银八钱一升,糠卖银二钱一升,老鼠一个卖银二钱,人吃人,不能支捱;审毕发出分杀讫”。初二日,“贼伪王副将乘城内火起,带领贼兵并家眷五百余名,剃发押甲投出,谭固山止留十一员名,余贼分杀讫。初三日午时,有贼将一员领贼兵一百二十名携带大独眼枪四杆、三眼枪四杆、鸟枪七杆、火药三桶,投在厢红旗下;火药、火器留用,贼官贼兵俱杀讫。本日未时,城内投出百姓男妇七十余名,男人分杀,妇女分留。……”①这就是满洲贵族“仁义之师”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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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军在镇压山西反清复明运动中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老弱,表现的野蛮残酷令人发指。清代官书虽然尽力遮盖真相,从一些档案和地方志里仍然可以窥见一页页血迹斑斑的历史场面。大同城破以后根据多尔衮的命令实行屠城,执行得相当彻底。大同和大同左卫两座城里的监狱关有重犯五名,由于“城破尽屠,无凭究拟”,人都杀光了,无法找到原告和证人,新任地方官只好题请销结案件③。





清军占领广州全城后,疯狂地进行屠杀、奸淫、抢劫,一位外国传教士记载:“大屠杀从十一月二十四日一直进行到十二月五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③中国史籍也记载:顺治七年尚可喜、耿继茂“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浮屠真修曾受紫衣之赐,号紫衣僧者,募役购薪聚胔于东门外焚之,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番禺县人王鸣雷写了一篇声泪俱下的祭文,摘录一段以见当日情状:





……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便房已朽,项门未枯。欲夺其妻,先杀其夫;男多于女,野火模糊。羸老就戮,少者为奴;老多于少,野火辘轳。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①





广东著名文人邝露就是在这次屠城中遇难的②。尚可喜、耿继茂以汉族同胞的鲜血在清朝功劳簿上记下了“名垂青史”的一笔。





1649年(顺治六年,永历三年)正月二十日,清军在济尔哈朗统率下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就进抵道林市,从活捉的明摆塘兵口中审问得知何腾蛟和马进忠正在湘潭城内。次日清晨,清军快速行进,出其不意地包围了湘潭县城。马进忠见清军势大,率部南撤,何腾蛟成了无兵之帅。二十一日清军进入湘潭,何腾蛟被俘①。清郑亲王济尔哈朗下令屠城,湘潭城中的百姓几乎全被杀光。当时逃到乡下的文人汪辉记载:清军从正月二十一日开刀,“屠至二十六日封刀,二十九日方止”,半个月后他进城看到的是一场惨不忍睹的局面:“近前则足软,欲退又不能。魂飞魄散,心胆惧寒矣。时血迹尚鲜,腥臭逼人,立身无地,有食亦不能下咽。但见尸骨纵横,惨不可言。……市上人民不止二三十,城中不满百人,受伤未死者数十人。”②康熙初,《湘潭县志》收录的一件碑文也说:“六年正月,万骑自长潜渡,屠其城,尸坟起,与垣檐平。会守帅提馁卒至,搏尸衣而暴露之,涂藉污泞隘巷间,横竖比叠;有未亡者欲以面目求死者状,裹骸还里,此臭皮囊三七日外作鬼畜变相,竟人人似,又哭而置之。”③






清军占领扬州以后,多铎以不听招降为由,下令屠城。他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的令旨中说:“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①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城中积尸如乱麻”②。王秀楚依据亲身经历写了一本《扬州十日记》对清军自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初一日在扬州的暴行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载,如二十七日,“杀声遍至,刀环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数十人或百余人;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至于纷纷子女,百口交啼,哀鸣动地,更无论矣。日向午,杀掠愈甚,积尸愈多,耳所难闻,目不忍睹”。直到五月初二日才安官置吏,“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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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失守。陈明遇巷战而死,阎应元负伤后投湖,被清军从水中拖出,不屈遇害。清军屠城至二十三日午后才“出榜安民”,城内百姓仅剩“大小五十三人”而已③。当时人士写了一副对联赞扬江阴百姓的英勇牺牲精神:“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④





七月初三日,清军大举攻城;次日城破,侯峒曾奋身投入池中,被清兵拖出斩首,其子玄演、玄洁遇害,黄淳耀、渊耀等自缢。李成栋下令屠城,“兵丁遂得肆其杀戮,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苇丛棘,必用枪乱搅,知无人然后已。丁兵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人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虽至穷苦,必以一簪一珥系肘间,曰:此买命钱也!”“遇他兵胁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僵尸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使然,非一人所致也。予邻人偶匿丛■中得免,亲见杀人情状;初砍一刀,大呼:都爷饶命!至第二刀,其声渐微,已后虽乱砍,寂然不动。刀声■然,遍于远近;乞命之声,嘈杂如市,所杀不可计数。其悬梁者、投井者、断肢者、血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藉,弥望皆是,亦不下数千人。三日后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②这就是史册上臭名昭彰的嘉定屠城。





昆山县绅民在原郧阳抚院王永祚、翰林院编修朱天麟、知县杨永言等倡义下,杀清委知县阎茂才(原为明朝该县县丞),起兵反清,推废将王佐才为帅。顾炎武、归庄等爱国志士都积极参与义举。七月初六日,清军破城,朱天麟等逃出,王佐才被俘杀。清军屠城,士民死难者达数万人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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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3 20:04:29
别人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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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玉猪龙 在第2楼的发言:
“如官兵共抗,兵至城破,玉石不分,悔之何及!”

这句话会被不少别有用心之人说成是满清的屠杀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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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屠杀恐吓并非满清专利,不单李自成发,张献忠也有,如他在长沙就发过一个——


  “孤提天兵临长沙,一日之内两府三州归顺。副总兵尹先民、何一德带兵效顺,即愿前驱进取江西。孤甚嘉之,封先民、一德世袭伯,所部将领皆为总兵。升岳州知府、原任朱朝通判任维弼为分巡监军长岳道,升蒲圻知县吕凤起为知府。所属州县士民照常乐业,钱粮三年免征。军民人等,各宜投册归顺,庶免屠戮。天兵临城,玉石俱焚,毋遗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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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ch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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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可不是恐吓!是实实在在的屠城!


 
  2008-7-3 20:21:10
玉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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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别人笑我 在第8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玉猪龙 在第2楼的发言:
“如官兵共抗,兵至城破,玉石不分,悔之何及!”

这句话会被不少别有用心之人说成是满清的屠杀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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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屠杀恐吓并非满清专利,不单李自成发,张献忠也有,如他在长沙就发过一个——


  “孤提天兵临长沙,一日之内两府三州归顺。副总兵尹先民、何一德带兵效顺,即愿前驱进取江西。孤甚嘉之,封先民、一德世袭伯,所部将领皆为总兵。升岳州知府、原任朱朝通判任维弼为分巡监军长岳道,升蒲圻知县吕凤起为知府。所属州县士民照常乐业,钱粮三年免征。军民人等,各宜投册归顺,庶免屠戮。天兵临城,玉石俱焚,毋遗后悔。”

对啊,不过清朝做的事总会被特殊关心


 
  2008-7-3 20:25:17
别人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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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xuchuanli 在第9楼的发言:
清兵可不是恐吓!是实实在在的屠城!


恐吓并非满清专利,屠城也非满清专利。明末乱局,人的社会属性大部消失,动物属性尽显,社会人向动物人转化。父子相食,夫妻相食已经成为寻常见惯之事,屠城杀戮之举中原大地也是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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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3 20: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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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历史书上所称谓的“农民军”就是土匪。


 
  2008-7-3 23:49:16
别人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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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xuchuanli 在第5楼的发言:

    《汾州府志》收录胡庭作的《李节妇传》,记录了一个李节妇,在李自成占领期间,李自成的部下想要调戏她,结果她让其晚上来,而晚上她却爬到屋顶,等那个李自成的部下来的时候,她就大声吆喝,大敲锣鼓,结果巡逻的兵把那个人抓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当即把这个斩首,李节妇还对李自成说,你现在杀掉了一个将领,你的部下肯定心里不服,虽然害怕你的法令,但等到临走的时候,肯定还会来害我。李自成就发下令箭,封住她家的门,让自己的部下不能进去骚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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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顺治六年也就是1**9年,博洛、满达海,两个清朝亲......


《汾州府志》胡庭作的《李节妇传》所记载的是1644李自成进军北京路破汾州军纪严明的事迹,的确不假。


但这并不能说明李自成自起兵反明以来一直是如此。事实上,在明末严酷的战争法则之下,李自成也有屠城记录——


据郑廉《豫变纪略》卷4、卷5的记载, 就可知之大概: 崇祯十四年四月,“张(献忠)、罗(汝才)贼方至,又大焚杀,信阳之民几歼焉……先是贼尝围信阳,其坊厢焚杀甚惨……”。 崇祯十四年五月张献忠破商城,“屠之三日而后去。贼既去, 巷无烟矣,沟中伏尸犹有活者,止一人焉”。 崇祯十四年十二月,李自成部破许州,“杀掠甚惨”。 崇祯十五年正月,李自成陷襄城县,“阖城屠戮”。 又破陈州,“贼尽锐攻三日,多所杀伤。城破,民犹战于巷。贼怒而屠之,几无存者”。 继而屠太康,又屠归德府城。“是时多盗,百姓皆人保,内外城无隙地,居民数万人,守最坚”。城破后,“乃俘数万人于城西,不论贵贱,尽杀之”。 又据彭孙贻《流寇志》,崇祯八年底,李自成等部破光州后,“屠戮官民无算”;崇祯十四年,李自成部围洛阳,破城后,“士民被戮数十万”。同年又屠项城、商水、扶沟、临颍等城。 地方志中关于屠城的记载也很详细,如商水县城,崇祯十四年 “十月初四日夜,闯贼自项(城)抵商……乡民死义者甚众,男女数万,尸骸枕集,血流成渠”。同一资料还记载,在屠城之前一年,商水县已是“百姓壮者皆从贼套,其余老弱相食,甚有父子、兄弟、夫妇自相啖者”;“崇祯十四年春大疫,抵秋方止,死者无数,初犹棺敛,继买薄卷,后则阖门皆死,竞无一人能敛者。至六月间,街少人迹,但闻蝇声,薨薨而已”。再如禹州县城,崇祯十四年十二月“闯寇克城……良民被杀以万数”;十六年十月“土贼”继而屠之,“杀人为粮,折屋充薪。凡晏会脍炙,无不以人为之烹调,割切一如猪羊肉式,居六十三日始去,城中白骨成堆,瓦砾满地,晡时即闻鬼哭,三十余日无一人迹,为旷古未有之变”。如长葛县,崇祯十四年十二月初八日,“贼前锋寇葛……贼复人城,大肆屠烧,其惨古今罕有”。如太康县,崇祯十五年三月,闯王李自成破城,“男妇被屠十余万人,尸填街巷,城内外井水尽赤,屠戮之惨世所罕见”。如陈州,崇祯十五年,“李自成同曹寇共百余万众攻,陷陈城,屠戮殆尽,焚毁房屋百不存一”。


   所以,个别城市未被屠戮,反倒成为奇观。崇祯十五年四月,李自成别部数百骑至兰阳县(今兰考县),“自南门入围梁宦宅。梁宦之家盖亦先走河朔矣。宅中虚无人,贼至围之,阒如也,乃纵火焚之而去,未尝血刃”。郑廉于是评论道:“世以为流贼在中原所经城邑,盖未有如此行事者。而不知是役乃牛金星所遣,特甘心于梁氏一家者。梁氏既不可得,彼区区白屋苍生,固不足以辱其牛刀也……论者遂谓流贼亦有不杀人之时,岂其然乎!”对于河南人来说,城破未屠者何其少。偶有一城未屠,也足以令人感慨不已。崇祯十六年,河南巡抚秦所式奏:“闯、曹蹂躏中原,中州五郡八十余城尽为瓦砾。”到崇祯十六年,在巡抚秦所式看来,已经不存在未被屠过的城市。战争之残酷,于此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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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4 16: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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