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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u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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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心情血液学

文章提交者:lyucan 加贴在 尖端科技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171.html

人体容易破损:一旦被刺穿,就会渗出或喷出血液。这并木奇怪,因为每个人的身体都有10品脱的血液在日夜不停地流动。尽管早在1875年,人们就已经知道每个人有不同的血型。但是直到1901年,澳大利亚的生物学家卡尔·兰德斯泰钢博士才规范了这些血型系统,同时给出了现代意义的血的类型。在离心器内经过分离以后从血红细胞来划分血浆系统,然后把不同人的血红细胞加入到血浆里,他发现实验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血浆和红细胞看起来有时吸引有时排斥。其中有一组细胞凝聚,另一组却没有发生凝聚。

  卡尔·兰德斯泰纳把这两种血型划分成A型和B型。但不久他又发现了第三种血型,它既不同A型反应也不同B型反应,而是显示出两种的共同特性。他把这种血型称为C型,不久它就被人们称为O型。一年后,他的一名助手,发现了另一类型的血浆,它既不和A型也不和B型血发生凝集,这种血型被称为O型。从此四种主要的血型被人们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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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代中期,卡尔·兰德斯泰纳通过给兔子注射人血,发现了另一组血型,他称它们为M型、N型、MN型。1930年,他被授予了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在1940年,卡尔·兰德斯泰纳通过罗猴实验继续发现了罗猴因素,即RH血型。

  1949年对血型的理解又有了更新的证据,两名英国科学家发现,在雌性组织细胞核内,通常包括特殊的结构,这种结构在雄性个体的细胞核内很少见。他称它为巴尔体。这一发现之后,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血液白细胞方面的突破——雌性仅有结构的出现,研究发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雄性和雌性有着不同的染色体。

  这些重要的发现,在对付刑事犯罪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当血液在刑事犯罪现场被发现后,侦探们能够通过Masile.”ever实验判断是否是血液。这种实验使用了一种酚酩的溶液,它只要接触微量的血痕就能够变成品红色。通过使用沉淀素实验(参看路德维格·特斯诺案件),侦探们就可以证实是动物血还是人血,最后他们来决定人的血型和流血人的性别。因此血液是最可靠最有价值的证据之一,同时我们会看到它在刑事案件侦破方面的重要意义。


  皮埃尔·瓦博

  时间:1868年

  地点:法国,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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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义:这起案件使法国一名侦探一举成名,成为享誉盛名的侦探之一。


  姜香公主路上有一家巴黎餐馆,名叫南朴旁斯。有段时间里,它的顾客对餐馆提供的饮用水发出了抱怨。在这种情况下,此店的经理去检查这里的地下水井。从井口往下看,见井水表面漂浮着一个用布包着的发着臭味的包裹,他小心翼翼地、把它钩了出来。打开后发现,里边是一节很短的人服,经理环坏了。当时是1869年1月26日,他立即向警察局报告了此事。一名参加工作不久名叫古斯塔夫·米茨的侦探负责调查此案。水下还有一个漂浮的包裹,里边包着另一节人腿,不同的只是这节人腿穿着丝袜。

  这两节人脸都是被缝在黑色印花布袋里的,此袋大约有一平方英尺的面积,两端都系着口。通过观察针脚,古斯塔夫·米茨认为缝制口袋的裁缝有精湛的技艺。另外有人把长筒丝袜上红色棉线经过组合,发现是一个字母B。法医提供的所有信息只是这是一个女性的腿,并且已在水中泡了很长时间。古斯塔夫·米茨开始检查失踪妇女档案,一共有122例,当查阅到84例时,他却收到了令人沮丧的消息: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医,对两节人腿进行再次检验后,宣布这是两条男性的腿。这意味着以前所有的工作都白费了。古斯塔夫·米茨只能重新调整侦查方向,寻找失踪的男性。

  他忽然想起来去年12月中旬,警方在塞纳河里发现一条用一件蓝色运动衣包着的男性大腿,大约在同一时间里,另外一条大腿骨在去香雅哥被发现。两天后一家洗衣店的老板报案,他看到了一名长着胡须且非常强壮的小伙子把许多肉倒入塞纳河。圣诞节清晨,两名宪兵在南朴旁斯附近拦住一名相似长格的男子,他正在搬运一个大盒子,盒子里有几个包裹,宪兵打开其中一个包裹,发现里面是一根根火腿肠,于是两人就放心地让他走了。米茨怀疑此人可能是凶手,这次和宪兵的遭遇有可能使他十分恐慌,就把这些大腿扔到了南朴旁斯的地下井里。这同时暗示他就住在附近。

  饭店的看门人说附近没有裁缝居住,但是他建议米茨去找一个从前的女裁缝师。马西尔德·达德是一家夜总会的歌手,她也是裁缝兼政治活动者皮埃尔·瓦博的情妇。此人恰好符合前两次扔肉人的体貌特征。马西尔德·达德最近和他也没有联系。但是她却暗示米茨去试着找一下瓦博朋友的阿姨傅达斯夫人。此时米茨警觉地意识到死者丝袜上的B有可能就是指傅达斯。米茨把现场提取的印有字母的长筒丝袜给这位老妇女看,她立刻认出这是她的手工制品,同时她也认出这个蓝色汗衫是她外甥迪塞尔·博达斯的。他住在安香玛则瑞恩街。杀人现场?

  米茨发现迪塞尔·傅达斯已经抛弃了自己的住宅,但他屋中的蜡烛仍然在摇曳,钟表也上满了弦。这暗示有人还在这里活动,博达斯太太证实,她秘密抽屉里的一批可转让的证券丢失了。米茨命令一个门卫监视这所公寓。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然而,结果并不是很糟。瓦博跑到警察局来见米茨,他很沉着,这和他以前担任过警方的线人有关。当他发现米茨和他谈话十分冷淡时,他有些慌了手脚。米茨拿出从瓦博以前的公寓中搜出的一张借据——他用博达斯太太丢失的债券偿还的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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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茨拘捕了瓦博,并且搜查了他现在的住所,住所里有一团报纸,正是那张报道饭店井里发现案件的报纸。在他的地下室里有两个酒桶,其中一个桶里藏着那卷丢失的证券。

  法国的刑事侦查的特点是比较注重刑事犯罪现场的重现。米茨对刑事犯罪发生在哪里以及怎样发生的,有自己的思路,现在他想证实自己的想法,他把瓦博及几名从局里来的警官领到了瓦博在答香玛则瑞恩街的家里,在那里米茨早已经注意到,一间屋的砖地上有一个很大的坡度,他把水倒到7砖地,水都聚到了床底下的一个洼地上,米茨命令瓦博把洼地上的砖一块一块地移开,他惊呆了,随着每一块转被揭开,砖的侧面和底部的干血迹清晰可见。瓦博认识到真相即将大白,于是下跪坦白:他用了一把熨斗猛击迪塞尔·博达斯,然后割开了他的喉咙,只穿着一件内衣解剖了尸体。他想他已彻底清理完了这个杂乱的现场,没想到床底下的这块洼地。他的作案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这些债券,因为他要结婚,需要钱。瓦博想通过小聪明逃避打击,却弄巧成拙。他在监狱里等待审判的时候,他的朋友们送来了礼物,其中一份礼物是一片面包和一把剃须刀,他用剃须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


  结论


  在强调米茨对这起案件的侦破贡献时,还应该记住第二名法医安博爱斯·塔尔丁的作用,要不是他的正确鉴定,这名杀人犯将永远不会被抓获。


  路德维格·特斯诺

  时间:19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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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德国,吕根岛

  意义:如果杀人者以前还可以逃避审判,那么今天法庭科学划时代的进步,阻止了类似事件的重演。


  在波罗的海远离德国的南海岸,有一座小山叫吕根岛。1901年7月1日,在这里的戈赫伦村庄,8岁的哥哥赫尔马和6岁的弟弟彼德·斯塔博两人出去玩耍,就一直没有回来。家里有不祥的预感,第二天早晨,派出了一组大的搜索人员,不幸的是,他们找到的是被肢解的孩子们的残肢,沿着血迹他们发现了被取出肠子的斯塔博兄弟的尸骸。

  嫌疑人很快出现了,他叫路德维格·特斯诺,他是邻村一名木匠。有人看到他在两名孩子失踪的那天和孩子们交谈过。但是他本人否认这一事实。对他的家进行搜查,发现了一双带有黑色斑点的靴子和一件带有同样斑点的衣服。并且有清洗的痕迹。路德维格书斯诺的解释很合理,他说、这是他的工作服,斑点是木汁染料留下的,在生产线上每天都有无数技工使用这种木汁染料。

  路德维格·特斯诺被带到了格赖斯夫瓦尔德法院的约翰姆·施密特法官那里。不知什么原因,约翰姆·施密特法官怀疑嫌疑人路德维格·特斯诺所说的故事。不久,迷雾澄清了,三年前,德国的报纸曾经报道过在奥斯纳布吕克镇,发生过类似的案件,而这个镇子在此地西面几百里外。两名年幼的女孩,一名7岁叫海德曼和她8岁的朋友埃尔斯·朗格梅,在1898年9月9日,被杀死在离家不远的林区里。有人看见在凶杀案发生的那天,一名男子在林区闲逛。因为他身上有大量的污点,此人当时被拘留了,他的名字就叫路德维格·特斯诺,当时他告诉警方他身上的污点是一些普通的木染料,是最近工作时染上的,于是他被排除了作案的嫌疑。




约翰姆·施密特法官和当地的检察官埃纳斯特·忽布斯曼继续调查研究。他们发现在斯塔博兄弟被杀的前几天,也就是6月11日,一个农民看到一名男子从庄稼地里逃走,当时他很迷惑不解,当他回去看时,发现他的羊群中有七八只羊被砍死了,肢体散落在田地中。当纳斯特·忽布斯曼安排农民辨认一组嫌疑人时,他毫不犹豫的指出路德维格·特斯诺就是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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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创新性的实验


  路德维格·特斯诺坚持说自己无罪。他始终说衣服上的污点是木材染料。因为没有其他的证据,案件变得有些棘手,除了这些斑迹,没有任何线索把路德维格·特斯诺和这起案件联系起来。正当他对路德维格·特斯诺是捕还是放举棋不定时,他听说一名年轻德国生物学家保罗·乌赫伦胡奇教授最近发明了一项新技术,这种技术不但可以区分血和其他斑迹,而且可以鉴别人血和动物血。

  保罗·乌赫伦胡奇教授发现,把蛋白质从鸡蛋里注射到兔子身上,然后再用蛋白混合兔子的血浆,鸡蛋的蛋白从透明液中,形成了云状物质和沉淀,这一过程的扩展,导致了以兔子为根据的血浆产物,这种产物是一种云状沉淀。这一过程可以鉴别任何动物血液的蛋白质也包括人类。

  从那以后,这种方法被更加简化,把怀疑是人血的液体样本置于载玻片上,这种载玻片用类似于相同生物反应物凝胶进行处理过,当电流通过电极流过玻璃,蛋白质分子在两层样品中滤过,向外通过凝胶流向对方。如果一条沉淀线形成,这条沉淀是因为抗原和抗体相遇,这就意味着是人血。保罗·乌赫伦胡奇教授在从路德维格·特斯诺家中搜出的一件工作服及其他衣服上花费了将近一个星期时间,于1901年8月8日,写出了检验报告。这在法庭科学史上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这条工装裤确实被木材染料染过,但是他也发现了17处人血。路德维格·特斯诺的衣服和衬衫也出现了相同的检验效果。另外,在路德维格·特斯诺的头发上也发现了干血。经过长时间的审判和监禁后,1904年路德维格·特斯诺开始在格赖斯夫瓦尔德监狱服刑。


  结论


  这项沉淀实验非常灵敏,并且只需要微量的血迹。如果结果呈阳性,即为人血。即使长达15年的干血也可以鉴定,甚至对几千年的木乃伊组织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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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大陆不长草,也要收回台湾岛!
  2008-6-29 13: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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