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暴力袭警的背后:是文明还是软弱
文章提交者:stone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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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舍生忘死、甘洒热血,与犯罪分子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不惜流血牺牲,甚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用他们的青春和热血谱写出一曲曲壮丽的乐章,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肯定。
但是世间事并不是如想像中那般完美,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增多的袭警案件,让我们听到了不和谐的音符。最近从新闻中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扬州一自称是“新加坡投资商”的男子殴打民警长达18分钟之久,打累了竟然还说“我歇会儿再打”。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这件事让我心中有一种刺痛的感觉,我并不是同情被打的民警,而是这种情形让我恐惧。保护人民的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谈何保护人民?
这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也不是最典型的案例,因为暴力袭警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或许这就是“文明执法”的一种标志吧?
暴力袭警的主要有这样一些情形:
一是胆大妄为之徒,不仅在警察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而且在与普通群众发生纠纷时,也动辄使用暴力;二是一些人对社会不满,把警察当作法律秩序的象征,发泄个人情绪;三是有人认为警察执法不公而暴力抗法,此类案件多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也是公安机关极力避免的;四是一些自认为有背景的人,认为自己只受法律保护,不受法律约束,殴打警察是给警察一个教训,让他们长长见识。
分析暴力袭警的原因:
一是警察队伍自身存在问题。不可否认,在人民警察队伍中的确存在极少数的害群之马,数量虽然不多,但对人民警察队伍的负面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警察因为其承担的社会职责的重要性和社会地位的特殊性,公众对他们的期望值自然很高,一旦发生负面行为,就会在社会公众中成倍的增加其负面影响。而我们某些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往往对一些无法判断的事情作为负面新闻来曝光,又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公众的逆反心理。因此,清除警察队伍中的那极少的害群之马,维护法律的权威和警察队伍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任重而道远。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二是社会民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公安工作同任何社会工作一样,都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近如人意的地方,甚至有可能损害了部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在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首先应该选择的是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寻求救济。百我们从以往发生的袭警案件来看,那些暴力袭警的人,有几人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警察的不正当侵害而袭警的?他们绝大多数的主观意识是想用暴力的形式来摆脱自己所要面对的法律制裁,以贼喊捉贼的方式掩盖自己的违法事实。其实这种事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小贩不占道经营,城管不可能去管你;当事人不触犯法律,警察也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找上门来。
三是法律体系建设不完善。目前对于袭警,一般的只能按治安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按妨碍公务罪来处理。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如英国、美国、新加坡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或在刑法等法律中规定有袭警罪,或在刑法的量刑指南中专门注明将袭警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从立法的角度来说,妨碍公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职务公务活动,但是,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关,袭警和妨碍公务的后果和社会影响都是极其严重的,我们恰恰就在这方面对于作为国家公务活动执行者的警察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
四是“法不责众”的心理促使一些人暴力抗法。维护稳定不等于纵容违法,但我们一些领导认为,群体性事件会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对群体性事件应该网开一面,以疏导、劝说为主。这就让一些人认为,只要人多,就不会有事,也就是所谓的人多势众。其实这样的后果是局部多数人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少数守法者的利益,也促使更多的人以聚众抗法的形式来对抗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五是权力与利益的交易。扬州所谓的“新加坡投资商”之所以敢肆意殴打警察,就是靠了“投资商”这块虎皮,如果是个普通群众,我相信,我们的民警一分之内就能撂倒他。为什么“投资商”就不能撂倒呢?因为在他们的后面还有“软环境办公室”这个后台,各地都把招商引资作为当地经济生活的头等大事,谁要是敢把财神爷给得罪了,那他就是不想混了,至少是混不下去了。其实招商引资无可非议,但要看你招的是什么人啊?总不能有奶就是娘吧?守法经营,政府当然要支持,要保护。一旦他们违法了,甚至拿法律不当一回事的时候,他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我们就是要保护,违法了也要保护,一切向钱看嘛。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产生暴力袭警的根本原因就是执法力度不够。不管是什么人,多少人,只要是违法了,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这是不容置疑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同时我也提醒我们的执法人员,不要把软弱当文明,按照法律的规定,你该干嘛干嘛,不要想那么多,你只需要按照法律来确定你处理问题的方式并给出当事人一个依法得出的结论,这就是你的责任。说句题外话,恐怕扬州那个小区的路直到警察被打倒了,也没有通吧?而那些被堵在小区里出不去的车主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附:2006年贵州“7.10”袭警事件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2006年7月10日晚,贵阳市鹿冲关路发生一起暴力袭警事件,几百人将警车、出租车、新闻采访车砸坏。当这伙人冲向派出所准备继续行凶时,贵阳市公安局紧急出动数十名防暴警察,最终在昨日凌晨5点将事态平息。
当晚10点,贵阳鹿冲关路沙河浴室附近,数百人将该路段围得水泄不通。人群中,两辆警车已被推翻,有不少人还在打砸这两辆警车和停在路中的一辆边三轮警车,伤者已被送到医院。
据当时采访的记者描述,他们在离派出所不到300米处,看到大约两三百人手持砖头等物正朝派出所方向走去。见到记者的采访车后,数十人立即上前将采访车团团围住。一名身着黑色T桖的年轻男子高声喊道“砸车”。瞬间,数十名男女冲上来对采访车猛砸猛踢。记者还来不及反应,采访车的前后挡风玻璃即被砸碎,车身两侧及后备箱也被踢出深深的凹痕。紧接着七八个人又将采访车左侧抬离地面声称要将车掀翻,一些人还欲殴打记者。记者立即高喊:“我们是记者。”此时,人群中有人站出来制止。5分钟后,围住采访车的人群终于让开了一条小道。记者此时发现,采访车后已有一辆出租车被包围,司机被打得口鼻出血。随后跟来的其他出租车见状忙掉头逃跑。
直至凌晨,当数十名全副武装的防暴警察和前来增援的南明区公安分局民警赶到后,闹事人群才四处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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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硝烟散尽时,我从迷雾中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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