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权分立本身只是一种政治结构,而且是一种不错的方法,世界上采用这种结构,并且取得了成功的例子不少,因此不能一味的批评它是错的。
实事求是的说,如果三权分立,能够按照它的原则得到正确实施的话,它就是目前人类发展出来最科学的社会权利分配方式。它的核心是用社会大多数人的意见来制订法律,用职业的公务员组成的政府来实施这个法律,并且用权威和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判断法律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然而这只是理想的情况,在真正实施的时候,却会遇到一些难题。首先就是立法,如何保证立法机构能够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呢?又如何保证大多数人的意见一定是正确的呢?如何保证政府不会利用信息取得或者发布方面的优势来误导公民,进而影响立法呢?如何保证司法机构真正独立并且中立呢?如何避免因权利机关意见相左导致的国家机器效率低下甚至社会分裂呢?
又比如,三权分立成功实施,还需要一个极为成熟的社会体系和公民群体。毕竟这个立法机构制订的法律,是大多数人的意见,而非所有人的意见,如果硬性的执行大多数人的意见,则可能造成变相的对少数人口的歧视甚至压制,如果一味考虑少数人的需要,则无法有效的行使国家权力。如果公民大多数都理智的独立思考,并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发表意见,自身的生存压力又比较低的话,则三权分立的优势明显,如果公民大多素质低下,且容易冲动,时刻徘徊在温饱线上,那这个组织方式除了形成社会对立啥也干不成。这就是为什么发达国家执行这种制度效果较好,而发展中国家有样学样就弄不来的理由。
对比我们现在的制度,应该说就理论高度来说,尚不如三权分立。比如说,我国的立法机构、执法机构表面上是分开的,但是人大里大多数人平时就是执法者,很难保证不会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我国的政协,应该算是辅助的立法机构和监督机构,但是人员选拔上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执行权力也没有保障。我国的公务员因为一党制的原因,中立当然不可能,但是不职业,所有公务员均有从事政治活动的动机和途径,导致公务员和政客难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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