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话题 发起投票 发起悬赏 发表收费帖
分页: [1]
 帖子主题:江西兴国暴动越狱案首要分子被判无期 本文共 0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幽灵之狼
军衔:中国陆军少校

军号: 1453031


金币: 263 枚

工分: 31232 / 排名:3940
劳动点排名: 5306
原创数量排名: 6719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 推荐加为好友
楼主  
发帖心情江西兴国暴动越狱案首要分子被判无期 [博客帖] [公社帖]

文章提交者:幽灵之狼 加贴在 生活客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68.html

中国新闻网6月7日报道 震惊社会的江西兴国“10·30”暴动越狱案6月6日在兴国宣判,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危先坤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十四年零八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一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一万元。被告人刘和群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合并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四年零六个月零二十天,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6月30日,被告人危先坤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羁押在兴国县看守所九号监室。同年10月8日,危先坤贩卖毒品案由兴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时被告人危先坤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判重刑,遂产生越狱脱逃的念头。2007年10月17日,危先坤接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的判决书后,情绪更加不稳定,并找到同监室的马志强(另案处理)商议越狱脱逃一事,马志强亦表示同意,又找到张燕生(另案处理)和因盗窃罪被判刑而羁押在九号监室的被告人刘和群进行商议。危先坤首先提出扭开二楼巡逻岗亭的天窗钢筋逃出去,后演示失败,又提出捆绑看守民警抢得钥匙开门逃出去,三人均表示同意。随后危先坤将该方法一一告知九号监室的其他在押人犯,并对越狱逃跑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和分工,对犯罪工具、捆绑对象、脱逃时机和逃跑路线进行了精心准备和选择。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2007年10月29日晚,按照事先制定的脱逃计划,九号监室故意不完成生产任务,当日晚23时30分许收监时,该监室被安排加班。加班至次日l时30分许,看守所民警刘唐湖和外劳人员赖昌文到九号监室收监,同监室李剑(另案处理)装病将刘唐湖和赖昌文引进九号监室,被告人危先坤锁住赖昌文喉咙并将其放倒在地,被告人刘和群伙同刘汉洪(另案处理)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赖昌文嘴巴封住,并用绳子将其手脚捆绑,监室的其余5人用同样的方式控制住刘唐湖,随后马志强从刘唐湖身上抢走钥匙,由危先坤打开监区大门,九号监室的8名在押人犯集体翻围墙从兴国县看守所脱逃。经法医鉴定,刘唐湖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2007年10月31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危先坤在兴国县龙口镇丰溪村寨背组附近的河边被抓获归案;同日下午,被告人刘和群在兴国县埠头乡廖溪桥头草丛中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危先坤、刘和群在被羁押期间,伙同他人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共同逃离羁押场所,其行为均构成暴动越狱罪。在暴动越狱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危先坤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和群为主犯。被告人危先坤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危先坤、刘和群因前罪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本罪,应二罪并罚。被告人危先坤、刘和群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0
顶一下
顶一下
收藏本文
收藏本文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本帖已赚工分: 3
本帖已赚金币: 0
----------------------------------------------
【军团】铁血远征军:http://group.tiexue.net/txyzj
【军职】陆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副团长
【军衔】上校
【军号】YZ—01003
[河南老乡协会]:http://group.tiexue.net/hnzyt
  2008-6-7 15:17:21
本版热门本版图片本版精华大区热门
 总页数 11 页 [共有 1 条记录] 分页: [1]  跳转 
当前心情:
发帖用户:
标题: *最长24字
原创声明: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观点声明: 中立(第三方) 同意楼主 反对楼主
 
发帖类型:  金额: 币种:
字数
小提示:
  • 点击发表按钮,发言内容会自动保存到粘贴板中,如出现发帖异常可直接在内容输入框中右键粘贴,或者按“Ctrl+V”显示您的帖子内容。
  • 请勿发表无意义或与主题无关的回复,节约论坛资源,如“顶”“路过”等等。
  • 发帖请遵守论坛各版版规,切勿涉及敏感政治、色情内容。
  • 发言请勿人身攻击,做一个文明中国人。
  • 所有商业、盈利性发言请联络本站广告联系人获得许可。
  • 在铁血论坛(社区)发表帖文即意味着同意其帖文在本站内的公开发布与传播以及本站引用所产生的使用权,由于第三方下载而引起的传播和修改等衍生责任,本站不承担责任。
  • 本站仅提供帖文存储空间服务,帖文上传者应自行负责所上传帖文涉及的法律责任,本站对帖文真实性、版权等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本站对于上传的帖文保留未经通知到本人立即删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