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话题 发起投票 发起悬赏 发表收费帖
分页: [1]
 帖子主题:儋州农民鼓动村民暴力劫走民警的枪支弹药 本文共 348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血手印
军衔:武警中校

军号: 1138080


金币: 3 枚

工分: 91290 / 排名:884
劳动点排名: 2275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 推荐加为好友
楼主  
发帖心情儋州农民鼓动村民暴力劫走民警的枪支弹药

文章提交者:血手印 加贴在 警察之家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197.html

 国营西庆农场农民郭衍多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参与强行抢劫民警的枪支弹药。虽然事发时被抢的枪支弹药被及时追回,但已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4月3日,在儋州检察机关的指控下,尽管郭衍多供辩称没有参与抢劫枪支,可在大量的人证物证面前,郭衍多还是被儋州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场队里发生斗殴事件 派出所迅速出警制止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5日早上,国营西庆农场拥护队的陈启贤两兄弟在割该队被闹退场人员私分的国有橡胶时,遭到西庆农场新龙地区闹退场的几百名群众持刀、棍、石头等凶器围攻。


  西庆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该所郑所长立即带领民警王博清、郑端书、陈文广及联防队员羊统伟、汪用武、薛良朝等人赶到现场制止。


  到达现场后,西庆派出所民警及联防队员看到闹事双方正用石头对打。郑所长见状就用高音喇叭劝说大家不要打架,快离开现场等候处理。但当时闹退场的人员责问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是否来帮助陈启贤两兄弟,并声称陈启贤两兄弟持有枪支准备殴打他们,要求派出所立即处理。


  民警了解情况后,再次要求闹退场人员撤离现场,关于陈启贤两兄弟持有枪支的问题由公安机关调查并依法处理。可是,闹退场人员非但不听,反而声称要攻进陈启贤家打人。


  斗殴演变为抢枪事件 派出所长全力护配枪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当天中午十二时许,闹退场的一方用拖拉机拉来石头倒在路边,并将石头砸成若干块。接着,被告人郭衍多等人再次持刀、棍、石头围攻陈启贤一家,围攻过程中有一人被陈启贤及家人持火药枪击伤(已另案处理),被告人郭衍多和闹退场人员便把矛头指向西庆派出所民警包庇袒护陈启贤等人以致于伤到他们的人,同时郭某(在逃,另案处理)等人向郑所长提出,要郑所长带枪去打陈启贤俩兄弟。当遭到郑所长的拒绝后,郭一、郭二、郭三、郭四、黎五(全属化名,均在逃,另案处理)等十多人就动手抢郑所长的枪支。


  此时,民警王博清和联防队员汪用武、周义万、薛良朝等人见状便冲上去保护郑所长的枪。但由于对方人多,汪用武等三人被推拉到一边,并在对方的刀、棍砍打的威胁下,只好用盾牌阻挡退到一小店墙边,最后没办法只好跑进被围攻的陈氏家人房里躲避。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当汪用武等人出来后,在场的闹事群众不让汪用武等人与所长会合,接着汪用武等三人的三套盾牌和警棍被抢走。


  众村民抢枪目标转移 一民警枪支弹药被抢


  然而,在一片哄嚷“抢他的枪”的声音中,抢枪的目标转移到了民警王博清身上。


  当王博清去拦开村民不让抢所长的枪支时,没想到险些被人用猪笼套住,虽然挣脱开来,但还是被郭衍多伙同的郭一、郭二、郭三、郭四、黎五及符六、谢七、谢八(均属化名,三人均在逃,另案处理)等十多人围上抱住并打倒在地,符六拿着一把长柄砍刀用刀柄压住其脖子,谢七则用双手压王博清的脚,谢八从王博清的身上抢走一支“六四”式手枪,内有子弹六发。案发后,被抢的枪支及弹药于当天下午已被追回。西庆派出所的联防队员羊统伟于当天在现场执行公务时被打伤。经法医鉴定,羊统伟的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构成犯罪 法院一审判十年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衍多(男,1972年9月14日出生于儋州)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明知是派出所民警所佩带的枪支、弹药,仍伙同他人采用暴力的手段,强行劫取,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枪支、弹药罪,依法应予惩处。而被告人郭衍多提出其没有参与抢劫枪支的辩解意见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郭衍多没有亲手将枪支、弹药劫走,且被抢的枪支、弹药已经于当天下午追回,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对其作出判决: 判处10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0
顶一下
顶一下
收藏本文
收藏本文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本帖已赚工分: 19
本帖已赚金币: 0
----------------------------------------------
0
  2008-5-8 17:26:04
本版热门本版图片本版精华大区热门
禾子文武
军衔:武警上尉

军号: 1306961
头衔: 中原大将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2  
发帖心情

此贼当诛之!


 
  2008-5-8 17:29:22
我是警司
军衔:警察一级警员

军号: 1433793



工分: 1587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3  
发帖心情

那是不是烧火棍?



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三)抢夺、抢劫抢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2008-5-8 18:22:34
seto9194
军衔:警察一级警员

军号: 1469447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4  
发帖心情

这节骨眼怎么还不敢开枪?等着挨处分吧


 
  2008-5-8 19:15:14
yj5330395
军衔:警察一级警徽

军号: 1410267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5  
发帖心情

怎么不鸣枪示警


 
  2008-5-10 21:53:42
gaojie72
军衔:陆军列兵

军号: 1463682



工分: 17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6  
发帖心情

各位回帖的是不是警察?这是明显的群体事件,按照规定一线民警不得携带武器,回去读一读处置群体事件条例


 ----------------------------------------------
0
  2008-5-11 23:10:34
我是警司
军衔:警察一级警员

军号: 1433793



工分: 1654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7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gaojie72 在第6楼的发言:
各位回帖的是不是警察?这是明显的群体事件,按照规定一线民警不得携带武器,回去读一读处置群体事件条例

请问人民警察法效力是否大于群众事件处置条例?再说私分国有资产引发的打架事件是否是群众事件呢?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当天中午十二时许,闹退场的一方用拖拉机拉来石头倒在路边,并将石头砸成若干块---------这是否已经影响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这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群众事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衍多(男,1972年9月14日出生于儋州)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明知是派出所民警所佩带的枪支、弹药,仍伙同他人采用暴力的手段,强行劫取,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枪支、弹药罪,依法应予惩处-------------这也说明这不是一起群众事件而是犯罪行为,是犯罪行为,民警处警当然可以带枪而且可以使用武器


 ----------------------------------------------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2008-5-11 23:33:51
linshiwei
军衔:武警上等兵

军号: 604233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8  
发帖心情

不敢开枪的。现在的警察真的很难做.特别是地域性的暴动.


 
  2008-5-12 0:01:06
枫衣骑士
军衔:警察二级警徽

军号: 1190079



工分: 13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9  
发帖心情

我真怀疑“我是警司:”是不是警察!几百人还不是群体性事件?几十人都是了,这个时候你敢动枪,如果有命活着回去,你就等着脱警服吧!书呆子!


 ----------------------------------------------
0
  2008-5-12 0:11:40
我是警司
军衔:警察一级警员

军号: 1433793



工分: 1658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10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枫衣骑士 在第9楼的发言:
我真怀疑“我是警司:”是不是警察!几百人还不是群体性事件?几十人都是了,这个时候你敢动枪,如果有命活着回去,你就等着脱警服吧!书呆子!

那你是不是警察?群体性是以什么来定性?难道只是人数吗?你是高手,那你拿出证据来啊!把我上面说的东西推翻啊!如果不能那你就是无知。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2008-5-12 0:33:23
我是警司
军衔:警察一级警员

军号: 1433793



工分: 1659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11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gaojie72 在第6楼的发言:
各位回帖的是不是警察?这是明显的群体事件,按照规定一线民警不得携带武器,回去读一读处置群体事件条例

不知你是在什么地方看到的“处置群体事件条例”?能否把全文贴出来?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


 ----------------------------------------------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2008-5-12 0:42:03
 总页数 11 页 [共有 11 条记录] 分页: [1]  跳转 
当前心情:
发帖用户:
标题: *最长24字
原创声明: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观点声明: 中立(第三方) 同意楼主 反对楼主
 
发帖类型:  金额: 币种:
字数
小提示:
  • 点击发表按钮,发言内容会自动保存到粘贴板中,如出现发帖异常可直接在内容输入框中右键粘贴,或者按“Ctrl+V”显示您的帖子内容。
  • 请勿发表无意义或与主题无关的回复,节约论坛资源,如“顶”“路过”等等。
  • 发帖请遵守论坛各版版规,切勿涉及敏感政治、色情内容。
  • 发言请勿人身攻击,做一个文明中国人。
  • 所有商业、盈利性发言请联络本站广告联系人获得许可。
  • 在铁血论坛(社区)发表帖文即意味着同意其帖文在本站内的公开发布与传播以及本站引用所产生的使用权,由于第三方下载而引起的传播和修改等衍生责任,本站不承担责任。
  • 本站仅提供帖文存储空间服务,帖文上传者应自行负责所上传帖文涉及的法律责任,本站对帖文真实性、版权等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本站对于上传的帖文保留未经通知到本人立即删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