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家有家法,国有国法。论坛也有论坛的规章制度! [博客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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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吧主未及时删除骂女县长帖子遭警方传审
因未及时删除辱骂息县(属河南省信阳市)女县长的帖子,吧主遭警方传审。该事件更被网友们誉为“中国首例贴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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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未及时删除辱骂息县(属河南省信阳市)女县长的帖子,吧主遭警方传审。”近日,百度“息县吧”吧主“我最丑”发帖喊冤,该帖被转至各大论坛后,获知消息的网友纷纷组成“观光团”,赶赴“息县吧”声援,并炮轰息县政府扼杀言论自由的行为,可与不久前的“西丰事件”“并驾齐驱”。不少网友强烈要求息县政府就此事向广大网民以及“我最丑”道歉,该事件更被网友们誉为“中国首例贴吧案件”。
律师说法
网监大队此举未违法
到底公安机关对贴吧吧主的取证是否合法?记者昨日带着相关问题采访了朱永平律师。
朱永平律师表示,网络监管大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网络警察,对网络上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言论进行监管,网警可以依法传审、询问相关当事人。
在此事件中,“我最丑”作为“息县吧”吧主,对吧里的帖子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当贴吧里出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帖子时,吧主有责任对帖子进行监管,并及时删除涉嫌违法的帖子。在事件中,“我最丑”并没有对帖子尽到相关的监管责任,由此看来,网络监管大队对吧主的传审、询问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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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无意之间我看到了这个文章。突然想到前段时间那些会员的帖被删的事情!
会员们,铁血是个大家庭。在这个家庭里面我们必须遵守“长辈”给我们下的规章制度。
每个论坛有着不同的规章制度,您可以在其他论坛发的帖或许到这就不能发了,我们得理解已经谅解
一个大家庭只有我们相互去遵守规章制度才能把这个家庭建造得更加的完美。
如果因为一篇两篇文章触犯了法律那么责任谁来承担呢?
如果是你发的帖触犯了法律您是不是愿意自己站出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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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的会员不要在漫骂。。我们应该遵守这一点规矩!
我们应该遵守我们自己家的规定。那么我们的铁学才会更加的美好。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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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准原创: fy-junxie 05-03 08:23
原创转正: fy-junxie 05-0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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