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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主题:[转帖]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本文共 12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想傲江湖总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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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心情[转帖]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文章提交者:想傲江湖总成空 加贴在 谈股论金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203.html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来源:证监会网站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现对上市公司存量股份的转让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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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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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1 23: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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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傲江湖总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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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强基础建设,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发表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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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证监会网站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出售超过一定数量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行为进行规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对记者发表了谈话。

  这位发言人指出,我国资本市场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这一市场的特点决定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新兴市场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市场的发展同市场自身的改革要同时推进,以改革促进发展,不断加强市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市场法律、法规和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强化市场监管,促进调整市场结构,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文化;逐步改善市场运作的外部环境,不断完善市场内部运行机制。近几年,我们看到世界上一些有百年发展历史的成熟资本市场,面对市场的新变化也在不断探索,寻求变革。在我国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更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资本市场本质、功能、作用的认识,不断加深对资本市场规律的认识,不断探索前进。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经过了股权分置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和综合治理之后,市场出现了转折性变化。市场运行基础进一步改善,市场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上市公司质量逐步提高,中介机构行为不断规范,投资者结构和行为模式发生积极变化,市场监管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不断扩大。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阶段性特征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新的市场运行环境下,一些老的问题逐步化解,一些新的问题又会逐步显现。近期,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国际市场主要股指走势出现较大波动,能源、资源、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在全球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国际资本流动日趋频繁,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对新兴市场的影响进一步加大。这些因素也对境内投资者在市场判断、投资取向等方面产生了影响,我国股市内外部运行因素更趋复杂。这需要我们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应对,妥善解决。在解决股市中存在的问题时要依法合规,要把法规的持续性、稳定性同市场发展要求相结合;要注重维护“三公”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注重远近结合,有利于促进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这位发言人表示,随着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份逐步解禁,将成为可以自由转让的流通股,如果这部分股份集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转让,由于成交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不仅效率较低,还对股票交易价格形成持续压力,扭曲价格形成机制。而在国外成熟市场上,大宗股份转让一般通过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公开发售的方式在场外进行。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将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和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定义为存量股份,并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这是证券监管部门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和做法,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

  从长期看,《指导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层面的规范和安排,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转让也可选择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以提高市场效率。从近期看,《指导意见》出台后,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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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由于存在一定的价格协商机制,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是更适合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的交易方式。另外,沪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已运行多年,技术系统和监管手段比较成熟,可以较好地满足这些股份转让的需要。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证券交易所将出台配套细则,进一步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做出扩大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范围和允许通过证券公司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等的制度安排,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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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2 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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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转帖过来,再仔细看看。


 
  2008-4-22 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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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做了他权力范围内应该做的事。

中国需要“和谐”,希望有些同志间为了中华民族尽量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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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2 0:11:43
想傲江湖总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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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判断《指导意见》的有用与无用,只好转帖一点东西。


证监会原则性设限 大小非分散出逃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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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A股市场并没有给予4月20日晚出台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太多热情。当天上证指数一度高开210.48点至3305.15点,涨幅达到7.48%,但是开盘后指数即震荡下行,收盘仅微涨0.72%。

  记者采访中发现,市场缺乏热情的背后是市场质疑这一政策的可执行性,而市场焦点问题的转移也削弱了这一政策的力度。

  可操作性讨论

  "这一消息出来后,我们当天晚上就开始进行数据统计,关于'大小非'在1%以上的数量和结构的情况以及大宗交易现在的对手盘的情况,实际上这是限制流量不限制流通的政策,因此要通过对一些数据进行分析,才能够明确这是一个能够加大流动性减少供给的策略还是仅仅是一个提升信心的信息,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广发证券高级分析师孙隽勃告诉记者。

  但是孙隽勃最后发现还是无法给出判断。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东西,每一条看起来都很有针对性,都具有实际意义,但是都没有给出操作细则,如何操作尚未明朗,所以很难判断这文件的真正的作用。孙隽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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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言细则有望会在今天由交易所设定并且发布。"业内人士21日表示。

  但是交易所给出的细则依然无法让市场释疑。

  4月21日,深交所出台了"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表示给出了四条意见:

  深交所会员及合格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业务,其他投资者应当委托会员参与交易,合格投资者的资格和申请程序另行规定;第二,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以配售的方式或公开发售的方式转让其所持股份。第三,对于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在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虽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1%,但达到或超过150万股的,鼓励在大宗交易市场转让。第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在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应遵守本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但是无论是证监会的文件还是交易所的通知,都无法解答如何限制"大小非"变相在二级市场转让的问题,比如"大小非"股东通过新设公司等形式,在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后,再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

  "'大小非'股东减持在股改的时候已经支付对价,所以不可能限制他们流通,现在能够做的是通过一些技术手段限制'大小非'流通的方式和速度。但是当天出台的政策漏洞太多,没有可操作性,这样的政策从正面理解的话,就是可以感受到管理层'救市'心态的迫切,但是从负面理解的话,就是监管部门缺乏'诚意',或者说监管部门也没有有效的方式,这是让市场感觉失望的地方,某大型基金公司投资部负责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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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人士认为,"对付'大小非',可以考虑总量限制的策略,就是如果一家公司未来会有30%的限售股即将解禁,那么可以规定一段时间,比如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时间只能解禁1%,如果涉及多家股东,可以采用'比例配售'的方式。这是从供给角度进行控制,另一方面也可以从需求角度做文章,比如提高企业年金、保险、社会年金的股票投资比例;现在有很多QFII希望进入A股市场,对于它们完全没必要进行限制;除此以外,也可以考虑允许中投投资国内市场。问题已经转移?

  虽然市场对于证监会这一文件的可执行性保有疑虑,但是也有基金经理表示坚信这一政策还会有下文。

  "这一文件实际上规定的是原则性的内容,根据很多内容都可以具体设计细则的,相信这些细则会逐渐出台。另一基金经理表示。

  机构人士也告诉记者,对于《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这一文件的意义,机构的观点有着明确的分化。

  有公募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在获知《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第一时间,一些业内人士就马上组织了简单的探讨。

  "大家争论的确比较激烈,一方面觉得这是比较大的利好,但是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个利好不足以让市场完全恢复信心。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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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有一点是没有争论的,那就是做投资的根本是看企业的盈利预期,我们观察,从2006年到2007年,企业的主营收入的盈利是在下滑的。sme*fe盈利下滑趋势是确定的,政策的影响有多大是不确定的,综合这些因素,机构今天还是以减仓为主。fua*xe现在对于机构的减仓行为不能简单理解为对和错,因为减仓的逻辑是没有问题的。uzesh"上述机构人士透露。

  另一私募机构人士也认为,现在市场关心的问题已经转移。

  "2、3月份市场主要担心'大小非'问题,如果这项政策在2、3月份就出台,那么对市场来说会是一个极大的利好,但是进入4月,'大小非'减持的规模已经减少了,而高通胀的问题却越来越严峻了。上述私募机构人士认为"市场对于'大小非'的担心已经弱化,现阶段市场担心的主要是通胀给上市公司盈利带来的影响。

  "现在已经开始进入上市公司一季报密集公布期,随着一季报的公布,上市公司盈利情况如何会逐渐清晰,市场会在这一数据之上重新建立对未来的预期,并且在此预期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平衡,新的平衡形成后,'大小非'的政策也有了实际的操作方法,那么市场的机会应该就会出现了。"上述私募机构人士表示,至今他仍在空仓等待这一刻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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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减持“新政”公布 大小非急寻“股托”


曾子建 胡玉慧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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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证监会一纸新政,着实令众多大小非坐立不安。面对限售股减持新政,大小非究竟如何理解,他们又的减持意愿因此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他们如何应对?昨日,记者对数家大小非进行了采访。

  炒家:多倒一次手而已

  张先生是一位限售股炒家,他曾从拍卖市场拿到了某上市公司限售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昨日他得知证监会规范限售股减持后,很快想到了应对办法。

  “指导意见还没有实施细则,但基本上不会影响我减持股权。”据张先生称,他现在已经开始寻找“股托”,也就是找一家关系信得过的投资公司。谈好条件,然后通过大宗交易将股份转让到该投资公司,第二天再通过二级市场抛售,这样就不受新政策的约束了。

  “我们的限售股成本相当低,虽然找‘股托’手续复杂些,但只要能顺利将手里4%的股权一次性卖掉,何乐而不为?”

  据了解,自从股改以来,部分资金量较大的机构都在拍卖市场拿到了不少限售股,为的就是限售股解禁后能够一次性抛出牟取暴利。现在看来,证监会出台的新政似乎还限制不了这些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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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非:每月减持0.99%就行了

  不过,对于持股比例较高的大非股东来说,新政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昨日,记者找到了一家持有某民企股权的大非股东。他告诉记者,新政策其实并不会给想抛售的大小非带来多大影响。比如每个月减持超过1%将被规范,那么大小非完全可以每个月减持0.99%。一年下来,可以减持近12%的限售股。

  不过,该人士也表示,如果真的要上大宗交易平台,这对持股量较大的大非股东来说,由于操作增加了复杂性,这确实给限售股抛售增加了一定难度,新政策对延缓大非的减持还是很有作用。

  小非:这不是逼我加速减持?

  某上市公司小非股东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监管层一直没有对大小非减持这个争议问题传递出很明确倾向的信息。他们原以为解禁会依照当初股改说明书上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去,新政突然出台,的确让人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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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不会更改原本的减持决定。”该负责人表示,他很明白减持会给市场带来的冲击,“但公司毕竟属于房地产行业,资金需求量比较大,要临时改变既定决策是不太现实的”。

  该负责人还表示,现在新的规则出来了,逼得小非股东不得不加速卖票,谁知道过段时间会不会又有更严格的限制?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市场大环境恶劣是促使小非减持的更重要的原因。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大盘指数现在几乎腰斩,也不知道何时会反弹。手中个股股价几乎只有去年的一半,已严重偏离了他们之前的收益目标。如果继续持有下去,收益或许会再度缩水。而有这样想法的小非显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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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寒更雨歇 在第4楼的发言:
尚福林做了他权力范围内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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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中。


 
  2008-4-22 8: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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