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话题 发起投票 发起悬赏 发表收费帖
分页: [1]
 帖子主题:高中生下春药迷奸同学致死 被判无期 本文共 420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龙魂魅影
军衔:中国陆军上校

军号: 817258


金币: 2224 枚 / 排名:2894

工分: 180414 / 排名:332
劳动点排名: 282
原创数量排名: 2611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 推荐加为好友
楼主  
发帖心情高中生下春药迷奸同学致死 被判无期

文章提交者:龙魂魅影 加贴在 社会类贴图区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125.html

铁血网提醒您:点击查看大图


陈某被迷奸后,重度昏迷两周,最终不治身亡。(资料图片)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铁血网提醒您:点击查看大图


翁敦宝(资料图片)


被告人翁敦宝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28.5万元


另3名被告人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6月14日,文昌某中学高二年级学生翁敦宝将购买的性药和含有氰化钠的“毒鱼丸”混入矿泉水中。当晚10时左右,翁约少女陈婕出来吃夜宵,趁陈不备,将兑好的矿泉水倒入一杯饮料中,陈喝饮料后出现昏迷,翁扶起陈乘坐摩托车到文城镇一旅馆开房,在房间内翁对陈实施奸淫。陈昏迷不醒,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和文昌市人民法院日前审结此案。


被告翁敦宝犯强奸罪判无期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倍受社会关注的文昌少女被下春药迷奸致死案,日前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2007)海南刑初字第136号判决。


被告人翁敦宝,1988年出生,因涉嫌犯强奸罪,2007年6月15日被文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被告人翁敦宝供称:2007年6月14日,他从自己的课桌里取出一颗“毒鱼丸”,该“毒鱼丸”是其案发前一个多星期在迈号办事处老街一间药店向一中年女子以2.5元人民币购买的。他将这颗“毒鱼丸”和两个月前买的黑寡妇口服液(性药)兑水倒入一瓶矿泉水中,当晚10时左右,他约同学陈婕到文城镇一餐厅吃夜宵,趁陈不注意,将兑有性药和“毒鱼丸”的纯净水倒入一杯饮料中,陈喝了这杯饮料后出现昏迷,然后他扶陈乘坐一辆三轮摩托车到文城镇光明旅馆206房,将陈抱进房间放在床上,然后将陈奸淫。事后,他见避孕套、陈的下体和床单均有血迹,且发现陈手脚冰凉、呼吸急促,便慌忙拨打急救电话,医院值班人员叫其自己送人来医院。他就扶起陈到旅馆外,并拦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将陈送到文昌市人民医院抢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翁敦宝为了达到奸淫的目的,利用药物致被害人昏迷后实施奸淫,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犯罪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翁敦宝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依法判决被告人翁敦宝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翁敦宝赔偿受害人家属医疗费人民币114823.17元、伙食补助费235元、护理费289元,丧葬费7208元、死亡赔偿金162480元,合计人民币285125.17元。


3名销售“毒鱼丸”被告人均获刑三年


与此有关的另外三名被告,因涉嫌非法买卖、储藏危险物质罪,2007年6月25日被文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被逮捕。


经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被告人刘庆盛以1950元的价格将一桶装有国家禁止销售的1300余粒“毒鱼丸”供应给文昌市迈号圩老街被告人王大江、陈春霞经营的“永盛药店”。同年6月,被告人陈春霞以2.5元的价格将一粒“毒鱼丸”卖给文昌市某中学学生翁敦宝,翁把买来的“毒鱼丸”用于其强奸犯罪,造成被害人陈婕死亡的严重后果。破案后,警方从被告人刘庆盛处没收“毒鱼丸”3300余粒,从被告人王大江、陈春霞的“永盛药店”处没收“毒鱼丸”167粒。经法医鉴定:文昌市公安局送检“毒鱼丸”中均检出氰化钠成份,被害人陈婕的胃液中检出氧化物成份,属于中毒后大脑水肿、充血而死亡。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庆盛、陈春霞、王大江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国家禁止买卖的毒害性物质而非法买卖,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庆盛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大江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春霞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


0
顶一下
顶一下
收藏本文
收藏本文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本帖已赚工分: 15
本帖已赚金币: 0
----------------------------------------------
我不希望战争,但我不畏惧战争!
  2008-4-19 11:26:06
本版热门本版图片本版精华大区热门
海军砖头
军衔:海军列兵

军号: 1376139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2  
发帖心情

先嘣后问 就是败类


 
  2008-4-19 15:18:58
河南地税
军衔:武警上等兵

军号: 1446885



工分: 185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3  
发帖心情

被告人刘庆盛、陈春霞、王大江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国家禁止买卖的毒害性物质而非法买卖,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庆盛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大江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春霞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

活该!!!!!!!!!!!!!!!!!!!!!!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
0
  2008-4-20 0:30:46
拦截者88
军衔:空军上尉

军号: 553997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4  
发帖心情

现在的年轻人啊


 
  2008-4-20 1:04:18
皮老幺
军衔:武警中尉

军号: 1178406
头衔: 预备役上士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加为好友
5  
发帖心情

建议劳改队带组的把这小子好好修理的不能生活自理


 
  2008-4-20 5:27:55
 总页数 11 页 [共有 5 条记录] 分页: [1]  跳转 
当前心情:
发帖用户:
标题: *最长24字
原创声明: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观点声明: 中立(第三方) 同意楼主 反对楼主
 
发帖类型:  金额: 币种:
字数
小提示:
  • 点击发表按钮,发言内容会自动保存到粘贴板中,如出现发帖异常可直接在内容输入框中右键粘贴,或者按“Ctrl+V”显示您的帖子内容。
  • 请勿发表无意义或与主题无关的回复,节约论坛资源,如“顶”“路过”等等。
  • 发帖请遵守论坛各版版规,切勿涉及敏感政治、色情内容。
  • 发言请勿人身攻击,做一个文明中国人。
  • 所有商业、盈利性发言请联络本站广告联系人获得许可。
  • 在铁血论坛(社区)发表帖文即意味着同意其帖文在本站内的公开发布与传播以及本站引用所产生的使用权,由于第三方下载而引起的传播和修改等衍生责任,本站不承担责任。
  • 本站仅提供帖文存储空间服务,帖文上传者应自行负责所上传帖文涉及的法律责任,本站对帖文真实性、版权等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本站对于上传的帖文保留未经通知到本人立即删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