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豆豆原创] 豆豆说法 [公社帖]
文章提交者:人民警察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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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说法
豆豆应家泰兄的指示和邀请,来参加警察之家的版面活动,可是偶是个派出所的民警,春运偶实在是没有参加,也不能杜撰出来些东西,还是写点别的来补偿吧,貌似以前我写的文章都是发牢骚的,有不少人都批判过偶了。这次写点有意义的。写点青少年犯罪的问题。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自我参加工作至今,参与破获了很多案件,但是有两件是给我感想最多的,下面就写一下这两个案件。
(一) 一起不该发生的强奸案
事情的大体经过是这样的:
一个男孩(暂称为甲,19岁)和一个女孩(丙,19岁)是曾经的校友,毕业后天各一方,一次偶然在网上相遇,说起来后发现是同学,就约定出来聚一下。甲和丙相见后,甲发现丙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就动了邪心,邀请丙到其朋友(乙,20岁)家中玩,丙就同意了,到了乙家中发现乙的父母在家,就提出和乙一起带丙去娱乐中心玩,后三人一起到了一家娱乐中心,在包房中甲和乙一起轮奸了丙。
案件应该说是很简单的,给我触动的是抓获甲乙两人后,两人所说的话。两人根本就没有认识到他们的行为的严重性,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个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在我们派出所里两个人都没有认识到什么严重的后果。但是学过刑法的人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有一个从重的条件是“二人以上轮奸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他们两个的起刑点是十年。两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就应为一时的冲动将自己的青春葬送了。当把他们送到看守所后,他们在看守所里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也就知道了自己的行为所会带来的后果,当我再去提审的时候两个人都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可是一切都晚了。
(二) 临时起意的抢劫案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一所中专学校里,几个学生,在一起低声商议一件事情,甲(19岁)说“丁这小子前几天找了我的事情,你们俩帮我一起去教训教训他。”乙(18岁)和丙(19岁)说“没问题啊,小事。”三个人就一起回宿舍拿了两把砍刀,径直去了丁的宿舍。在定的宿舍门口,甲提出说“丁这小子最近买了个新手机,咱打完他,把他手机拿走,回来卖几个钱大家玩玩。”乙和丙也没有提出异议。然后乙先进了门,发现就只有丁自己一个人在宿舍里,乙就上前用被子蒙住了丁的头,家和丙这时也跟着进了宿舍,三个人就把丁打了一顿,然后把丁的手机给拿走了。
在抓到人后,我提审过他们三个人,其中甲是这样说的,我当时就是想取教训教训他,走在路上突然想到他刚买的手机,就想拿来换点钱请乙和丙吃个饭。乙说我当时听了甲说要抢手机,就不太同意,因为我知道这是抢劫,但是看丙也没放声,怕我说不同意他们俩笑话我。丙说我当时也不太同意,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也没说什么。从和他们的交流中可以看出,他们本来只是年轻气盛,想去出口气,可是由于没有学习法律,他们不懂得他们的行为是严重暴力犯罪,如果他们事前就懂法,他们是不会去干这样的事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罪的起刑是三年,他们持刀抢劫,性质恶劣,估计也不会只判三年。而且抢劫罪中有一个从重的情形是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他们进入学生宿舍抢劫,到底算不算是入户抢劫呢?这个需要检察院去探讨了,大家如果有兴趣也可以讨论下,我的看法是应该属于入户抢劫,宿舍就是学生在学校里的家。
可以说以上这两起的案件都是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刑法对这类犯罪行为的处罚是严厉的。以上案件中的五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都是在19、20岁上,最小的也够18周岁了,都不属于法律上的从轻的年龄了。他们在犯罪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严重性。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就是因为不懂法!这是国家、社会、家庭对未成年人教育缺失所造成的。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我们国家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动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守法纪何方凡违法犯罪的意识。可是我们从上面的两个案例中看到,这些刚刚从未成年中成长到成年人的青年们,不懂法,不学法,最终导致犯下了严重犯罪的行为,后悔莫及啊。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的社会,有没有尽到责任?我们的学校,家长在这些方面是不是还有欠缺?网吧、娱乐场所中的未成年和刚成年的青年人比比皆是,这些难道不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吗?学校有没有开展相应的法制教育?家长有没有严格管教自己的孩子?以上这些都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第二个案例中的乙丙都是有盲从心理的,如果事先有学校老师家长的正确引导,他们俩人就不会跟着甲去抢劫了。而且我可以说,如果相应的法律教育到位的话,他们五个人都不会成为今天的阶下囚的。他们的本质并不就是坏的,只是因为没有法制观点,结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希望通过他们的实例给大家鸣响警钟!
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为现在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了。我今天写的这些都是个引子,希望大家在我抛出的这块砖下,思索出自己的玉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降低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出自己的努力。有句话“少年强则国强”,希望我们的少年不辜负祖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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