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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主题:[原创]你没有资格废除死刑 本文共 748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诸葛小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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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帖心情[原创]你没有资格废除死刑

文章提交者:诸葛小邪 加贴在 生活客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68.html

每个话题总是有许多所谓的专家出来大叫特叫,不说些引人注目的理论怕人不知道他的存在,以为是白拿工资的。(本人不是专家,也没拿国家工资,所以乱讲应该没问题。呵呵)

比如废除死刑,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十分人道的议题,同时也是个所谓“和国际接轨”的关系国家形象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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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不再具有中国特色呢?就连西方世界的老大美国也没废除死刑。

虽然有着民族主义思想,但理性地分析,中国的发展尚不到与西方相提并论的程度,特别是在国民素质修养方面,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目前在中国仍旧存在着许多十恶不赦的刑事犯罪,而西方国家之所以取消死刑,很大程度上是严重的刑事犯罪率降低不少,某些比较严重的犯罪也大多存在于没有血腥的经济类犯罪。在提高司法公正与人道主义方面,所以才有了取消死刑的时候。

而在中国,存在的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犯罪时有发生,其中也有十分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在其手中丧生数条人命的罪犯,对于这样的没有人性的禽兽,不处死刑,那就是对其他无辜民众的死刑。

没有道德的没人性的犯罪,是没办法用理性的判罚来惩处的,比如拐卖人口(尤为突出的是拐卖儿童、妇女)使多少家庭发生人伦悲剧,这样的犯罪比杀人还令人发指!对于被拐卖的人而言,他们的人生大部分进入了生不如死的阶段(比如许多需要出现的残疾儿童行乞),对于毁灭人性道德的犯罪,个人认为可以处以极刑,存在着太多功利的社会,也许才能更好地进行道德教育。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是司法公正化,人性化的一项里程碑式的进步,但社会上存在的犯罪活动没有因此而减少,人命关天,严格审核司法判决特别是死刑判决是十分必要的。但对于证据确凿的刑事犯罪,依法判决更是天经地义。

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中,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大威慑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极大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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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专家们请结束你们的无病呻吟,不要让你们进行的成名活动造成许多无辜群众的悲痛。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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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准原创: 北极雪狼 04-08 11:56
原创转正: 北极雪狼 04-09 21:12
转出: deadheart 04-1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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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剑绮罗堆,与君长相醉.

不小心注册的博,请诸位有空光顾,谢谢捧场.
http://blog.ifeng.com/1288714.html
  2008-4-8 10:49:03
本版热门本版图片本版精华大区热门
大老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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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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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中


 
  2008-4-8 11:11:39
蛇仔明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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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帖心情

应该在经济犯罪中大量执行死刑!

应该在严重暴力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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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分裂、煽动暴乱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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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性,就是不签名!
  2008-4-8 11:19:54
pad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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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帖心情

人家监狱的待遇可能比某些贫困地区的生活水平高了许多,只不过不能出那个院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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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四众,天龙八部,四众围绕,王及大众,五体投地,为佛作礼 一天、二龙、三夜叉、四乾闼婆、五阿修罗、六迦楼罗、七紧那罗、八摩睺迦也
  2008-4-8 11:30:02
黄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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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民族主义青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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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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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没必要废除死刑!!!


 
  2008-4-8 12:09:40
zhjb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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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帖心情

坚决拥护保留死刑,特别是故意杀人,强奸,上百万的贪污受贿等,直接崩了,留着的话浪费国家资源,出来还犯,不要说什么给个改过从新的机会,法律明文,为什么还要去犯法?

那些砖家叫兽,如果有人杀了他们的老吗,强奸了他们的女儿,不知他们是否还会嚷着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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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08-4-8 20:29:33
诸葛小邪
军衔:海军中尉

军号: 51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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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zhjb2240 在第7楼的发言:
坚决拥护保留死刑,特别是故意杀人,强奸,上百万的贪污受贿等,直接崩了,留着的话浪费国家资源,出来还犯,不要说什么给个改过从新的机会,法律明文,为什么还要去犯法?

那些砖家叫兽,如果有人杀了他们的老吗,强奸了他们的女儿,不知他们是否还会嚷着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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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好了..我是怕通不过审核才没写这么暴力的方面.呵.


 
  2008-4-9 10:43:47
csb55555
军衔:中国空军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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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争当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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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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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蛇仔明表哥 在第3楼的发言:
应该在经济犯罪中大量执行死刑!

应该在严重暴力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应该在分裂、煽动暴乱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

对 那样我们老百姓才可能过日子


 
  2008-4-9 10:46:09
xsm007
军衔:陆军中士

军号: 130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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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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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应该废除,但是使用一种比较文明的死刑方式还是可以的!如果没有死刑的这种威慑,相信犯大罪的人会更多,反正不会死,采用极端的手段去解决问题的人也会更多!我本人认为应该采用一些比较极端刑法,你犯了什么样的罪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杀人应该偿命!偷东西断手!强抢应该游街、杖责这样的刑法应该应用到法治中,到时看谁还敢犯罪!西方国家的所谓人性化的法治,只是因为他们经过长时间的文化素养,有了那种自觉性!但是我们国家刚刚才起步,不可能达到那种人文素养!也许提出废除死刑的人就是怕自己哪一天犯了死罪而有一步退路吧?!这样的犯事在我们国家所谓的“公仆”群中还少吗?

支持楼主:反对废除死刑,因为你没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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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生涯
精彩人生
  2008-4-9 20:57:56
间歇性痴呆
军衔:陆军中士

军号: 39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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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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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信佛那个萧皇帝都有10种罪人要杀


叫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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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9 21:04:14
俺胡汉三又回来咧
军衔:空军下士

军号: 143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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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帖心情

不管什么法 执行了才有威慑力


你空喊什么贪污多少多少枪毙 可事实上却有很多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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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这个法很空洞么???


楼主说别人没有资格废除死刑? 那你就有资格宣布别人的死刑???


古语说 杀人偿命

可一个人屡受欺压 奋起杀人了 才偿命???你不觉得对那个人不公平???


楼主有兴趣去看看我的那骗


人生之初本白纸 废除死刑是王道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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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府支持党
反官僚反分裂还有就是反腐败
奥运2008好,稳定过渡是王道,依法治国是真理
  2008-4-9 23:02:43
画阑枕水
军衔:陆军列兵

军号: 138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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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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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威慑力很强大!


 
  2008-4-10 3:45:46
alex0412
军衔:陆军列兵

军号: 145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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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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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个P,有死刑都还那么多人犯罪,没死刑成什么样了?


 
  2008-4-11 16:10:43
zjh96042
军衔:海军中士

军号: 14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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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蛇仔明表哥 在第3楼的发言:
应该在经济犯罪中大量执行死刑!

应该在严重暴力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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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分裂、煽动暴乱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

强烈支持。


 
  2008-4-11 16:30:13
飞吧---龙
军衔:海军列兵

军号: 138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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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蛇仔明表哥 在第3楼的发言:
应该在经济犯罪中大量执行死刑!

应该在严重暴力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应该在分裂、煽动暴乱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

很浓缩 很到位 我也同意


 
  2008-4-11 16:46:29
红旗永飘扬
军衔:陆军列兵

军号: 1456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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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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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砖家叫兽,如果有人杀了他们的老吗,强奸了他们的女儿,不知他们是否还会嚷着废除死刑?




 
  2008-4-11 16:53:51
laoyaof
军衔:陆军上士

军号: 33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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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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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alex0412 在第14楼的发言:
废除个P,有死刑都还那么多人犯罪,没死刑成什么样了?

兄弟,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那些所谓的专家不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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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11 17:06:52
来随便看看
军衔:陆军上等兵

军号: 59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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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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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俺胡汉三又回来咧 在第12楼的发言:
不管什么法 执行了才有威慑力


你空喊什么贪污多少多少枪毙 可事实上却有很多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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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这个法很空洞么???


楼主说别人没有资格废除死刑? 那你就有资格宣布别人的死刑???


古语说 杀人偿命

可一个人屡受欺压 奋起杀人了 才偿命???你不觉得对那个人不公平???


楼主有兴趣去看看我的那骗


人生之初本白纸 废除死刑是王道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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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法 执行了才有威慑力

法律有很多漏网之鱼就可以不要法律了吗?


楼主是没有资格宣布别人的死刑,但社会、法律、道德有资格宣布别人死刑



可一个人屡受欺压 奋起杀人了 才偿命???你不觉得对那个人不公平???

这点只能说某些死刑案例可以考虑改变死刑的判决条件,但不等于可以废除所有死刑条件。



人生之初本白纸 废除死刑是王道,我看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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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是都有生存的权利”,可是也都有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义务,秩序需要权责统一。所以死刑是某些极端行为所应该承担的极端责任。

“ 况且有很多罪其实罪不及死的。。。” ,很多罪罪不及死不等于所有罪罪不及死,这是一个严重逻辑错误。

“把那些犯死刑的关到一个小黑屋,关个十个八个月,这比什么死刑要具有威慑力强大的多 ”,是这样吗?这是你的猜测还是调查出来的,恐怕是指你自己想想的吧。

“关一米见方小黑屋真的比什么死刑的威慑力要强大的多”,恐怕有人认为这种行为比死刑更不人道,更侵犯人权。古代就有这种刑法,被关的人大都变疯了,那还不如杀了他。

我看你这篇文章既没用明白的道理,也没有提出解决死刑所解决的问题的方案,只讲空洞的道理,无视实际情况,然后自己得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 阻挡这一趋势的终究是螳臂当车 自不量力 ”的结论,如何说服人啊


 
  2008-4-11 17:08:06
业余人士
军衔:海军少尉

军号: 98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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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拿什么国际惯例出来说,废除死刑,那我可以在如下条件赞成。把他的孩子男的砍死,女的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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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11 17:27:54
盘尼西林
军衔:陆军上士

军号: 29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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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废掉有意思吗?



 
  2008-4-11 17:47:41
俺胡汉三又回来咧
军衔:空军下士

军号: 143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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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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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引用来随便看看 在第19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俺胡汉三又回来咧 在第12楼的发言:
不管什么法 执行了才有威慑力


你空喊什么贪污多少多少枪毙 可事实上却有很多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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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别人没有资格废除死刑? 那你就有资格宣布别人的死刑???


古语说 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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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法 执行了才有威慑力

法律有很多漏网之鱼就可以不要法律了吗?


楼主是没有资格宣布别人的死刑,但社会、法律、道德有资格宣布别人死刑



可一个人屡受欺压 奋起杀人了 才偿命???你不觉得对那个人不公平???

这点只能说某些死刑案例可以考虑改变死刑的判决条件,但不等于可以废除所有死刑条件。



人生之初本白纸 废除死刑是王道,我看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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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是都有生存的权利”,可是也都有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义务,秩序需要权责统一。所以死刑是某些极端行为所应该承担的极端责任。

“ 况且有很多罪其实罪不及死的。。。” ,很多罪罪不及死不等于所有罪罪不及死,这是一个严重逻辑错误。

“把那些犯死刑的关到一个小黑屋,关个十个八个月,这比什么死刑要具有威慑力强大的多 ”,是这样吗?这是你的猜测还是调查出来的,恐怕是指你自己想想的吧。

“关一米见方小黑屋真的比什么死刑的威慑力要强大的多”,恐怕有人认为这种行为比死刑更不人道,更侵犯人权。古代就有这种刑法,被关的人大都变疯了,那还不如杀了他。

我看你这篇文章既没用明白的道理,也没有提出解决死刑所解决的问题的方案,只讲空洞的道理,无视实际情况,然后自己得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 阻挡这一趋势的终究是螳臂当车 自不量力 ”的结论,如何说服人啊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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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之又慎


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 中国必将这样 这代表一种人性的回归


要不然 高院就不会收回死刑的审判权了


至于你说到关小黑屋 会疯掉 怕人说不人道

呵呵 你也知道人道啊 你也在乎?那么死刑就是人道的?

难道这个不比死刑具有威慑力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