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wk原创]有感,对我国警车采购配备问题的些许个人建议 [博客帖]
文章提交者:AAHa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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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我们铁血网友发的帖子《警车合集》系列,感慨颇深,长期以来压在心底的一些感触又涌上心头……
如果大家留意的话不难发现,在我们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车展以及警方的公安装备展上,形形色色的警车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给我的总体感觉是不论品牌车型,貌似大多数的中小型民用车辆都有了作警车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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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建国时,别人说我们的武器装备是“万国牌”的,可是现在我们的警车倒成了“万国牌”了,我这里所说的“万国牌”所强调的还不光是车子品牌与出产国别,而且包括是“万规格”的,跑得快的跑不快的,大的中的小的,结实的不结实的,甚至各种家用车、微型车、各式各样的车都能整成警车,如此一来,还何谈适合警用的勤务性能?真是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想怎么不合适。
于是乎在这里,本人谨以个人的名义,建议和支持我们在警车的采购配备上,能将警车规格实行大体的制式化,即可从大面上将警用车辆分为日常勤务用车及特种用车(装甲车、防暴车、清障车、警用工程器械等归属此类)两大类别;而日常勤务用车又可归为轿车、越野车(含SUV)、厢式车(含面包)、大客等几类,可见我们平时需求和采购最多的就是日常勤务用车。(另外在发达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为警队配备少量的高速跑车类警车也是当今的勤务形势需要,无可厚非。)
本人的具体建议是:
在批量采购日常勤务用车时,每次的供应商不宜过多,过多则出现如今的“万国牌”杂乱状态,不利保障及管理;也不宜仅一家,一家会形成垄断,这样不利于警方采购及装备质量性能的提升和创新。批量采购时,在上面所提到的警用车辆的每一相应类别中可根据招标评估来确定2-3个品牌的现阶段供应商(比如有6种适合的、相同规格的品牌车辆可供选择,但从中最多选3个,其余划作下次考虑)。接着每隔一定时期(几年)对下一阶段的批量采购进行重新招标,即对所有有资格和能力作警用车辆供应商的车辆生产商进行定期的重新考察评估来决定如何分配下一阶段警用车辆的采购配额,让这块蛋糕也一直能充分调动上次落选生产商的积极性。
更重要的是,即使被确定为此次供应商的,蛋糕也不能均分,均分则对该供应商下一阶段所能提供的产品质量与性能缺少足够的压力,最好在被定为现阶段供应商中将定单二八或三七分为大单小单使其再经过一次竞争评估,最终把大单给产品综合性能最优者。这样,最终合同下所采购的车辆一般出自2个品牌和厂商,既做到了将相同类别警车的大体制式化,解决了警车“万国牌”、“万规格”的问题,又充分地保证了所采购产品的质量与性能。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认为更合理的“二围鼓励制”投标,即先竞标获得本次供应商资格,然后再次竞标争取拿大单。对于第二次竞标未获大单的,要给小单鼓励;而对于此次在第一次竞标时未获得供应商资格的厂商,下次继续考虑继续评估,机会一直都有,也激励各有能力的厂商在下次拿出更合适的警用车产品。这貌似有点类似于美国军方军机招标采购合同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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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希望我们能充分、合理地利用竞争激励机制,让真正的强者能者上,让更加符合警用勤务要求的一流警用车辆不断装备我们的人民警察。
呵呵,哼哧哼哧写了这些,只是看我们现在警用日常勤务车辆的杂乱配置感触颇深,估计上面说的也太过理想化了,有很多现实的客观因素没有考虑进去,因而仅仅代表一点个人的理想建议,欢迎广大朋友们砸砖。
本文内容于 2008-2-22 3:48:38 被AAHawk编辑 转载请注明出自铁血tiexue.net, 本贴地址: http://bbs.tiexue.net/post_2600569_1.html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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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o Patria Nostra”—— La Légion étrangè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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