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如何才能让百姓不“白养活你” [博客帖] [公社帖]
文章提交者:向蓝水进军
加贴在 社会杂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71.html
新闻背景:陕西榆林富了,老百姓却很穷。在10日榆林市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座谈会上,一名财政局副局长一上来就讲套话,还一问三不知。市长李金柱直斥:“我不需要你讲大道理,要务实!一问三不知,老百姓白养活了你!”
小生试想:我们如何才能杜绝“白养活”的问题呢?既然百姓“白养活了你”,那依老百姓的想法,怎么办呢?就是不“养活你”。那不“养活你”又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呢?据小生查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所得,《代表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的理由。”
也就是说依照《代表法》老百姓只要依靠百姓自己,即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依合法的程序通过罢免案即可罢免我们百姓不想“养活”的人民公仆。但到目前为止,小生尚未听说过有我们可爱的公仆被罢免过。究其原因,小生认为原因颇多,不一而足。就举一例以述之吧。
小生在大学里是学校某学院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代表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合法选举产生的主席,小生的职责是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我们学生会当时的章程规定,学代会闭幕期间学生会主持学代会工作,而学生会又向学代会负责(此处稍显混乱)。当时据小生的观察,我们学生会内部有少数委员在竞选演讲时讲的天花乱坠,然竞选成功之后,工作极不负责。于是小生便萌生了罢免委员的念头。然小生翻阅我们的学生会章程,当时是这样规定的,罢免委员需提交下届学代会表决通过。也就是说我要罢免一位委员,必须要等到下届学代会召开才行,可笑的是等下届学代会召开之时,我们的任期也就快结束了(任期正式结束是学代会最后一项议程选举出新委员之后)。可想而知,当时的章程有多不妥当。而当时有位委员实在是不太像话,已经到了非罢免不可的地步,那怎么办呢?小生反复思考,并几经请示团委领导,然由于我院尚未出现过罢免学生委员的事,所以当时团委对是否罢免该委员的态度不是很明朗,当时我是反复请示团委领导,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总算请示出了一个折中的罢免方案,决定劝诫那位委员主动写辞职报告,同时以报请团委同意的任命方式提拔了一名干事为学生会委员,并担任相应的空缺职位——某部副部长。于是,该罢免风波终于告一段落。小生也开创了我们学院罢免现任委员和提拔干事的先例。可以说,此次罢免工作的开展小生是顶着相当大的压力的,上有团委的守旧思想,下有其他委员的求情,但当时小生为了整顿学生会风气,硬是顶着压力干了下来。
此次风波尚未平息之时,小生就在考虑怎样修改学生会章程中有关委员罢免的条例。几经反复考虑形成征求意见稿,经过各方讨论形成章程修正案,并最终提交学代会表决通过。相关条例最终如下:
“学生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履行委员职责时,应予以卸免,并及时增补委员。卸免及增补委员应提交学生会全体委员会通过。”
同时又专门针对学生会主席的罢免问题专门增加如下条款: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副主席应当及时代行主席职权。必要时主席团可提名一名副主席为常务副主席,提交学生会全体委员会通过,常务副主席即可代行主席职权。”
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将学代会闭幕期间的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和学生会分离开来。否则的话就比较完美了。
不过即便如此,经过章程修改以后,我们学生会委员的罢免工作开始走正轨,这势必将使学生会委员的为民思想进一步加强,同时也使我们的学生委员更能代表同学们的利益。
结合小生所举例子,诸位看官想必应该想到了小生所说的解决不“白养活你”的方法了吧。那就是罢免,然全国上下,有谁敢第一个吃螃蟹呢?我们拭目以待。
蓝水之心
2008-1-15于杭州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本文内容于 2008-1-15 19:40:41 被向蓝水进军编辑 转载请注明出自铁血tiexue.net, 本贴地址: http://bbs.tiexue.net/post_2530799_1.html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本帖已赚工分: 1531
本帖已赚金币: 0
----------------------------------------------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