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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的生死场:水抹残红》 作者: 歪脖子大柳树 书库链接:http://book.tiexue.net/Book/13413/
吴迅祥的心胸太过狭窄,不大气,这似乎已经注定了在故事结尾他不会有多少成就的,甚至就连与小芳能否厮守到老都成问题.在之前的书评里,我曾经对他大加称赞了一番,甚至说他是个性情中人,挺爷们的.当然,所有的这些评价都基于他在对小芳的态度上,以及处理与小芳有关事务的行为上.感觉挺不容易的,尤其是他之前那种富家公子的形象,要完成这样的转变自然较之普通人来说难很多.但是,认同了一方面,不代表彻底认同了一个人.就如同我们学习某某人,不是他身上的全部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一样.在玉芝的问题上,这人表现的是有些不地道.本来跟郑守义相见恨晚,亲如兄弟,只因为得知了玉芝是跟他私奔后,态度就完全发生了变化,数次处心积虑的要杀掉对方.我就纳闷了,你也有自己的家庭,有小芳,除掉了郑守义后,难道你还能纳玉芝不成?何况,当初玉芝私奔,错也不在人家,完全是你先嫖女人不忠于人家才引起的.而且,有没考虑过玉芝下半辈子的幸福?人家俩人孩子都有了,如果你真的爱她,非但不能除掉人家男人,还得想办法为了那个家庭的幸福、为了玉芝的幸福尽点自己的力.真爱不是索取,而是付出,只要心爱的那个人过得好,自己就该满足了,别去计较是跟谁过得好.就怕人比人,跟郑守义比较,他这点差远了.
郑守义和他的情况象不?甚至很多因素较之吴迅祥,更有“理由”去打击报复他.为什么呢?吴迅祥和玉芝虽有婚约,但却没有发生过什么实质的关系(男女那事),而且是吴迅祥先伤了玉芝的心,才“逼”她选择了私奔之路.而郑守义和小芳呢?当初俩人有情有义,还共同创造了新的生命(石头),即便最后分手,那也是“无奈”之举.怎么样,真正向不通的应该是郑守义吧,可人家都能忍着不找你罗嗦,为的是什么?还不是在乎小芳,感觉心里亏对于她,想弥补给她们母子俩一些东西.那么最为实际的,就是尽力维持好她现在的家庭,因此才没动手.非但没主动出手,就是在得知了吴迅祥要对付他,以及险些被暗杀后,连反击都没有,并且还叮嘱身边的兄弟也别冲动.两个男人一比较,郑守义就显得很大气了.成大事必须得这样,提的起放的下.这个人是彻底的成长锻炼出来了,作者这样描写他应该是刻意的吧?有理由相信后面他必成大事.
一次次的评小芳,不光是我,看我书评的朋友可能都烦了.但是没办法,小说在继续,围绕着她的故事也发生了太多,不评没有理由,何况书到现在,所有男人间的争斗和矛盾几乎全部都围绕着她展开.自从她与郑守义“偶然”在家中再次相遇,我就开始花很多的心思用心去观察她的反应了.这次重逢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考验,但最痛苦的莫过于小芳了.当初就是为了郑守义才会出墙被王善人记恨,也是为了他不记李二爬子的种种疼爱毅然离开,如今好容易吃了那么多苦跟吴迅祥走到了一起,就当她以为可以忘掉过去,重新开始的时候,郑守义却又再次出现了.而且他的出现,随着就解释当初的种种误会,虽然小芳心里恨他,可毕竟曾经深爱过,俩人又有了孩子,同时他的抛弃行为也是有“原因”的.现在一切都释然了,没有任何问题了,有没有可能俩人会复合?我一直捏了把汗在担心这个问题.但我当时就在想,即便这俩人当时就好了,哪怕不能在一起,私下里发生点啥事,我也能理解,也毕竟他们有过真爱,有感情基础的.可就在最后关头,俩人已经有些飘了,小芳却理智的说了句“我们都已经成家了.”很精彩,不知道这是作者刻意留给小芳说的,还是当初准备让他俩谁说出来都可以,只要能阻止别出“事”就好.但我感觉用在小芳的身上,是更精彩一些的.同时也让读者感觉到,这个女人是确实成熟起来了,懂得什么是真爱,什么才是自己需要的,同时有了点男人般的家庭责任感.对于这段的描写,我佩服.
其后发生的几件事,似乎都是老天故意在刁难和考验着小芳.先是郑守义被人打伤,小芳在得知消息后,那个左右不定的揣摩劲,写的很好.跟我同时看这书的还有俩朋友,而且我们进度都差不多,当我们聊到这时,他们都感觉小芳最后决定去营房看郑守义,似乎有点在破坏自己的形象,令读者感觉她这人挺无情的,忘记了家里的吴迅祥.我的想法倒恰恰跟他们相反,我认为这正是小芳有情有义的体现.前面说过了,误会都已经解释开了,他们之间剩下的只有遗憾,缘分天注定,今生怕是没夫妻命了.但这并不代表俩人心里就对对方没感情,只要把握住度,别做什么越轨的事情,哪怕作为同一个孩子的父母,单这层关系互相探望,心里记挂下,有什么不对呢?如果小芳不去看,才真有点绝情了,作者的构思没错,我支持.到后面吴迅祥几次想暗杀郑守义,被小芳得知后去通风报信,与其说小芳是去救郑守义,倒不如讲她救的是三个人.她很清楚郑守义为了她,是不会主动找吴迅祥麻烦的,这样大家都好.而一旦他被杀了,他的手下会怎么打击报复呢?到时候吴迅祥不也危险了么,一旦没杀成功,暴露了也会招致同样的麻烦.与其伤到其中任何一个,倒不如大家都好,谁也别出事.这个想法,我估计着才是她去通风报信的最终目的.仿佛是为了证实我所说的,作者其后就写了一段吴迅祥被李二爬子打伤的情节.小芳得知后又是什么表现呢?不顾大家的阻拦,毅然就准备拿命去换李二爬子的命了,为郑守义可还没做到这份上,其实不用我在多讲了,小芳心里究竟在乎谁多些,很明显了.
来讲讲本文中两处“不可思议”的情节.第一处,小芳为民族大义枪下留李二爬子一命.不真实,既然作者已经把小芳描写到心里不记人家当初如何宠着、疼爱她那段,只记得当初强迫占有自己、杀害自己父母等仇恨,那么好,带枪寻找了很多次机会,好容易得手,趁人家撒尿的时候用枪堵住了,这毫无疑问就该杀了,怎么可能放?就单为那民族大义,为了李二爬子说了句我在抗日,等杀完鬼子你再要我命不迟就放过了他?这构思完全不具备说服力.小芳已经很果敢了,以我看真有那情况,她宁可当场杀了李二爬子后,自己去为抗日做点贡献弥补,也不会因为几句话就完全熄灭了自己心中的怒火.第二处,李二爬子暗杀吴迅祥居然失手,两刀没置对方于死地.完全不可信,一个在刀口上舔血多年,手上沾满了无数人鲜血,土匪出身的汉子,在准备好的前提下,去要一个公子哥的命,居然失手了?从刀伤看,一处刺在胳膊上、一处在后胸上.也许有人讲,或许是发生什么变故,来不及再多补几刀匆忙就逃走了,所以没顾上检查生死.我不敢认同,能把人搞翻在地,就是再补几刀也用不了几秒时间吧?何况,这么有经验的人,在我想来,近距离出手就一刀要人命也绝非难事吧?因此这处描写太有点说不过去了,如果是想留下吴迅祥的命,后面还有他的故事,而又想不出什么好的借口掩饰这段,倒不如用个最老套的情节,吴迅祥的心脏长偏了,算计着一刀刺中要害该死了,没想到偏位的心脏救了一命.作者不妨考虑下,虽然老套,但可信度较之前面那个,还是挺高的.
通过这么多回的阅读,几个主要人物身上的缺点也差不多都熟悉了.郑守义呢,太过于冲动、感情用事了.就拿这部分一些内容来讲,受邀去赴约,居然深信不疑的就准备过去参加,如果不是被手下提醒多了个心眼,险些丧命;还有吴迅祥派人来卧底伺机刺杀他,他居然也没有丝毫戒备的就收下了二人,如果不是小芳冒险通风报信,纵然手下有人感觉不对了,怕也中招了.而这些粗心都取决于他太信任吴迅祥了,存在侥幸心理误以为人家不会想来杀他.要想在之后有所成就,这方面还得多点心啊,我看好你哦.再来讲讲李二爬子,冲动、纪律性太差、匪性过重且过于张扬、智商不行.尤其是张扬这点,最为不好,脑子转的慢点不要紧,为人谨慎低调些,可他呢,每遇大事最先跳出来,本来就树敌很多,再加上这样,难免招致杀身之祸.作为我最喜欢的人物,我可不想在小说没结束前,就早早的看见你挂掉.
好了,陆陆续续写了八篇,也算把本书详细的评论了一番,其中肯定会有些不对的地方,很感谢作者在每篇后都给予包容和支持的回复.小说的故事还没讲完,但因为该书已经出版,出于很多原因,书库这边会更新的慢一些,我的书评呢也只好随之暂时的停段时间.下一篇书评,要等到作者更新完一个大章节后才会再次出现.感谢朋友们对本组书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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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原创]书评《水抹残红》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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