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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的生死场:水抹残红》 作者: 歪脖子大柳树 书库链接:http://book.tiexue.net/Book/13413/
全书第四部分的开场,我很不喜欢,有些不实际.尤其是作者对于那段郑守义杀鬼子夺枪的描写显然有些太过理想化,离现实情况太远了.首先作为一个庄稼汉,对于枪支的好坏和价格是不好判断的.这就如同一个对汽车完全不懂行的普通人,开辆世界名牌车摆他面前,即便知道这“东西”值钱,却怎么也不会想到它值几百万一样.夺枪最早是因为心里面估摸着这两把枪值钱才决定下手的,而且作者还打了几个比喻,这是第一个不真实,好在影响不大.为了拉队伍么,要枪不要命了似乎也可以想像,故此对于一个庄稼汉在那种情况下产生了这种掉脑袋的念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好吧,你夺就夺,但是选择个差不多的地方下手应该不难吧?好家伙,在赶集的日子里,当着闹市就直接动手了,虽然是非常利索的就把鬼子刺死了,枪到手了,据描写混在人群里就跑了.可能吗?身上都是血,又刚刚当群人面杀了俩鬼子,身上还背着枪,这么明显的样子,能混着跑掉吗?好的,即便有胆小怕事的百姓不敢招惹,任其跑掉了,那么我真的不相信,这个出名的卖藕的小伙子,周围会没有人认识他?
这一点不仅我考虑到了,相信郑守义自己也该很清楚.那么到了家以后还能那么从容?枪到手了,既然害怕有熟人盯上自己,报告鬼子,还不赶快转移,或者是避避风头去,居然大摇大摆的还敢继续住在家里?这一段的描写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完全经不起推敲,看到现在这是我所发现最大的一处败笔了.而随后赶来的好友刘阶民就更加证实了我所说的,进门就来了句,听说你杀死俩鬼子,还弄了两支枪.好么,连他都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知道这事,可见郑守义刚才的作为已经不能称为是秘密了.其后他从前线败退下来的国民党兵手中陆续又买了15条步枪,这地方我又产生疑问了.以前看过很多这方面的资料和报道,在抗日时期,有很多土匪、地方武装就是靠这办法搞“家伙”,但一般都买不到多少.原因有二,一是适逢乱世,谁都知道有枪就多了点反抗的能力,同时多了条活路,一般不管什么档次的武装人员,都不会轻易的将自己的“命”卖给别人;二是因为枪价太高,即便有些兵为钱财所动,同意卖枪,开出的价格往往高的吓死人.一般大户能搞个几条枪护院保命也还说得过去,以郑守义的财力,一下就是15条枪,可能作者对于那时的枪价真没做过细查吧.王善人在之前准备报仇时,也不过才弄了几条枪而已,而且未必是这种军用正版的好货,人家的家业可不小.同时呢,还有一处不得不提.前面作者就有过对左轮枪的详细描写,这里又出现了对“盒子炮”跟“三八大盖”的描写.包括了这些枪的出产地、设计人、特点、别名等等,详细到简直可以成为该枪的单词解释程度.这就有些大可不必了,且不说令文章内容的精彩程度失色不少,还有情节脱节的感觉,最重要的是,这些个枪,只要一说名字,大多数读者脑海里都能出现在影视作品里见过的样子,完全不陌生.虽然作者是出于好意,但我总感觉这些文字应该省略掉,即便舍不得去掉,作为正文之外的注解也好.
郑守义终于和李二爬子正面交锋了,期待已久的场面,但是结果有点不可思议.作为一个惯匪,长期盘踞在一个窝点,而且活动范围也都在周围的村县,得罪的人自然不在少数.当此乱世,多少人仇人刚借机报仇,没仇的也惦记他那些枪,应该不该不知道.即便是喝酒聚会的日子,个把哨兵还是必须安排的.这是常理,以他李二爬子干了这么多年坏事都没被过岔子,更应该深知这一安排的重要性,怎么可能被郑守义在不动一枪的前提下,轻松就缴械了呢?很吃惊.李二爬子被俘虏后的举动,前后反差有些太大了.刚开始那副很拽很牛的样子,与之前作者描写的形象完全吻合,这就是他所应该表现出的行为.但是紧跟着郑守义提出不杀,并且收编他手下的弟兄们后,那个跪在地上,磕头感谢的就太不象李二爬子了.说是不象,应该不是这人性格突然大变,多少跟作者的描写有些关系.李二爬子即便接受了要求,带兄弟们加入,也不该是那副窝囊样.他不是个怕死的人,这点我还是相信的,只为不杀之恩,就磕头,与前面的宁死不跪比较起来很矛盾.而且放着那么些金银财宝,按李二爬子的脑子,赶上抗日了,那还不多搞点枪,拉点人马扩充队伍么?至于到最后把所有的“家当”都上缴给了郑守义?而且李二爬子不傻,之前的很多细节上,都表现出这个人有很过人的思维能力.从郑守义的话语间,难道还猜不出他和小芳的关系吗?如果真的知道了,还会这么顺当的祝其成事?总之这一“收服”过程中,描写的太过简单,而且很多东西都令人费解和想不通.建议作者在有时间的情况下,重新阅读并考虑下这几回.
随着日本人占领了沛县,本书的几个人物都陆续聚首并且展开了或明或暗的较量.王善人的所作所为,让我在心里反复的思考着一个问题,仇恨真得可以令人疯狂到如此地步吗?所有的事,可以讲都是他在操控,这边挑个是非,那边玩个离间,他没有别的目的,只想在众人互斗中实现他自己的复仇计划.可人算不如天算,他的如意算盘一次次的打错了,很多次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更加助长了仇人的势力.但我就挺纳闷了,按道理来说,之前对他的描写看,这个人的思想应该是其他如郑守义、李二爬子等人都比不上的,完全是个最会动脑子耍心眼的人物,为什么他的阴谋每次都不能得逞呢?显然也跟仇恨冲昏了头脑有关.还有投靠日本人,不惜行违背良心之举,杀害自己的同胞来换取信任和性命.从心底里来说,作者也写了他是个爱国的人,就单为个仇恨,才变成了这样.人啊,唉,爱恨情仇真的可以完全改变一个人,这话我信了.因为面对已经联合起来的郑李二人,他的底气显然已经没人家足了.此一时彼一时,既然今天的一切都源于自己当初的种种决定失误,赶快调整心态还来得及.接下来的王善人如果再不静下心来的话,很可能在之后一连串的“交手”中会败下阵来的.对于这么个影响全局的人物来说,那一幕不是读者想看到的,不管他千错万错,但毋庸置疑他为整部小说添色不少.关于王善人,在第四部分里我只有一个疑问,在确定了孩子和小芳的下落后,为什么还不想办法往回“抢”呢?要知道,今天这众人的恩怨,最初都源于这个女人和她肚子里姓郑,但却是他王善人想要的儿子.如今人的下落打听到了,却还不赶快弄回身边,确实不象是王善人的性格.
再来说说郑守义和李二爬子两人,以及他们手下的这支队伍.这哪里是抗日救国的武装力量,完全就是土匪流氓的乌合之众嘛.有读者也许会不同意,说这是因为收编了李二爬子手下的土匪后,队伍里的风气才有所改变的.但我感觉这一切都该归罪于这支队伍的最高领导人,郑守义!这个人变了,在全书第四部分的描写里,他完全的变了.从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注:这是他最初登场时,作者描写出的形象),逐渐的转变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魄力,并且文武双全的这么一个注定会干出点惊人之举的“大人物”.与其说最初他拉人头搞队伍,是抱着所谓的抗日救国和打出自己的天下这两种想法,倒不如省略了第一条,直接就认定他完全是为了私利.从小说开始到现在,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完全是为了自己,从来也没有为任何人着想过.因此可以断定,他本性就是这个样子的.只不过以前没有主见,也没有实力让他来展现自己的这一性格.与李二爬子的结盟,毫无疑问起初俩人都是互相抱有目的的,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只不过碍于形势,必须得合在一起罢了.这样的合作关系,是经不起考验的,没遇事还好,将来一旦遇到利益冲突时,绝对必有一场内斗.而围绕着小芳这个他俩都在乎的女人,这场内斗是肯定会出现的.出现早的话,说不准俩人打完就散,各自再拉势力,更精彩的内容还在后面,值得期待啊.
提点意见.作者太喜欢围绕着那些不相干的人事“罗嗦”了.什么微山湖红鲤鱼的由来、说书人的话语、以及白清太经历的描写.白清太这个人就目前来看,以及作者之前对他的描写,成不了什么大气候的(个人预测),他在整个故事里顶多起个穿针引线的作用罢了,绝对称不上是主要人物,但是对于他的发迹等等,作者实在是花了太大篇幅去详写了,感觉有些个过.较之与一些重要人物一消失就是几年,几年内的经历就是简单的一描述来看,作者似乎有些掂量不出轻重.不过呢,这也是预测,后面他会不会成为主要人物,完全不知道.至于那些传说、以及不搭调的东西,则完全可以不去写,或者要写也行.用一句话就可以搞定,比如那红鲤鱼的由来,就讲王善人还饶有兴致的讲了一个关于XXX的传说,不就得了,何必把那个传说整个写在文章里呢,与故事往后发展没一点关系,实在是不可取.还希望作者慎重考虑下.
虽然战争打斗一类的场面,作者写的不如人物对话以及一些情长理短的情节那么精彩,但总算是彻底的进入了小说的主题.精彩的故事还在继续,这篇就写到这,赶快去继续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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