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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蓝剑原创]不敢公开的任务_精神病医院追捕手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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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剑原创]不敢公开的任务_精神病医院追捕手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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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提交者:天堂客满 加贴在 社会杂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71-0-1.html
  • 各位读者大大,小的又来啦,上次我跟大家讲啦追捕两个跳窗逃跑的精神病前军人的故事.这次要给大家讲的是诱捕一美籍华人.其实就是连骗带哄的.各位看官不要着急,听在下慢慢说来.(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好啦,废话不多说,进入正题


    话还的从去年的9月说起,某天中午我正当班百般无聊,正和一护士MM说笑话,笑话说到一半,就听到外面难听的门铃叫啦起来.心里嘀咕着,大中午的来什么病人,让不让人休息啦,想归想门还是要开的.我们那该死的监狱式构造的病房门也多,我足足花啦5分钟才开完5道铁门,当我拉开最后一道铁门的时候,眼前一亮(嘿嘿,各位以为是美女吧,不要胡思乱想,很遗憾的告诉大家,美女的不是)只见一位穿着素雅,神态高雅的老太太站在门前,我很热情的问到,请问你有什么事情吗?知道老太太怎么回答的吗?老太太回答,你好我想到你们这来参观一下.当时我就晕啦,参观?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参观精神病医院!是我有问题,还是他有问题?老太太也许看出啦我的疑惑,连忙给我解释,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老太太一家在30年前就带着全家移民到美国,很不幸的是老太太的儿子因为压力太大,精神分裂.而美国那鬼地方强调人权,如果病人本人不同意,医生将不会对病人治疗,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老太太只能带着儿子回到祖国,回到家乡,希望能在家乡医治好儿子(说句题外话,我认为美国医生的大脑也不健全,一个精神病人会承认自己有病吗?怎么可能同意医生可他治疗)而且老太太的儿子否认自己有病,不愿意跟随老太太来住院治疗.第2老太太也想看看我们的住院环境怎么样,条件怎么样.当时我就给老太太说明.现在的中国早就不是30年前的中国,医疗水平,和环境已经大大的提高,我们已经做到,以人为本(本来按照规定这里是不许让人参观的,但我考虑到他是归国华侨,不能让人家对祖国留下不好的印象),允许她在我的陪同下参观我们病区,也欢迎她多提宝贵意见,听我这样说以后老太太很满意,嘴巴里不停的念叨还是家乡好啊,不用半个小时,我就陪着那位华侨老人将我的科室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的参观完啦,老人对环境还是挺满意的,她剩下关心的就是,我们怎么把他的儿子抓来住院呢?这样的问题也不是我的权限能解决的,当即我就将此问题通报业务副院长和科室主任.院长和主任,十分钟后就赶到病房,在简单的了解过情况后,先派车将老人送回家里,并且答应帮老人解决好这个问题.祖国和家乡是不会让他失望的,一定完成他的愿望/


    当天下午医院为此专门召开一小型会议,可见医院对于这件事情也很重视,院长指示因为病人是华侨,我们在抓捕过程中尽量避免伤害到病人,严禁使用电棍,最好是将病人劝说过来,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具体抓捕方案由医务科病人接送小组和我们病区一起完成.我们两个部门协商决定.使用诱捕计划,只带手铐,主任亲自出马,(我们主任可不是一般人,原来是解放军16X医院的主任,练的一手好拳法啊.)再加人我和医务科接送小组两同志.


    第2天上午9点左右,老华侨来到我们医院,给我们介绍具体情况.他儿子身高一米八3,今天穿白色耐克运动服装,短头发,发病时有伤人倾向,在美国读过摔跤培训班.会说中文而且是家乡话.(当时我心里那个寒啊,他一米83,我1.70,比我高两个头,1米83也就算啦,还练过摔跤,这不是要我的小命吗?还不准用电棍,刚脆直接捆上我是手让他揍一顿好啦.)主任吩咐老人先回家把儿子留在家里,不要让他到处乱跑,我们随后就到,又再次提醒我们,避免伤害到病人.


    10点整我们四人穿着便装,登车出发,这次为啦避免打草惊蛇.救护车没开警笛,仅仅是亮着警灯,半个小时后我们到达病人家,估计那是他们出国以前的房子,还是红砖的,我们刚下车就接到老人打来来的电话,说留不住儿子,他要去喝咖啡,我们四个人加快速度爬上五楼,刚到五楼,就见走廊里走出一魁梧的男子,老华侨在他身后打着手势,意思这就是他儿子.主任一马当先快步迎上去,挡住他的去路,我站在主任的身后,手插进裤袋里抓着铐子,准备随时动手,医务科的两同事,一左一右围住他,气氛不由的紧张起来.可没想到,主任突然说道:,你是ZT吗?我们是国家安全移民局的,现在怀疑你精神有问题请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我差点就没忍住笑起来,真能瞎掰,还国家移民安全局的,有这个单位吗?当时病人就楞住啦,可能也是在想有没有这个单位,为啦不给他思考的时间,我上前一拍他的肩膀,一脸严肃的说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并且亮出手铐的一角,让他看到,已加强真实性.也许是手铐让他相信啦我们的身份,他缓慢的用蹩脚的家乡话说道,可以不给我带手铐吗?需要带护照吗?我回去拿护照给你们,主任一看大事以成,立马接着说:只要你协助我们调查可以不带手铐,护照就不用带啦,调查完你就可以回来了.不用多久.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圆满的解决啦,没想到站在走廊里看热闹的那些大娘们,小孩们,又围啦上来,不停的问,怎么啦,你们是干什么的?他怎么啦?真是给我找麻烦,我只有故技重施.把手铐摸出来,撵在手里,大声说道,不要防碍公务,请大家让一下,手铐又起到啦决定性的作用,大家一看到手铐很快就散开啦,我们四个人站成一个四角型,让病人走中间,把他带到楼下,身后有两个小姑娘还跟在我们身后看热闹,可能知道他是美国刚回来的,两个人在那里说,这个人是不是间谍啊,呵呵,想像力还真丰富.我们带病人上车后,很顺利的回到医院,可是下车以后,病人也发现啦不对,这里怎么是医院,我又只能是瞎掰说,我们是秘密单位,借用人家2楼办公,这才将他骗到啦科室,到啦科室以后,病人在也没有怀疑过,因为我们可是本来就和监狱是基本一样的,病人还以为关他的一级病房是临时看守所呢,不停的喊,我要求找律师.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来人啊!可惜他再也没有机会了,进啦这个门,在你病好之前,就别想在出去.


    事后,经过我们两个疗程,半年时间的精心治疗,他的病情基本得到控制.康复出院,他在里面问我要啦不少烟抽,还说以后一定加倍的感谢我,但是最后我可是连个烟屁股都没看见.我们主任的那句,国家移民安全局的也成为大家的笑谈,以至大家见到他都叫,移民局长好.



    本文内容于 2007-12-2 17:37:44 被天堂客满编辑

  • 转载请注明出自铁血tiexue.net, 本贴地址: http://bbs.tiexue.net/post_2423321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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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剑军团军籍】LJ_435


2007-12-2 15:52:53
2
  • 发帖心情

    文章不错鼓励,支持

  •  
2007-12-2 16:18:21
3
  • 发帖心情

    希望各位指正

    我在上一部中,有人问我是不是假的,

    我在声明是真的,有图为证

    锁链如下http://bbs.tiexue.net/post_2375950_1.html

  •  
2007-12-2 16:20:32
4
  • 发帖心情

    经常神出鬼没,顶了。

  •  
2007-12-2 16:27:04
5
  • 发帖心情

    自己在来打个广告

    没看过第一部的朋友,第一部锁链如下

    http://bbs.tiexue.net/post_2421350_1.html

  •  
2007-12-2 16:27:38
6
  • 发帖心情

    呵呵

    主任可真是有智慧啊

  •  
2007-12-2 16:28:52
7
  • 发帖心情

    这就是传说中的非正常人类研究专家

  •  
2007-12-2 16:39:15
8
  • 发帖心情

    呵呵,不错,等待作者的下一篇

  •  
2007-12-2 16:39:42
9
  • 发帖心情

    在精神病医生的眼中,谁是正常的人?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  
2007-12-2 16:47:39
10
  • 发帖心情

    看完第二部,对你的文章表示支持,对你的工作感到艰辛啊

  •  
2007-12-2 16:48:05
11
  • 发帖心情

    期待你的下一部作品出炉

  •  
2007-12-2 16:50:33
12
  • 发帖心情

    第一部锁链如下

    http://bbs.tiexue.net/post_2421350_1.html



  •  
2007-12-2 16:50:56
13
  • 发帖心情

    呵呵!你们这移民局长,功夫不浅阿!

    说起这人权我就气,前段时间听朋友讲了一事情,据说是事实。

    一伙计在英国留学,在租处的院子里养了一只火鸡,当时邻居还一直赞他有爱心,因为他跟人家说这是捡的,而且间的时候都受伤了。

    可是,三个月之后,邻近中国春节的时候,他们家邻居撞见他在院子里“杀鸡”(因为他想吃原味鸡汤,过个好年),报警了!

    说他暴利倾向很严重,惨无人道!

    结果呢,这小子被遣送回国……

    这国外阿,毛病确实多!主要是跟我们的环境不一样!但是这小子倒是挺郁闷的,同要是牵送回国,还不如干点别的呢!

    但是有一件事,倒是很值得注意,我在外面上学,就没看见有环卫工人在绿化带或者是树木上洒药防虫害,我开始还纳闷,这边怎么没虫害阿!

    那天看到到处可见的鸟,才恍然大悟!这种生态环境,哪还用得着撒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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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剑军团职务】新兵部干事
    【蓝剑军团军衔】少尉
    【蓝剑军团军籍】LJ-433


    【有意加入蓝剑军团的请与我联系】
2007-12-2 17:24:03
14
  • 发帖心情

    在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工作的确很危险滴

  •  
2007-12-2 17:31:11
15
  • 发帖心情

    蓝剑原创]不敢公开的任务_精神病医院追捕手迹第一部锁链如下


    http://bbs.tiexue.net/post_2421350_1.html





  •  
2007-12-2 17:52:37
16
  • 发帖心情

    支持楼主的原创转正,贡献IP一个.

  •  
2007-12-2 19:04:40
17
  • 发帖心情

    呵呵,顶了

  •  
2007-12-2 19:23:05
18
  • 发帖心情

    不错的文章!支持,顶顶~~~

  •  
2007-12-2 22:47:46
19
  • 发帖心情

    我来支持啦~~嘿嘿~~~~还是那句话:楼主辛苦,为了事业,也得保重身体哈~

    本人向楼主赠送金币100枚

  •  
2007-12-2 22:50:38
20
  • 发帖心情

    战友的文章过来支持一下,继续努力!

  •  
2007-12-3 9:41:18
21
  • 发帖心情

    谢谢楼上的祝福,感谢

    还有感谢你的金子

  •  
2007-12-3 9:41:39
22
  • 发帖心情

    哇哈哈,笑死我了,国家移民安全局......

  •  
2007-12-3 16:02:42
23
  • 发帖心情

    呵呵,楼上的不要笑坏啦

  •  
2007-12-3 18:17:59
24
  • 发帖心情

    蓝剑原创]不敢公开的任务_精神病医院追捕手迹第一部锁链如下

    http://bbs.tiexue.net/post_2421350_1.html

    打广告


    [



  •  
2007-12-3 18:19:22
25
  • 发帖心情

    向楼主致敬 ,无聊烦闷的精神病院能出引人入胜的故事,人权可以是给狗骨头,可以是打狗的大棒。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  ----------------------------------------------
    0
2007-12-3 20:48:12
26
  • 发帖心情

    楼主的故事正说明了这个人权被漠视的问题.


    某人想迫害你,买通精神病院院长,把你强制拉进去打镇静挤,扪心自问,有几人能真正韬光养晦,耐住性子?

  •  
2007-12-3 20:56:15
27
  • 发帖心情

    请发帖的时候注意一下错别字,例如“啦”、“了”例如:到(啦)应为[了]科室以后。诸如此类请注意。不然看的非常累。

  •  ----------------------------------------------
    我的荣誉是忠诚!
    Meine Ehre ist loyal!
  •  
  • 军号:602640
  • 工分:491
    本区职务:会员
2007-12-3 22:16:48
28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raynors 在第26楼的发言:
    楼主的故事正说明了这个人权被漠视的问题.


    某人想迫害你,买通精神病院院长,把你强制拉进去打镇静挤,扪心自问,有几人能真正韬光养晦,耐住性子?

    你买通院长?那你可以买通医生吗?楼上的肯定不知道什么就会诊,

    竟然是特殊医院,我们就有着特殊的制度,为的就是避免出现你说的问题

    ]大可放心,我们还担负着国家司法鉴定的任务,精神评级的任务.

    在有院长在那个问题上只有行政权利,没有鉴定权,和治疗的权利

    如果谁想买通,那就要把一科室,几十号医生加护士买通,在把来参加会诊的是十个医生买通.

    不知道阁下有多少钱可以买通我们这五十几号人呢?

    本文内容于 2007-12-4 10:16:43 被天堂客满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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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剑军团军衔】中将
    【蓝剑军团军籍】LJ_435


2007-12-4 9:59:48
29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千山听涛 在第27楼的发言:
    请发帖的时候注意一下错别字,例如“啦”、“了”例如:到(啦)应为[了]科室以后。诸如此类请注意。不然看的非常累。

    谢谢楼上的中肯意见

    第3部我会注意

  •  
2007-12-4 10:00:26
30
  • 发帖心情

    对特殊的人群,必然得采取特殊的措施.

  •  
2007-12-4 10:30:07
31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天堂客满 在第28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aynors 在第26楼的发言:
    楼主的故事正说明了这个人权被漠视的问题.


    某人想迫害你,买通精神病院院长,把你强制拉进去打镇静挤,扪心自问,有几人能真正韬光养晦,耐住性子?

    你买通院长?那你可以买通医生吗?楼上的肯定不知道什么就会诊,

    竟然是特殊医院,我们就有着特殊的制度,为的就是避免出现你说的问题

    ]大可放心,我们还担负着国家司法鉴定的任务,精神评级的任务.

    在有院长在那个问题上只有行政权利,没有鉴定权,和治疗的权利

    如果谁想买通,那就要把一科室,几十号医生加护士买通,在把来参加会诊的是十个医生买通.

    不知道阁下有多少钱可以买通我们这五十几号人呢?

    这俺就不能相信你了,三堂会审、两审终结还杀错人呢,把好人当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光媒体曝光的就已经多如牛毛了,不为人知的相信还有更多。

  •  ----------------------------------------------
    0
2007-12-4 13:18:07
32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独步高歌 在第31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天堂客满 在第28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aynors 在第26楼的发言:
    楼主的故事正说明了这个人权被漠视的问题.


    某人想迫害你,买通精神病院院长,把你强制拉进去打镇静挤,扪心自问,有几人能真正韬光养晦,耐住性子?

    你买通院长?那你可以买通医生吗?楼上的肯定不知道什么就会诊,

    竟然是特殊医院,我们就有着特殊的制度,为的就是避免出现你说的问题

    ]大可放心,我们还担负着国家司法鉴定的任务,精神评级的任务.

    在有院长在那个问题上只有行政权利,没有鉴定权,和治疗的权利

    如果谁想买通,那就要把一科室,几十号医生加护士买通,在把来参加会诊的是十个医生买通.

    不知道阁下有多少钱可以买通我们这五十几号人呢?

    这俺就不能相信你了,三堂会审、两审终结还杀错人呢,把好人当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光媒体曝光的就已经多如牛毛了,不为人知的相信还有更多。

    请问楼上的,三堂会审!几个人审啊?如果一个专业的医生能把好人当神经病治疗!那自己就会去住院啦

    好,我们就权当那医生有毛病,看错啦,那剩下的医生呢?都集体把好人等精神病人?病人家属呢?也神经啦,把好人送来精神病医院看病?

    再一个如果那是好人,总不能住一辈子吧?出院啦人家不告你?法院不会做司法鉴定?再又说啦我们这样做有什么好处?集体造假?为啦什么?楼上的是不是又要说这俺就不能相信你了,三堂会审、两审终结还杀错人呢,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你没有权利不相信我所从事的是高尚的职业

    楼上的干这活看看,你又知道什么?你知道我们的医生护士每年要在里面被打多少次吗?你知道我身上有多少伤痕吗?你知道我有同行因公殉职吗?

    你知道病人打我们是不犯法的吗?你又知道我们是白挨打吗?我们为什么心甘情愿的被打.因为我们穿上啦那身衣服,因为那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不是天使,但我们接触的就是需要帮助的人,至少我们有爱心,我们有职业道德.

    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你没有权利怀疑从事精神并工作的医务工作着的职业道德,更加没有权利怀疑我们会颠倒黑白,违反我们的职业操守

    我们不需要有人说我们伟大,但我们的职业是洁白的,我的工作服是白色的!我们不黑,我们是白的,我救的人不会怀疑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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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剑军团军衔】中将
    【蓝剑军团军籍】LJ_435


2007-12-4 15:28:41
33
  • 发帖心情

    楼主是哪个医院呢?

    看你的贴子和我们这里差距太大了,交流一下吧。

  •  
2007-12-4 15:30:20
34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arpeng 在第33楼的发言:
    楼主是哪个医院呢?

    看你的贴子和我们这里差距太大了,交流一下吧。

    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每个医院都不一样

    我不知道差距太大在哪里

    我非常愿意和阁下交流,可以给我发短信


    本文内容于 2007-12-4 15:36:35 被天堂客满编辑

  •  
2007-12-4 15:33:33
39
  • 发帖心情

    过来支持一下!



  •  
2007-12-4 16:02:27
40
  • 发帖心情

    我也在精神病医院工作。

    请问楼主你所在医院的规模及所在地好吗?很想了解下你们那里和我们这里有什么不同

  •  
  •  
  • 军号:175013
  • 工分:6955
    本区职务:会员
2007-12-4 16:03:21
41
  • 发帖心情

    请问楼上的想干什么?规模是2甲

    所在地我不会在帖子公开.

    不知道楼上的是哪里的呢?

    本文内容于 2007-12-4 16:11:29 被天堂客满编辑

  •  
2007-12-4 16:09:03
42
  • 发帖心情

    问问,这楼有什么事?

  •  
2007-12-4 16:11:51
43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天堂客满 在第32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独步高歌 在第31楼的发言:
    ......

    这俺就不能相信你了,三堂会审、两审终结还杀错人呢,把好人当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光媒体曝光的就已经多如牛毛了,不为人知的相信还有更多。

    请问楼上的,三堂会审!几个人审啊?如果一个专业的医生能把好人当神经病治疗!那自己就会去住院啦

    好,我们就权当那医生有毛病,看错啦,那剩下的医生呢?都集体把好人等精神病人?病人家属呢?也神经啦,把好人送来精神病医院看病?

    再一个如果那是好人,总不能住一辈子吧?出院啦人家不告你?法院不会做司法鉴定?再又说啦我们这样做有什么好处?集体造假?为啦什么?楼上的是不是又要说这俺就不能相信你了,三堂会审、两审终结还杀错人呢,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你没有权利不相信我所从事的是高尚的职业

    楼上的干这活看看,你又知道什么?你知道我们的医生护士每年要在里面被打多少次吗?你知道我身上有多少伤痕吗?你知道我有同行因公殉职吗?

    你知道病人打我们是不犯法的吗?你又知道我们是白挨打吗?我们为什么心甘情愿的被打.因为我们穿上啦那身衣服,因为那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不是天使,但我们接触的就是需要帮助的人,至少我们有爱心,我们有职业道德.

    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你没有权利怀疑从事精神并工作的医务工作着的职业道德,更加没有权利怀疑我们会颠倒黑白,违反我们的职业操守

    我们不需要有人说我们伟大,但我们的职业是洁白的,我的工作服是白色的!我们不黑,我们是白的,我救的人不会怀疑我!!!!!

    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审判,你说几个人审?制度、机制的缺陷不是一个包青天可以解决的,也不是几个具有专业精神的医生可以解决的!

    不要太自我满足了,那来这么多责问的口吻?从来没有人认为你是天使,因为本来就不是。随便在网上搜了几个例子,自己看看吧。

    记者 黄苏娟 李维维 实习生 李婷 魏坤

      日前,在南京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情,未满18周岁的女儿因怀疑父亲有精神病,将前一天还在正常上班的父亲送进了南京脑科医院,致使其父被医院的人员捆绑11个小时。

    据南京某公司工作的刘先生(化名)说,今年1月15日,他女儿文文(化名)对他说头有点痛,要到脑科医院看病。刘先生即陪女儿去了医院。刚进医院不久,在一楼门诊等待女儿的刘先生,突然被两名穿白大褂的男子架住胳膊带往一间房间。

      刘先生对记者讲,面对突如其来的“被绑”,他惊恐万分并开始反抗,可一切都是徒劳的。他被带到房间后,双手双脚立即被白布条绑住。在此后的11个小时里,刘先生全身不能动弹,还两次被注射了麻醉剂……


    与门诊医生闹纠纷 女子被诊精神病强制入院百日

    作者:徐艳 天法宣 发布时间:2007-10-12 14:30:53 未经本人或家属同意,广州某三甲医院先后两次将50多岁的张女士用救护车拉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将其诊断为精神病。张女士共住院101天,花费4万多元医药费。   近日,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无权强制收治精神病人,一审判决该院退还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张女士1万元精神损失费,补偿其住院期间的误工费5800多元。   两次被强行收治索赔15万元   现年58岁的张女士诉称,2005年4月11日她与广州某门诊部保健医生发生纠纷时,突然被四五名男子抓走,强制其入住广州某三甲医院,住院期间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家属也无法陪护,直至5月31日方出院。2005年7月,她再次被该三甲医院救护车强行拉往医院治疗,直至9月6日才出院。张女士并指该三甲医院医生无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她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退还医药费,并赔偿侵权损失和精神损失10万元以及误工费、护理费等5万元。   该医院答辩称,他们是接到家属拨打的120电话后才将病人收治的,但是法院审理查明,医院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种说法,也无法提供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入院的证明。法院还查明,其中一个为张女士进行诊治的黄姓医生在张女士两次住院期间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甚至直至张女士起诉时仍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院的三位医生对张女士的治疗缺乏合法性。   医院不得强制收治精神病人   据了解,作为被告的医院曾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张女士要求先确认医院行为是否合法,拒绝参与医疗事故鉴定。天河法院认为,由于未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张女士是否有精神病法院无法得知,但是其两次入院均被该院诊断为情感性精神病(即躁狂症),是当作精神病人进行诊治的。躁狂症属精神病的一种,属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的范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该院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也违反了《民法通则》。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返还4万余元医疗费,并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失费1万元,误工费5849元。

    女士与人发生口角被强制住院以精神病治疗

      医院要赔六万元

      张女士称自己一切正常却两次被强制住院以精神病治疗,她一怒将医院告上法庭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天法宣) 张女士的遭遇很离奇,她称在与一家门诊部的主任发生口角后,该主任一个电话竟让一家医院派来救护车强行将她拉到医院,在医院她竟被以精神病来医治。





    事发后,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天河区法院认为,由于医院无法提供其已征得张女士本人或家属或张女士所在单位的同意,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要赔偿相关损失近6万元。

      吵架招来医院收她入院

      张女士今年48岁。据她回忆,自己的老伴由于睡眠不好,便找到一家门诊部求医,门诊部医生没有经过诊疗就送来一批药品,她认为这是违规用药,于是与门诊部主任发生争议。

      还没争出究竟,张女士刚要离开时门诊部的主任就打电话给另一家医院,当时那家医院就用救护车将她拉到其医院进行精神病治疗。张女士称,这期间医院不准她和家人接触,她也不知道自己患的什么病,为什么要住院。就这样,她被强迫住院治疗直至2005年5月31日才准许出院,住院费用共计23000余元。

      不到两个月,2005年7月16日,医院再次用救护车强制她入院,这次她一共住院51天,至2005年9月6日才出院,药品原告自备,但住院费仍达19000余元。

    出院后张女士停止服药,痴呆症状等后遗症才有所好转。2006年4月19日,张女士前往另一家医院检查,经检查于2006年4月26日确诊为“周围神经病”、“胃肠神经功能紊乱”、“肾结石”,怀疑是药物中毒及副作用。

      张女士当天前往医院处查阅、复印并封查病历,这才得知医院曾按严重精神病对她进行治疗,诊断为“情感性精神病(躁狂症)”。张女士认为这些医生违反精神病诊断程序与标准进行诊治,其强制她入院时未经家人同意也未做任何检查,其中一名医生在治疗时还没有领到医师资格证。

      “我现在还是一家物业公司的副经理,我的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很大的创伤。”于是,她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包含侵权损失及精神损失等在内共计近20万元。

      判决:未征得同意已构成侵权

      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可是在本案中,根据被告医院的诊断,被告是以张女士患有精神病进行治疗的,被告两次用救护车强制将原告送往其医院住院治疗,却无法提供其已征得站女士本人或家属或张女士所在单位的同意,显然违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之规定。

      此外,被告医院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两个医生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另外一名医生在张女士两次住院期间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为此,被告方三位医生对张女士的治疗缺乏合法性。

      基于以上的事实,被告医院对张女士实施的医疗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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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7-12-5 13:46:05
45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独步高歌 在第31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天堂客满 在第28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aynors 在第26楼的发言:
    楼主的故事正说明了这个人权被漠视的问题.


    某人想迫害你,买通精神病院院长,把你强制拉进去打镇静挤,扪心自问,有几人能真正韬光养晦,耐住性子?

    你买通院长?那你可以买通医生吗?楼上的肯定不知道什么就会诊,

    竟然是特殊医院,我们就有着特殊的制度,为的就是避免出现你说的问题

    ]大可放心,我们还担负着国家司法鉴定的任务,精神评级的任务.

    在有院长在那个问题上只有行政权利,没有鉴定权,和治疗的权利

    如果谁想买通,那就要把一科室,几十号医生加护士买通,在把来参加会诊的是十个医生买通.

    不知道阁下有多少钱可以买通我们这五十几号人呢?

    这俺就不能相信你了,三堂会审、两审终结还杀错人呢,把好人当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光媒体曝光的就已经多如牛毛了,不为人知的相信还有更多。

    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审判,你说几个人审?制度、机制的缺陷不是一个包青天可以解决的,也不是几个具有专业精神的医生可以解决的!


    不要太自我满足了,那来这么多责问的口吻?从来没有人认为你是天使,因为本来就不是


    楼上的请不要换话题,我到是很想知道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把好人当精神病人治疗呢?你是被我这样对待过,还是亲生经历过呢?

    你怀疑的是我的职业道德,你又凭什么呢?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和我的同事没有职业道德把好人当精神病呢?你看见啦?

    难道你就是凭那些新闻说的,然后就联想起来,我单位也是这样干的,这是什么逻辑,我们姑且不说那新闻的真实性,我们就说你的逻辑吧!人家制度不完善就说明我们的制度也不完善啦?我们就把好人当精神病人治疗?证据呢?证据呢?,如果你没有证据说没我也是这样做的,那我就很想知道你的意图和企图啦?

    我不知道你是凭什么把我硬说成没有职业道德,把好人当坏人治疗!你用人的列子来证明我们职业道德,实在荒谬.难道有杀人犯,我就可以不相信你,说你也杀过人?如果你没有我把好人当坏人直接治疗的证据,请你不要在我的帖子里信口雌黄,你没有资格侮辱我!

    不要太自我满足了,那来这么多责问的口吻?从来没有人认为你是天使,因为本来就不是

    我在帮助需要帮助的精神患者,我为什么不可以自我满足,我很满足,因为我帮助啦很多需要帮助的人,我没说过我是天使.我凭什么不可以责问,你从来没有亲生体验过我工作的辛酸,你甚至不了解我的工作,就在这里信口雌黄.没有了解就不要乱发言,我凭什么不可以责问

    我现在还要责问,你凭什么就肯定我们把好人当精神病人治疗,我还要责问,非典的时候是谁在冒着生命危险抢救患者,我更要责问,你机独步高歌凭什么肯定我们医务工作者没有职业道德,每一个职业都会有一些败类,我不否认,但大多数人都是好的.你独步高歌又凭什么一棍子打死很多人?

    机制的缺陷确实有,难道就凭这个,你就可以信口雌黄的说我们单位的医生没有职业道德把好人当精神病人治疗?你调查过我们单位的制度和缺陷吗?你有什么资格指责我,

    你有权利不相信我,但你没有权利侮辱我们广大医务者的职业道德,

    我的帖子不欢迎你!!!并且我保留你对我以及我单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权利!!!

    我不愿意和你这种人多说什么.只再重复一次,我的帖子不欢迎你,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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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剑军团职务】军团司令
    【蓝剑军团军衔】中将
    【蓝剑军团军籍】LJ_435


2007-12-5 1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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