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论帖)请大家谈谈台湾选举文化。
文章提交者:拥有小叶
加贴在 社会杂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_71.html
11月16日电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今天将二审宣判。以下是这桩选举官司的由来,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
官司由来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去年12月高雄市长选举前夜,代表民进党参选的陈菊阵营突然召开记者会,公布所谓国民党籍参选人黄俊英阵营涉嫌贿选的“走路工”录像带,随后黄俊英在选举中以微弱差距落选。黄俊英方面认为,民进党阵营以“抹黑手法”打击黄俊英,表示不接受选举结果,并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了“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
今年6月15日,经过近半年的审理,高雄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陈菊被判“当选无效”;“选举无效”之诉则被驳回。
一审后,黄俊英和陈菊分别就“选举无效”和“当选无效”提出了上诉。高雄地方法院受理并完成上诉法定程序后,全案移请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理,由于本案是二审定谳,二审判决结果备受瞩目。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可能结果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旦法院二审判定选举无效或当选无效,依“选罢法”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重新选举。如果二审判定是“选举无效”,根据“选罢法”第一○二条,其违法属选举之局部者,就该局部无效部分定期“重行投票”,否则就是全面“重新选举”;如果法院的二审判定是“当选无效”,则要进行“补选”。若是选举无效,陈菊可以再次参选,如果是当选无效,陈菊就不能再补选了。
高雄市长选举诉讼二审官司,在当选有效部分,指陈菊胜诉者有之,也有指她败诉者,有指“当选有效、选举无效”者,传说纷云。陈菊表示,她不知道、也不想揣测判决结果如何。她说,对司法有信心,但如果有“万一”,二审仍维持一审的“当选无效”判决,她将站出来为民进党提名补选的市长参选人辅选。
陈菊已接下“谢长廷2008台‘总统’高雄市竞选团队”主委,陈水扁及谢长廷都告知陈菊,依法理逻辑,高雄市长选举官司“陈菊没问题”。陈菊强调,如果她败诉,市民一定要在“总统”大选用选票为民进党讨回公道。
转载请注明出自铁血tiexue.net, 本贴地址: http://bbs.tiexue.net/post_2383706_1.html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本帖已赚工分: 621
本帖已赚金币: 0
加准原创: 雁去衡阳 11-16 18:39
原创转正: 3344520 11-16 23:29
推荐: 雁去衡阳 11-17 16:01
---------------------------------------------- 拥琴轻抚漫天雪 有情何须碧连天 小栖静待君来会 叶孤影单寂寞间
含笑坐拥堂前雨 虚空怀有千山雪 叶子虽小存天地 知秋孤叶独飘零
【封楼帮】职务:帮总堂美女英雄 【封楼帮】军号:FLB-0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