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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有一颗子弹,这意味着你只有一次机会。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你必须要把你的对手置于死地。否则,你将成为对方的猎物。”每年农闲进山打猎的时候,杨一丁都会这样告诫他的两个儿子,杨若云与杨若飞。
这年冬天,大雪封山,正是进山打猎的好时候,父子仨又来到长白山腹地的山坳里。这里是整个山脉最好的捕猎场,经常会有各种动物来觅食,在这里可以捕到山鸡、野兔、狐狸、松鼠、狍子,运气好的话还能遇上饥饿的小鹿与皮毛油亮的紫貂,那可是东北乡的宝贝。
当然危险也无时不在。这里没有东北虎的踪迹,但常有狼群出入。狼,敏锐,机警,狡猾,作为最优秀的捕猎者,他们知道那里能够觅到足够的食物供他们充饥,每年到了冬天,狼群在森林里觅不到食物,便会奔跑进山坳。
杨一丁是个老道的猎人,决不会轻易与狼群狭路相逢--每个猎人都不愿与狼正面交锋,他们宁愿遇到的是一只黑熊或者干脆是一只下山猛虎。因此,每年他们都会早早进山,并在狼群到来前离开。
这一年,山坳的猎物格外的多。杨若云建议多留下两天,这样他们可以用打来的狐狸皮给母亲做件狐皮坎肩,母亲身子冷,每年冬天都会冻伤。杨一丁知道多呆一天就多一份危险,但丰富的猎物让他眼红。他心一横,决定留下来了。
狼群从山上下来的时候,父子仨正躲在乱树林后面。在他们面前二百米远的地方,是一群梅花鹿,足有一百多只。杨一丁狩了二十多年猎,还从未遇到过这样庞大的鹿群。他决定干完这一仗就收手,抬着战利品出山。
兄弟两个也格外欢喜。若云悄悄瞄上一只健壮高大的雄鹿,若飞也眯着眼锁定了目标。若飞是左撇子,一般枪在他手里都别扭,但他通过改造枪身,很容易便可把一支猎枪改顺手。
就在这时,杨一丁敏锐地嗅到了隐隐杀机,身下的雪花在不停地颤抖,他也禁不住随之一哆嗦。抬眼望去,狼群正从山坡上风驰电掣般奔跑下来,跑在最前面那只,颈下偏右的地方有一个厚重显眼的疤痕,象是油滑的墙壁一块上大煞风景的烂泥巴。杨一丁认得这只头狼,十几年前,他曾与这只狼交过手,那个疤痕下是他送给它的一颗子弹。没想到他还活着,而且当上了头狼。杨一丁悄悄退到后面的沟壕里,他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他与狼群终将会有一战。狼性的血液里是决不会忘掉仇恨的,那只头狼也断不会忘掉他这个宿敌。
狼群共有十一只,其中两只年迈体衰的老狼,两只羸弱瘦小的幼狼,其余的都年轻力壮,体格剽悍。显然它们也发现了鹿群,在原始动力的驱动下疯狂地扑向目标。父子仨屏住呼吸,目送狼群在离它们二十米远的地方跑过,它们甚至能够听到狼的节奏匀称的呼吸,踏在雪花上的滋滋声。头狼聚精会神地把目光锁定在鹿群上,并未觉察到杨一丁的存在,倒是落在后面的小狼注意到了他。这只小狼很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杀身之祸,杨一丁果断瞄准小鹿的眉心,好在小狼对他们并不感兴趣,追随大队人马捕鹿去了。
鹿群意识到了危险,纷纷逃命。但它们根本不是狼的对手。它们看到的只是头狼与那四只战斗力有限的老幼狼,其余壮年狼已迂回过去,抄了它们的后路。群鹿受惊,返过身要跑,又被凶猛的头狼截住。顷刻间,这百余头鹿便被十几只狼一锅烩了,倒下一大片,都是被咬断了喉咙或颈部的血管,难得几个活着的,也是奄奄一息。若云兄弟看得目瞪口呆。
趁着狼群就餐的当儿,父子仨从伏击点退了下来。他们必须在头狼有所觉察前离开,否则他们将不可避免地葬身狼腹,成为狼群的下一顿美味佳肴。
回到他们在山坳口搭建的存放野物的帐篷,却出现了异常情况。雪地里多了两串狼的脚印,密密麻麻地通到他们的帐篷里。这一定是狼群的外围观察哨,意外地发现了他们的猎物,补充漉漉饥肠。父子仨端着枪朝帐篷靠拢,一步,两步,三步……忽地,一团黑影从帐篷里跃出来,直扑若飞。若飞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一时慌了手脚,不知如何是好,僵在那里。眼见狼锋利的牙齿要咬住他的颈动脉,“嘭”地一声,是杨一丁毫不犹豫地开了枪,一颗子弹旋转着打进狼腹里,强劲的冲力把它甩到一边。恶狼重重地摔在地上,挣扎着挫起身,忍者剧痛夺路而逃。这一片全是开阔地,没有掩体可以躲避,杨若云从容补上一枪,射穿了它的头颅。
帐篷里,悬挂整齐的猎物已被糟蹋的乱七八糟,各种动物的皮毛牙齿血肉散落一地。杨一丁取了水壶与酒囊,挎了备用的枪支,帐篷与猎物全遗弃不要,轻装上路,与若云若飞匆忙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他知道,帐篷外那串离去的足迹是另一条狼留下的,它一定是去向头狼报信,狼群很快就会赶过来。
果然,狼群不久便来到帐篷外,发现了那具狼的尸体。头狼极度痛苦的嚎叫起来,父子仨怎么也不会知道,被他们打死的那狼,正是头狼的发妻。头狼红透了眼,怒冲冲循着几个人的足迹追赶,直追到山的尽头。它站在高高的峭壁上,望着三个远去的背影。它一眼认出中间那个正是它的仇敌,一个让它颈部疼痛了十多年的猎人。它无比凄惨痛苦地仰天长啸。它盛怒,暴怒,但它不是莽夫粗汉,它冷静,谨慎,是不会追出去寻仇的,因为山外对它来说危机重重,而且它清楚地知道,明年的这个时候猎人还会回来,它们也还回来,那时也正是它寻仇的时候,新仇旧恨它要一块儿算……
杨若飞若云秦海洋肖致远这几个人闲来无事,在蒙江县城东关大街上找乐子。这几户人家都住在离县城五里远的三家沟里,是地主胡老财家的佃户,本本分分的贫农,祖祖辈辈都是土生土长老实巴交的农村汉子。传到这一代,先是出了个非同凡响的刺头杨若飞,在县东关街里混了个片头,其他几个也就跟着不学好,整日忙里偷闲在街面上厮混。那时的东北是国民党的天下,街上的混混也都穿了国军棉军装,外面罩了将校呢军大衣,充个斯斯文文的无赖,满怀幸福与喜悦,从冰封地冻的季节走到春暖花开的日子……顽主们的日子……
“若飞,看那妞长的怎样?”秦海洋朝胡同口努努嘴。这几个人正在一处露天的茶蓬里噌大碗茶喝。
杨若飞瞥了一眼,望见一左一右两个学生模样的妞迈着碎步走过来,每人背一个书包。隆冬一过,妞们都褪了一层厚厚的冬装,略微显露出突兀的轮廓。那年头,妞们很少在街上出入,开春时大街上的妞更是明显缺货,这俩妞的出现顿时打破街面的平静,招徕了无数顽主的眼球。
“左边那个妞不错,一看就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杨若飞饶有兴趣地说。
“怎么着,若飞,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要不要哥们给你打个前围?”肖致远也来了兴致,问买茶的老苍头,“老头,那妞是那个府上的?”
老苍头一边泡茶,一边循肖指的方向瞥了一眼,说:“那是东街仁和药铺胡老爷的千金--我说你们哥几个喝了半天,是不是把茶钱结了?”
仁和药铺的胡老板正是它们几家的地主胡老财。杨若飞根本不吃老苍头那一套,把板凳一踢,抬屁股就走。要是搁别人也就罢了,胡老财家的妞不能这么便宜了她。若云几个跟着走出去。
老苍头建茶钱无望,一拍大腿说:“得了,又算我白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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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狙击 血性狼烟 第一章 最后一颗子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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