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情报部门参与绑架韩人质?
文章提交者:摇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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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一则比较有意思的消息:
综合消息:目前关于人质事件的谈判却毫无进展,塔利班和韩国官员的直接谈判至今未能举行。阿富汗政府谈判代表穆罕默德·盖拉尼4日说,即使塔利班和韩国举行直接会谈,也不会取得什么成果,因为韩国政府除了承诺支付赎金外根本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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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加兹尼省省长米拉杰丁·帕特汉4日在接受路透社记者赛义德·萨拉赫丁的采访时抖出了一个惊人猛料:巴基斯坦情报部门参与了韩国人质绑架事件。
帕特汉说,韩国人质最初是被阿富汗塔利班武装人员绑架,但是来自巴基斯坦的塔利班武装人员以及假扮成塔利班的巴基斯坦情报人员抵达了加兹尼省,操控整个局势的发展。
帕特汉认为,巴情报部门介入此事的目的是希望向阿富汗表明,如果没有***堡的支持,阿政府将“非常脆弱”。
曾经参与谈判的帕特汉举例说,有一次他在和绑架者打电话时,听到有人将普什图语翻译成巴基斯坦官方语言乌尔都语。他还指出,韩国总统特使白钟天在3日前往***堡,请求巴政府和宗教人士协助解决人质事件后,塔利班方面就再也没有设定谈判的最后期限。
“我告诉韩国外交官,如果他们希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就向巴基斯坦外交部施加压力,他们又会向巴情报部门施加压力,”这名阿富汗官员说。
截至发稿时,巴政府官员尚未就帕特汉的这番讲话发表评论。但是萨拉赫丁认为这很有可能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之间引发新的外交风波。巴政府一直否认和塔利班武装有瓜葛,此前阿政府官员曾指责巴政府庇护拉丹等“基地”组织头目,结果使两国关系一度非常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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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则消息有意思,一、消息传出的时间,是老美与阿富汗总统就解救人质事件没有商量出好办法的时候;二、消息传出后,巴铁的态度耐人寻味,既不肯定,也不否定,更不辟谣,又有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三、消息传出时巴阿的局势,老美要进巴基斯坦反恐,老熊呢,要进阿富汗反恐,而中俄呢,正在搞反恐演习,而且是一抓就是数千恐怖分子,看来,反恐大业,人人有责。
在以上的三点中,巴铁的态度是最值的玩味的。我们必须看到,韩国人质事件已经激发出了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的同情心。这样的一顶黑帽子如果扣在巴铁头上,将是形势已不如乐观的巴基斯坦更加的雪上加霜。
其实,巴铁摆出这样的态度,无非是用沉默表明这么一种态度:是我们干的如何?不是我们干的又如何?
人质是在阿富汗被绑架的,在阿有一万多美国大兵,而这些大兵呢,个个以反恐为已任,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在这些人类和平的护卫者的眼皮子底下,有几十个美国人的同盟的人被恐怖分子抓了。你老美不是反恐吗?你可反呀?你不是要到我们家来抓人吗?你先把自己屁股底下擦干净了再说吧!
再来说一下这些被绑架的人质,这些人,准确的说,是这些棒子,有今天的下场,是自找的。不管是这些被抓的棒子也好,天天抓破脑袋抢我们文化的那些东西也好,制造白狗村事件的那些畜生也好,都是亲美的。如今,中国已从经济上将韩国包融,其直接后果,就是把韩国一步步的拉出日韩同盟,----再慢慢分化日美同盟,最终把美国赶出东亚,我们的海军就能轻轻松松的进军蓝海了。应该说,向中国靠拢,符合韩国的利益,但是,就有那么一帮子韩国二毛子,硬是认贼作父,一再在中韩之间挑事,这次绑架这些东西,也算是给他们一个教训,也让他们知道知道做人应该怎么做。
不要说金鸿冷酷,对敌人,本来就不该怜悯。再说,这些人质,不都是去传播福音的吗?不都是信仰上帝的吗?既然有信仰,那就拿出勇气来,用生命捍卫自己的信仰!任何一个真正有信仰的人,都甘心用自己的生命去悍卫自己的信仰。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请你不要去信仰,那是在自欺欺人!这,是活生生的事实,没有丝毫的偏激。比如,我们信仰:我们的民族一定会崛起,为此,我们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看看建国前那些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而牺牲的可爱的解放军战士们,他们不都是为了自己的信仰视死如归吗?那些被抓的棒子们,居然有脸说什么“生活在恐惧中”,你们既然信奉上帝,就要拿出勇气来,也要准备为你们的上帝去付出代价,不然,恐怕你们信仰的不是什么上帝,而是美元吧?再说一下白狗村事件,一群子畜生干的好事!毛主席也是你们能污辱的?就冲这一点,就可以让你们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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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一下中东,首先说一点,就是老美说自己丢枪丢装备的事,当时金鸿以为是吓唬伊朗的,结果看了东方教授的评论才知道,是吓唬土耳奇的。结果,土耳奇还真给吓住了。接下来,按老美的想法,擦枪走火挑起事来收拾掉叙利亚,进而干掉黎巴嫩真主党,返回头来灭了哈巴斯,就可以用炸弹炸出一个巴以和谈新框架来。看来,老美也是打算冒险的。不过,不巧的是,第一时间法国就和叙利亚签了四亿欧元的军火大单,----萨克奇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呀,有胆有识!绝不比希拉克差。看来,小拿破仑不是白叫的,敢玩!老熊也声称要在中东建永久性军事基地,那意思也是明摆着的,小叙是我小弟,老子罩着呢。再加上黎巴嫩有中国的维和部队,要是真干起来,吃亏的是谁,还真难说。
当然了,叙利亚也够搞笑的。都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人家是会叫的小弟不挨揍。那边刚刚吓唬土耳奇,这边就大叫自己要挨揍,而且是天天叫,还是“坚信”,搞得以色列不得不出来说愿意与叙利亚谈判。看来呀,有时候大嗓门还真能办实事。不吃亏呀。
同为叶什派,叙利亚和伊朗是各唱各的调。这边为了不吃亏是大呼小叫,那边呢,老内也没闲着,冒出一句,以色列应该搬家。估计小布听到这句话后头肯定是大了。本来只望着让小以从约旦河西岸让一点管辖权出来算是给巴勒斯坦人一个交待,最大不了再把戈兰高地还给叙利亚,也就和平它半年六个月的。结果老内狮子大开口----中东的土地你一点都不能留!这下子麻烦了,就算把耶路洒冷让出来,人家都不领情。看来,巴以和平,难了。接下来呀,老美自己掂量吧。
小布什为了保中东可是下了血本的,这回估计肠子又要后悔青了----让基廷出来喊话的事。基廷出来喊过两次话,一是声称有能力协防台湾,二是希望中国加入千舰计划。其实,这些话,不是说给我们听的,我们没必要往心里去。人家是说给倭国人听的:第一次的意思是,你必须出来对保护台湾发表一下意见了。结果,倭国没理这茬,于是老美火了,就第二次喊话,那意思是说,你小子再不听老子的,老子就和中国平分太平洋,再你脖子上再套一根绳交给中国人,叫你永世不得超生!倭国没办法,就表了表态,这就是赛场上放中华民国国歌的事。
这么一闹不要紧,可真把老金给惊了。前几天俄熊突出来了句担心朝鲜导弹试射,结果,这年头就是这么怪,不是“想什么来什么”(中俄),就是“怕什么有什么”(美)。老金也真实在,一连三天视察导弹部队。你说你就那点儿家底子,你显摆什么呀?还怕别人不知道吗?人家天上的间谍卫星天天围着你转,你有什么东西能藏的住呢?这还不算,今天朝韩边境内居然弄出了枪声。好嘛,大米重油是白送了。
如果老美真要再往倭国方向搞那么一颗能带核弹的导弹的话,东海可就有热闹看了。倭国一直想武装自己呢,正愁找不到理由呢。正好。“老大,有人拿核蛋蛋吓俺,俺也得造,俺又不是不能造”。那时候,老美可真要在中俄身上花本钱了---没有中俄帮忙,倭国的核冲动恐怕一个美国是压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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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老金又有好运了,又有人要给他送大礼了。
再发一篇转贴的文章给大家看,大家都来了解一下,美国并不是民主制的国家,而是共和制的国家,美国的国父们,对民主都不感冒。美国的政体,的确不错,非常的适合这个国家,可是,他们的政体,与时下美国人玩命推销的民主,却是两回事。真是怪了,你们自己都不用的东西,却要卖给别人。还是去学学《论语》吧,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美国是怎样消灭民主制的
——读《美国宪法原理》、《美国制宪会议记录》有感
一、美国国父们遣责“民主”是一种摧残自由的罪孽
1、国父们眼里的“民主”与“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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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人看来,“民主”与“共和”的意思都差不多的,但是在费城制宪会议期间,代表们却非常在意两者之间的不同,特别强调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在《美国宪法原理》中,制宪者们对这两个概念作了严格的区分
民主:是指以制度的方式确保人民能够参与治理国家
共和:共和的底线是国家禁止权力的世袭继承方式
为何美国的国父们会如此强调“民主”与“共和”的区别?这是因为在当时,依照《邦联条约》建立起来的高度民主的邦联政体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各种动乱势力都打着“民主”旗号来发动骚乱,“民主”这个词已经被搞得声名狼籍,充满暴力色彩。
2、制宪会议上,国父们高声炮轰“民主”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代表们总是把拟议中的美国政府称为“共和政府”或者“自由政府”,而不是今天美国人甚至全世界人通常所使用的“民主政府”。翻阅乔治.华盛顿和约翰.亚当斯的总统就职演说,他们都提到“自由政府”、“共和政府模式”或者“自由的共和政体”,却从未提到“民主政府”或类似字样。这是为什么?制宪会议的一个背景就是——谢斯起义,起义者就打出了“民主”的旗号,在当时的上流社会里,“民主”已经成了粗暴蛮横、贪婪无耻、巧取豪夺的代名词了。所以制宪会议代表中有很多人对民主没有好感,对人民也不信任。制宪会议的骨干分子们更是大声挞伐民主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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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会议主要的活跃分子之一汉密尔顿就指出,“当年抓住共和主义紧紧不放的人,如今也和大家一样,大声挞伐民主的罪孽;还强调“对群众的要求让步,就证明任期参议院还是不稳,这是因为对民主精神出奇的暴烈和蛮横估计不足”
谢尔曼代表说,“老百姓眼下对建立政府的事还插不上手。他们缺乏信息,老是被人误导”。
格里代表更是炮轰民主:“我们所经历过的罪过,都是源于民主过于泛滥。人民并不缺乏德行,但总是受到假装爱国的人蛊惑。马萨诸塞州的经历证明,一引动人精心炮制出各种虚假报告,到处传播,老百姓每天都被误导去做些最作孽的事,说些最作孽的话,这些虚假报告又无人可以当场揭穿。一个主要的罪过,是说要对政府雇员实施正当程序,仿佛把公仆都饿死才是民主的极致……”
就连最倾向民主的乔治.梅森代表也承认,“我们过去是太民主了。”
“美国宪法之父”,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代表指出,“政府若采取民主的形式,与生俱来的就是麻烦和不方便,人们之所以遣责民主,原因就在这里”
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也痛心疾首地承认,“我们都遭受过民主带来的迫害和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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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能可贵的是,虽然他们如此反感民主,但们依然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并没有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没有彻底地把人民从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排除出去。他们仍然坚定地主张共和政体的根本目的就是使这个政权、使各种权力最终奠基于人民之上。
不过要想指望这样一群对民主非常反感的美国国父们能制订出一部保障人民参与治理国家的新宪法,用制度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政府制订政策时能插上话和施加影响,是绝对不可能的。
二、推翻邦联的民主制,大胆创新,建立强有力的总统制共和政体
1、削弱议会的权力,降低议会的政治地位
美国的国父们要建立的是共和政体,而共和政体的特点是“在共和政体中,立法权必然处于支配地位”,行政权和司法权则属于从属的地位。立法权是属于议会的,议会是国家机器中的民主机关,是一个国家里的与人民联系最紧密的机关,最能反映民意。
美国国父们对民主是非常不感冒,他们对议会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好感,在《美国宪法原理》中,对议会就有这么一段非常负面的评价:“在议会中,议员们有时似乎自以为就是人民的化身,面对来自任何其他方面最小程度的反对,就暴露出不耐和厌烦的病态;好象不论是行政或司法部门只要行使其权限就是侵犯了人民的利益。立法机构常常表现出企图横蛮控制其他部门的意图;而且,由于立法机构一般有人民站在他们一边,就总是在行动时势头过猛,致使其他政府部门难于维系宪法规定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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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们对议会的反感和排斥可见一斑,所以他们绝对不愿意建立一个由议会主导的政体,而是要建立一个行政主导型的政体。
要把通常是议会主导的共和政体改造成行政主导的共和政体,首先就是要削弱议会的权力。国父采取的第一个措施是,分割立法权,“在共和政体中,立法权必然处于支配地位。补救这个不便的方法是把立法机关分为不同单位,并且用不同的选举方式和不同的行动原则使它们在共同作用的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共同依赖方面所容许的范围内彼此尽可能少发生联系”。 参议院相当于“政府中精选而稳定的组成部分”,以牵制更受大众控制和影响、意见多变的众议院。立法权一分为二,让他们互相牵制,便于行政首脑对他们分而治之,各个击破。
第二个措施是,实行“三权分立”。“三权分立”的引入,非常巧妙、非常彻底地从理论上否定了共和政体的基本原则——立法权至上、议会主权,也就是彻底地从理论上否定了民主机关在共和政体中的支配地位。
第三个措施是,赋予行政首脑“帝王般的权力”,使行政首脑的政治地位高于议会。制宪会议的代表大都非常熟悉英国宪法,在代表们的辩论中,直接提及英国制度多达111次,间接提及的有24处。迪金森代表在制宪会议上就反复重申他对英国宪政的热烈歌颂,认为“受到限制的君主制,是世界上最好的政府形态之一”,甚至说“任何共和制的政府形态,都永远不会得到与此同等的祝福”。
2、加强行政首脑的权力,使行政首脑获得主导地位
美国总统的权力设置以英国国王乔治三世为原型。就权力的集中程度而言,美国国父们非常坦率地承认,美国总统“与英国国王有类似之处,它也同样类似于上耳其皇帝、鞑靼可汗”。美国总统的权力主要有“行政权”、“军权”、“联邦法官任命权”、“大赦权”、“立法复决权”。这样的权力设置,赋予总统有效压制议会内的反对势力的权力,使总统在美国政体中的地位比议会明显高出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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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而有力,高度集权,是国父们在总统的权力设置时遵循的原则。他们强调,“一切通情达理的人无不同意需要强有力的行政部门”;“使行政部门能够强而有力,所需要的因素是:第一,统一;第二,稳定;第三,充分的法律支持;第四,足够的权力”。“权力集中才有力量,这是不容争议的。一人行事,在决断、灵活、保密、及时等方面,无不较之多人行事优越得多;而人数越多,这些好处就越少”;“以原则立场最坚定、态度最公允而著称的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都曾宣布主张单一的行政首脑与庞大的立法机构并存。他们都已十分正确地表示赞成行政首脑最必要的条件是强而有力,而且都认为为此最宜集权力于一人;他们还都同样正确地指出,集权力于一人最有利于明智审慎,最足以取信于人民,最足以保障人民的权益”。
美国新宪法的反对派们最反感的就是总统权力太大,他们对新宪法的的反对意见几乎全部集中在总统的权力设置上。在随后的新宪法的全国性辩论中,总统权力设置成了双方攻防的全部焦点。反对派群情激愤,做出非常激烈的反应,他们预言,总统集中太大的权力必然使美国的共和政体逐步解体并滑向专制独裁的帝制;但是美国的国父们非常坚定,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他们强调,把大权集于总统再加上实行任期制,不仅不会导致专制独裁,反而能断绝一切野心家在美国建立专制独裁制度的念头。辩论是如此的激烈,以至于双方都不再顾及斯文,在报纸上相互破口大骂起来,反对派大骂国父们妄想“冕旒加额”、“紫袍罩身”、“宠臣嬖姬”;国父们则痛骂反对派“拨弄妖术”、“毫无廉耻、男盗女娼”。
国父们把能否坚持集大权于总统这一新宪法的重要原则,上升到了事关美国生死存亡的高度,他们反复向美国人民强调,“舍此,不能保卫美国免遭外国的进攻;舍此,亦不能保证稳定地执行法律;不能保障财产以抵制联合起来破坏正常司法的巧取与豪夺;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暗箭与明枪。”
面对反对派强烈批评总统权力太大,使美国的新政体已经带上浓厚的君主制色彩时,国父们客气地反击:“我们却不妨承认,优良政体的真正检验标准应视其能否有助于治国安邦”。也就是说,国父们并不承认某种政治制度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和道德上的优势,他们认为,任何一种政体好与不好,正真的检验标准是“治国安邦”,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他们还指出,行政部门软弱无力通常都是民主政体的通病,“软弱无力的行政部门必然造成软弱无力的行政管理,而软弱无力无非是管理不善的另一种说法而已;管理不善的政府,不论理论上有何说辞,在实践上就是个坏政府。”可见,在国父们的眼里,民主政府多半都是坏政府。
3、建立不受民意影响的具有非常浓厚贵族色彩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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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法官以更大的独立性,以保证司法独立(之前美国的法官是由议会任命),也是美国政体贵族制的体现。作者们明确指出,“按照制宪会议草案规定,合众国任命的一切法官只要行为正当即应继续任职……以行为正当作为法官任职条件无疑是现代政府最可宝贵的革新。……同样,在共和政体下,也是限制代议机关越权及施加压力的最好保证。” 更为重要的是,“法院必须有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 ,“对宪法以及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的解释权应属于法院”。
宪法还对法官的薪俸加以了肯定、明确的规定,使司法人员在财源上获得了必要的独立性。所有这些措施都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权的地位。贵族精神以新的形式在美国宪法中延续下来了。终身任职的法官与传统贵族显然十分相似。
三、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特点:禁止人民参与治理国家
“古代政治制度与美国政府的真正区别,在于美国政府中完全排除作为集体身分存在的人民”,这是国父们在介绍美国新政体时所强调的。《美国宪法原理》中花了很大的篇幅来论述如何来确保总统的独立性,一个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宪法只赋予人民间接选举总统(先选出选举团,再由选举团选出总统)的权力,没有罢免总统的权力。总统只有在严重违法并且被议会逮住了把柄,并且还要弄到连议会中本党的议员都众叛亲离之后,才有可能被议会赶下台。
美国的国父们对待民意的态度是非常警惕和排斥的。他们直言不讳地指出,“人民普遍地是从自已的公益出发的。但这一点常亦用来说明人民也会犯错误的。人民从常识出发是会蔑视阿谀奉承的人的,而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胡说人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贤明的,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的。但人民从自己的经验知道自己有时候是会犯错误的;因为人民终日受那些别有用心的寄生虫和马屁精的欺骗,受到野心家、贪污犯、亡命徒的欺诈和坑害,受那些不值得信任的人的蒙蔽,受到巧取豪夺的人的耍弄。要说人民在经常受到这样一些干扰的情况下,也不会经常犯错误,勿宁说这是个彻头彻尾的神话。”
所以他们主张,设计美国的新政体时,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确保“行政部门肯定应该处于敢于有力量、有决心按照自己意见行事的地位”,也就是要确保执政者能够按照自已的理念施政,而不是按照民意来施政。人民可以自由于表达自已的意见,但不允许民意干扰政府的施政。国父们还主张,政府不但要服务于人民,还要有能力教育和训化人民——“当美国人民的意向同他们本身利益出现差异的情况下,受命维护人民利益者的职责应该是坚决抵制这种一时的误会,以便给予美国人民时间和机会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这种作法能使美国人民免遭其本身错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使其有勇气和雅量为美国人民利益服务而不惜引致美国人民一时的不快,但他将得到美国人民长期感激和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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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父们对美国新政体的评价
美国德高望重的国父本杰明.富兰克林指出,美国新宪法确定的政体是一种“选出来的君主制”;而《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则称美国的新政体是“君主制的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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