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话题 发起投票 发起悬赏 发表收费帖
分页: [1]
帖子主题:[水区事务]水区相关条例(水区管理条例、帖子评定条例、会员管理条例)
共 860 个阅读者 [过滤灌水] [回帖统计]
楼主
    发帖心情

    [水区事务]水区相关条例(水区管理条例、帖子评定条例、会员管理条例)


  • 文章提交者:冰血柔情 加贴在 士兵俱乐部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76-0-1.html
  • 一、铁血论坛会员管理条例

    (2007年1月4日)

    一,总则

    1,论坛注册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不得发布任何不良信息,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发布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不得上贴暴力、色情、迷信的言论,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请勿发布宣扬种族歧视、地域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

    2,ID注册注意事项:

    请勿以中国政治环境所敏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请勿以中国政治环境所敏感的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ID(征得原ID主人同意,无负面含义ID例外);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ID;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负面误解之ID;

    不得以纳粹战犯、日本军国战犯以及被定性为非法组织或其组织头目的姓名注册ID。

    未经铁血论坛授权,会员不得注册类似"铁血法院""铁血公安局"等官方性质的ID。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铁血网站保留删除注册会员的注册号码及相关信息的权力。

    签名档填写注意事项:

    签名档中不能超链接其他网站、未经授权的文章和音乐,不允许使用带有其他网站地址、名称或logo的图片等;

    签名档中只能使用一张图片作为签名图片,并且图片应为高<=200px,宽<=500px,且图片必须符合会员管理条例的其他规定;

    签名档包含图片一共不能超过5行,空行也算一行。

    签名内容必须积极健康,符合会员管理条例的其他规定。

    铁血论坛鼓励会员在签名中使用上传到铁血图鉴的健康向上的图片作为签名图片。

    签名中禁止使用任何带有侮辱性的文字或图片.

    签名中禁止使用任何带有恶搞他人的文字和图片(征得对方授权者例外)。

    如果发现签名档违反规定,管理人员可以予以永久关押,并在关押理由中注明请修改签名,修改好后与军法联系释放。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铁血网站保留删除注册会员的注册号码及相关信息的权力。

    4,头像注意事项

    头像大小应为图片应为高<=120px,宽<=120px,SIZE<=30KB,铁血论坛鼓励会员使用上传在铁血图鉴的图片作为头像。

    请勿以中国政治环境所敏感的国旗、国徽、区旗、区徽、党旗、党徽等图片作为头像;

    请勿以中国政治环境所敏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政治名人的照片作为头像;

    请勿以中国政治环境所敏感的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标志性图片作为头像;

    头像主题要积极健康,符合会员管理条例的其他规定;

    头像不能宣传其他网站;

    未经肖像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照片做为头像;禁止使用经过PS的他人照片作为头像。

    如果发现头像主题违反规定,管理人员可以予以永久关押,并在关押理由中注明请修改头像,用户修改好后与管理人员联系释放。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铁血网站保留删除注册会员的注册号码及相关信息的权力。

    二,论坛发言:

    会员在论坛发言中,有违反下列情况的,论坛管理者可以采取:删除,警告,扣除工分以及对ID的关押等处罚。直至清除ID。

    1,多次引用他人发言而没有自己的语言、多次无意义发言、多次重复发言、多版面重复发帖,明显属于恶意灌水的。(此规定按照不同版面要求参考各版面规章制度)

    2,与主题或者上一帖毫无意义的跟帖。

    3,在无意的情况下,连接反动站点,或者提供反动者的QQ、mail、信件等等。

    4,在发帖中有不文明语言,文章的题目或内容有严重的性暗示倾向,或者有严重的色情暗示内容。或者对铁血注册用户进行人身攻击;

    5,短时间内在同一版面大量转帖他人文章,造成刷屏行为。刷屏即为连续五个主题或连续五个最后回复均为一个ID的行为,且第一帖和最后一帖的时间跨度低于6个小时,部分版面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请参考各版面置顶的版规。

    6,非用户本人创作文章,或者用户本人创作比例低于70%,但注明原创的。

    7,恶意侮辱其他战友的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或对中国的56个民族的任何一个进行诽谤和攻击;或以任何形式,对中国所承认的任何一个宗教进行诽谤和攻击

    8,转贴未经证明或无法证明的,攻击党、政府和国家的文章。

    9,发布极端言论,如赞美纳粹或者鼓吹台独等负面政治观点。

    10,发布广告、链接非铁血合作站点(服务性链接除外,比如电影区的ftp地址,资料帖的资料地址等等)。

    11,发布反动站点。

    12,挑拨地域矛盾的。

    13, 将版主工作区内文章截图发表在除版主工作区以外的其他版面的,或者未经当事人许可将版主工作群的对话截图或者来往的论坛短信内容或内容截图发表在铁血任何版面的。

    14,在用户投诉区和版主申请区,非当事ID在其他ID投诉帖和申请帖中做回复的。

    违反以上1-14条,则相应处罚如下:

    【1-4】正常情况下,用户若初次违反(指仅发过一帖),铁血论坛斑竹或者铁血军法处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协助其改正错误,不追加进一步处理;如果铁血论坛注册用户多次违反且屡教不改(指一次发两帖或两贴以上以上,或累计发三贴或三贴以上,或之前被告知违反规定之后,继续发帖),将对其进行关押1-2天处理。对使用不文明语言人身攻击的,可以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删除发言,警告,关押1天至7天,情节极端恶劣的,可以永久关押。

    【5】用户初次违反(指仅发连续五个主题,或连续五个最后回复),将删除其违规所有转贴,若多次违反且屡教不改(指连续六个或六个以上的主题,或连续六个或六个以上的最后回复),将对其进行关押3-7天处理。

    【6】用户初次违反,将由执行人锁定或删除其违规帖,并拘留1~3天。若发现两篇或两篇以上违反规定,则除删除帖子外,关押3~7天。

    注:

    (1)单纯的对报刊杂志的剪辑整理不视为原创,但是若有详细标明各个引用资料的出处,经过版主的审核,认为文章的整理水平很高,起到了远超过单独资料的作用,可以评为原创。

    (2)若情节严重者,则除上述处罚外,追加处罚:(a),删除所有精华;(b),摘除所有相关勋章;(c),永久封闭帐号且冻结财产.

    (3)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除上述处罚外,追加处罚:封杀其所有马甲

    【7-9】无任何口头警告,直接删除该帖并处以关押3至7天的处罚。同时,如果情况严重,追加扣除一定数量的工分。

    【10-12】属于严重危害论坛行为,无任何口头警告,直接处以关押7天并删除相关帖子,必要时追加扣除工分。

    【13】对发帖ID一经发现,立即处以关押7天的处罚并彻底追查截图来源。

    【14】非当事ID在其他ID投诉帖中做回复的,关押7天;非当事ID在其他ID投申请帖中做回复的,关押3天,但相应大区版面各版主回复发言除外。

    三,发布图片:

    1,严格禁止发表任何恶意PS国家领导人和老一辈革命家、民族英雄的图片,禁止发表恶意PS我国国旗、国徽、区旗、区徽,或党旗、党徽或其他中国政治环境所敏感的政治组织的旗帜和徽章的图片。

    2,禁止在文章内粘贴和文章主题无关的图片(三次以上);或连续三次在不同的文章内粘贴雷同的图片,形成近似签名档的效果。

    3,禁止发布恶心、残忍、变态、恐怖等性质照片;以及歧视残疾人或者身体有缺陷人的图片。

    4,禁止以正面形象粘贴纳粹元首照片、日本军歌等。

    5,未经当事人许可,禁止在论坛上张贴战友或他人照片或者发表以偷拍或视频截图等手段取得的他人照片。

    6,禁止发布色情图片、网站。

    7,禁止张贴非官方媒体发布的中国政府领导人出访、视察以及日常生活图片。

    8,在类似画展、影展中拍得的照片,以及翻拍涉及知识产权的作品,未经原作者同意,不得发表。

    9,非本人拍摄创作的作品,不得按照原创发表。

    10,禁止发表未解密的我军军事图片,禁止会员发表未经许可,擅自偷拍的军事设施照片或其他不宜公开的机构内部、设施、设备的相关照片。

    11,关于美女图细则:

    (1),允许女性用户以自己本人的照片作为头像,或者结合本人照片发表自我介绍文章在水区发表。

    (2),为了便于管理,贴图大区的明星美女图区可发表以健康向上为主题的美女图片,其他版面不得发表。

    禁止的美女图类型:

    (1),用户不得将本规定禁止的图片上传、发帖或将其作为头像;

    (2),禁止色情图片,以是否露点为判断依据;

    (3),禁止有性暗示的美女图片,例如各种性爱姿势或以突出性器官为主的图片;

    (4),禁止发表低俗的美女图片,例如以某些特殊角度偷拍或以女性某些敏感部位为对象的图片;

    (5),禁止发表视频截图照片,即便此照片经过对方同意发表。

    12,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分别处罚如下:

    【1-3】正常情况下,一旦铁血论坛注册用户初次违反(指仅发布一张照片),铁血论坛斑竹给予短信警告,并协助其改正错误,不追加进一步处理;如果铁血论坛注册用户多次违反且屡教不改(指发布两张或两张以上,或曾经被告知违反规定之后,继续发布),将对其进行关押3-7天处理。

    【4】本条规定将对违反者进行警告,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以改正的,将对其进行关押3-7天处理 。

    【5】违反此规定者将被关押3~7天,由此引起的肖像等纠纷,铁血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

    【6-7】属于严重危害论坛行为,直接处以关押7天,必要时追加关押7天或者追加追加扣除工分。

    【8】违反者将删除帖子,由此引起的知识产权等纠纷,铁血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9-10】 违反者将删除违规帖子,并关押3-7天。

    【11】正常情况下,一旦铁血论坛注册用户初次违反,铁血论坛斑竹给予删除帖子并短信警告,不追加进一步处理;如果铁血论坛注册用户多次违反且屡教不改(指累计两次或两次以上违反规定),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版面版主进行判断),将删除所有违规帖子,并立即关押7天。

    四,短消息:

    论坛禁止以下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关押7天的处罚:

    1,利用站内短消息辱骂、恐吓、攻击战友或他人的;

    2,利用站内短消息制造虚假消息,多次发骚扰战友的消息;

    3,在短消息中,恶意发布恶心、残忍、变态、恐怖、色情等性质照片链接;

    4,利用站内短信发布广告等不受欢迎的信息,情节严重者;

    5,未经对方同意,公开短信内容 ,或者利用工具软件篡改短信内容

    五,论坛行为:

    1,利用ID、头像、签名及任何论坛属性和论坛数据,有针对性地模仿铁血特定群体或特定人物。

    2,在论坛进行非法军团(指尚未被铁血总部批准的组织)招募和宣传等。

    3,扰乱铁血秩序,阻挠斑竹正常工作,恶意攻击或诽谤铁血版主、管理层,及其铁血的官方立场的,并造成恶劣影响。

    4,蓄意使用语言,图片等挑衅普通铁血用户,试图引起争斗,或ID名字明显带有人身攻击倾向。

    5,在其他网站或任何公共场所,以铁血名义造谣生事,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恶意诽谤铁血。

    6,用漫骂等手段,以莫须有的罪名,在铁血论坛上对铁血声誉进行诽谤;使用黑客技术,对铁血论坛进行攻击;使用诈骗、利诱等手段,试图破坏铁血的团结局面,分裂铁血。

    7,发布攻击党和国家政府,攻击国家政策的消息;发布未经官方机构证实的事件,以达到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及中国共产党或其他党派和组织的目的。

    8,在铁血以不正当目的,刺探铁血机密乃至国家机密;或者违反保密条例,泄露国家机密。或发表分裂国家、损害民族团结、邪教、攻击国家政府等反动言论,且情节严重者。

    9,任何攻击铁血的手段和行为,造成重大影响。(附注:本条例为对以上可能对论坛构成危害的行为的补充,包括一切未来发生的而未被列入军法条例的情况。但在非紧急状况下,本条例将不得被引用。)

    10,任何攻击现任、离任和已故国家领导人的帖子。

    11,在铁血论坛内号召、组织一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政治性团体,煽动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在铁血论坛内以铁血的名义发起任何政治性募捐,声援等活动。

    12,盗贴铁血的任何未向免费用户发布的VIP小说到任何网站。

    13,利用漏洞增加己方的利益

    14,试图影响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决定

    15,在论坛正常秩序遭到破坏等特殊情况下,军法将发布紧急公告,限制某些特定论坛行为。

    16,通过不正当手段让论坛拥有高级权限的ID违反规定给自己大规模加分、评原创或精华。

    违反以上各款,论坛分别处罚如下:

    【1】 属于轻度危害论坛行为,版主可要求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并挽回影响。若当事人拒绝修改,则版主和管理员将进行论坛属性和论坛数据的修改或重新注册,并给予当事ID关押1~3天的处罚,(注:利用他人ID——或者相仿的ID,大部分会员都可以看出ID所指的是谁——进行创作的,应先征求ID所有人的同意,如在没有取得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ID而引起纠纷的,将由使用者承担一切责任)。

    【2】属于轻度危害论坛行为,版主和管理员有权要求当事人进行修改,若当事人拒绝修改,则关押1~3天,并对帖子予以删除处理。

    【3-4】属于中度危害论坛行为,无任何口头警告,直接处以关押3~7天。

    【5-9】属于严重危害论坛行为,无任何口头警告,直接处以关押7天,情节严重的关押期满以后继续关押7天,如果技术手段不允许的条件下,系列马甲按照封IP处理。同时,论坛将对发言者的资料进行备案,必要情况下将提交至相关国家部门进一步处理。

    【10-11】属于严重危害论坛行为。斑竹有权对相关帖子采取任何方式的直接处理,或者提交军法进行进一步处理;同时,如果涉及攻击国家、政府、党和人民等违法内容,军法对此类行为采取包括收回ID等在内的任何手段,同时将IP备案,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12】属于严重危害论坛行为。论坛将会冻结所有的违反此规定的帐号,并没收帐号上所有的财产,若该用户有意或无意利用技术上的漏洞或者其余的方式向被冻结帐号重新注入资金,我们将持续没收所有财产。如果涉案金额足够,我们将会对该ID在现实中的使用者提出法律诉讼。

    【13】每个用户都有责任马上报告发现的漏洞。那些利用漏洞增加己方利益的用户将会立即被永久的封闭帐号,并没收所有财产,甚至被列为铁血不欢迎的自然人的最高惩罚,如造成实际的商业损失,将有可能对肇事者提出法律诉讼。与漏洞所涉及的非法利益有关联的帐号和IP也有可能得到严厉的惩罚。

    对于第13款,用户平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忽然得到来历不明的利益如金币、银币、铜币,请不要轻易使用,应当立刻和版主或者大区版主联系,如果以上二者都不在,则要和总版主联系。

    (2),如果是多个用户使用同一个IP上网(比如学校,宿舍,家里)等等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用户有义务在论坛对其处罚之前证明这些帐号是属于不同的人,而且和该事件没有任何联系。其他的除了IP之外的共同点也需要避免。

    (3),请不要声称发现了漏洞,但是拒绝告诉铁血,这有可能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当用户在举报漏洞、修复漏洞或者协助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追查、起诉利用漏洞牟利者的过程中有重大贡献者,查证属实,总版主将给予用户适当的奖励。

    【14】用户如果尝试影响已经作出的决定,比如复制或截图他人的部分言论在自己的签名档中、或者在非投诉版面进行申诉等使其他用户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或者给另外一个版主就同一事件情况要求处理。这些行为可能造成ID被封号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但是,允许用户就处理事件向更高权限的管理员或论坛监察部提起复核)。

    【15】凡是违反军法公告的帖子,斑竹予以相应处理,军法同时将对违反军法紧急公告的行为视情况无限期关押,直至军法取消相关通告为止。

    【16】撤销不当所得的原创及精华,并视情节按照不当所得分数的1~3倍扣除。违规者必须说明在不当加分时期内自己的所有合法所得分数,没有说明部分的合法所得分数,将同样视为非法所得(相关版主将撤销职务、摘除所有和斑竹管理事务相关勋章、工分清零、永不录用)。

    补充:

    1,版主的奖惩条例,详见《铁血论坛版主管理条例法》。

    2,任何违法行为,造成多次被军法处理,则无限期关押,直至悔改。

    3,会员在非铁血社区处的纠纷,铁血一般不予介入,除非涉及铁血相关事务。

    4,军法判决将引用援引判决制度,对于任何涉及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援引之前相同案例予以判决是否违反军法;但相同案例的处罚方式将不被援引。对于处罚方式的决定,将根据实际情况并加上客观因素决定。

    5,除非特殊说明,并排除马甲因素,对论坛注册用户的定义是ID,处罚对象也是该ID行为,ID托管不能免责,任何自然人将ID托付他人使用,ID原主人同样必须为ID的所有言行负责——即ID所有的言论都视为原主人的言论。例外:该托管行为得到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两名以上正式员工的公证。

    6,每个版面均允许由自己的管理条例,只要该条例不违反《铁血论坛会员管理条例》总则即可,但是需要由总版主批准,方可在该版面发布实行。

    7,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论坛内一切案例有终审权,本草案全文的最终解释归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8,案件追溯期为——

    (1)刑期在3日以下(不包含3天)的,追溯期为一个星期;

    (2)刑期在3天以上的(包含3天),追溯期为一个月。

    (3)需要进行永久关押的,不限追溯期。

    注:追溯期仅针对ID本身,不针对所涉及的文章——超过追溯期的文章,依然可以进行删除、锁定等操作。若案件牵涉到用户参数(如工分、精华等),则同样不限制追溯期,依然可以进行撤销、删除等操作。

    9,名词解释:大量灌水定义——

    (1)在同一页面内同时出现同一ID的5个主题帖,或者已经承认为马甲的同一个自然人的5个主题帖(精华帖/原创奖励帖不计算在内),且主题帖发表的最大时间跨度低于6小时。

    (2)在同一页面内同时出现同一ID的10个跟帖,或者已经承认为马甲的同一个自然人的10个跟帖(版主答疑帖/原创奖励帖不计算在内),且10个跟帖发表的最大时间跨度低于6小时。

    (不同版面具体灌水定义由版主自己掌握,但是必须明文置顶提示)

    10,特殊案件处理结束后,相关执法人员需要在内部版面留下处理过程及经验,供日后研究和参考

    11,在条例中没有特别注明的地方,“多次”均指三次及三次以上。

    12, 因为新系统不支持永久关押功能,所以,管理条例中凡是永久关押的一律在关押7天以后根据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罚

    13,可以明显判定为系列马甲滋事者,可以将正身一起永久关押,情节严重者封IP

    14,用户的IP数据属于论坛保护范畴,一般情况下不得公布。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时候才允许公布

    (1),用户IP与某个曾经被关押ID的IP至少前三位相同。

    (2),用户自行要求。

    (3),投诉区涉及到的举证。


  • 0
    顶一下
    顶一下
    收藏本文
    收藏本文
  • [水区事务]水区相关条例(水区管理条例、帖子评定条例、会员管理条例)相关文章

  • 本帖已赚工分: 20
    本帖已赚金币: 0
    ----------------------------------------------

    冰心鉴日月,血肉筑长城。
    柔肠寄铁骨,情满中华行。
    欢迎点击我的书籍: <军旅回忆录>
    <烈火英雄>
  •  
  • 军号:703031
    头衔:休闲区实习义工
  • 金币:2350 枚 / 排名:4837
    工分:415395 / 排名:200
    本区职务:分论坛版主
2007-7-30 8:26:52
2
  • 发帖心情

    水区精华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

    一、评定范围:

    1、申请精华的帖子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凡是转贴、摘录、拼凑他人作品的帖子一律不予以评定;

    2、非铁血首发的原创贴,不进入申请精华程序,论坛将根据作品的精彩程度酌情予以加分奖励;

    3、文章类型分为心情类文章和恶搞类文章两种;

    4、评定对象区分为普通会员和特殊会员。特殊会员包括:原创作者、已经获得论坛发放的二级精华勋章的会员以及论坛版主。

    二、评定标准:

    (一)水区精华文章的等级分为原创贴(E级精华)、D级精华、C级精华、B级精华和A级精华五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原创贴:凡是本人的原创作品,且文章有一定的连贯性和可读性,内容健康积极的,均可评为原创贴,字数要求在600字以上;

    2、D级精华:在评定原创贴的基础上,文章内容比较精彩,有较高的可读性,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评为D级精华:

    (1)恶搞类文章:普通会员800字以上,特殊会员1000字以上;

    (2)心情类文章:普通会员1200字以上,特殊会员1500字以上;

    (3)如文章内容特别精彩的,在字数方面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连载三篇以内的文章先评定2篇原创贴,待全部发完后可以直接将尾贴评定为D级精华。

    3、C级精华:在评定原创贴的基础上,且文章属于大家比较喜爱跟贴成为热门帖子,或者文章对他人有比较大的帮助和启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考虑加为C类精华:

    (1)恶搞类文章:普通会员1200字以上,特殊会员1600字以上;

    (2)心情类文章:普通会员1600字以上,特殊会员2000字以上;

    (3)如文章内容特别精彩的,在字数方面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连载六篇以内的文章先评定5篇原创贴,待全部发完后可以直接将尾贴评定为C级精华。

    4、B级精华:在评定原创贴的基础上,且文章属于大家比较喜爱跟贴成为热门帖子,或者文章能对会员有较大帮助、能对论坛工作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带来较大贡献的可以考虑加为B级精华。恶搞类文章不参与评选,心情类文章普通会员文字不少于 2000字,特殊会员不少于2400字。

    5、A级精华:水区暂时保留A级精华的评定,A级精华的评定由休闲区大区版主操作。

    6、诗词、小小说题材的帖子不受字数限制。

    (二)其他规定:

    1、为了提高新会员的创作积极性,水区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措施,在审核评定精华等级可上可下时,已获三级以及三级以上精华奖章的会员低套一个精华等级,而未获三级精华奖章的会员则可以高套一个精华等级。

    2、连载文章的补充说明:

    (1)连载文章在三篇以内的,按照文章的精华等级,将尾贴高套一个精华等级。例如:三篇均为D级,则尾贴评为C级;三篇之中有原创等级的,则尾贴评为D级;其他以此类推。]

    (2)连载文章在六篇以内的,按照文章的精华等级,将尾贴高套两个精华等级。例如:六篇均为D级,则尾贴评为B级;六篇之中有原创等级的,则尾贴评为C级;其他以此类推。

    (3)连载文章每篇不能少于1200字。

    3、关于会员发照片申请原创或精华的说明:将5张不同的生活照片一起发出的评为原创贴,发出10张以上不同的生活照片,可以评为D级精华。且此精华(原创)仅给予一次。

    (4)利用他人ID(或者相仿的ID,大部分会员都可以看出ID所指的是谁)进行创作的,原则上应先征求ID所有人的同意,如在没有取得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ID而引起纠纷的,属于轻度危害论坛行为,版主可对其进行教育,若当事人拒绝修改,帖子删除,并处以1~3天的关押。情节严重的可以加重处罚。

    4、为防止“凑字原创、精华”现象,字数达到相应标准的文章,在评定精华等级时斑竹有权结合文章的精彩程度做一定的调整。

    三、评定程序:

    帖子发出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由水区版主对帖子进行审核评定,如果没有通过原创或者精华审核,水区斑竹必须使用彩色字体在帖子下方标记。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1)原创贴:可由一位版面版主(实习版主)单独审核确认后进行具体操作;

    (2)D级精华:需由两位版面版主共同审核确认后进行操作;

    (3)C级精华:需由三位版面版主共同审核确认或经一位休闲副大区以上版主审核同意;

    (4)B级精华:需由四位版面版主共同推荐并由一位休闲副大区以上版主审核同意;

    (5)A级精华:需由一位休闲副大区以上版主推荐。

    四、奖励措施:水区精华的奖励一个月统计和发放一次。具体的奖励标准如下:

    1、原创贴:20金子

    2、D级精华:30金子

    3、C级精华:50金子

    4、B级精华:120金子

    5、A级精华:200金子

    五、惩罚制度:

    1、凡有原创字样的文章经证实是转帖,或原创比例低于70%的,编辑掉原创字样,不予以评定。

    2、申请的原创贴或标有原创字样的,经过证实是转帖且本人又无法证明文章是本人原创的,视其情节轻重将处以3-7天的禁言处理。

    3、经版主审核有疑义的帖子,作者必须在版主规定的期限内(原则上为72小时)做出答复,否则将以假原创论处。

    4、关于将同样的帖子发表在铁血不同版面上的一稿多投现象,一经发现将予以重罚,视情节轻重处以扣分或禁言处理(发在深水杂谈区除外)。

    5、对于多次(三次以上)出现假原创的ID,视其情节轻重追加处罚直至工分清零。

    六、附则:

    1、本实施细则与以前相关规定有冲突、矛盾之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2、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休闲大区。

    3、本实施细则从2007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

    补充规定:

    1. 凡是在版面上标有[原创]标识的帖子,原则上要求字数在一百字以上(诗词,小小说除外),否则一律编辑掉[原创]字样,按普通帖进行评定,版主将根据帖子的精彩程度给以相应的加分处理。

    2. 对于生活照片的帖子,必须由本人发表,如果发非本人生活照片,即使得到他人的发帖授权,也一律不予评定。

    3、在24小时后斑竹没有对帖子进行操作的,会员可以通过站内短信和版面斑竹取得联系,申请评定。

    本文内容于 2007-8-13 12:43:00 被caishen1990编辑

  •  ----------------------------------------------

    冰心鉴日月,血肉筑长城。
    柔肠寄铁骨,情满中华行。
    欢迎点击我的书籍: <军旅回忆录>
    <烈火英雄>
  •  
  • 军号:703031
    头衔:休闲区实习义工
  • 金币:2350 枚 / 排名:4837
    工分:415395 / 排名:200
    本区职务:分论坛版主
2007-7-30 8:27:48
3
  • 发帖心情

    三、士兵俱乐部管理条例


    一.宗旨:为维护铁血社区士兵俱乐部良好的聊天秩序,促进铁血战友间的良性沟通和社区文化发展,为士兵俱乐部营造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及探讨问题的氛围,制定本条例。


    二:跟帖及发帖过程中,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论坛的相关规定。


    三:对有争议的帖子,服从版面当值版主的处理意见。


    四:尊重并接受版面当值版主所作出的奖励、批评、警告、处罚等,对版面版主的操作有疑义的,鼓励通过站内短信沟通,或者到论坛用户投诉区投诉。


    五:发帖规定:


    1.士兵俱乐部的性质是论坛休闲娱乐版面,不欢迎政治、宗教等与休闲娱乐无关的帖子和话题,对不适宜本区版面的帖子,视具体情况,一律由版面版主进行相应的锁定、删除、转移、扣分直至对发帖ID的禁言等操作;


    2.遵守铁血论坛版规中关于用户发帖的规定,对于在士兵俱乐部版面违反论坛版规的行为,一律视为违反了本管理条例,版面版主将依据论坛版规进行处罚;



    3.除发帖者本人的生活照片外,对于出现在士兵俱乐部版面的人物肖像图片帖,将由版面版主执行转移、锁定、删除等处理;


    4. 根据士兵俱乐部的具体情况,严禁会员间进行人身攻击,否则一律禁言3---7天,对于一个月内出现多次(三次以上)因人身攻击而被处理的会员,将上报论坛进行工分清零处理;


    5.士兵俱乐部不欢迎口水帖(容易引发争论、攻击、讨论失控等后果的帖子),对于口水帖,由版面版主视情节轻重,给予锁定、删除、扣工分、直至禁言等处理;


    6.会员对版面版主的操作有疑义的,鼓励短信沟通,或者到用户投诉区投诉,但不允许在版面上公开发帖质疑,否则将由版面版主进行锁定、转移、删除等处理;


    7.对于在版面发告别帖,并且帖子里有攻击论坛或者版主、会员等内容,而在一个月内又重新现身于版面上的,将由版面版主通知其发帖道歉,收回所发的告别帖,否则一律以扰乱版面秩序予以禁言7天;


    8.会员与会员间有矛盾冲突的,鼓励理性沟通,或者进行版面投诉(置顶投诉帖内)和论坛投诉(用户投诉区),但不允许在版面上公开发帖质疑,对于此类性质的质疑帖,将由版主进行锁定、转移、删除等处理;



    9.原则上发帖ID的违规行为只追究该ID的责任,如果该ID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论坛版规规定,将追究其系列ID的连带责任;


    10.对新会员的违规行为,如果不是严重地违反版规或者版面规定的,版面版主根据论坛要求的人性化规定,给予从轻处罚,需禁言的改扣工分等处理,新会员的认定以注册七天为限,注册时间超过七天的,不视其为新会员,另可以认定该会员ID为马甲的,不享受此条规定待遇;


    11.对于扰乱版面秩序的ID,将由版面版主视违规情况给以扣工分、禁言处理,严重或者多次(三次以上)恶意扰乱版面秩序的,将上报论坛给以连续禁言的处理,扰乱版面秩序的认定:


    (1)。刷屏行为,具体请参照[铁血论坛版规];


    (2)。在版面连续发三帖(包括三帖)以上质疑同一事件或者同一版主、会员的;


    (3)。可以认定为同一人所发的三帖(包括三帖)以上的质疑帖;


    (4)。24小时内连续在版面发布五帖以上不适宜本版面内容的帖子;


    (5)。本条例第七条规定中的行为


    12.论坛批准的合法军团的征兵帖,请事先征得军团管理大区版主的同意之后,方能在版面发征兵帖,否则一律由版面版主进行锁定、转移、删除等操作;


    13.未经论坛批准的组织,禁止以组织名义在版面发布招募帖,否则版面版主将给以删除、扣工分、禁言等操作;


    14.非论坛或者版面公告不得使用醒目符号(【】等)发帖,否则将由版面版主进行相应的编辑、警告、扣工分等操作;


    15.未经论坛和版面的特殊批准,水区的所有帖子以五百层为限,超过五百层将由版面版主进行锁定操作,鉴于目前系统问题导致公社帖在版面无法锁定,故对于已满五百层的公社帖,将由版面版主将帖子转移回公社默认区;



    16.个人使用已经解散的军团名称发表主题帖,或者使用未经论坛批准的组织名称发表主题帖,均视为违规行为,将由版面版主通知发帖ID编辑掉军团、组织名称,否则将由版面版主进行锁定、转移、删除、扣工分、禁言等操作;


    17.非军团成员使用军团名称发表主题帖,根据具体情况,将由版面版主进行通知编辑、警告、扣工分、锁定、禁言等操作;


    18.禁止帖子中有恶意恶搞其他会员ID的行为,发恶搞帖恶搞其他会员的,原则上需事先征得被恶搞会员的同意,否则如果被恶搞会员对恶搞帖有疑义的,则视该帖为违规帖,恶搞实施者必须要为自己的恶搞行为向被恶搞会员致歉,并在帖子中编辑掉被恶搞会员的ID名称,否则将由版主进行锁定、删除、转移等操作,如恶搞涉及到人身攻击,则按照人身攻击的相关规定由版主对发帖人进行禁言处理;


    19.回复字数必须五字以上(不包括引用部分和图片、标点符号、数字、字母等),否则一律视为灌水帖做删除处理,大量灌水的处以扣分、禁言处罚;

    20.帖子内容复制文章及诗词歌赋作品或者大量相近、相似的内容都将被视为复制灌水做删除处理;

    21、内容过于变态、恶心之帖,斑竹有权视情况删除处理;

    六、以上规定适用于论坛所有成员,包括论坛版主在内。


    七、本条例是适用于休闲大区士兵俱乐部,如与论坛版规有冲突,以论坛版规为准。

    本文内容于 2007-8-31 10:17:00 被caishen1990编辑

  •  ----------------------------------------------

    冰心鉴日月,血肉筑长城。
    柔肠寄铁骨,情满中华行。
    欢迎点击我的书籍: <军旅回忆录>
    <烈火英雄>
2007-7-30 8:28:19
总页数 1 1 页 [共有 3 条记录] 分页: [1]   跳转 

[水区事务]水区相关条例(水区管理条例、帖子评定条例、会员管理条例)的回复

,点击[回复]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回复 登录 注册
本贴已经被管理员锁定,不能回复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站所保存的帖文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值班电话 工作日 010-51292298-80(9:00-18:00) 休息日 13552982423(9:00-22:00)
广告电话 010-51292298-86 商务合作QQ 51040793
2001-2009 铁血网 网站地图 TxBBS Ver2.3 京ICP0500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