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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电子眼拍下孕妇被撞飞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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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07-7-14 19:17:4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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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7-14 19:18:0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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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7-14 19:19:24
4
  • 发帖心情

    一个字惨,两个字真惨,三个字惨惨惨!!!!!!!!

    本文内容于 2007-7-14 22:19:54 被快乐@蛀书虫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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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4 21:26:20
5
  • 发帖心情

    血的教训,生命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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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4 21:54:0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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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悲剧不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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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4 22:21:2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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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知道车祸猛于虎,可是悲剧每一分钟都在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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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4 23:23:5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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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道路上的路灯有点让人看不见的感觉,你想想红绿灯在右边如果说中间车道上有一部大货车,阻挡了左边车道小车的视线就会看不见是红灯还是绿灯,造成左边车道的小车违章撞红灯。如果说将红绿灯设在中间线上(或在中间线上加一个红绿灯)主更好些,我也上过深圳道路上红绿灯的当。否则那天我也不会与人撞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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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4 23:28:54
10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yang133a 在第8楼的发言:
    深圳道路上的路灯有点让人看不见的感觉,你想想红绿灯在右边如果说中间车道上有一部大货车,阻挡了左边车道小车的视线就会看不见是红灯还是绿灯,造成左边车道的小车违章撞红灯。如果说将红绿灯设在中间线上(或在中间线上加一个红绿灯)主更好些,我也上过深圳道路上红绿灯的当。否则那天我也不会与人撞车了。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过路口时,如果你的左右侧有大车阻挡视线,这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可能会撞到越过大车的行人或者车辆,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所以请您减速,使得自己的车头落后于大车车头,具体的距离则应该根据车速来定,保证安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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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涵养,并不是说吃饭的时候不能够把汤洒到桌上,而是当你发现别的人不小心把汤洒了之后,能够假装没有看到......我这人,没涵养......
2007-7-15 9:40:3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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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还有就是开车看到绿灯还有几秒变红灯,就要去抢那几秒钟很容易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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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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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5 14:14:4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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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大家可要记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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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5 20:28:2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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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从深圳回来,深圳的节奏是快,但开车不能太快啊,让我们坐车的吓得。。。并道时互相挤,不相让,红绿灯形同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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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7-7-15 23:34:4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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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亏是小车啊,要是卡车她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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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0:38:5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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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司机很多,但素质高的很少。

    带有太多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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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9:07:2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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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闯红灯,撞人,车主要倒霉了,也活该,只是孕妇不要有什么大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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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9:17:3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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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我见过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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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10:09:57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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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遵守交规,好多悲剧可以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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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10:48:1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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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这是司机的素质问题,在斑马线上应该就是机动车让行人,但许多司机对此不是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不去做,常常在离斑马线很近距离的时候才刹车,这是很危险的,如果不及时就会像上面那种情况一样。珍惜生命不是一句空话,请那些开车的铁血兄弟们小心一些,不要给自已和他人造成不必要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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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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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11:34:1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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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印象斑马线上的行人有最高优先权 不管红灯绿灯啊?

    唉 一尸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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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十字荣誉骑士军团-------
    【军团职务】 军团宣传处
    【军团军阶】 OF - 12【军团爵位】勋爵
2007-7-16 15:15:0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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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深圳的生活节奏快,这是素质问题。开车的有几个看到红灯想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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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胆秃驴,敢和贫道争师太。
2007-7-16 15:59:1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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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把那司机判处死刑。

  •  ----------------------------------------------
    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人民民主专政万岁!!!
2007-7-16 16:15:57
24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lewescat 在第22楼的发言:
    这不是深圳的生活节奏快,这是素质问题。开车的有几个看到红灯想停的呢。

    白痴逻辑!

    是的,我们的交通秩序(而不是交通法)是该改进。

    法律健全的国家--交通法是其中之一,如同刑法一样。

    80年代末,两位中国留学生在澳大利亚被撞死,按当地法律,死者家属要赔偿机动车损失。因为机动车是绿灯行驶。经过大使馆的交涉才妥善处理。

    相反,在红灯情况下,司机撞死人,那司机就要负法律责任,判刑入狱。

    所以在国外大家经常能看到,即使在绿灯的情况下,司机也有意识的比让行人(交通法盲)。

    希望我们国家也能实行一个真正的交通法,而不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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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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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16:55:59
25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hero-chnlj1 在第24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lewescat 在第22楼的发言:
    这不是深圳的生活节奏快,这是素质问题。开车的有几个看到红灯想停的呢。

    白痴逻辑!

    是的,我们的交通秩序(而不是交通法)是该改进。

    法律健全的国家--交通法是其中之一,如同刑法一样。

    80年代末,两位中国留学生在澳大利亚被撞死,按当地法律,死者家属要赔偿机动车损失。因为机动车是绿灯行驶。经过大使馆的交涉才妥善处理。

    相反,在红灯情况下,司机撞死人,那司机就要负法律责任,判刑入狱。

    所以在国外大家经常能看到,即使在绿灯的情况下,司机也有意识的比让行人(交通法盲)。

    希望我们国家也能实行一个真正的交通法,而不是交通秩序!

    你是不是早就不看国内新闻了,交法已出台并实施了。

  •  
2007-7-16 17:21:29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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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避让行人,是正常现象了,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麻烦,一般人都难以忍受,就算错是在行人一方,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很多司机宁愿让一下行人,这样造就了很多行人胡乱横过马路。。。。。。哎。。。。我也中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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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7-7-16 17:27:43
27
  • 发帖心情

    估计那司机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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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17:45:17
28
  • 发帖心情

    与司机的个人素质有关

  •  
2007-7-16 22:29:52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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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了! 司机要赔200万! (深圳是一条人命100万)! 赔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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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23:12:5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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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上了斑马线,人就有优先权。

    前天一个别克桥下掉头逆行,为了躲大车非跟我挤,我让了,他骂我,我停了,他骂我,我讲理了,他骂我,我把他拽出来,他说错了,我打了,他就乖了!

    我给钱私了,他说算了!

    他要是要了,那就该死了!

    人总是要讲理,别无理了,有时明知道打人不对,错也认了,打的比讲理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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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07-7-17 12:22:4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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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天的事情呀,我就在附近上班,怎么没听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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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7 13:46:26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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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好悲惨,为死难者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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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7 14:45:14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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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惨,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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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7 14:56:40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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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别司机开车的素质太差了!

    本文内容于 2007-7-18 11:33:41 被快乐@蛀书虫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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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8 11:29:33
35
  • 发帖心情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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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9 11:54:1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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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失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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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9 17:49:33
37
  • 发帖心情

    小、孩保不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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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20 15:37:58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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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怎么样了?lz也不说说,但愿她没大碍才好.

  •  
2007-7-20 18:10:10
39
  • 发帖心情

    这下出事,一尸两命啊!!!!!!!!!!!!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  
2007-7-21 1:53:21
40
  • 发帖心情

    血的教训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  
2007-7-22 8:35:35
41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kissyu 在第20楼的发言:
    我认为这是司机的素质问题,在斑马线上应该就是机动车让行人,但许多司机对此不是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不去做,常常在离斑马线很近距离的时候才刹车,这是很危险的,如果不及时就会像上面那种情况一样。珍惜生命不是一句空话,请那些开车的铁血兄弟们小心一些,不要给自已和他人造成不必要伤害。

    这位老兄说得很对,斑马线上,行人拥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但是为何在国内的道路上实际情况并不能贯彻这一点呢?


    我认为原因有二:

    一,国内由于汽车普及率低,普及时间短,所以尚未形成好的,和谐的汽车文化,司机和行人抢道很严重,简单说,是因为司机的行车道德低下;

    二,还是由于汽车普及率低,普及时间短,所以绝大多数行人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没有驾车经验,又或者不排除一部分人有仇富心理,所以导致行人漠视交通法,交通违法严重,常常可以看到在繁华的十字路口,行人绿灯走,红灯还是走.而4个方向都在严重大堵车,交通警对行人违法也是管不胜管,+上对行人违法的处罚力度小,难度大,(最主要是利益小)所以导致驾车人和行人对立严重,驾车人得理不饶人,行人以身涉险......悲剧一再发生......


    另外友情提醒下30楼,斑马线行人的优先权是建立在交通参与者遵守法律的前提下的,如果行人强行违反交通法通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再要求汽车一定要尊重行人在斑马线的绝对优先权是不客观的,有的情况下,是绝对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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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涵养,并不是说吃饭的时候不能够把汤洒到桌上,而是当你发现别的人不小心把汤洒了之后,能够假装没有看到......我这人,没涵养......
2007-7-22 10:15:45
42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snowbird 在第25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hero-chnlj1 在第24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lewescat 在第22楼的发言:
    这不是深圳的生活节奏快,这是素质问题。开车的有几个看到红灯想停的呢。

    白痴逻辑!

    是的,我们的交通秩序(而不是交通法)是该改进。

    法律健全的国家--交通法是其中之一,如同刑法一样。

    80年代末,两位中国留学生在澳大利亚被撞死,按当地法律,死者家属要赔偿机动车损失。因为机动车是绿灯行驶。经过大使馆的交涉才妥善处理。

    相反,在红灯情况下,司机撞死人,那司机就要负法律责任,判刑入狱。

    所以在国外大家经常能看到,即使在绿灯的情况下,司机也有意识的比让行人(交通法盲)。

    希望我们国家也能实行一个真正的交通法,而不是交通秩序!

    你是不是早就不看国内新闻了,交法已出台并实施了。

    那个不叫交通法,那个是政府牺牲有车族的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来和谐广大无车群众的卑劣手段,是"恶法"!

    本文内容于 2007-7-22 10:35:48 被松间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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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涵养,并不是说吃饭的时候不能够把汤洒到桌上,而是当你发现别的人不小心把汤洒了之后,能够假装没有看到......我这人,没涵养......
2007-7-22 1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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