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哎,又来了,很是抱歉,另外,也总觉得是在给警察版面添乱子,但我要改正一下4楼的某些发言,以防误导其他看帖的朋友。
补充并更正如下: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派出所估计也是为了平衡一下乙的心理,所以才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来制约甲的。也就是说,他们想告诉甲这样一个道理,如果你赔了乙的钱,那么我们就不处罚你了,因为你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按道理是可以处罚你的,如果你赔了,那么我们就不处罚你了。我猜想派出所关键是怕乙闹,毕竟最近罗干同志的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讲话对每个政法干警来说影响力都是很大的,这么要紧的时刻谁敢出错啊?
但这样做的确是没办法的办法,也是常用的办法,对吧?
但,如果是聪明的警官一般应该这样办:首先征询一下双方的意见,尽量以和事佬的角色进入,然后力促双方先坐下来谈谈,再然后主持调解(调解笔录或相关文字材料一定要有哦),如果调解不成再根据整个案件情况看甲是否应该被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如果的确应当被行政拘留的话,那么再报请派出机关做出拘留决定。
但怎么说呢?以靠行政手段压民事赔偿始终是不对的。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交换,但也给人情案件提供了很多借口,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是甲的确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先报请派出机关做出行政拘留决定,然后再征求双方的意见,看是否同意调解,但这样一来谁还同意调解啊,对不?所以,派出所也很为难啊,只好牺牲一下行政处罚了,哎,没办法评说到底哪个合理啊?
至于解决途径:
一是行政诉讼,即起诉派出机关(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局),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确认其超越职权(非滥用职权,此处更正一下)做出的行政裁决行为无效;2、确认其限制甲的人身自由行为违法;3、请求国家赔偿;4、鉴于乙已收到了甲的700元钱,所以可以要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起民事争议一并处理;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二是提起行政复议,被申请复议人为该派出所(见行政复议法15条1款2项),复议机关为派出机关(县公安局或该县公安局所在的县政府)。复议请求为撤销超越职权做出的行政裁决行为,责令退赔甲的700元钱;并请求确认其行政拘留违法,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会参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决定的)。
三、无法提起仲裁;
四、700元钱一事,如果提行政复议的话,很有可能被追回,而行政诉讼的不确定性要大一点,关键是看楼主按照实情怎么去选择了;
至于所说的法纪监督,那是野路子,最好别搞,那全是军垦喝完酒后随口说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上策啊。
综上所述,派出所对甲行政拘留很可能结果不错,但错在了程序违法了,所以导致最终违法,这些是需要广大干警注意的问题,如果运用得当完全可以息事宁人的,如果一味的动粗,那么越动越粗,本身是小事,结果搞成大事了,对谁都不好啊。
另,不要给工分了,有空大家多去军垦的楼里多捧捧场比啥都强,谢谢。好了,不再发表言论了,感觉越说错的地方就越多,谢谢。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
【军团军职】一师虎啸团 【军衔】上尉 【军籍】军人证编号:CC-0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