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发的帖内买卖枪刺和弹夹,违反了论坛的相关规定,所以发帖ID予以相关处罚.
附:军品版面违禁物品管制办法 http://bbs.tiexue.net/post_188780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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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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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枪支弹药及零件等,包括弹夹。枪瞄、弹壳除外。
2.现役我国警察用品,包括肩章、胸徽、警号、证件、警灯、警报、警械、警棍、手铐、制服等。纪念品除外。
3.管制刀具,包括匕首、枪刺等。
4.军警证件,包括所以跟军警有关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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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仿真枪械,包括电动、气动、手动(即电狗,气狗,手拉鸡)。
6.电击器、喷雾器、麻醉剂。
7. 纳粹德军及侵华日军的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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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物品发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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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违禁物品只允许发欣赏帖,而且必须注明“欣赏帖,不买卖”。
2.违禁品欣赏帖内,不允许有任何联络方式,价钱,地址等。联络方式包括电话,QQ,网址和E-MAIL。所在位置包括图片上,文字中,签名中。
3.禁止在签名中以文字,图片形式注明违禁品的买卖。
4. 不得以发欣赏帖为名,进行变相的实际买卖,一经发现即予以禁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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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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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初犯和情节轻微者,作删帖处理。
2.对重犯和情节严重者,作扣分删帖处理。
3.对屡教不改者,作删帖,工分清零和禁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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