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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原创]我们的法律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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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我们的法律有多重


  • 文章提交者:寂寞沙洲 加贴在 社会杂谈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71-0-1.html
  • 赖昌星还没有被遣返,而我们那些可爱的外交官们已经为了脸面的问题答应别人不会杀了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让你用来讨价还价的吗。一个这么大的贪污犯居然不叛死判,请问你如何让国人交待。就算是你有办法让国人说过去,其他的那些想贪的官员们会怎么想。“噢,他贪这么多都不死,那我也贪点吧。”面子是保住了,别人可能会说:“看,中国说话算话,肯定不会杀赖sir,让他回去吧。”可人家背地里会怎么想,“原来中国的法律这么不值钱,几个人一点头就能轻易地改变了它”。

    再说了,就算我们把赖抓回来不杀,叛他个无期。那他贪的那些钱被他花的那些钱就能回来吗。不要为了这么一个不值钱的东西让我们的法律一文不值。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没办法抓他回来,就不要再为了这么一个渣子来随便改我们的法律,毕竟还有这么多的人在看着你。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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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帖已赚工分: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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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风知劲草,日久见人心
2007-2-14 23:00:26
2
  • 发帖心情

    照你的意思,宁愿赖在加拿大逍遥法外??

  •  
2007-2-15 8:34:27
4
  • 发帖心情

    绝对没有那么简单,做出这样决策一定有它的最终目的,我们能想到的,决策者一定也考虑过(当然不可能考虑到所有一切),民众的反映是肯定考虑的,不过现在我们对此案到底有多少了解,可能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毕竟此案对国家来说有很大的灰色,内幕是每个人都感兴趣的,就让时间来考验,验证一切吧.

  •  ----------------------------------------------
    0
2007-2-15 11:32:03
5
  • 发帖心情

    完全没有必要引渡回来,我们直接判他死刑,然后跟加拿大要人,不给,那就派“行刑队”过去执行!

    低三下气的求人家放人,我看了就不爽,他是在中国犯罪了,是中国的罪犯,中国就有权利制裁他,无论他在哪里,什么时候,只要他还活着就得接受中国的惩罚。

    这也是杀鸡儆猴,现在放过一个赖,以后就会出来第二个,第三个。。。。。

    要世界知道,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  ----------------------------------------------
    ——智者无忧!勇者无畏!!仁者无敌!!!
2007-2-15 11:52:08
6
  • 发帖心情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中国与加拿大没有引渡条约,而且按照国际法的惯例,如果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引渡回国后,一般是不允许被判处死刑的,否则就不允引渡了(想用皮诺切特案例的话请注意,皮不是被引渡的)。此外,赖昌星不是大贪污犯,而是大走私犯,引渡回来在本国审判,本身就是我国法律权威的表现,你们觉得就让老赖这样一直逍遥法外就是对法律的尊重吗?另外派“行刑队”的说法就有些可笑了,老赖是在另外一个主权国家里,虽然也被限制了自由,但是其人身安全同时也受该国法律的保护,如果派人去暗杀,一般来说就是侵犯他国主权的表现。打个比方说,有人在外面惹了事跑你家里躲着,还交了一笔保护费,这个时候他的仇家找上门来了,非要你把人交出来,否则就在你家里动手宰人了。这个时候你就得想想了,如果你也是个有身份的人,肯定会想你要我交我就交?那我的面子还放在哪里?这个时候肯定就要谈谈条件了,好歹人家也是交了保护费的,这样,给我一个面子,饶他一命我就把人交出来,否则一切免谈,如果敢在我这家里动手的话,我也不是好惹的云云。国家之间的事情也是一样,加拿大还不是想你中国要我交人我就交人,那说出去多没面子,你中国有法律的尊严,难道我加拿大就没有了?所以,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也是要讲个尊重,和人一样,现在该着咱求人的时候了,该服软还是得服软,否则加拿大就凭加中两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这一条,完全就可以不理睬我们。要知道,当年最开始与加拿大谈判时,许诺不杀赖昌星的可是朱总理啊。再说了,人都没有弄回来,审判都没有审判,凭什么去找人家要赃款去?

    所以说,不要妄言那些外交官卖国,别人也是在按照法律办事呢。我们法律有多重,也都还得按照国际条约和惯例来办事。

  •  ----------------------------------------------

    【军团军职】一师虎啸团战士
    【军团军衔】少校
    【军团军籍】军人证编号:CC-0129
2007-2-15 12:36:59
7
  • 发帖心情

    麻烦各位兄弟没事去学学法律行不,别自己是法盲还天天说国家法律怎么怎么样.

    一个无死刑的国家不会向别国引渡可能的死刑犯,如果中国不承诺加拿大决不会放弃对赖的庇护,这个是国际惯例,就算是美国要别人引渡犯人回国也一样得遵守.

  •  ----------------------------------------------
    时光流逝,反抗侵略者的战争打打停停,不变的,只有战士们的心!
2007-2-15 12:54:43
8
  •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baoaben的发言:
    完全没有必要引渡回来,我们直接判他死刑,然后跟加拿大要人,不给,那就派“行刑队”过去执行!

    低三下气的求人家放人,我看了就不爽,他是在中国犯罪了,是中国的罪犯,中国就有权利制裁他,无论他在哪里,什么时候,只要他还活着就得接受中国的惩罚。

    这也是杀鸡儆猴,现在放过一个赖,以后就会出来第二个,第三个。。。。。

    要世界知道,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愤青。。。。。。。。。。。

  •  
2007-2-15 13:07:51
9
  • 发帖心情

    主要是因为某些西方国家不允许死刑,想要回来的话就得答应人家。何况我们要的不是人,主要是要赃款,你想要是说杀了他,他还会把钱乖乖交出来吗?肯定交给老婆孩子亲戚朋友去花了。只要不杀他,他为了自己好过一些,必然会交出部分赃款的——所谓用钱买好受。

    现在不是说伸张正义的时候,要钱才是主要的。不然就算杀了1000贪官,我们的损失还是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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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复兴的要素:觉醒的平民阶层;在有足够利益去参与政治的中产阶级;民主和人本思想的传播;科学精神和逻辑理性的推广;人民对自身地位的自信。以上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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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号:780493
    头衔:闲云野猫
  • 工分:53562 / 排名:2866
    本区职务:会员
2007-2-15 18:16:17
10
  • 发帖心情

    外交官有权决定其生死吗??

    或者说

    政府有权决定其生死吗???

    这个问题有待研究

  •  ----------------------------------------------
    五毛死全家,网特死全家,拿钱发帖者死全家!
  •  
  • 军号:558371
  • 工分:14681
    本区职务:会员
2007-2-16 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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