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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厦门远华大案(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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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远华大案(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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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封举报信

    □第二节 令人震惊的证据

    □第三节 内部矛盾日益尖锐

    □第四节 别出心裁的关系网

    □第五节 远华案“情未了”

    □第六节 生死较量

    □第七节 遇到强硬对手

    □第八节 确定初战主攻目标

    □第九节 电脑房里抓线索

    □第十节 外围侦查

    □第十一节 暗查厦门关区

    □第十二节 赖昌星仓皇出逃

    □第十三节 谁是内奸

    □第十四节 秘密潜回厦门

    □第十五节 第二次亡命

    □第十六节 落网之前

    □第十七节 总攻的日子

    □第十八节 艰难的取证

    □第十九节 开局告捷

    □第二十节 联手走私的大鱼

    □第二十一节 包抄“博坦”

    □第二十二节 抓捕“陈总”

    □第二十三节 捉拿“傀儡”

    □第二十四节 “东方”卖权

    □第二十五节 蚁穴毁堤

    □第二十六节 查封远华

    □第二十七节 “一班人”尽数落网

    □第二十八节 也知留后路

    □第二十九节 “红宝石”又生疑窦

    □第三十节 假名“保税”

    □第三十一节 可耻的串通

    □第三十二节 偷梁换柱

    □第三十三节 有人保留了走私证据

    □第三十四节 进油赖氏发“指标”

    □第三十五节 神秘的笔记本

    □第三十六节 烟潮滚滚

    □第三十七节 山重水复

    □第三十八节 要打硬仗

    □第三十九节 柳暗花明

    □第四十节 获取书证材料

    □第四十一节 证言与书证

    □第四十二节 有一条严密网络

    □第四十三节 香烟走私大案告破

    □第四十四节 再查“车轮腐败”

    □第四十五节 查处工作异常艰难

    □第四十六节 掌握信息

    □第四十七节 三月风暴

    □第四十八节 特权和腐败的双重表现

    □第四十九节 关键人物

    □第五十节 难熬的两天两夜

    □第五十一节 劝降成功

    □第五十二节 香港取证 □第五十三节 “庖丁解牛”

    □第五十四节 担任65天“代总管”

    □第五十五节 抓捕“代总管”

    □第五十六节 追捕成功

    □第五十七节 政策攻心

    □第五十八节 追缴“奔驰”防弹车

    □第五十九节 车返厦门

    □第六十节 一份“特别请求书”

    □第六十一节 取保候审

    □第六十二节 小儿子赖文曲

    □第六十三节 兑现政策

    □第六十四节 回去怕判死刑

    □第六十五节 一条生路

    □第六十六节 铁窗内的自白

    □第六十七节 赖家作孽

    □第六十八节 抓捕蔡双敏

    □第六十九节 夜捕成功

    □第七十节 审讯出奇招

    □第七十一节 事实无法改变

    □第七十二节 突破心理防线

    □第七十三节 发现地下钱庄

    □第七十四节 飓风行动

    □第七十五节 回首故里情

    □第七十六节 只上到小学三年级

    □第七十七节 从小商贩做起

    □第七十八节 先盖“赖氏别墅”

    □第七十九节 向境外发展

    □第八十节 登陆厦门

    □第八十一节 “大亨”形象

    □第八十二节 赖氏走私集团

    □第八十三节 少壮派变植物人

    □第八十四节 作孽手足同胞

    □第八十五节 红白两座楼

    □第八十六节 手中的钓饵

    □第八十七节 上钩的鱼

    □第八十八节 雇用“海外兵团”

    □第八十九节 难逃死罪

    □第九十节 “黑色收入”之谜

    □第九十一节 坐拥几十亿元

    □第九十二节 附庸风雅

    □第九十三节 官方赐誉

    □第九十四节 梦断“红楼”

    □第九十五节 从政走“红道”

    □第九十六节 拜把兄弟

    □第九十七节 走火入魔

    □第九十八节 算不清的情债

    □第九十九节 情人所累

    □第一百节 难以否定的事实

    □第一百零一节 情人与私生子

    □第一百零二节 罪责难逃

    □相关资料: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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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8 18: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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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封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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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下半年全国打私工作会议以后,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接受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的建议,开始大规模地销毁走私证据。远华集团营运迟滞起来。许多达官贵人为避嫌疑,减少了与赖的接触,“红楼”门前开始车马零落。


      1999年春节后,北京有人告知赖昌星:中央接到远华走私的举报信。赖昌星非常恼怒,他清楚,那个与他叫板的人,真要置他于死地。但赖昌星决不是个能被举报信吓趴下来的人物。在集团核心层的会议上他迅速部署了应对之策,准备亲携5000万元巨款进京摆平举报信风波。他安稳人心:“大家要管好集团的业务。他算啥啊!一封举报信能撼得动远华吗?北京的事我来管,大家该做的事照常去做。”


      这“该做的事”里边,就包括国内又有10多个香烟客户,向远华要货达30余万箱香烟。


      远华并未停下等待命运的宰割。


      署名为“一群申张正义的人”的举报信,于1999年春节后寄到了中南海,抬头是“致:江总书记、朱总理”。被检举人一是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远华国际集团的董事长赖昌星;一是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的总经理陈光辉。举报信的主要内容是揭露远华集团疯狂走私的事实。正是这封举报信,搅起了影响1999年中国民众视听变化的巨大风潮。


      这封举报信应该是最高机密,看见过举报信原件的有的即是日后指挥破案的高层领导。这封举报信在远华覆舟过程中确实起了石落惊天的作用。中央专案组在破案初期,侦查的最初线索就是来源于这封举报信。正因为举报信的内容成为破案的重要线索,有关信息也就不胫而走。


      其实,中央专案组在侦查过程中已发现,举报信的作者在举报信寄出以后,曾与厦门海关某干部交心:“我把赖胖子告了,还有你们杨头(杨前线),这下让他们都完蛋。”某干部也是被赖收买的一员,他当然将情况分别向杨前线和赖昌星作了通报。


      应该说,举报信一出笼时就无秘密可言,赖昌星也早知道是谁举报了他。写举报信的人就是远华集团的核心成员,职务副总。此人出身军人家庭,其父官至军长。他90年代到厦门特区下海淘金,寄身福建九州集团公司,很快被老总赵裕昌器重,提携当部门主管。90年代初期赖昌星定居香港,有意在晋江故乡发展事业。他以外方代表身份担任泉州市恒利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职务期间,曾于1991年6月、11月向九州公司借款508万元人民币。九州内部转账凭证上就有赵裕昌和那部门主管的签字。508万元均以赖昌星的名义用现金支票提现。因此,赖昌星的暴发,同此人其时的鼎力相助不无关系。


      赖昌星登陆厦门发展很快,此人索性投奔了赖昌星,进入远华集团核心领导层。从1994年起至1998年,此人与赖昌星“甘苦与共”,参与操纵远华集团的所有走私活动。


      两人还有共同嗜好:热心并沉湎于赌博。澳门葡京大酒店都曾留下过两人参赌的“大将”风采。据说,两人翻脸也是因为赌博。此位副总有一次陷身葡京赌场,只输不赢,巨款一再泄入黑洞。他让赖昌星汇款救驾。一次、两次,赖都照办了,但几千万数额还是止不住输的命运。再向赖求援时,赖作壁上观。此人为求脱身,只好将自己在香港的不动产抵押,才避免了杀身之祸,暂且幸运地走出赌场。他找赖昌星算账,声称“远华”资产至少有30%是他应得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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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8 18: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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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令人震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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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翻脸后,此人又自立门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也做起香烟等走私生意来,实际上他已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了。但赖昌星既是一方霸主,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没多久,此人被逼出走,独自浪迹海外寻求发展。不过此生中,他是永远也不会放过赖昌星了。


      此人对赖昌星的关系网和走私行径了如指掌,他在举报信寄出前曾通过中间人与赖昌星摊过牌,公了?还是私了?所谓私了,就是“放血”,拿钱堵塞举报人的嘴,息事宁人。


      举报人倒是君子坦荡荡,他自我泄密的用意是想骚扰一下赖以泄心头之恨。他想象赖知道是他举报,肯定自乱阵脚。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赖肯定要屈服于他,对他开出的价钱照单全付。


      没想到赖根本不买账,他气得咬牙切齿,说就是把钱扔了、烧了也决不给那个王八蛋。当然,赖昌星也有理由不买账,他坚信自己多年编织的那张庞大的关系网完全罩得住这封举报信,他决定与举报人抗衡到底。就这么势不两立,彼此扔给对方的都是一副白手套。


      这封举报信确是举报人的精心力作。举报信是否有目的地散落民间也未可知。举报信随附了60余页的证据材料,重点举报赖昌星疯狂走私“两油”(植物油、原油)、香烟等商品牟取暴利的事实,声称赖昌星借控制通关渠道继而控制整个厦门岛的走私活动,是个走私霸主。


      举报信另一个方面的重要内容是,列举了赖昌星走私关系网内20余个重要人物。最高职位者为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厅局级干部有杨前线等6人,按地域分,北京3人,福州2人,其余均在厦门本市。涉及的部门单位有:北京两个部,厦门市委、市府、海关、边防、港务等政府部门以及开元、东方、特贸(特区贸易有限公司)等国营公司,其中已有香港居民身份或他国护照的有9人。


      这张关系网引起高层震惊。举报信对网内人物在远华走私案中的作用,逐一作了简介。举报信还声称:20余人只是网中一小部分网虫,还有不少在网上活动的蜘蛛、苍蝇就不一一列举。


      举报信不仅内容丰富多彩,还不断爆出“冷门”。说赖昌星纯粹是黑社会老大,他独占鳌头雄霸一方,幕后策划,暗地操纵,用的是“借船出海”的绝招。举报信还揭露了10余家国营或军办企业,怎样被赖昌星网罗,合作走私,且如何进行利润分成。这10余家公司中,操作走私的人员及其作用也被列出。特别提到,厦门开元外贸公司及其总经理陈光辉与远华勾结的走私内幕,声称陈光辉光走私植物油赢利就达3.8亿元人民币,提到陈光辉化名陈进,购买菲律宾护照,置有香港地产3处,总值230余万港币。


      举报信洋洋洒洒数万言,上述3方面的内容就足以让人震惊,加上几十页的附证,可谓言之确凿。据说,连以打私为职业的海关总署调查局、侦查局有关人员看完此件后,也被震惊得长久无法开口表达某种感受。他们意识到:远华集团走私的组织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无人比拟,这回算是碰上一个真正的不可轻视的对手了。


      举报者为何选择1999年春节后出击?原因之一是1998年打私工作会议之后,打私风暴猛烈而强劲。湛江“98·98”大案的侦破,使举报者受到鼓舞。所以举报信称:“今天,党和国家下决心严厉打击走私,惩治腐败,江总书记、朱总理表明了态度,我们才敢站出来揭发。坚信邪不压正!总书记、总理就是我们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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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内部矛盾日益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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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4·20”专案组入驻厦门,开始严查远华集团走私、腐败案以后,厦门就有人私下议论,要不是远华集团的副总与赖昌星反目成仇,向中央举报,走私内幕也许永远是个秘密。这种说法只反映了事件偶然性的一面,专案组成员后来与厦门本地普通百姓闲聊时听到他们抱怨:远华走私,这可是公开的秘密。早点查就好了,不至于牵涉那么多人哇!


      确实,当时厦门岛海上船来船往,陆上车流滚滚;客商云集,熙熙攘攘皆为利来。赖昌星集团以控制“通关”渠道,继而控制驾驭厦门岛上整个地区的走私活动,这在全国也是罕见的典型现象。原因是赖昌星以各种满足人的欲望的手段,编织了一张庞大的权力配置网络。厦门走私市场一片繁荣景象,其影响已辐射全国。


      远华集团重点以金钱为腐蚀剂,不但腐蚀了公务员队伍、国企公职干部阵营,而且也同样腐蚀了公司内部的人员。尤其是远华集团高层负责操作走私的骨干成员们,在腐蚀他人的同时,自己的腐化程度日甚。可谓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玩弄女人陷进欲海、竟夜豪赌迷于刺激。而这一切全得金钱铺底。久而久之,集团内部为利益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的现象日趋严重。有的走私骨干背着赖昌星轻车熟路自己搞几票走私,也变得习以为常。1999年春节后,赖昌星就多次与他的密友谈过自己的忧患:“侯小虎(集团副总)这些人心很大,都只会往自己口袋里捞钱。在外面很张扬。卡拉OK厅里给小姐小费一出手就是2000元。惹出了问题,还得公司出面去摆平。


      赖水强、赖昌图曾愤愤不平地陈述:“远华哪里是姓赖啦?曾氏掌握财务大权。远华的钱都攥在他们手中。还有侯小虎、王双敏、王泰成等海关出来的人,哪个都捞有上亿的钱啊!”赖氏兄弟二人的话,至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远华集团中的利益倾轧已到了白炽化的程度。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迟早都要爆发。赖昌星的走私骨干中,离心倾向日益增大的原因,是他们自己认为卖命走私,所得非所值。对赖二心、微词甚多的副总×××也与自己的密友诉说赖的贪心:“做油这生意是我和开元公司的老总介绍给赖胖的,原先讲定五五分成,但赖不讲信用,实际是三七分成。我们也认了,可这三成赖还常拖着不付账。”


      所以,随着走私暴利的膨胀,赖的集团与为他控制的走私团伙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尖锐。赖昌星能够将他的走私“事业”推向顶峰,靠了一张金钱织成的关系网,他纵情享用着网内为他收买的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资源。


      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就是关系网内的重要人物之一,他收受赖昌星的巨额贿赂,并利用职权,多次为赖保驾护航,非法干预执法部门的查处。1996年,李通过关系责令深圳海关将扣押的赖昌星的一条装载价值1.2亿元的私货船放掉。该船到厦门再通过杨前线的关系办理了假转口手续,空船转口到菲律宾。而走私货物汽车、化工原料、电脑等被留在国内销售。


      姬胜德,部队某情报部负责人,曾将远华公司挂靠为部里企业,为赖走私提供强力后盾,也曾多次出面为赖放私,并利用职务便利为赖提供重要情报。


      这是两个已落入法网,公诸罪行于报端的重要人物。遥想赖昌星走私“事业”风光之时,曾借用了这两个人物多少权力便利。如此高层权力执掌者竟会被赖昌星玩于掌上,普通老百姓想像力再丰富也会对此事实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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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别出心裁的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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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还有某安全部门颁发的“特通牌”,这张牌照放在车上,不仅过桥过路不要掏钱,而且别人不能进入的地方他都可以昂然进入。


      1998年公安部春节联欢晚会上,赖昌星以贵宾身份前排亮相,提高了身价,以正面人物形象昭显于世人面前,是他对人民公安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原因很简单,赖昌星以数百万元资助了这台晚会。一旦到了名誉地位都可以金钱买到手的地步,你说赖昌星在厦门的走私霸业还能不如日中天!


      赖昌星的走私骨干中有一员干将叫毕榕鹭,当专案人员要他说清楚在远华走私过程中自己的作用时,他摊牌了:“我的身份你们不清楚,有些事我不能随便说的!”“那你有什么情况不能向中央专案组言明的呢?”“那牵涉到国家安全!”原来,他有一张某公安厅安全局人员的证件,他以这个身份要挟办案人员。这是一曲闹剧,却令人深思。


      赖昌星在北京设有联络站,而将联络处副主任的头衔送给某人物的妻子。这是个闲职,发工资总比直接送钱要冠冕堂皇,而且就当事人来说,有个工作岗位,拿起钱来也心安理得。不过,商人的投资总是讲究回报的,赖昌星的投资取得的总是高效回报。“一群申张正义的人”的举报信到了北京,赖除了从厦门的渠道掌握事态发展的信息外,也启用了北京的信息网络。所以,举报信在北京的走向、引起的反应,赖均一清二楚。


      1999年4月20日,中央有关领导在中纪委和海关总署的上报材料上批示,下令严查远华走私案。赖昌星居然比专案组负责人早6天知晓批示的内容,他的对应之策便是采取了“走人”(走私骨干外出避风)和再次扫荡式的销毁走私证据的措施,对留下的走私活动参与者还逐个做好安排。


      后来中央“4·20”专案组在侦办远华走私腐败大案中,之所以困难重重,原因就在于赖昌星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反侦查措施。其中,“走人”一着棋,几乎可以把查处活动“将死”。1999年6月至8月,一大批走私骨干分子逃亡境外,达70余人,后虽通过国际刑警配合,抓捕不少案犯归国,并使用政策措施,迫使部分案犯主动归案。可像赖昌星、曾明育、侯小虎、王泰成一类策划、操作走私以及直接行贿者,依旧隐匿踪迹,或浪迹天涯,给专案的查处造成巨大困难。


      赖昌星远交近攻,上下织网,他的关系网不但网罗了厦门党政军各界要员,而且还囊括了福建省乃至北京方面的某些权威人士。他渗透权力高层的方法很多,可谓别出心裁。一是邀请高官到厦门视察,不失时机地与高层领导合影留念,并将这些照片放大,悬挂于办公室醒目处,以抬高自己身价,所谓拉大旗做虎皮。


      二是收买高层领导人的秘书和司机。1999年5月,赖昌星给某高层领导的秘书一包几十万元钱的物品,该秘书开车去一个朋友家,把包放在车上,被小偷敲破车窗玻璃偷走。赖听说此事后,哈哈大笑:“该那小偷发财。”他劝慰那秘书:“我下次再送你一包不就得了!”


      三是将高层人物的亲友及子女安置到他的企业里就业,给予优厚待遇。


      四是通过看似正当的商业交易渠道,和与高层人物有血缘关系或特殊关系的商界“精英”做生意,巨额让利。


      五是利用具有远华特色的常规武器,极大地满足各类人的欲望,进行物质与感情的双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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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远华案“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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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热衷于“形象工程”,1997年9月8日,88层的远华大厦举行奠基典礼,他邀请北京一家名声挺响的歌舞团前来助兴,许多著名歌星、舞星荟萃,演出“阵容”庞大。歌舞团在厦门人民大会堂连续汇演3天,还临时自编自演节目,为远华唱尽赞歌,为出巨资邀他们过来的赖老板歌功颂德。有位豪情万丈的著名女歌唱家,至今不理解中央为什么要查远华公司,她在北京几次为赖摇旗呐喊:“赖老板,多好的一个人哪,为什么要查他呢?”据说这位歌唱家与赖只数夜欢娱,赖竟给她1000多万元的“感情费”。


      来而不往非礼也。毛泽东评点二十四史影印本一共印了999套,每套167本。据说***总书记访美期间送了一套给他的老师以后,这套书价值上涨到6万元以上。而能得到这一套书的决非凡人。赖昌星在北京竟然得到某人物馈赠的这一套影印本。此书于赖何用?赖的文化底蕴也消受不了这套书的文化营养。因此,赖昌星又慷慨转赠给了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接培勇接受庭审时,这套书又成了他接受赖昌星贿赂的铁证。


      呜呼!毛泽东评点历史,历史竟以此种方式哂笑于他!这都是赖昌星作的孽啊!


      目前,已落入加拿大警方手中的赖昌星向香港媒体透露,自己是中国所谓军方情报人员和兼职特工,并坦陈与北京某些高层官员有密切往来。赖昌星说得可谓理直气壮:我与有些官员即使有一点金钱的往来,也是正常的,中国的法律也没有说当官的不可以向商人借钱……


      所谓“借钱”给官员,赖昌星当然不足挂齿。最有价值的当是权力利用的回报。于赖昌星称作回报的东西,在回报人那里应正名为“出售权力”。就这一点来审视远华的作为,怕是有了点青红帮的味道了。


      现在互联网上信息乱传,国外一些通讯社也惟恐中国不乱。其中说得最多的是,专案组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中国政府不敢触及高层人物,查处远华案将会草草收兵;不可能将赖昌星引渡回国;赖昌星一旦回来,可能要引爆中央大员云云。


      这些话不能不说确实敏感。但试想,赖昌星不到案又怎能弄清真实内幕?很多微妙关系如何破译?法制社会讲究证据,人证、物证,要铁证如山。而仅凭一些现象就能够作为证据查处某些高官?有些难解的谜团在时间的延续中才能彻底解开。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高层对重大腐败案件绝不姑息,***总书记已将反腐败的成败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上认识。***等中央领导多次听取“4·20”专案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作重要指示:哪怕走私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尽全力抓捕归案;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该重判的重判,必须用重典的就用重典,坚决严惩不贷。公安部就有一个负责远华走私案海外逃犯抓捕组。


      赖昌星因违反加拿大移民条例,于2000年11月23日被温哥华警方拘捕,一同被捕的还有他的妻子曾明娜。他们夫妇两人日前被解禁监视居住。虽然加拿大与中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但有关发言人说,中国政府一定会竭尽全力与加拿大交涉,尽快将赖引渡回国。


      由此看来,远华案“情未了”,将会有精彩大戏揭幕。拔出萝卜带出泥。相信只要证据确凿,远华案涉及人物无论地位多显赫,职务多高级,最终都将会浮出水面,接受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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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生死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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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厦门,检举赖昌星走私,谁人受理?1998年8月中旬,也是“一群申张正义的人”,将举报材料寄给了厦门原海关关长杨前线。举报信很快被交到了赖昌星手中。那是1998年打私工作会议以后,赖昌星迫于反走私高压打击态势,见了举报信言之确凿,遂采取第一次大规模的毁证行动。


      1999年初夏,赖昌星从北京的信息网络很快得知中央要组织打私专案组入驻厦门后,他扬言:中央来人办案也需要当地配合,没什么了不起的,来一批我搞定他一批。谁不贪财恋色,我就不信中央专案组的人是金刚不坏之身!


      赖昌星已是沙场老将,他的走私活动也曾遇到过不少风浪,但依靠那张钱铸的网,却总是逢凶化吉。所以,面对中央专案组的到来,他不但从北京、沈阳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为他和专案组较量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北京某些已为他所用的记者、主持人写信申诉远华被诬陷、诬告的“冤情”,动用各种力量与专案组对抗,甚至放出风声,要把中央专案组的主要头头“灭掉”。


      只是,后来当福建省原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赖昌星的“哥儿们”,冒着断送政治前途的风险把中央专案组要动用国家机器抓捕他的绝密情报通报于他时,赖昌星才清醒。凭他的势力要与国家机器所代表的正义力量抗衡,无异于以卵击石,他只好仓惶出逃。


      赖昌星想与中央专案组对抗,是不是有点神经不正常?不是的。他有恃无恐,他自信在他盘踞的厦门岛上,那张网的力量定会罩住一切。


      先看市委、市府。现已被“双规”或被采取法律措施的就有两个副书记刘丰和张宗绪,3个副市长赵克明、蓝甫、苏水利。5人组合俨然一套领导班子了,赖昌星还怕什么?


      省公安厅有庄如顺,还有厦门市里公安、检察系统的兄弟相助。杨前线的某亲戚犯事,还是他赖昌星出面摆平的。


      省里某副省长也已被“双规”。他主政厦门时,正是赖昌星霸业如日中天之际。再说,厦门市各权力机构的头头脑脑,赖昌星与他们并非泛泛之交。杨前线是海关关长,可他赖昌星也被海关许多人认可为“地下关党组成员”。为什么?因为在海关,赖昌星要把他看中的人提拔到关键岗位上,没有办不成的。厦门海关的蔡海鹏,竟是赖昌星向杨前线举荐后被提升到情报处长的位置上的。蔡到底成了谁的情报处长?厦门海关的缉私艇、缉私小分队何时行动,赖均了如指掌。当然,赖的海上走私船、陆上汽车运载走私货物,均能避其锋芒,从未有过“遭遇战”。其他部门像银行、税务、商检、港务、码头、外运、外代等,均有为远华效劳的人员。在中央专案组要来之前,赖均派人通知这些部门销毁与走私有关的证据材料。


      省外,他也有一帮用得着的人物,在紧要关头为他效生死之劳。1999年6月,赖昌星从深圳口岸出逃,8月从珠海口岸入境,后又从深圳出逃,来来往往,竟然查不到他的出入境记录。


      在广东海关,多年来一直有人向赖昌星通风报信,成为赖的走私高参。赖送给他一辆车,专跑“情报”。1999年6月,赖昌星准备进一批货柜的走私货,打算在南方通关。他请教某干部通关之道,该干部为效犬马之劳,专程飞到厦门,向赖口授如何逃避广东海关的监控,后来当然是顺利过关。


      但是,这一次的较量,“先机”能否助他赢棋,那倒要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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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遇到强硬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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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历来就是人类社会经久不衰的主题。


      在中国,走私与反走私,腐败与反腐败这种较量的结果当然是:正必胜邪。


      从举报信发出到1999年4月初被批转到海关总署,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


      海关总署反应强烈。湛江大案其时就要公开审判,原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将被送上断头台。社会对海关的种种议论风涌而起,海关总署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没想到湛江一波未平,厦门又掀起更大波澜。


      然而,海关总署党组立即召开署党组会议,并形成统一意见:上报中纪委,立案查处厦门大案。走私与腐败唇齿相依。总署领导也清醒地意识到:厦门大案,“一条龙”走私的背后必定是“一条龙”腐败。但敢于正视残酷的现实矛盾,敢于首先向自己身上的毒瘤开刀,不怕流血流脓。海关总署党组在大是大非面前,表现出对共和国的无比忠诚,表现出难能可贵的胆略和巨大的勇气。


      中纪委收到海关总署关于立案查处厦门大案的报告后,立即拟文并附有海关总署党组的报告,上报中央主管政法工作和纪检工作的领导。


      1999年4月20日,中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分别批示:由中纪委、海关总署共同负责查处厦门特大走私腐败案件,其中走私问题由海关总署为主查办,腐败问题由中纪委负责查办。于是,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就有了代号,叫中央“4·20”专案。


      根据中央指示,中纪委、海关总署、公安部等抽人员组成“4·20”专案组。组长由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担任。专案组又成立前线总指挥部,由海关总署一位副署长任总指挥,监察部一位副部长任副总指挥。这位总指挥是在海关总署根据国务院部署组建缉私警察队伍时,中央从公安部调任海关总署的副署长,分管走私犯罪侦查局的工作,到任也才几个月。


      “4·20”专案组的初期工作,主要是对举报信内容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因而开始时,近两个月的工作艰辛而又十分隐蔽。


      任专案组前线总指挥的这位副署长原在公安部任副部长,有着30多年的从警经历,对公安工作感情笃深。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在即将过55岁生日的时候,命运发生了变化,他从公安部走出,进了海关总署机关大院。不到一年,又被中央点将,作为厦门前线的总指挥,挂帅侦破厦门远华走私大案。


      赖昌星的命运似乎也在发生变化,他本来想走进这间房子,却被安排到了另一间。命中注定他要与这位总指挥“短兵相接”。


      正是这位副部长的到来成了赖昌星挥之不去的一块心病,成为威胁他赖昌星生存的重要人物,也成了他急切要攻关的新目标。赖开始想方设法要和这位副部长套近乎。


      可是,北京传来的信息却令赖昌星一时无法定下应对之策。信息告知,此人为人正直,处事公正,北京“网”内人士无由与该副署长接近、联络感情,更不要说为赖说情了!


      赖昌星降低要求,只想能和他一起吃餐饭,以后的事情再说。但此人居然连机会都不给,这多少令呼风唤雨惯了的赖有些失落、不满,同时感到遇到强硬的对手,心里有些发憷。


      厦门的谋略班子定下的策略是:密切关注,静观其变;如其不识相,定要置远华于死地,那就不客气了,也得给他找一点儿麻烦,再不行就伺机将其“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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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确定初战主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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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这位副署长当然不会知道赖昌星的应对方案。这是后来他到了厦门,从案犯的供词中得知,他听后也不过为之一笑。


      不过,1999年4月底,自他受命挂帅以来,却为怎样不辱使命而常常度过不眠之夜。


      根据中央指示,他得调兵遣将,将专案组搭建起来。首先得对举报信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判断,而不能贸然行事,然后要搞出一个侦破方案。这是一个涉及500亿金额的走私大案啊,一旦动作起来,必然牵出上自北京下自地方的各层次的显赫人物。其中,厦门海关首当其冲逃脱不了干系。目前海关系统,经历湛江大案冲击,已经变得相当敏感了。谁挂帅赴厦门主持查处远华大案?中央钦定了他,用心可谓良苦。


      他来海关不久,与海关相关的事并无牵涉,这是有利的一面;然而又正是对海关知之较少,所以让他挂帅查私,当然有门外汉的感觉,这又是不利的一面。


      而更重要的是,他虽然对举报信的可靠程度一时还不摸底,对查处的方法、策略也心中无数。在公安部时,他曾过问过几个走私大案。那时,已得出结论:走私犯罪,尤其是大规模的法人走私定有背景,定是谋划周全的高智能犯罪。对远华案要是查不下去,要是误入歧途,要是形成僵局而被强行收兵……不管出现哪一种情况,他都将时刻处在风口浪尖上,天天在刀刃上跳舞!


      搞公安的人,一听到大要案,谁不跃跃欲试?就冲500亿这个大数字,他的神经被刺激得兴奋起来!这是职业病。


      他知道,首要问题是在海关总署机关内物色一个主持查私的将才。他想到了海关总署调查局局长章国胜。


      1998年,章国胜任总署调查局局长,上任第四天,受命查处福州“10·12”移动通讯器材走私大案,一举把受贿放私的福清海关原关长带出。这位总指挥回海关总署征求党组其他同志的意见,最后署长表态:中央让你挂帅,用人按你的意见办。总署侦查局副局长吕滨,也是从公安部调过来的,他们之间比较熟悉。吕滨主管侦破工作,理应披挂上阵。中纪委也出了两个人,一个是二室的副主任孙文健,一个是三处的谭辉。将才定下后,调兵则是章局和吕副局他们的事了。


      到1999年6月,除两个组长外,组员已确定了9人。中央“4·20”专案组正式组建。


      首先,专案组领导指示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总局,选派侦查处刘处带领得力侦查人员通过公安部的渠道,从广州潜往厦门。任务是掌握赖昌星走私集团的最新动态。侦查人员潜入厦门后,对重要嫌疑人进行秘密布控。


      专案组领导又部署9人小组集中研究,评估举报信的真伪,并尽快拿出初期行动方案。参加过湛江走私案查处的几个同志论证:厦门案走私活动的组织性、系统性、隐秘性均是湛江案所没有的。


      另外,避开海关的闯关走私,在海关无单证可查。由于各走私链的环节掩蔽,要查出真相必须要破开链条上所涉及的诸多环节,才可获得确切证据。这在查处事后案件(海关专业术语,即走私成功后被发现的案件,其特点是现场已消失,走私货物已不复存在)中又称得上难中之难了!所以,后来中央领导听了汇报后评价说:和厦门案比起来,湛江走私案那是“土包子”所为!


      举报材料可信度高,但查证(即调查取证)难度又极大,举报信中的证据材料中,叙述植物油走私的材料不但丰富,而且具有可查性,初战主攻植物油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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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电脑房里抓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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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晚,方案组提前一天半,向专案组领导递交了突破方案。


      专案组领导听取汇报,并慎重审核方案,认为分析意见和突破方案很缜密,并且表示赞成方案组的选择,将植物油走私作为突破口。


      专案组的小江,已猫在海关总署计算机房一整天了,他买了一条面包,4盒方便面,中午都顾不上去机关食堂打饭,一边嘴啃面包一边眼睛盯着屏幕的计算机程序,寻寻觅觅,想从中找出所要的东西。


      方案组中,小江是个计算机行家,小伙子英语也特棒,他大学一毕业就到大连海关工作,关龄4年,倒有两年贡献给了总署调查局的大案查处工作,其中湛江走私大案就花去他一年时间。他受命从海关总署计算机数据库中,调取厦门口岸1997、1998两年里所有申报植物油进口的资料。


      应该说,海关应用计算机管理进出口资料起步较早。各口岸海关数据传输已实现网络化。我国对外公布的外贸进出口数据均由海关总署提供,准确度极高。


      小江先输入厦门口岸代码,调取植物油申报进口资料。结果,没有发现有关数据。再以毛豆油、棕榈油、菜籽油等植物油的商品编码输入,调取从厦门口岸进境申报资料,也无痕迹。


      另辟途径。直接输入举报信点名的12家外贸公司的代码,在全国各口岸搜寻进口植物油的痕迹,还是空白。


      面对着显示器屏幕,小江沉思起来:数据库受病毒感染后,数据消失了?不可能!海关总署数据库属于国家机密信息储存库,防病毒的“防火墙”不会轻易被病毒所攻破。并且,总署计算机数据库属海关内部网,并未进入互联网系统,外界无由进入。


      小江决定,再以运载工具船舶名称输入。举报信上列举的37条船舶名称,经一一输入后,竟然在厦门口岸还是没有发现线索。


      真是计算机数据库出了问题?


      输入其他口岸代码,调取植物油进境申报资料!一试,正常。那么,再输入船舶名称当中好记的“红宝石”、“蓝宝石”船名,以调取这两艘船在其他口岸的申报资料。


      调出来了!上海、镇江、北海口岸到过这两艘船,载运货物为确认是植物油!


      “厦门口岸进口植物油的资料没有进入总署计算机数据库!”小江将这一结论报告章国胜。


      章局这时恰巧就在厦门,与专案组领导在一起。章局随即向专案组领导汇报、请示,让小江等人到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以调查进出口船舶资料的名义,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查证植物油在厦门口岸进出境的资料。


      傅处带领小江等人直奔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顺利地获取有关重要数据。电脑资料表明:1997、1998年中共有近30艘船舶运载约50余万吨的植物油抵泊厦门口岸。


      小江还调取了原油在厦门口岸入境的船舶资料:1996年至1998年,约有690万吨原油流入厦门口岸。傅处和小江用表面的沉静掩饰着心中的狂喜,他们不露声色地向中国外代管理计算机数据库的同志表示谢意,带着一堆打印材料打道回府。回到驻地,他俩迫不及待地给头儿挂电话,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章局,有戏!37条船舶资料全调出来了,预申报进境口岸均是厦门,运载货物除了植物油还有大量的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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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外围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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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下旬,章局从厦门飞上海,同行的有傅处。此行目的明确:通过“红宝石”、“蓝宝石”的船公司“思图而特”驻沪办事处,查寻进境船舶在境内的航迹,查取植物油入境厦门口岸的证据,与中国外代计算机数据库中的“有”相互印证。


      专案组成员上海海关的老张已奉命从北京先回到了上海。为防止打草惊蛇,章国胜布置上海海关监管处出面,召开所有驻沪中外船公司办事处座谈会,座谈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对海关监管的要求这一课题。


      “思图而特”是一家国际上知名度颇高的船务公司的名称,总部在美国,分部在挪威,亚洲总部在新加坡,中国业务代表处在上海。裘先生代表“思图而特”驻沪办事处出席座谈会。


      当傅处向裘要求提供从1996年起该公司进出境中国的船舶清单时,裘面露难色,解释道:“船舶清单等资料向外提供要得到驻沪首席代表的首肯,我难以做主。”


      第二天,老张和上海海关船监处的小吴直接到“思图而特”驻沪办事处造访,亮出海关调查证,向裘施加压力:“贵公司进出中国口岸的船舶是必须向中国海关申报的,资料无密可保。不予合作的话,会让海关生疑:是否有进境船舶未作申报?”


      裘先生急忙摇头否认:“这不可能!”随即表示可以提供进境船舶清单。清单上列有104条船舶,其中有“思图而特”自己公司的,也有借挂他们公司牌号的,资料文字是英文。


      老张让人将资料翻译后电传北京。


      北京那边很快有了回音,清单上有多艘船舶,其中包括“红、蓝宝石”轮及“海上渔鹰”号等,全是举报信中提及的走私油轮。


      章局带傅处飞回北京,他指示上海的老张再去办事处,摸清104条船舶抵靠口岸和船载货物及离境日期等情况。但裘又将“皮球”推向首席代表身上,不过,他为表示配合海关的诚意,告诉老张:“首席代表两天后返沪。”


      两天以后,老张和小吴拜访首席代表,明确来意,首席代表倒爽快,让办事处的船务部予以全面配合。老张终于调取了加盖“思图而特”驻沪办事处红印的有关资料,其中在1997、1998两年中有5艘船舶载运植物油进入厦门港并空船离开。至此,植物油走私痕迹不但得到印证,而且资料已很具体。


      “思图而特”的底很快就被摸清!


      要确证植物油走私闯关成立,还得排除一个可能性,即厦门关计算机与总署计算机联网传输过程中因发生阻碍而丢失了原来的申报内容。可到厦门海关去查证,在当时无异于“入虎穴窃虎子”,而且容易打草惊蛇。


      可专案组当时的一举一动可以说尽在赖昌星的掌握之中。


      为暗查得以顺利进行,章国胜故布疑阵,特意把厦门海关当时分管调查工作的接培勇副关长召至总署,向接交代任务:内地某海关有一案件的货物是从厦门口岸进境,该海关已扣留走私货物。现在总署与该关联合派员到厦门关调查该批货物进口申报情况。因案情重大,希望接培勇全面协调,防止扯皮、推诿,给案件查证工作造成障碍。章要求接不要向调查人员了解案件取证的任何情况,也不必向关党组通气。待案件明朗后,章自己会向杨前线关长解释说明。杨前线、赖昌星很快知道总署已派来调查人员。赖疑窦丛生,暗中派员监视调查人员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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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暗查厦门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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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李二人7月7日在接培勇陪同下,来到了船管科。科长吴宇波(后来查清此人沦为赖氏走私集团的共犯)介绍了船管科严密的监管操作规程。傅、李事后议论,似此监管,即使有一条未申报的游鱼通过,恐怕也会被抓住。


      要摸清油船有无入境申报,货物进口有无报关,关键之处在于:查阅船舶申报资料、船载舱单以及海关数据库内货物报关资料。前两项的纸页资料在船管科,后3项的电子数据在技术处。调查人员的调查目标锁定在已被中国外代和“思图而特”驻沪办事处的资料确证载油入境、靠泊厦门口岸的红、蓝宝石等5艘船舶上。离京时,章局特地交代傅、李,不准带一页纸,更不准带笔记本进厦门。船名靠脑子记。查获资料不要求复印,也不许记录。因此,他们的基本工具就是人脑。


      船管科为傅、李调出了1998年5月、6月两个月的厦门口岸船舶进出境登记表。装订工整的15大本,记载了679艘次的船舶资料,但没有查到所要调查的那5艘船舶的资料。而这5艘船舶进、出境的准确时间就在这两个月里。


      第二天,调查人员来到技术处,从计算机的进出境船舶预申报库(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国境内,要在72小时内向抵泊口岸的船务代理进行预申报,24小时内向船代确报如船名、来自港口、吨位、载货舱单、拟离开日期等内容,船代则向海关等联检4单位转报上述情况)及电子舱单库中查找那5条船的信息资料。时间从1998年4月15日起,电子屏幕一页页闪过。傅、李两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不断翻动着的屏面。翻到1998年5月3日这一页,船名栏出现了:“Redshappnine”(红宝石)一串英文字母,虽然没有其他内容,但傅、李两人仍是心跳明显加速,狐狸的尾巴终于露出来了。然而他们表面始终不露声色,继续往下翻,一直翻到7月15日,共翻过901个航次、88条船舶的预申报资料,再无所获!


      傅、李两人断定,“红宝石”轮船在预申报库中出现,完全是走私分子在外代环节留下的一处疏忽过失,或者是“红宝石”电传给外代的预申报资料那天,当班人员恰巧不是被走私分子所收买的人员,他忠实地按正常程序将“红宝石”预申报的电传内容输入了计算机,而数据一经生成就不能更改或是删除,且又通过联网传输进到了海关的电子数据库。


      走私分子这一疏漏却没有被调查人员疏忽过去。猎人的眼睛一下子就捕捉到了猎物的踪迹。


      再调舱单和货物报关进口数据库的数据,时间段相同,又是上千个屏面翻过,但没有“红宝石”及其他4条船的资料。傅、李两人心中已肯定,“红宝石”所载进口植物油并未向海关报关。这一船植物油闯关走私的结论已成立。


      但他们还是非常谨慎地又到船管科调阅了1998年3月24日到7月31日共计1400份进口纸质舱单。经仔细查找,未有“红宝石”影踪。


      经过3天反复查找,他们返回北京。


      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摆在专案组领导面前,结论是:厦门地区确定存在植物油走私的事实!


      专案组初战方案暗查取证成功!


      专案组将暗查结果上报,高层领导吃了颗定心丸,指示:按突破方案继续出击,一定要尽快将厦门走私黑幕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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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赖昌星仓皇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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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前线副总指挥率中纪委有关人员抵福州。第二天上午,同省委、省纪委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会面。他通报了尉健行、罗干等中央领导批示,说明已组建专案组,准备彻底查处厦门走私大案,希望得到福建有关方面的配合与支持。


      赖昌星自从知晓“4·20”批示内容以后,已从多方面实施了挽救颓势的措施:其一,赖携5000万钱款进京多方打点,企图摆平事件。然而,努力并未取得任何结果。在中央下了决心以后,北京方面在李纪周被“两规”的情势下,无人敢轻举妄动,哪怕发表关于查处的反对意见也被认为是越了“雷池”,查处厦门案的总趋势是无法改变了。现在的努力是要让查处搁浅,造成查不下去的局面才是上策。到那时,才可出来说话;其二,赖组织关系网内的律师,有关媒体的栏目主持人,有关创作人员,为其鸣冤叫屈,也未见成效。为此,赖昌星继续在全面销毁走私证据方面狠下功夫。他自己办公室的电脑硬盘被拆下,扔到了白鹭洲湖中。侯小虎系赖昌星走私集团中的骨干分子,他到口岸各环节找人谈话,晓以利害,布置再检查一遍,一定要做到不留下有关走私的任何证据;并且,赖昌星将掌握走私核心机密的人员作了排队,让这些人随时准备离境出去。


      6月10日,专案组领导向省高层领导通报的内容,赖昌星当天就掌握了。专案组当时对此还未有所察觉。


      6月20日,专案组领导率章国胜、吕滨、孙文健等几个司局长飞抵福州。此行目的是与省市有关方面,落实联合行动计划。21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有关领导、纪委、政法委、公安厅、局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气氛热烈,开了一个上午。湛江走私大案侦破的重要成功经验之一,就是“特案特办,快速抓捕”。1998年9月8日,中央批示查处湛江大案(所以专案代号为“9898”),至9月底走私主犯和主要腐败分子几乎全部落网。因此,“4·20”专案的领导两赴福州,就是为动手抓捕赖昌星等走私要犯作好组织准备。


      专案组领导云集福州的同时,章局已受命布置调查局从各地海关抽调办过大案的好手共18人待命。一旦专案组下令动手,18人即可当天赶到厦门,执行作战方案。


      然而,21日上午会议刚结束,专案组领导便接到厦门侦查人员报来的消息,赖昌星等走私骨干分子已于6月11日始相继外逃。


      根据技侦手段获得信息,是有人通风报信。专案组组织抓捕赖等要犯的信息是在6月10日晚被通报给赖昌星的。向赖通报专案组行动计划的有北京和福建两地的渠道。由于通风报信者采取了防范措施,无法落实到具体人头上。


      另据侦查得知,直到赖昌星逃走前夕,走私活动还在继续。就在5月16日,驻厦门部队某部向海关提供情报:“大鹰”号外籍油轮走私柴油5000吨。海关对该船在港内偷卸走私油虽有发现,但未及时拿获。待到6月17日将“大鹰”号油轮押回厦门时,船上仅剩500吨柴油。而赖昌星集团的核心人物林清辉,打电话告知调查处某处长:“大鹰”号所载之油是远华公司的。后来,调查处某处长就事论事象征性处罚了一下。另外,据侦查到的信息,赖昌星的香烟走私还在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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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8 18: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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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谁是内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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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汇报,专案组领导震惊的同时异常气愤,他们与福建方面通报情况时,与会人员均是厅局级以上干部,走漏风声、通风报信的究竟出在哪里?按照行动方案,准备6月20日以后动手的计划严重受挫。海关召集的18个人已准备出发,机票已全部预订好,却骑虎难下:目标消失了,强行进攻则获胜把握很小。


      怎么办?在温泉宾馆整整憋了两天!“4·20”专案组的厅、局级以上领导全集中在一起了,前线总指挥召集这些领导反复研究,分析形势,研讨方案。


      6月23日晚上,专案组负责人统一了意见:既然侦查小组已侦查到赖昌星还在走私,而且从多方面获知的信息可以判断:赖昌星只要气候稍有变化定会卷土重来。因为赖布置“撤退”时,对多个核心人物讲过:“出去避一下风,做好三四个月的准备,待专案组查不下去了,我还要通过法律渠道,要专案组还我个清白!”


      因此,决定将专案组撤回北京,以缓兵之计,引蛇出洞,然后再杀回马枪,致其死命!


      专案前线总指挥向大家布置撤退时说,侦查组要利用一切手段,先全力查破此次通风报信的内奸到底是谁。专案组撤退也不必向省市领导打招呼,因为现时敌我情况不明,就说接到北京的电话,让他们全体返回。


      第二天,专案组大部分人员上机场回北京,章局却带着傅处飞往上海。福建省纪委一位负责同志听说后,心里很是纳闷。专案组全部撤走,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其时,专案组中的侦查人员由于一直未露面,他们留在厦门继续侦查,并未撤走;并且他们正在为完成领导要求查清谁是内奸的任务,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布控。


      赖昌星在香港很快知悉专案组人员撤走的消息,同时也了解到章局等人飞往上海的消息。留守厦门的远华集团的其他核心人员,在赖水强的主持下,还在继续进行他们未来得及完成的“业务”:香烟赶快出仓,汽车赶快发运,一些国外订单无法撤销的还得继续执行。


      赖水强是赖昌星的大哥,53岁。他是1999年3月被赖昌星叫到厦门协助管理业务的。因为其时,赖昌星已发现核心层里多个成员的离心倾向,再加上举报引发的烦心事分散了他的管理精力,所以让亲哥哥披挂上阵。不过,随着形势“恶化”,赖水强的任务变成了清理业务为主:遵照赖昌星布置,把不动产该变现的变现;把车辆集中,能卖的卖掉;东卉花苑还有7套现房尚未卖出,要继续物色买主;有些项目如88层的远华国际大厦、天泉山庄房地产等或刚动工或已建成一半光景,则要全部停工。目的只有一个,尽可能地套现、换汇调出境外。


      赖昌星逃亡后,协助赖水强工作的有办公室主任、赖昌星老婆曾明娜的秘书、曾明娜的弟弟等人。后来查清,从6月份始,至8月24日专案组查封远华止,赖水强先后召开了4次“内阁”会议,主要内容就是分工让各部门负责人尽快执行变现任务。


      赖昌星比留守厦门的远华成员们更早知道专案组撤离的消息,当电话告知赖水强,赖水强将“喜讯”转告大家时,无不欢欣雀跃。这一“喜讯”再一次让这些留守功臣感到远华集团的根基深厚而且难以撼动。然而赖昌星在电话中也告诫大家:“切莫轻举妄动,应抓紧时机完成大哥给大家下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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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 秘密潜回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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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几天,专案组撤离厦门的消息传遍厦门岛,走私分子弹冠相庆时,各种流言也不胫而走:专案组此次来厦门干扰了国家的对台政策;厦门地处台湾海峡前沿,中央不允许把厦门的经济形势搞乱;查处厦门远华所谓走私问题,只会打击外商、尤其是台商在厦门特区投资的积极性;国家高层领导把专案组领导大骂了一通;章国胜等人溜到上海去了!


      刘处将侦查到的这些消息及时地报告专案组领导,领导听后明确指示:让他们去自我欺骗吧,千万不能打草惊蛇。


      赖昌星可是高兴得太忘形了,他哪里知道,他跟厦门的通话全部被技侦手段截获,并被录了音。


      但是,专案组撤回北京是事实。


      为这件事,赖昌星也有理由高兴一下。7月里,他带了一帮人几次到澳门葡京赌场逍遥,借以放松一直绷紧的神经。赖昌星和他的那个已反目成仇的副总在葡京大酒店都颇有点“名望”,因为他们两人已不知扔进去几个亿或是传说中的十几个亿人民币了。所以,葡京大酒店的总裁很欢迎赖昌星的到来。赖在那里的输钱记录是可列入前几名而上红榜的,而相比之下,他的赢钱记录却黯然失色。


      据说,赖初到香港时,曾自己买了一艘半旧的豪华游艇装修一番,以作游动赌场,属于未经注册的地下赌博场所。赖先是靠抽“人头税”攒些钱财,但当目睹了许多豪赌场面以后,赖自认为赌技大有长进,可以入列一“博”了,也常自作庄家参赌。不过,最终地下赌场并未给他带来比走私更大的暴利,所以不到一年那艘游艇就卖掉了。以后,赌博便成了他惟一的业余嗜好。6月11日出逃的前夜,赖昌星就在红楼里通过电话赌了一个通宵,他兄弟赖昌图在旁助阵参谋,他输掉了500万元人民币。


      不过,赖昌星7月间这趟入葡京赌了5次,次次输赢相抵后都有赚头,扣掉在葡京大酒店的吃喝、住宿费用后,竟然有800余万元港币的进账。赖昌星赌场得意,自觉命运开始有了转机,他更有豪气蔑视专案组的虎视眈眈!你奈我何:查处远华可要凭证据定案;你专案组在我“坚壁清野”以后,查得到证据吗?找得到走私当事人吗?我赖昌星可不是湛江的李深那个小马仔!8月初,他打电话给大哥赖水强说,他近日要回厦门处理几件要务,另外远华员工两个月的工资由他回来发放。赖水强表示担忧。赖昌星香港身边的心腹也不同意他回厦门,一旦落入虎口,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赖昌星决定下来的事,谁也别想阻挡。他自信共产党还控制不了他;因为,他在公安、口岸各部门都有兄弟保驾护航!8月9日,赖昌星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了厦门。他首先将两个月的员工工资款交给赖水强,叮嘱让财务赶快发下去。凡正常上班的职员、职工,不管6、7两个月内因故有没有出满勤,都一律不打折扣发全额工资。这些钱是从他在葡京赌窟里的赢款中分出来的,让人人都沾上好运气。他要处理的第二件事,是转让远华足球队冠名权:他要和俱乐部商谈出让冠名权的事宜。现在能变现的就剩下这一项数额较大的了。看来远华足球队冲刺甲A已成定局,冠名权价码当然水涨船高。但他赖昌星不开天价,他和远华足球队的主教练共进晚餐,把出让冠名权的价格提出来商量。主教练认为甚是可惜,甲A队的冠名权价格怎可和甲B队的冠名权价格相提并论!但赖豪爽至极,他说:“足球队是厦门市人民的,我不会斤斤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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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节 第二次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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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赖昌星有条不紊地处理公司紧急事务的时候,专案组已发现其行踪。赖昌星到了厦门后便如鱼得水,侦查人员无法形影不离地跟踪,因其行动之时,除保镖外还有大群人员随从,所以难以掌握其确切行踪。专案组领导立即报告中央高层领导,呈请公安部指挥中心部署抓捕赖昌星。


      8月10日晚12时30分,专案组负责人电话通知吕副局长火速赶到公安部指挥中心,并以贾春旺部长的名义,通知厦门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赖昌星。12时50分,吕局和刘处赶到公安部指挥中心,通过公安专线通知了厦门市公安局。但是,厦门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指挥中心的指令后,便向福建省公安厅负责人进行请示。晚上行动时,200警员分成5个组,扑向赖昌星可能落脚的5个点。而其中一组警力奔向华景园(远华地产,5层星级公寓)时,动作很大,把赖昌星“轰”跑了。


      赖昌星落脚境内土地未超过36小时,又急急如丧家之犬,在有关人员掩护之下逃离厦门。当时由他的妻弟曾明育驾“佳美”车送到厦漳高速公路漳州出口处,赖换车和一广东人同行,直奔广深高速公路,在龙岗出口下了高速,然后再由深圳边防内线人物护送过关。照样,并无过境记录可查!


      出动200多位警员,抓捕却以“扑空”告终!中国公安为此蒙羞。共和国为此付出政治上、经济上的沉重代价!


      然而,此次告密者暴露无遗。


      侦查小组通过侦查手段捕获到了告密信息,告密者之一是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原公安局长庄如顺。庭审时,庄如顺承认自己当时是冒着丢掉政治前途的风险给赖昌星打了电话。但他又辩护说,赖昌星电话中曾告诉他,那天下午4:30就有人给赖打了电话,因此,他不是第一个泄密者。抓捕的警力中也有庄如顺布置的心腹,亦即是公安队伍中的败类,按庄的密令采用“轰”的办法,警告赖昌星从华景园脱身,而且赖出逃的路线庄如顺也一清二楚。


      另一个通风报信者,便是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


      专案组领导闻讯无比愤怒!他们立即向中央作了报告,并立即采取紧急补救措施:派员赴广东,准备由广东省公安厅联络香港警方,开启两地合作办案渠道,在香港抓捕赖昌星。


      杨前线不知从何渠道得此信息(现在仍是不解之谜)。8月13日,杨明确告知已逃到香港的赖昌星:“你要从速飞离香港,不然就要成为砧上鱼肉。”他还为赖出主意:“现在北京各部委都在搞‘三讲’。你可以搞一份材料恶心那个专案组负责人一下,让中纪委也组织人查他,使他自顾不暇,看他还有没有心思搞专案。”


      庭审时,杨前线对通风报信不作辩解,只是强调,赖是他的好朋友,他们是好朋友之间的交流!赖昌星可来不及搞什么专案组领导的材料了。8月14日一早,就逃离香港去了加拿大,连给他的香港公司的总管王某也未打招呼。


      杨前线使粤港警方失掉了一次惊诧世界的合作办案的机会。但他始料不及的是,四五个小时后,自己便陷进了法网。


      “4·20”专案组将因内部泄密而导致捕赖失利的情况,向中央作了报告。上层震惊、震怒,紧急研究,决定动手。中央有关部门出面,在福州抓获庄如顺。在现场,庄如顺很镇静地长叹一声:“我早知道有今天。”庄被带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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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节 落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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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前线、庄如顺、赖昌星80年代初期便已结交相识。那时是改革开放初期,晋江、石狮籍的华侨纷纷回乡探亲访友,带回的折叠伞、电子手表、录音机甚至尼龙布等物品都具有吸引力。此后,此类货物由渔民走私形成规模,石狮走私市场红火。


      那时,赖昌星才走出晋江烧厝,做些小买卖进行原始积累。他曾因贩卖过黄色挂历,被泉州市公安局拘留过。后来在石狮闹市区开了家小饭馆,当起小老板。庄如顺其时从省公安厅下到石狮派出所挂职。杨前线任海关调查处处长,经常带人驻在石狮打击走私,庄如顺予以配合。杨、庄常在赖的饭馆用餐,赖也向杨提供一些走私情报。杨、庄吃饭要付款,常被赖拒收。赖的说法爽人心肺:“你们拿几十块钱一个月,经得起常年累月在外花费?把我当兄弟,饿了就往我店里跑。”杨、庄很为他的豪气感动,往来之间成为莫逆知己。


      待到赖昌星以港商身份进到厦门发展时,杨、庄、赖3人间的关系更是发展到一个新水平。赖昌星的钱,杨、庄两人的权,成为三人利益共同体的投资股本。赖借权力掩护,大搞走私、攫取暴利,几年间便暴发起来,而且依仗杨的庇护,垄断厦门走私市场,掌握通关渠道收取水费。赖又依靠庄的官场势力,用钱财穿针引线,很快织就一张上至公安部李纪周、下至厦门市公安局可用人员的关系网,并扩张至官场上凡需借路的各个层面。而杨、庄则借赖的经济力量在官场上拓宽官路。钱、权合力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为此,赖即杨、庄。当罩网撒向赖昌星时,杨、庄岂能坐视不理?


      8月14日上午,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在家接到蔡惠娟从香港打来的电话。蔡在电话中哭着嚷叫:“赖胖子跑了,连王管家也与他联系不上。他太不讲义气了,也不告诉一声,扔下我不管了!”她说,要找杨前线,电话接不通。“你一定要找到‘木易’(蔡对杨前线的简称),让他给我来个电话。”


      接培勇知道杨前线家里的电话号更改了。他打电话过去,让杨给蔡一定去个电话,并告知:蔡电话中说,赖昌星已离开香港了。杨只是“哼哼”并未表示什么。其实,杨昨晚与赖通了电话后,今晨又接到赖的电话,已知赖飞走了。杨先给还在香港的谢东风(原同安办事处主任,1999年初辞职,进入赖氏集团)打了个电话,让谢带蔡惠娟赶快离开香港。“别在香港逗留了,早离开早安全。一定要带小蔡离去,她知道不少东西。”谢东风答应下来。杨在10时左右接通蔡惠娟电话,蔡又哭又闹,大骂赖胖子没义气,骂杨没良心。“我一个女人,独身在香港怎么办啊?”待蔡发泄得差不多了,杨告诉蔡:“我已安排谢东风带你离开香港。赖的离开是形势所逼。你自己要留个心眼,别老是埋怨了。要是给抓住了,一辈子在牢房里过。”蔡又是“哇哇”大哭,杨摇摇头,挂掉电话。


      这天下午,杨前线刚到办公室,就接到厦门市主管外贸的副市长的电话,要杨赶到市政府大会议室开会。“今天市委书记主持会议,主要讨论海关提出来的整顿厦门环岛各码头的秩序议题。杨关长你是主讲,3点会议开始,别迟到!”


      杨前线曾为此事催过市府多次,码头秩序太乱,海关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在专案组就要开进厦门之际,他要从“整顿”码头秩序开始,把海关“依法行政”的形象树起来。所以,接副市长电话,他想也未来得及多想,将有关材料塞进公文包,就往市府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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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节 总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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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电梯,推开市府会议室虚掩的大门,杨前线见到了总署监察室主任、市纪委书记和公安局长及其他两个陌生人,并被告知,中纪委的同志要向他了解一些情况,希望他能够配合。杨即察觉事已败露,便借口去买香烟,回身向电梯门走去。然而,市公安局局长上前拦住了他,说:“领导等着你,先进去吧,香烟我派人帮你去买。”杨被迫回到会议室。


      那两个陌生人向他宣布:“杨前线,中纪委决定对你采取‘两规’措施,你跟我们去北京吧!”杨前线心里明白,政治前途结束了!自己的头怕也保不住了。他浑身瘫软下来。两个武警过来架起他下楼,上车后直接去了机场……


      抓了杨前线、庄如顺,“4·20”专案组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按初战突破方案,专案组从全国急调各自管辖的部门人员赴厦门集结。


      到厦门以后,战术上如何出击?曾有两个方案同时提出:一个方案是“突破一点,而后扩大战果”。因为根据前期掌握情况,厦门博坦油库是走私油流进流出的集结地。方案是集中优势兵力拿下博坦,根据拿获的证据材料,理出下一步目标,顺藤摸瓜,就可手到擒来。方案提出者的理论根据是“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另一种方案是“全面出击”,打乱走私阵营以逸待劳、静观其变的如意算盘,乱中取胜。方案提出者冠名曰“群狼攻击”,夺其志、乱其魄,方可一一降之。理论解释是:兵无常法。


      海关人员力主后一种方案。他们认为,走私犯罪自有其特殊规律。远华走私的特点是时间长,规模大。在长期运作过程中,远华走私集团已构筑成走私网络,形成走私链条。链条上环节很多,环环相扣。破其一环,其他环节正好有时间可以采取封闭措施;待你再攻下一环时,难度也就加大。而且,破其一环所取得的证据是孤证,而证实走私犯罪成立,却需要取得环环相扣的连环证据。“全面出击”就是针对走私链条上的众多环节同时攻击,令其首尾不顾,陷于包围之中。


      专案组领导几经推敲,决定采取第二种方案。他们认为,走私骨干大量逃遁,赖昌星集团已布置多次销毁走私证据。破案线索除举报信提供的材料外,仅有前期暗查中所掌握到的中国外代、上海“思图而特”办事处提供的油船资料。如果攻其一点,一旦其他环节受到震动之后再出现走人、销毁证据的事,那专案组便会陷入僵局。


      中央领导曾给专案组负责人做过指示:要尽快捅破走私铁幕。如果一个月内尚未拿到足以证实厦门走私腐败大案存在的铁证,那么,此案极有可能胎死腹中。查处汕头走私案的专案组人员曾几进几出,但因案情错综复杂,陷入被动局面。希望厦门案子不要重蹈汕头的覆辙。


      专案组领导清楚地意识到:专案调查一旦陷入僵局,赖昌星北京“网”内人物必然会出来说话了。如果出现此种局面,那么,1998年下半年开始的中国反走私斗争就要遭受重创!其不良影响,将不仅仅是关系到国内国有企业的生产能否复苏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党的事业、国家的命运安危的大局了。


      1999年8月18日,在查处厦门大案的大事记里,是个值得浓墨重绘的日子。这天,除先期到达的海关缉私警察在执行侦查任务外,章国胜、吕滨等又率一帮调查、侦查人员到厦门的南京军区后勤部的万寿宾馆报到。在厦门关注大案查处的人们眼里,万寿宾馆自此染上神秘色彩。这儿成了指挥部,同时又是战斗堡垒。而这一天,也成了向厦门赖昌星走私集团发起总攻的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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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节 艰难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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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取证组的5个小组,围绕突破植物油走私案作出击前的准备工作。专案组决定由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以涉嫌重大走私的案由,对厦门远华公司、开元外贸集团、东方发展外贸公司立案侦查,按程序办妥一切法律手续。5个小组出击的目标定为:迅速按已在暗查中摸清的线索重点查实“红宝石”、“蓝宝石”等5条油轮闯关走私的事实;要从各环节取证;要将刑事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要查清远华公司在走私活动中的责任。


      章国胜、吕滨下午前往厦门海关,向关党组通报专案组的工作。章在全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讲话,劝导大家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但事后证明,那些涉案较深的人员对专案组的劝导采取两面手法,一面是将本来面目掩盖,尽量不暴露,表面上不与专案组对抗;但另一面则是设法为自己的命运考虑对应措施,或与走私分子继续保持信息往来,或是千方百计掩饰罪行。专案组抵厦前夕,东渡办主任周振庭“失踪”,借口前往外地看病,但其后再也联系不上。当时参加会议的人员中,业务一线的处室干部在以后的几个月内,大多被纪委的内查组采取“两规”或监视居住措施。由此可见,专案组在当时敌我阵线不明的状态下工作,其难度有多大!


      当天晚上,章国胜带人会见厦门市委书记,通报专案组工作,希望市委支持、配合工作。市委书记表示,市里成立一个6人小组专门配合专案组工作,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并通报专案组:福建省委也派了监察厅的副厅长来厦门协助专案组工作。最后专案组和市委商定:涉嫌走私的由缉私警察控制,涉嫌受贿或参与走私的公职人员,由市纪委控制。为此,厦门海关派缉私警察、市纪委派纪委干部各5人参加专案组的调查工作。


      1999年8月20日上午8点30分,5个取证小组的10部车子先后从万寿宾馆开出。周围的居民和行人注目10部车子呼啸飞驰而过,他们不明白这一行动的意义。


      万寿宾馆5到6层所有房间被专案组包用。综合组的工作人员正在紧张繁忙地整理各种法律手续的空白文书备用。市委配合工作的小组人员正在租调专案组急需的车辆。


      作为临时指挥部的章国胜房间里,章局反复翻阅举报材料、前期暗查的资料,在脑海里过滤着货物进口的各个环节,这许多环节该留下多少资料啊!难道会全部被销毁?各环节现场作业人员、承办各种手续的业务员也很多,不可能都消失!从各环节的业务档案里细细搜寻,从知情人口中了解,走私植物油的蛛丝马迹总会发现!


      上午11点,5个点无任何进展消息上报!


      11点半,5个点仍然没有任何信息反馈过来。章局按捺不住了,让秘书赶紧与5个点的组长联系,答复的口气均是一个调门:尚无实质性进展。


      暗查中已查明“红宝石”、“蓝宝石”两条船所载植物油进口的经营单位,是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带队前往调查的是北京海关的傅处。早晨,进入开元公司大楼后,傅处下令在大楼办公的所有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进行政策谈话。公司副总、党支部书记、保税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以及保税部的业务员、报关员均被留下,由专案组人员分别谈话。公司所有的单证、账册全部被查封。电脑全部被控制。开元公司在震惊中颤抖,公司员工惊恐而惶惑,而被留下谈话的人员,事后被证明均涉嫌走私。其时,他们在突如其来的强大声势面前,意志已被初步击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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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节 开局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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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下班时间到了,专案组让开元公司的一般员工回家,但宣布纪律:一律不许向外界提供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对不准回家的人,办理了海关留置手续,实行24小时扣留。


      海关稽查人员与开元公司财务部会计全部投入查账。傅处关照务必先要落实“红宝石”、“蓝宝石”两条船的走私证据。


      晚上在万寿宾馆,五、六层房间仍灯火通明,除开元小组还在夜战外,其余四组人员回到驻地。


      晚饭一吃完,4个组的组长在章国胜房间开碰头会。听着各组的汇报,章国胜自己感到心头的重压已不似先前那样压迫着心脏,他开始谈笑风生起来。


      各组均有收获。各环节的走私证据并不像走私分子所想像的那样,被清除得干干净净。像博坦、外代、外运等出于业务的需要,走私船舶进港的线索均在报表、统计数据、年度报表中留下痕迹。东方公司组带回副总赵晓辉,实行海关24小时留置。


      博坦组查到了“红宝石”、“蓝宝石”等油船的走私植物油卸进出103、104号罐的记录,但相应资料尚未找到。


      外代、外运组发现厦门外轮运输公司船务部经理张北辰涉嫌销毁电脑资料、对其实行海关留置。


      商检组发现所有进口植物油都卸在博坦油库里。举报材料中列出的37条油船,在商检的工作日记中都有记录。鉴定处处长及该处公估科副科长两人被带回驻地留置。


      植物油甚至包括原油走私的大量痕迹,均残留在各环节的各种资料之中。赖昌星等走私分子绝没有想到:要把各环节所有业务资料全销毁是根本无可能的。当然,许多直接证据确是被大量销毁了!


      深夜11点多,傅处来电话,要求送些面条、稀粥等半流质食物到开元去,大家已经十几个小时未吃东西了。


      秘书小吴带人送去了一大铝桶的三鲜面条。他看着现场的气氛,似乎嗅到了一股硝烟味。大家虽有些劳累,但精神英武逼人。


      傅处听小吴告知,博坦组已查实“红、蓝宝石”等油船的走私油卸在博坦油罐里,非常开心。


      午夜前,查账人员从账册中查出“红宝石”等10余条船的植物油进口付汇及销售总额,和远华往来款项的线索,那是在总账中发现的。查分类账,账册已不全。再查凭证,会计人员推说已找不到了,1998年的会计凭证已归档了。追问财务部经理,该经理陈述:上半年,公司某副总派人把1998年前的会计凭证全部装袋拿走了。放在什么地方,他不清楚。


      询问那个副总,他满头大汗,最后承认是陈光辉指使他取走所有凭证并负责销毁。但他心里害怕,未敢执行,将所有凭证和重要材料全部用麻袋装了,藏到某个仓库里。


      傅处带缉私警察去那个仓库,起出了所有藏匿的材料。查账人员在公司财务人员指点下,很快找到“红宝石”等10余条船所载植物油交易的原始凭证资料,还发现大量西药走私的资料。这些资料已可确证“红宝石”等油船未办理海关手续,系闯关走私。初步统计,植物油和西药走私总值竟超过了10亿元人民币!


      傅处立即将喜讯用电话报告章局等人!


      开局告捷!


      查处远华走私大案一开战,海关的精兵强将便凭着他们丰富的查私经验,触到走私大案的最敏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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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8 18: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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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节 联手走私的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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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恶是见不得阳光的。


      走私却是阳光下的罪恶。


      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独资企业,下设16个全资及投资子公司、两个海外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光辉,及他的铁杆追随者,策划并操纵走私,完全蜕化变质,成为罪恶元凶。为此,他一边疯狂实施走私,一边穷凶极恶攫取国有资产变为私有;同时随时准备退却之路,企图逃避阳光下的原形毕露。


      陈光辉,1996年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一本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签发的护照,化名陈进,而且以私人名义,与厦门工商银行设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合资成立香港百全国际有限公司;又以百全公司的名义在厦门注册厦门云顶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元公司的大量资金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流进这两个陈光辉自己的公司里。陈光辉用这两家私人公司的钱款在香港购置地产3处,总值2300余万港币,业主均为陈进。


      当厦门走私罪恶无处藏身之时,陈光辉逃走了!而留在开元公司,追随陈光辉参与走私也捞到不少好处的那些同事们,则贪巨利而身陷漩涡。恐惧从开始参与第一笔走私活动时起,便一直控制了他们的心灵。为此,他们在参与犯罪的同时也以不同的方式预留着各自的后路。


      这批追随者,包括两个副总、保税部的两任经理、财务部、海外部的经理、总经理的助理等10余人,在8月20日以后的几天里,都被采取措施,或“两规”,或留置,或拘留,一一落入法网。


      前3天时间,开元组的调查人员初步攻破了涉案人员的心理防线,做了大量笔录材料,而且查阅了搜寻到的十几麻袋的资料。由于受潮,这些资料霉味扑鼻,纸页相互黏住,要一页页地小心翼翼地剥开。


      20日那天便进驻开元公司的海关调查人员,连续工作达54小时。他们双眼布满红丝,嘴唇起泡。衬衫、T恤衫上明显留下白色盐渍、黄斑汗迹。回到驻地时,他们已无力开口多说一个字。当他们把初步整理的材料、厚厚的笔录材料呈交给专案组领导时,领导们眼噙热泪。


      正是这些硬汉子,以精神和体力的严重透支为代价,彻底揭开了开元走私植物油的黑幕。


      据开元公司和其他有关涉案人员供述,1997年5至6月,陈光辉与美国一家公司签订了1万吨毛豆油的购货合同。订完合同,陈到北京跑批文。批文未搞定,境外已装船发货。陈光辉火烧眉毛之时,别人举荐了赖昌星。赖昌星以保证在厦门平安卸下毛豆油的条件,胁迫陈光辉签订城下之盟:售后利润七三分成。赖得七,陈得三。窘境中的陈光辉和公司里财务会计估算以后,认为:无证到货被海关查获,不但走私货物要被没收而且还要被处罚款,那将血本无归。陈光辉咬咬牙,认了七三分成的分赃原则。待赖昌星让侯小虎以报船不报货的手法在锚地卸空毛豆油,分装运往天津销售成功时,陈光辉对赖昌星的能耐才刮目相看。自此,两人成为走私道上的合作伙伴。


      1997年至1998年6月间,开元公司与远华集团公司合伙,以货物进口不报关的方式走私进口植物油,共19船,计29万余吨,总值19.8亿元人民币。


      至案发时,从开元账册查明,远华尚欠开元6000万元未付账。


      10天攻坚战,开元公司这一与远华集团联手走私的大鱼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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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节 包抄“博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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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博坦油库为5个攻击点之一,一是因为举报材料提及资料详细,二是大量进口油轮泊靠博坦油库,是藏匿不住的事实;厦门商界人员几乎一致认为博坦油库是中转走私油的据点。


      8月20日,调查人员进到公司了解的情况却令人失望,业务资料已残缺不全。公司副总罗杰、油库经理林斌、职员林奇志、吴成杭等人被调查人员圈起来谈话。他们交待:罗杰曾在1998年8至9月间受侯小虎指使,让林斌、林奇志、吴成杭3人用碎纸机将成品油进出库的传真指令原件全部销毁;陈燕新指使其属下石油集团市场处处长曾鸣销毁新大地公司向石油集团转租和中转成品油的资料。林斌、吴成杭于1999年6月上旬,根据罗杰的指示全部销毁了1998年6月以前进出油库所有客户的资料!


      雁过留声。调查人员除对涉嫌走私人员加大审问力度,从知情人口中获取材料外,取证工作抓住博坦公司的租金收入一环作为突破口进行重击。从银行往来账、销售收入明细账中查出共有22家客户租过油罐,其中7家租罐存储的是植物油。然而,仔细理一下经纬,实际付款的只有石油集团和新大地(远华操纵的空壳企业)两家,其他并未付款的公司实际上是向开元、新大地等进油单位购油的客户。


      调查人员又向公司运作部上船办手续的所有当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他们回忆,开元的油有很多条船运来卸进油罐,其中就有“红宝石”、“蓝宝石”轮的油卸进103、104号罐,他们认为运作部应该存有这些记录资料。结果,在运作部负责人办公室里找到了1997年以来,泊靠博坦卸油的100多条油船的卸货记录,其中厦门石油集团的进口油数量很大。


      调查人员责令有关人员将油船资料按指定项目整理列成表格备查,缺口一处处被打开。经查库存尚有6万余吨成品油系进口油,专案组决定予以封存,责令公司交出库存油的货主名单。经核查,这些货主均在租罐客户的名单之中。


      现任总经理瑞德,在调查人员通过翻译向他说明情况后,要求他配合专案组并提供所有资料,他表示要请示荷兰公司总部后答复。第二天,瑞德向专案组交出了储油的所有业务资料、向荷兰总部传送的电子资料的软盘拷贝。


      至此,从博坦查获的植物油、原油走私的原始材料已经相当丰富了,博坦作为走私油的集散据点的真面目已暴露无遗,博坦公司参与植物油、原油走私犯罪事实清楚地呈现出来。


      保税油存入博坦油罐,客户要递交海关的保税手续,非保税油进库,客户要提供海关的缴税证明。但博坦公司几年来在客户未提交海关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按客户指令装卸、储存走私进口的植物油26艘次34万多吨,走私进口的成品油166艘次近200万吨,并为走私分子销毁了客户装卸指令等证据。为此,“4·20”专案组于1999年8月23日,对涉嫌走私的64310吨成品油依法查扣,并准备进入变卖阶段;对博坦公司为走私油提供仓储、中转所收取的6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责令上交专案组,待案件终结再作处理。


      对此决定,博坦公司荷兰方通过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出面向福建省政府递交了一份《反映博坦公司情况的报告》,省政府转给专案组予以答复。专案组依据查证事实驳斥了《情况》所称“公司设备被误用”的辩言,并依据法律规定,义正词严地指出博坦公司并不是什么“受害者”,而是参与走私违法勾当的涉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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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8 1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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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节 抓捕“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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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走私规模越干越大,原因之一是他善于借力发力。对此,举报信的作者算是看透了赖的狼狈伎俩:“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做不成也做不大”,“这些活动(走私)的第一线公司永远都是类似开元、嵩海等国企,或保税区内企业”,“他招揽这些大企业,利用国企的大量资金,疯狂进行走私,从中牟利”。而许多国企喜欢与狼共舞,乃是因为其“当家人”也蜕化变质为狼的同类。陈光辉如此,陈燕新也如此。


      调查人员在博坦油库获取的大量资料中,发现厦门石油公司原油走私进口的数量很大,而且石油公司一家向博坦油库租罐库容达80000立方米,其中又转租给如新大地等公司。


      另外,从博坦油库荷方总经理来往函件中发现,1997年3月,当“赫斯特拉”油轮运载了38406.936吨原油抵泊博坦油库后,前任荷方总经理马丁致函博坦董事长陈燕新,询问凭海关手续装卸油品一事当如何处理。陈便打电话给赖昌星,要赖出面。赖回话说已与海关吴宇波(海关东渡办船管科科长)谈妥,让陈燕新请马丁去见海关吴科长。吴向马丁表示,海关手续可由厦门石油公司补办。陈要马丁以后不要管海关手续之事,只要按客户装卸油的指令执行就行了。而陈燕新还以厦门石油公司的名义向马丁发函,表示海关手续由该公司负责办理。此后,博坦油库走私油进出通道彻底被打开了。


      调查人员还发现现场库存油中,进口油与国内油混罐存放。博坦公司的油库经理供称,这是厦门石油分公司的租罐,混装由来已久。根据上述重大疑点,专案组决定立即抓捕陈燕新归案。


      陈燕新身兼数职,他既是福建省石油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也是厦门石油公司的总经理,又是博坦公司的董事长,可算是大老板了。陈出生于1959年,也是晋江人,与赖昌星同乡,行政级别厅局级,是个实权在握的大人物。


      1999年8月26日,福州市石油总公司的会议大厅里,陈总谈笑风生,正在向石油公司的干部职工作报告。报告结束,他风度翩翩先行离开会议大厅。在大门口,当他正要跨进汽车之际,抓捕人员一拥而上,向他出示法律手续,将他带向另一辆汽车,两个公安人员分列左右。他随身带的一只大黑皮包被打开,其中有数页电传统计数据。调查人员审阅后大喜,原来正是博坦所租油罐中1998年以来的进口油、内购油的入库数量统计表。进口油还注明了卸下的油轮名称。办案人员正愁无法分清混装罐中进口油的数量,这数页纸正好解决了这一疑难问题,得来全不费工夫!


      大黑皮包中还有一本装帧精美的彩照集,50余幅彩照全是美女像,与每张彩照插在一起的各有一张名片。审讯人员就美女彩照集向陈燕新提问时,他表情异常狼狈。审讯人员正告陈燕新:“你不开口,但按图(名片)索骥,那些女人定会讲话。”陈燕新低下头,极不情愿地供述了彩照的“故事”:那五十几个女人全是陈燕新玩过的厦门各娱乐场所的三陪女。


      “那你为何在彩照上编了号?而且将她们的名片收存?”


      “是为了招待客户!”


      审问的人听了这个国营大企业的头面人物的回答,全呆住了!专案组的领导听了汇报后,愤愤评论道:“什么叫腐败?听听陈燕新这个自白吧!”


      陈燕新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以后,供认了他与赖昌星狼狈为奸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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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8 1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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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节 捉拿“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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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5至6月间,赖有目的地请陈吃饭,向他了解博坦油库的仓储情况。下半年,赖昌星拉了杨前线与陈燕新一起喝酒,赖提出租罐做原油的转口贸易。年底,赖要求转租博坦已租给其他客户的油罐,“一关三检”(海关、商检、动植检、卫检)和其他方面问题,由赖自己搞定,并承诺送给陈远华大酒店5%的股权。从第一次接触开始,陈先后收受赖昌星的巨额贿赂。


      走私油与国内油混装,目的是通过厦门石油分公司的合法销售渠道销售走私油。1997年2月,陈燕新与赖昌星派去的厦门保税区新大地公司经理王燕棣,在其办公室里签订了油罐的转租协议。赖昌星开通了这一条走私油路以后,一船又一船的走私油轻而易举流进了国内市场,大笔大笔的暴利流进了赖昌星的钱库。


      1999年6月,听到中纪委要查处厦门走私案后,赖昌星、侯小虎均分别要陈燕新把“新大地”做油的资料销毁。8月14日,杨前线被“两规”后,陈燕新销毁了远华大酒店5%股权转让承诺书。


      1999年9月27日,厦门市检察院批捕陈燕新。赖昌星与陈燕新的“狼狈新传”从此画上句号。


      赖昌星走私,招数之一是把众多的国有企业推到进出口的第一线,用金钱收买这些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专案组在“围攻”博坦油库时还发现了赖昌星另一招数,即是利用军队企业的招牌,掩护其走私犯罪活动,这次被他收买的人物叫做王燕棣。线索最初是在博坦油库租金收入账中发现的,有个称作“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的单位,不但自家付了几十万美金的租金,而且还代其他租罐客户支付租罐费。


      另一个线索,是赖昌星与陈燕新谈妥转租油罐以后,是让一个叫王燕棣的人到陈燕新办公室里签了一份“转租协议”。而自1997年2月,油罐转租协议签订以后,赖昌星实际操纵的走私油品的前台角色(所有单证上的经营单位)均是新大地公司。据博坦涉案人员交待,以“新大地”名义进口的油,装卸指令却是一个叫邱允强的发出的,从未见过叫王燕棣的人。专案组领导果断决定:对王燕棣立案调查!调查人员先对“新大地公司”进行摸底。


      王燕棣,户籍地南京,1998年前身份是军人,有特殊的社会和家庭背景。工商资料显示,他曾是华东实业总公司(军队企业)贸易二部的副经理,象屿新中原有限公司、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此人1995年就有在厦门从事走私活动的记录。1998年后已转业地方。


      专案组派员赴南京执行抓捕王燕棣的任务。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奉命予以配合。最后摸清王当时不在南京,其行踪出现在厦门市内。抓捕组的警察立即在厦门王燕棣可能落脚的几个点搜捕。王燕棣终在厦门落网。


      专案组领导考虑其身份的特殊背景,将其转移至深圳某地,并派出预审人员前往深圳进行审讯,弄清楚王燕棣成为赖昌星合作走私伙伴的历程。王的三家公司皆为空壳公司,实际走私活动的运作全由赖昌星走私集团控制和操纵,1997年以前主要走私香烟。经查,“新大地公司”的办公用房产权是远华公司的,搜查王燕棣办公室,找到了“新大地”与厦门石油公司签订的油罐转租协议。


      王燕棣归案后供认,他1997年还掌握公司印章,后来就把印章交给侯小虎,看来,赖昌星花钱买断了利用王燕棣任职的三个公司的经营权,先后进行香烟和油品走私。王仅充当傀儡而已,赖昌星看中的是他的公司的军队背景!



    第二十四节 “东方”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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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东方公司名义走私的成品油数量达百万吨以上,举报信列举赖昌星走私网络中的重要人物中,就有东方公司总经理曹星海,且明确指出赖昌星利用东方公司的保税库走私成品油。但是,8月20日专案组来到东方公司,一天下来工作收获是5个小组中最小的。


      该公司已基本停止营运,办案人员找到副总赵晓辉和一个财务。1997至1998年的财务账册不知下落。东方有两个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各有自己的账册。初步翻阅发现,同安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但负责人不知去向。


      对负责保税业务的副总赵晓辉实行海关24小时留置。赵交待的最重要内容是公司将同安保税库、刘王店的保税油库及两库的大保税手册以1000万元的代价出租给赖昌星使用。从1995年起,公司也做过油品生意,但总数加起来不超过3万吨。那100万吨的成品油是谁做的呢?赵推说只有总经理曹星海清楚,而且保税公司经理是马金森,具体的事只有马明白。


      东方公司的业务员提供了不少有用情况,其中有在同安海关以假转口报关进行核销、东方公司进口彩色显像管、原油、钢材等物品核销不了,由远华摆平等问题。


      报关员连惠山是个重要人物,被海关留置。


      曹星海在莆田被侦查人员拿获归案。


      几个重要嫌疑人先后归案后,赖昌星利用东方名义走私的问题很快被查清。


      1988年,东方科技发展公司更名为厦门东方发展公司,全民所有制,曹星海一直是法人代表。1995年东方公司以保税手续进口9000余只彩色显像管和1万多吨成品油。1995年底海关催核,还有半数以上数量核销不了。保税油库经理李宝民找赖昌星帮忙核销,赖昌星开价300万。曹星海与公司人员核算一下,彩管与成品油未核部分要补交税款600万元左右,支付赖昌星300万元的核销费用可节省下来300万元。于是曹拍板成交。曹与赖第一次交易做成,双方收获。


      1996年初,李宝民牵线搭桥,曹与赖互请饭局,熟悉起来。其实,赖早有自己的打算。到1996年3月,同安海关办事处主任谢东风打电话约曹星海到远华会面。赖昌星、侯小虎赴会,东方公司曹带了马金森,谢是中介,一共5人。


      谢东风像是会议主持人,又像是说客,他首先开场,远华希望能与东方合作。远华实力很强,并且在各方面都有很过硬的关系。东方与远华合作将获益不浅。


      曹:“如何合作?”


      赖:“你公司同安的保税库和刘王店的保税油库一年赢利能有多少?”


      曹:“年收入光靠仓储收费约500万元;如果自己再做一点,收入会更大一些!”


      赖:“远华付你1000万元一年,租用你两个库,如何?”


      曹怦然心动。东方公司领导与财务测算后,觉得划算。曹星海定下同意与远华合作,打电话告诉谢东风,建议签个合同,并告知东方公司负责此事的是保税公司经理马金森和同安分公司经理郭振钦。谢东风说:赖昌星从来一言九鼎,人很义气,无需合同约束。谈妥后,两个保税库的两本大保税手册也就归远华使用起来。


      1996年4月、12月,曹因公司资金紧张,主动向赖要了350万元,划在保税公司账上200万元,直接划到东方欠款客户账上150万元。春节前,赖昌星又主动给了100万元现金,由赵晓辉开车亲自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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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节 蚁穴毁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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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东方公司被香港一家公司、南京一家公司诉上法庭,都说发了3万吨原油,东方公司收到货竟不付款。曹星海被弄得莫名其妙,应诉时发现东方公司的印章是伪刻的。东方公司要求移送公安侦查,但过后不久两案再无声息,也无原告找东方公司了。原来,赖昌星私下出面把两个案子都给摆平了。


      曹星海据此判断,赖昌星私刻了东方的印章。赖的不择手段由此可见一斑。赖昌星利用东方公司走私的内幕,后经涉案人员的供述和各环节获取的资料相互印证后被彻底查清。


      赖昌星走私,在口岸各环节均是一路绿灯过关,因为他在所有环节都留下了买路钱,各关节点自有其网中人员站岗放哨,保驾护航。


      商检局是一处重要环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法》规定,进口的成品油和植物油属法定检验商品,必须由货主向商检局的检务处申报品质检验和重量鉴定;申报后由检务处通知鉴定处检验。鉴定结果报检务处,由检务处以商检局的名义出具商检证书。


      因此,全面出击的5发箭中,有一箭射向厦门市商检局。8月20日当天,取证小组在商检局调阅资料,发现举报信所列37条船舶都有下落,工作日记中有简略记录,植物油都卸在博坦油库,成品油卸下地点的情况比较复杂。调查人员让商检局列表整理1996年以来所有成品油、植物油进口报检记录。然而,检务处却找不到两油报检的记录。最后在鉴定处找到100多条船的工作底档及商检报告的原始记录。经统计,食用油计34.2万吨,成品油计150余万吨,那为什么不向检务处报检?鉴定处副处长陈东林、该处公估科魏或展科长的违法情况露馅。两人在8月20日当日由海关留置。


      在公务员队伍中,他们两人是最先落马的!


      赖昌星在口岸各环节重要岗位物色了一个又一个为他所用的人员,改变岗位职能为护私放私提供方便。形成蚁穴终至毁堤的另一个不为人重视的原因则是:所有环节的运行机制、监督制约效能存在重大障碍。专案组在前期10天全面出击过程中,在外代、外运、港务、港监等口岸进出口的重要环节,都找到了毁堤的“蚁穴”。


      8月20日,取证小组的调查人员分别到厦门外代、外运两单位调取1996年以来油轮进出口岸的资料。敏感的调查人员当即发现,两单位的船务部各藏匿着一个“蚁穴”,稍经拨弄,“蚁穴”便出现在调查人员视线之内。


      专案组在前期暗查中已经查明“红宝石”、“蓝宝石”油轮的船务代理是厦门外运。然而,外运船务部却调不出这两艘油轮资料!外运的资料管理人员、电脑操作人员向调查人员反映:1998年11月,船务经理张北辰让资料员调出两油轮的预申报资料销毁,让电脑操作员将两油轮的电子数据删除!


      张北辰当天被海关留置:他就是“筑穴”在船务代理的“蚁王”!据船代员反映和张北辰自己交待:赖昌星让侯小虎收买张北辰,指使张在船代员办理完联检手续后,将涉及开元公司、东方发展公司进口的由海关船管部门出具的“关封”截留,不送交联检数据中心,使船舶舱单无法进入海关数据库。这样,海关就不知晓有哪条轮船进口了什么货物,当然无法进行监管。“红宝石”、“蓝宝石”油轮的资料也是张北辰受侯小虎指使予以销毁的!


      这就是“报船不报货”的走私手法!这就是厦门海关、总署数据库中调不出进口两油资料的原因所在!这就是能在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电子库调出所有进口油轮资料的原因!暗查中的谜团一一被解开了!



    第二十六节 查封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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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亡逃境外,但“住持”跑了庙还在。在8月20日,5箭齐发,取得相当多的证据后,专案组领导决策:端掉远华这个走私指挥中心,查封远华所有办公场所,控制远华的不动产,彻底摧毁依然留在厦门各个角落,还不时窥测风向的远华走私分子的侥幸心理,迫使他们丢掉幻想,向人民投诚,提供破案有用的证据和线索。


      据侦查人员侦查到的信息,在专案组进驻厦门前后,远华的留守人员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他们的活动。


      8月23日,从各取证组抽调人员,加上一部分缉私警察和纪委干部,组成一支30余人的查封远华的队伍。现场指挥是北京关的傅处,查封的法律手续由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办理。这支队伍事先分成几个行动小组,目标分别是远华集团总部“红楼”、大华景园别墅、塘边电子城、88层远华国际大厦筹备处等场所。


      时近中午,各组人员均聚集到国际大厦筹备处二层小楼里。远华的留守人员基本集中在这儿,其他各处均人去楼空,只留下保安看守。


      傅处指令大家分头行动,一要搜集所有账册资料,二要搜集所有印章,三要将远华工作人员一一询问登记,弄清各人身份。


      其实,留下的只是一些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其中身份最重要的是一个办公室主任。当然,由于专案人员不熟悉情况,也有几个撞入网内的重要人物让其蒙混过关,例如,赖的老婆曾明娜的秘书,当时就被放跑了!几天后,此人被侦查小组“请”到专案组。


      据带回万寿宾馆被采取海关留置措施的远华部分工作人员提供的情况,赖昌星在香港一直密切关注专案组的一举一动,并不时遥控留守人员的行动。侦查人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分别找到远华公司发展部经理王某、车队队长许某、财务部负责人饶某,还有办公室副主任吴某,曾明娜的秘书陶某,这些知情人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情况:赖昌星自从北京方面了解了中央“4·20”批示的内容以后,立即着手公司的善后事宜。他让妻弟曾明育布置财务部经理饶际云,把1995至1998年的所有会计凭证整理出来,曾明育全部收走了这些凭证。


      从5月份以后,只要远华账上有钱,就被提走,转移资金达1000余万元人民币。赖昌星8月11日出逃之前,已将公司事务托付给大哥赖水强。赖水强分别于8月12日在远华国际大厦筹建处、8月14日在悦华大酒店、8月16日在烧厝赖水强家中3次召开“留守内阁”会议,主要议题是布置留守人员坚守阵地、转移资产、将资产变现等。8月12日,赖昌星指示陶某从原会展中心预付地价款的700万元中提走350万元。


      8月24日,专案组查封远华后第二天,赖水强打电话到北京找“中央法院”(归案人员交待用语)咨询,又打电话给厦门大学一名法律顾问,询问办案人员查封远华是否合法。该顾问问了办案人员是否出示法律手续等问题后,指教赖派人将查封现场情况拍照取证。赖水强当晚派人照办。


      8月24日以后,赖昌星先后4次打电话询问:调查组负责人是谁,驻地何处,由谁带头,专案组人员分布情况等等(第一次);公司还有什么人没出走,调查组调查的情况(第二次);现在形势如何?杨前线有没有交待问题?(第三次);远华目前被查的情况(第四次)。


      事实教育了专案组人员:赖昌星从未终止过和专案组的对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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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节 “一班人”尽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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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是查私的主战役阶段,时间一直延续到春节前夕。


      这阶段的工作异常艰辛,查私组人员最多时增加到106人。全体人员不分昼夜核实单证,落实走私证据。办案人员到10余个进出口管理部门查阅,调取了大量的档案、单证、票据,查阅了数百万条的电脑数据,先后对200余家涉嫌走私和购买私货的企业进行调查,搜寻走私证据,140多人次赴外地取证,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获取数百卷的笔录和书证材料。


      在此阶段内,植物油、成品油、西药、香烟走私案查结移交审理组,查实的走私案值已达230亿元人民币,查明的厦门地区走私案值已逾400亿元人民币。“查明”走私情况和“查实”走私情况要求的内容完全不一样。湛江走私大案查明的走私案值高达110亿元人民币,但在法庭审判中依据查实的走私罪追究刑事责任,公布的数字是29亿走私案值。因为走私犯罪情况复杂。“查明”的要求是,只要认定进出口货物逃避了海关监管,就可基本判定这就是走私,但是“查实”的要求就严格多了:必须搞清谁走私,走私什么,数量多少,价值多大,怎样走私,走私的结果怎样,走私货物的走向,赢利多少等等。不然,你跟谁去算法律账?怎样认定他有罪,且罪行大小?


      查案过程中,建议专案组并按法律程序对32人采取“两规”措施,对18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21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23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赖昌星集团的走私网络和相互交织的人际关系被查清。随着专案查处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抓捕案犯的任务越来越重。侦捕组的职能范围不断扩大,通缉、边(境)(布)控、抓捕、技侦、协查、预审等等工作,所需人员越来越多。侦捕组最多时有89人。由查私组、内查组提请抓捕对象最多时竟达数百人之众。被抓捕归案的先后有215人,捕获率达52%,也算创下了该项记录。


      到案人员越来越多,只进不出,给专案组造成巨大压力。


      为此,1999年10月17日由缉私警为主体的审理组组建起来,其职能是将查私组移送的案件和嫌疑人,认真取证、准确定性、扩大战果,成熟时移送检察院起诉,直至送上法庭判罪。


      所以,审理组的工作十分繁杂,他们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要诉罪到人。该组先后从全国各地海关42个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抽调了123个缉私警察,从全国19个公安机关抽调公安办案民警37人,组成了11个办案小组。缉私警察利用刑事执法权自己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先后审理了500余个嫌疑犯,将其中的319人采取强制措施。


      对植物油案,专案组咬紧开元公司这个目标毫不放松,穷追猛打。查私组于1999年10月基本查清走私事实,将书证材料19卷、笔录材料12卷移交审理组去进行第二个环节的工作。这是“4·20”专案第一个查结移交的大案,其时已固定案值19个亿、确认偷逃税款12个亿。


      审理组接案后,在定罪到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查私且随案移交犯罪嫌疑人24人,经补充取证、固定证据,移送检察院起诉时,以法人走私起诉开元外贸,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起诉到案罪犯10人。这10人中包括了开元公司的领导层中的副总经理陈黎岗、党支部书记蒋均生、总经理助理兼业务5部经理李瑛、财务部经理李卫华,以及保税部、子公司的经理和具体责任人员。可以说,开元外贸“一班人”被一网打尽。



    第二十八节 也知留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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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子骇人醒世,留给所有国营企业的当家人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首先,法人代表陈光辉是带坏这“一班人”的罪魁祸首,他借走私牟取暴利而转移海外变为私有财产。正是他的贪欲,将好端端一个注册资金超亿元的国营外贸公司拖进了罪恶的泥坑。而“一班人”亦步亦趋,为金钱所迷惑,根本忘记了自己是公有财产的掌权人身份,最后也深陷不能自拔!


      由于借用了远华的走私通道,开元走私植物油可以说是无本生利的买卖:自1997年5月始到第二年的6月,一年零一个月的时间里,毛豆油、菜籽油,做了16船次,棕榈油做了一船,走私进口植物油26.9万吨。


      因为对外签约订货,他们向银行申请开具的是90天至180天的远期信用证,只要交纳15%的开证保证金就行,也就是一船3万吨的毛豆油,开证时只要付750万保证金以后,所有环节便可运作起来。签约后,到货在40天左右的时间,然后便是销售。由于国内客户在向外订货时便已联系好,所以油到售完。销售的钱款将订货的油款部分由远华公司通过“地下钱庄”在香港换汇打到指定账户上,再由香港汇到开元公司的开证行的账户上,待到远期信用证兑付期一到,银行划拨已到账的外汇用于兑付信用证就行。


      开具信用证时以转口贸易单证向银行备案,因此也就不要进口批文。香港外汇打进账户,正好造成了植物油复出口了的假象。财务部便可堂而皇之地进行付汇核销手续。


      国内销售款的另一块,即走私利润则由陈光辉指定进入某个账户。这利润的一块便可用作下一船再开远期信用证的保证金了。如此周而复始循环,哪用得着一分钱的本钱?


      国内销售中如果开增值税发票,那增值的部分便要交上15%的增值税。陈光辉这“一班人”竟连这15%的税都不肯交给国家。他们先后多次到广东汕头潮州从地下渠道接洽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姚锦潮、李土专,商定手续费为开票金额的1.4%至1.8%。案发后,姚锦潮逃亡,李土专落网。


      首批判决的罪犯中便有李土专,被判了个死刑,已于2001年2月23日伏法。


      国内销售完后,便由陈光辉与远华对账,分配走私利润。开元公司从走私植物油中获得非法所得超过亿元。这“一班人”业务倒是抓得很紧。他们不光是走私植物油,而且还单独利用自己公司的保税手册进口西药原料,内销牟利,然后制作假转口手续进行假核销。从1996年到1998年,开元公司用上述手法走私西药原料共20票2.8万多公斤,案值6700余万元,偷逃税1500余万元。


      因为这是公司自己单独做的,所以走私利润当然是独得了!


      1998年上半年,“一切都报”的时候到了,陈光辉听说中央准备下决心查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时,指使“一班人”将各部门保存的植物油走私的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将与远华之间的对账单、小金库账册转移;而且指使蒋均生、吴民生到博坦油库更改传真装卸油指令单上的签名,并将原件销毁。西药原料走私的单证也由专人销毁。


      谁知,中央专案组来得太快了,陈光辉于1999年6月独自一人逃往国外去了,而留下来这“一班人”中的胆怯者终于醒悟到共产党是决不会放过他们的,为留条后路,将转移的大量档案材料保存了下来,于1999年8月21日晚交给了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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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节 “红宝石”又生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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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宝石”算是和“4·20”专案结下了不解之缘!


      “红宝石”带给远华走私集团的是噩运!它隐身船舶抵岸的预申报库中,出现在“斯图而特”提供的资料中,成为指示办案人员前进的引路路标!


      “开元案”定罪证据材料中,就有1998年5月3日进口的“红宝石”所载31000余吨毛豆油的所有资料!然而,当2000年7月,审理组的办案人员起草“起诉意见书”时,复核人员审核证据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可疑人物:刘海川。是他将“红宝石”进口的毛豆油销掉了7500吨!


      刘海川是谁?证据材料空白。


      经办人员的解释:可能是中间商。


      法律不承认“可能”,法庭上出示的应该是永世推翻不了的证据!到看守所提审开元公司的那“一班人”!去补充证据,弄清楚刘海川的身份!提审了陈黎岗!他是副总,掌握所有业务情况!提审了李卫华!她是财务部经理,销售她最清楚!提审了吴民生!他是保税部的经理,“红宝石”的毛豆油卸进博坦油库,是他发的指令,从油库中提油也是他发的指令!


      还有李瑛,她是总经理助理,又兼业务五部的经理。毛豆油的生意就是她的五部做的!


      材料汇聚来了,刘海川的面目被查清了!


      此人是北京中海国贸的业务经理。


      “红宝石”这一船毛豆油真正的货主就是中海国贸!


      开元外贸只是在毛豆油进口后帮助中海国贸向国内客户销售,收取手续费。其中的7500吨的客户,是刘海川自己联系的,当然开票销售就由他自己负责了。因此,在开元外贸的记账凭证上就出现了一个括弧,括弧内就有了刘海川的姓名。这个注释是会计做账时添加的,以便时间久了,可以提示记忆!


      谁知这一个括弧竟然拖出了一个串案。


      到厦门外代、商检去调相关资料!


      到博坦油库再查进出库资料!


      大沓大沓的书证材料证明:“红宝石”装载的31000余吨毛豆油中有21000吨,中海国贸是真正货主。商检证随附合同等资料证明经营单位是中海国贸。博坦油库的租罐费是由中海国贸付清的。


      但在厦门中国银行却查不到开证资料。


      侦查地点移向北京!


      如果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查到开证资料证实,申请开证单位确是中海国贸的话,立即对中海国贸实施搜查,并抓捕法定代表钱日昌和责任人刘海川!


      带着法律手续,带着中央“4·20”专案工作组的介绍信,缉私警一行肩负重任直飞北京。


      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终于查清了由中海国贸连续申请开出的5张购买毛豆油的信用证,总数量为21000吨,总金额约1.3亿元人民币,受益方为悉尼利富公司。支付开证保证金的,也是中海国贸。


      北京西城区德外大街11号美江大厦507号,缉私警10余人向法人代表出示搜查证,并就地对公司职员进行查问。但老总钱日昌还在总经理办公室里,有话也不能随便讲啊。刘海川早已不到公司上班,人已不知去向。一个小时后,钱日昌在刑事拘留证上哆嗦着签下自己的姓名,被戴上手铐先行押走时,公司职员才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第三十节 假名“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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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人员、业务员首先讲了实话:1999年底,钱日昌安排公司相关人员整理开证购买、销售走私毛豆油的财务账册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亲手将其全部烧毁。


      被拘留的钱日昌慑于法律的威严,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烦躁、对抗后,心理防线被节节攻破,终于交待了犯罪经过:


      1998年春节后,钱日昌与香港利富公司总经理陈怡在北京钱日昌的公司里洽谈业务。陈怡提出利用中海国贸的外贸经营权申请进口毛豆油,由陈怡在境外组织货源并负责与赖昌星联系,共同操作走私进口毛豆油。


      钱日昌以中海国贸名义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信用证。陈怡向中海国贸支付开证手续费50万元和好处费200万元。


      1998年5月3日,两份合同订购的31000余吨毛豆油,由“红宝石”轮装运从美国出发,承运抵达厦门口岸,直接卸入开元公司在厦门博坦油库租用的油罐内。销售由开元公司和中海国贸共同负责。刘海川在毛豆油销售期间驻守厦门。


      上述犯罪事实侦查清楚后,2000年9月4日,经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钱日昌被逮捕入狱。


      有人讲赖昌星很义气,这义气恐怕要看对什么人了。办案人员抓住赖昌星租用东方公司同安、刘五店的2个保税库,同时也拥有了这2个保税库的2本大手册的使用权的线索,顺藤摸瓜。理出的情况真不敢让人苟同赖昌星如何义气的传言。赖昌星租用保税油库,一并获得使用2本大手册的权利,开出的价钱是1千万元。但是赖用这1000万元买下的却是东方公司的经营权。他背着东方公司老总曹星海,从1996年4月至1998年6月,以东方公司的名义未报关走私进口成品油共95航次,达288万吨,价值约人民币56亿元。办案人员查实,其中赖昌星使用2本大手册只进口了9个航次25万余吨的保税油。手册上还大量走私进口纺织、化工原料。开始办理手续时,赖昌星还让侯小虎到东方公司盖章。后来,赖让侯小虎索性私刻了东方公司公章,用起来当然方便得多了。赖又收买东方公司保税品公司经理马金森和报关员连惠山,直接为他所用,成为赖氏走私集团的骨干分子。赖的上述行为就是对赖昌星“义气”的最佳诠释。


      原油的供应商是新加坡兴隆石油公司。兴隆公司驻厦门办事处代表是邱允强,又是赖昌星集团的骨干分子。油是危险品,抵港后必须尽快卸下。1996年的7月至8月,马金森指使连惠山填具进口成品油的保证函,向同安海关提出先将成品油卸入厦门市石油公司的保税油库。保函填报的总数量为150万吨。当时,同安海关办事处为谢东风把持,150万吨原油的保证函轻而易举地被敲定。


      但凭东方公司保税手册报关进口的只有20几万吨。剩余的近130万吨原油的保函交给了侯小虎。侯小虎移作他处使用,反正海关也不管。


      原油销完后,侯小虎将货物的提单、发票、合同、石油集团出具的入库单等单证交给连惠山,连惠山持上述单证和保税手册到海关同安办事处办理了成品油的进口手续。


      且看这些走私分子是如何办理复出口手续的:


      上述成品油擅自内销后,赖昌星走私集团为了掩盖走私违法行为,马金森或侯小虎将伪造的货物出口排载单、出口发票、货物清单等报关单证交给连惠山。连惠山到海关驻同安办事处办理了上述成品油的“转口报关”手续,分16船次申报“转运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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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节 可耻的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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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需要详述的是这些走私分子如何伙同海关败类串通起来以假(出口)充真骗取核销的。报关员连惠山以及海关被收买的败类的供词,可以把以假充真的真相还原:


      当时,因为报关是用的东方公司手册,保税油存放的地点应该是同安、刘五店两个保税油库,所以转口复出口的报关程序应该是在同安海关报关出口,但出口船管手续得东渡船管科办理,因此同安报关出口手续要办关封转到东渡船管科去办理船舶出关手续。


      复出口报关手续需要的随附单证出口发票、合同、出口清单,开始的四笔由侯小虎自己制作,后来的5笔由连惠山依样画葫芦,根据侯小虎提供的假出口排载单的船名、货号、提单号、单价、总价等情况制作随附单据。复出口的经营单位名称是东方发展公司。货物出库单也是根据保税手册上的进口数据填制的。走私油根本没有进库,又哪有出库之事?所以出库单也是假的。而出口排载单上所盖的厦门外轮代理公司的圆形蓝色印章是假刻的,但与真的没有区别。


      连惠山持“齐全”单证在同安海关报关,办了关封。那么,关封到了东渡,又是如何验放的呢?


      据东渡海关船管科关员方宽荣供认:1996年侯小虎找到方,说他有东方公司在海关同安办申领的2本保税大手册的成品油还没有核销,同安海关单也审了,只差签报关单。方宽荣就在侯提供的报关单上写“经核单证,商检数量为×××吨”或写“核凭出库单,数量无误,该船已出口”。上述出口报关单是他在侯小虎的堂弟侯占武家中批注“已办理出口”,然后从包里取出海关验讫章,在这些杜撰的假报关单上签字盖章。


      当然,方宽荣这么干,肯定也有利可图。事后侯给方20万元。


      那么,这些假报关单上的真船名来自何方呢?


      走私分子是根据来厦门的油船名称,随便挑一个充数的。同安海关当然不会去核实。那么,随附在假报关单上的商检证书又是怎么来的呢?走私分子是根据进口商检单证上出现的船只,进港日期,参照这些主要内容,来制成所需的商检证明。


      由于商检证书的法定意义,走私分子以金钱利诱把商检局鉴定处的副处长陈东林拉上“贼船”,指使他按照走私意图,随意杜撰商检证书。所附的商检证书,大部分是进口时的商检证书。


      不料,走私分子“百密一疏”,在这个环节出了破绽。比如,商检证书上标明:某月某日,从该轮某舱卸下成品油多少吨。按说,油轮将油品“转口”出运,应该是装载油品多少吨。“卸下”都忘掉改了。再比如,明明船舶某月十几号已经离开厦门,可是商检数量证明报告反映的却是商检还在船上测油;把商检报告和口岸其他部门的单据一对,怎么同一条船,在这个时间段里,一个说已经出海了,一个却说它在口岸卸油。互相一印证,出现矛盾,其中肯定有真假。


      但也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也有一份商检证书是出口商检证书。经提审商检主要经办人陈东林,供认这一份出口商检证书是按照进口商检证书打印,然后签名,其实根本没有到船上商检过。


      为了查找上述16艘次船舶的出口原始记录,办案人员在海监、边检、卫检、动植检、外代、外运等部门一一查对。这些单位均证明出口报关单上所列航次船舶属于空船出境。嵩屿油库、同安、刘五店油库,也根本没有卸过东方公司的保税油,而油库的入库单以及入库单上的签名印章,全是伪造的。



    第三十二节 偷梁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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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走私集团利用保税手册搞假转口,走私进口了25万余吨原油以后,发现此种手法程序复杂、繁琐。环节一多,容易授人以柄。于是他们开创第二种作业方法,简言之叫“报船不报货”,要点是“截留关封,瞒天过海”。


      关封,是海关内部各监督环节之间对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实施有效监管的联系凭证。厦门海关当时的船管部门和货管部门之间的作业程序之间的联系,是通过船务代理递交关封的形式实现的。赖昌星走私集团利用当时海关与船务代理公司之间计算机没有联网、海关对船舶监管与货物监管相分离的缺陷,采取只申报船舶进口,不申报货物进口的方法走私成品油68船次共计188万吨。


      按厦门海关正常的监管程序,船舶载货运抵厦门港,船舶代理单位向口岸联检部门港监、边防、卫检、海关4个部门申报进境;海关船管部门将船舶的载货清单做成关封,交给船舶代理单位送联检中心;由海关人员输入计算机,作为海关对货物进行监管、接受申报、征税、统计的依据。货物办结报关纳税手续后,船舶代理公司持《船舶离港申报单》到海关、卫检、边防盖章,由港监凭以上部门的盖章办理船舶离港证。


      1996至1998年,运载赖昌星走私集团成品油的油船到达厦门港后,船舶向口岸联检部门申报进境。邱允强、佘明仁以东方公司的名义办理报检手续和商检的重量、空舱鉴定。与此同时,侯小虎、王泰成在船舶代理单位具体办理船舶进境联检申报过程中,分别买通厦门船务代理公司张北辰和厦门外轮代理公司郑振泰,由张北辰、郑振泰将本应由船舶代理单位送交联检中心输入计算机的装有进口货物载货清单的关封截留,交给侯小虎或王泰成。海关货管部门没有收到关封,不了解成品油到港的情况,致使进口的成品油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侯小虎和王泰成还买通厦门港监局通航监督处处长陈友达、船舶监督处处长张端斌为走私油轮快速安排海上作业锚地及办理过驳证和危险品申报手续。侯小虎通知邱允强油轮过驳或停靠博坦油库卸油的时间。邱允强、许贻谋、佘明仁安排驳船前往外轮过驳。油轮卸空之后,船代公司登载船舶卸空的记录,并到港监、动植检、卫检、商检申报空船出境。侯小虎、王泰成持船代公司取回船舶出境联系单交由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方宽容加盖海关3号验讫章后送回船代公司办理船舶离港签证。


      至此,“报船不报货”,“截留关封,瞒天过海”的过程顺利实现。


      报船不报货,截留关封,瞒天过海的手法使用得很成功。但是赖昌星走私集团的“高手”们还想追求更“简捷”和更“完美”。


      成品油组的办案人员其时眼睛已盯住了海上直接过驳的一大批走私油。港务局管理站的副站长王权民开出的196张水陆运单可是破案的重大线索。经逐船逐票核对,统计出有69船次188万余吨成品油是在海上直接过驳内销的。


      盯住这条线,办案人员穷追不舍。


      69船次的走私成品油中,查实有6船次是厦门外供、外轮参与走私的。外轮公司的总经理许某进入专案组视线,被要求到专案组讲清情况。


      许某带一个包,来到“4·20”驻地,对办案人员说,“听说中央专案组到这里查远华案子,我知道总有这么一天你们会来找我的,我已经把材料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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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节 有人保留了走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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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某一边说,一边拉开拉链,从包里取出1996年10月至11月期间,该公司办理的6份有关成品油进港卸货保证函的复印件。上面详细记载着进口成品油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及地址、电话号码、船名、抵达港口日期,装了某种油品、数量,还有提单号码、外轮公司公章、许×的私章,以及同安海关经办人员签名和海关印章。


      他还拿出这6船成品油来厦门的港务费单据。这是反映船舶进出港痕迹的重要依据。


      他接着交待,这几年,厦门地区“做油”很赚钱,但是要“做油”,谁都摆脱不了远华集团赖昌星的控制。外轮公司为了做油品“转口”生意,需要得到海关批准。于是,许某和上级单位外供公司总经理梁栋一起去找赖昌星,请赖去找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搞定。由于赖昌星亲自出马,外供公司不久便获得了保税油的转口贸易经营权。


      赖昌星特地关照前去联系“走油”生意的许某,说你可以直接去找侯小虎。因为按照远华集团经营的内部分工,侯小虎管的是“油”这一块。许某除了供认涉案要犯有远华集团的赖昌星、侯小虎,还交待有关涉案人员有:原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副主任谢东风、监管一科副科长杨某、监管一科科员朱某等。


      办案人员责令许某根据回忆写下一份有关参与“走油”生意的材料:他们去同安办事处找到谢东风、杨某、朱某,办理保函手续,然后将保函拿回来交给侯小虎,并且在侯小虎以及邱允强提供的提货、商检等单证上,盖上本公司印章。至于其他事,他们就一概不管了。


      许某保留保证函的复印件以及港务费的单据,并在专案组人员触动到他本人时,及时提交给专案组,详细讲述了走私原油的过程;事实本身说明:走私毕竟是犯罪行为。在共产党执政的共和国国土上,走私这种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罪恶行为,到底是见不得阳光的。赖昌星千方百计销毁走私证据,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料不到还有少数人暗中保留了走私证据。


      许某的供述,加速了查案速度。外供、外轮公司参与走私的6航次走私油在海上过驳的历程被办案人员查清。


      1996年3月,外供公司总经理梁栋、外轮公司经理许某和赖昌星商议合作经营转口柴油。赖昌星负责对外签约,幕后疏通口岸单位的关系,采用先凭保证函卸货、后退保证函不办理货物报关手续这一方式。外轮公司负责出面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保证函、动植检、卫检的报检手续、商检的重量、空舱鉴定、外代换小提单的手续。1996年10月22日,远华集团的侯小虎通知许某说,“宏信”轮载运2.89万吨0#柴油已抵达厦门港。


      不到一个月时间,赖昌星走私集团以同样的手法办理了“海洋木星”等5艘油轮的所谓“凭保证函卸货”手续,先后卸进柴油13余万吨。


      先斩后奏,待柴油全部入港进库后,侯小虎这才手拿6船成品油的保证函找到海关,以船未到港的名义退给海关销案,货物没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赖昌星通过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外轮公司100万元“利润”。以上6艘船共走私15万多吨柴油,案值人民币3.6亿,偷逃税款约8215万元。


      2001年2月27日,厦门特大走私案第二批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原总经理梁栋被判处死缓,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453多万元。论罪该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因有自首情节,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所以才保住一条命。



    第三十四节 进油赖氏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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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查证赖昌星集团走私原油三种方式的过程中,调查人员终于发现一批买卖客户与赖氏集团之间的特殊关系。新大地公司,那是赖氏用以走私油的一块招牌。查实的结果,经营单位为东方公司,货主是“新大地”公司所进的走私油有110万吨以上。这都是赖昌星集团自己做的。还有厦门外供、外轮、厦门中贸、厦门市石油集团公司、中燃市公司、中燃省公司等10余家涉案单位均系与赖氏集团合作走私。利润三七分成,赖氏集团负责操作走私过程,得大头;合作单位负责对外订货、国内销售,得三成小头。


      再有,晋江华闽油料公司、石狮永宁石油公司、厦门南田石油公司、石狮东方星电脑织布有限公司、中海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厦门祥鹏公司、石狮华祥集团、泉州长城化工公司、厦门海洋石油公司、香港联发贸易公司等10家单位做走私油,则必须受赖控制,由赖同意发给许可“指标”才可做。赖坐收通关费每吨200元。经统计,这10家公司在向远华申请“指标”许可后走私油达59万余吨。


      专案调查人员对以上三种关系进行分析后得出一个结论:赖昌星已成为厦门走私圈里“霸主”,他实际已控制了厦门整个地区的走私市场,凭的就是他所建立起来的走私黑色通道。“要从通道过,留下买路钱”。这就是赖昌星的走私“王法”。而这个“王法”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1996年,中贸公司在进口3万多吨成品油的过程中,想在200元/吨的“通关手续费”里揩点“油”,于是在交给东方公司的报关单证的进口数量上少报了5000吨。不料此事被邱允强发现,这个“黑皮”大发雷霆,当场提出“退关”要挟中贸公司,还说,只要他打一个电话,让中贸3万多吨的油全部完蛋!按说,中贸和远华是走私合作伙伴,但是,中贸总经理纪×还是害怕至极,到处找人想办法,结果曲径通幽找到海关关长杨前线的亲属,又是赔礼又是赔钱,好不容易才平息风波。


      此后,厦门地区“做油”的生意圈内,便形成了不成文的“走私王法”,即要自己做油,就要到赖昌星那里去搞“指标”,否则,赖从他控制的港监、船务、商检那里得到信息后,便会向海关“举报”。海关调查局的“圈内”人士闻风而动,将走私油轮拿获。说白了,你在厦门地区要走私油品,得由赖氏集团操办,你必须交每吨200元的“油费”。


      做“指标油”的人又都必须找厦门市中燃公司的总经理李世璜。为什么?因为要李世璜做他们的代理。中燃先后为拿到“指标”的公司向澳大利亚利富石油公司订货并对外签约,购进成品油18艘次,其中16艘次是柴油,数量56万多吨;2艘次是汽油(其中一项是假出口),数量近2万吨。成品油进口时,收货人均是东方公司。一部分直接销售给外地来厦的油船;一部分在港内销售;剩余部分驳往博坦油库。合计案值12.7亿人民币,共计偷逃税款近3.2亿人民币。李世璜并且以市中燃的名义为走私进口的油轮向港监申请在海上过驳,给所有的买油客户提供过驳船只。每次交易,李收取10~20元/吨对外订购费,10~20元/吨的港内驳运费。看来10元、20元不起眼,可是走私油品是以千吨、万吨计算的,每次的成交,李世璜都是进账10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走私原油实行“许可制度”,大概也算得上走私规则的“奇观”了!


      这一批靠“许可”指标做油的走私分子中有李世璜、黄存、王金挺、王可象、李松谋、严立平等,他们都被收进法网,并被送上法庭,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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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节 神秘的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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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多“做油”生意的各路“英豪”之中,有一家成功避开赖氏视线,私自做成了15.5万吨走私油。这家单位是中国船舶燃料供应福建有限(简称“省中燃”)公司。其成功“诀窍”说清楚了并不惊人,完全得天独厚于单位的特殊业务。省中燃的业务是向国际航行船舶依照国际惯例供应免税油。因此,省中燃进口保税油是天经地义的。供应免税油海关应全程监控。但是如果海关睁一眼闭一眼,你供了多少免税油,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省中燃的当家人大胆地钻了这个“空子”。这家公司直接和厦门海关船管科的吴宇波科长做起了“生意”:你放我一吨油,我给你多少钱,完全照市场准则行事。


      当初破这案子的线索来源于一个笔记本。


      该公司负责通过中间人向海关吴宇波联系、付款的经办人,在当时实施过程中,面对几十万、上百万的无凭据钱款进出,就心存恐惧,早感觉到这笔“账”,共产党迟早会算的。因此,他对实施的每笔钱货两讫的交易过程,都作了详细笔记。笔记的内容细到时间以分计,谁吩咐、怎么联系,联系时的手机或电话号码,装钱的袋子什么颜色,钱是怎么准备的、交接场景如何等等,一切细节均记录得非常详实。


      办案人员最后查清,省中燃在1996年2月至1998年12月间,在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中,采用向海关行贿,以多报少加的手段,走私成品油15.5万吨,其中0#柴油6.8万吨,180#燃料油8.7万吨。其间通过中间人向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吴宇波等人行贿共计人民币580余万元,其国内销售的对象涉及安井企业公司(系省中燃总经理蔡进生的儿子所在的公司)。蔡进生利用行贿的名义,暗中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黄春文、吴铭兵这两个摘录笔记中出现的人物,均被归案。他们作为证人,提供了更多细节。吴宇波、方宽容、买油的王金挺等人也予以证实。重要的书证有省中燃的保税油供油月报表、过驳费报表、利润入账账目等材料。蔡进生被送上法庭审判。笔记本的作者参与走私,但被认定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赖昌星走私集团为阻碍、逃避有关部门的调查,分头就走私成品油所涉及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销毁,加上有的职能部门资料保管不善,致使大量的书证灭失。组织和操作走私的主犯,销售走私货物罪犯后又纷纷出逃,办案人员将“两油”大案迅速侦破,其遭遇到的困难自不待言。


      那些落入法网的走私犯,法律当然不会放过他们。“两油”案涉案人员被判处死刑的(包括死缓)就有王金挺、王可象、陈燕新、梁栋等四人,因油案而引发犯受贿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死刑的有吴宇波、方宽荣、李土专等三人。因“油案”而被判无期和有期徒刑的则有几十人之众。


      对陈燕新的罪行有必要重点介绍一下:


      他身任福建省石油总公司的总经理、厦门市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但他却投靠赖昌星,受贿287万元,贪污30万元,私分公款16万元,尚有70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不但为赖昌星提供走私便利,而且自己还组织走私,偷逃税款5.29亿元人民币。此人已完全沦落为人民的罪人。


      赖昌星猖狂走私之所以成功,正是与国企的蜕化变质的当家人,如陈燕新、陈光辉、赵裕昌、曹星海等一类人物结成了反社会的联盟。


      如何摧毁这种联盟的存在呢?让政治家、法律专家深刻研究的课题或许太多、太大了。



    第三十六节 烟潮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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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代国门打开不久,那时洋烟还很罕见,有一包健牌、万宝路、三五在同事、朋友中散发一下,身价就不一样。但到了90年代,洋烟已在市井烟摊上公开露面。


      面对大陆2亿烟民的大市场,国外烟草商岂能不垂涎欲滴!他们抢占中国烟草市场的决心和勇气,手段和方式大有无可抵挡的气势。国内的走私分子与之相呼应,一拍即合。于是烟潮滚滚而来,洋烟铺天盖地。据一份权威资料统计,席卷中国市场的洋烟,通过正当渠道进来的不足1%。这就是说99%的市场上的洋烟是走私进口的!


      举报赖昌星集团走私的材料称,洋烟是赖昌星走私的重点商品之一。从1995年开始的4年里,赖昌星走私进口香烟赚取的利润超过25个亿。据为远华集团专门记走私收入账的会计提供的数字:1995年香烟销售收入34亿元,1996年高达48亿元,1997年为41亿元,1998年还有25亿元,1999年3月至5月最后一批烟仅进口值就达11亿元。共计赖昌星集团走私香烟国内销售总值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从海关、外代、船代、理货各环节先后调取的香烟进出口单证资料、电脑数据统计出来的数字显示,从1996年至1998年的3年间,厦门口岸以转口贸易方式进口的香烟就达300多万箱,以国内市场销售价测估,价值120亿元人民币。


      面对如此巨量的香烟走私,专案组领导把查缉香烟走私当作重案布置给海关的这支先锋部队来查办了。


      1999年9月7日,查私组抽调13位办案人员成立了“香烟走私取证小组”(简称“香烟”组)。


      1999年9月25日,“4·20”专案组对赖昌星走私集团的“据点”红楼实施查抄,在503室赖昌星之妻曾明娜的保险柜中,搜出一份走私香烟的重要书证,即记载有1999年3月至5月间,“苏昌”轮等13个航次进口29万箱香烟的发烟报告。


      专案组领导对此极为震怒。因为从时间上判断,走私活动延续至1999年的6、7月间。其时,专案组正初次到厦门。赖昌星的走私活动猖狂如此,实在是对国家权力的挑战。初步认定,其走私方式为伪报品名进口。此时,侦捕组在调查海鑫堆场问题时,发现大量香烟走私线索。为此,专案组领导于10月14日决定抽出6个办案人员专门侦查此案,与侦查假转口香烟走私的办案人员同属香烟组。


      其时,香烟组成立之初,大家对如何侦破此案都心中无数。在前10天出击博坦油库时,发现“新大地”不但走私油品,还走私香烟;9月初突审“新大地”总经理王燕棣时,获取了有关香烟走私的重要材料。


      1995年5月至10月间,王燕棣以华东实业总公司(军队企业)贸易二部副经理的身份,借用分设在厦门象屿保税区内“华东实业象屿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名义,为赖昌星远华公司代理香烟转口贸易业务,半年内走私香烟10余万箱。赖昌星付“代理费”70万元。后因北京外经贸部来厦门专门调查香烟转口贸易是否真正出口,惊动了赖昌星,遂决定停止使用“华东象屿公司”这块招牌。


      受赖昌星指使,王燕棣又拉了一家军队企业,于1996年3月成立“象屿新中原有限公司”。这块招牌用到1996年9月,走私香烟3万余箱。后因装运以“新中原公司”的名义进口香烟的船只“闽台二号”被深圳海关查扣,停止“代理”业务。被扣的这只船,在王燕棣受赖昌星指使到厦门海关“补办”了手续,并且在赖动用北京的关系后很快被放掉了。王燕棣得代理费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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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节 山重水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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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新中原”同时成立的还有一家“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也是军队企业参股组建的。“新中原”招牌弃用以后便启用“新大地”继续为赖昌星代理香烟转口业务,运作到1997年底止,共走私香烟5万余箱,获代理费180万元。这3家单位实际上都是空壳公司,王燕棣的作用仅是盖章而已。他交待:“所有这些转口香烟都是赖昌星控制的。”“进、出口的合同及相关单证均是远华的侯小虎、王茜一手制作,外方公司的印章就在他们身上带着,随用随取。”


      突审王燕棣,又牵出了一个为赖昌星走私香烟开创“基业”的元老人物。这个案犯叫毕榕鹭,他是王燕棣的同学,是王与赖“联姻”的牵线人。1995年3月,准备以转口贸易方式走私香烟,也正是毕牵线联系上厦门市烟草公司副总陈子耕,让陈转让香港英美烟草公司计划给远华做。1995年6月,毕与陈赴港找英美烟草公司的代理香港威达行总经理一起签订了一个总合同,其内容为每月供货10~20个货柜,由香港远华直接付款给英美公司中国部,其中30%的定金付给“威达行”。这才开始了1995年下半年以转口贸易方式走私香烟的活动。王、毕的交待为新成立的香烟组全体办案人员带来几个明确了的重要信息:一是证实香烟走私的主要方式是假转口;二是进出口单证全是远华一手制作,侯小虎、王茜首次进入办案人员视野;三是远华借用其他公司代理进口,以掩盖自己的走私面目,这样的代理公司绝非这3家。


      这3方面的信息在香烟组寻找突破口、在明确主攻方向的探索中突然见到亮点。


      香烟组按既定的战略决策将人员分成两组,分兵行动,以尽可能掌握可供决定主攻方向的信息资料。一组人员前往海关、外代、港监、船代、理货各环节先后调取所有关于香烟进出口单证资料、电脑数据。举报信指称的香港富天船务驻厦门代理处已开始露出马脚。另一组人员先从审讯当时已被扣押的海关涉嫌枉法放私并销毁走私证据的嫌疑人吴宇波开始,梳理重要岗位上的重大疑点人员,并带他们到专案组,接受询问。海关的嫌疑人供称:走私香烟大约有3种手法———伪报品名;虚船虚航次出口;空柜假出口。


      按照调查方案,香烟组决定从确认假出口开始启动调查工作。然而从何处下手呢?


      当时从外代、外理、船代以及海关调回的资料均记载着复出口香烟是重箱出口。出口报关单以及单上批注的查验关员的记录,外理的理货单、外代的载货明细单、舱单记录的无一不是重箱出口。掌握的线索只有两方面材料:举报信所称的走柜不走货的线索以及海关查验关员供称的假出口的两种方式:虚船、虚航次以及空柜假出口的线索。


      如果是空柜假出口,要调查的内容较复杂,环节也多。而关键单位即操作空柜假出口的富天船务代理驻厦门代表处(举报信的线索)已人去楼空,代表处的经理唐子澜已望风而逃。


      如果是虚船、虚航次假出口调查起来就比较简单:报关单复出口的运输船舶及航次记录,如果在港监、卫检、动植检、边防等联检单位查不到到港记录,就可确认虚船、虚航次假出口成立。


      办案人员按年度将3年中承运香烟出口的船名、航次以及申报离境日期用电脑整理出“运载香烟出口船舶、航次表”。其中由富天船务代理的船舶列为重点调查对象,然后分别到外代、卫检、动植检、港监要求这些单位根据统计表检索存档资料,分别查核究竟有无到港、离境的记录。



    第三十八节 要打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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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之后,单位协查调档的结果交到了办案人员手中:厦门市卫生检疫局按照“运载香烟出口船舶、航次表”核对的结果有20多条船53航次无出境记录。但是出具的说明材料称无出境记录原因至少有两方面:其一是进境船舶第一站非厦门港时,待第二站到厦门港时无须申报;而第一站到厦门港、第二站并非离境时,也无须申报;二是1996年10月前国家法规规定仅保存进境申报单证,对出境申报无明确规定,因此对无法提供出境单证表示遗憾。


      而港监根据通航监督处、船舶监督处、船舶签证登记簿等记录资料整理出来三年“出口船名表”与专案组提供的“运载香烟出口船舶、航次表”核对结果表明:无航次船共8条17航次;指运地有异议的船有6条船共14个航次。


      外代提供的结果是20多条出口船舶46航次各部门(船代、电脑房、货代)均无记录。


      边防也提供了核对结果。汇总结果经过一个晚上的电脑统计终于出来了:以上四单位均无出境记录的20多条出口船中共有14个航次。统计结果显示这14个航次共虚报出口香烟为33万箱!


      第二天查私组领导听取详细汇报。当办案同志汇报到卫检的两点说明情况,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最后他讲:“看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环节再验证一下。”办案人员经过再次讨论分析,认为有必要去动植检查核一下。到动植检去取证,三天后结果出来了:这14个航次在离境档案中均找出了总申报单!


      虚船、虚航次调查被无情地宣告失败了!


      调查受挫的压抑使每一个办案人员都感到心情异常沉重。大家决定再从外代、船代、码头查一下运费是否按空箱收费,从码头查一下吊装收费的单据,以期找出疑点来。这些单位的财务凭证中调出的运费总单、收付费凭证、托收单、货代佣金、货柜代理、船舶备用金、集装箱的吊装费等项目无一不是以重柜计费。富天公司以预付的方式操作,一个月或一季度一结,所有航次全混在一起。看来,这些走私骨干对各管理环节的管理很熟悉。他们策划每一次走私活动时,已考虑到在各环节设置了反侦查的措施。时间无情,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但查证尚无实质性的进度。要说有收获,那是踩住了富天船务代理这条狐狸的尾巴。


      看来走私分子是不会让办案人员有“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好运的。查找虚航次的努力失败后,从收费环节寻找破绽的努力也白费蜡烛。形势逼迫大家坐下来,分析近一个月的工作情况,研究并确定了下一步行动计划。


      首先,大家认识到所面临的赖昌星走私集团并非乌合之众。赖猖狂走私三四年之久,在厦门这块土地上苦心经营、编织起一张巨大的走私网络。办案人员前阶段表现出来的急躁情绪、以及想轻易取胜的思想,是导致初战受挫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作好打硬仗、啃硬骨头的思想准备。


      其次,初战毕竟也开始接触到走私铁幕里透露出来的极有价值的信息,这些都和香港富天船务驻厦代表处的经理唐子澜有关。


      为什么转口贸易的经营单位众多,可是集装箱载货明细单都是富天船务代表处一手包办?


      为什么口岸收费也都是由富天船务代表处处理?


      这些信息岂不都印证了举报信所示,“这些所谓转口出去的香烟大部分通过香港富天船务公司厦门办事处的负责人唐子澜安排出口船只”内容的确切真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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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节 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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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信指出的“走柜不走货”假出口的走私手法应该是可信的。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应该去查实“空柜假出口”的犯罪事实!将目标锁定在富天船务代理的出口船舶上面。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人物即原海关人员任军。在询问海关重要嫌疑人时,大量的笔录材料都提到了任军早就为赖昌星所收买。他在海关工作期间就为赖昌星走私活动作了内应。1996年6月前,任军正是在隆港监管点任查验组长;而1996年6月后,他被调往同益码头继续搞查验工作,有50个航次的出口码头从隆港向同益的转移时间正好与任军的调动时间相一致。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


      调查人员找来了出具该理货证明的签发人的理货公司驻同益码头理货员张福民。当“通兴”轮两个航次的BAY位图摆在他面前时,面对自相矛盾的单证,张福民不得不耷拉下脑袋,很不情愿地开了口:我完全是根据舱单上的内容来填制理货证明的。有时,尽管单据上体现的是香烟重柜,但是从当时运输吊装的情况来看,可以判断都是空箱。因为运输重柜的集卡进码头车架不会怎么起伏;而空柜的集卡在不平的场地上驶过会跳动,并发出“哐当”的响声。吊装空箱时,其摇晃的程度比普通的重箱要大得多。另外,装上船后,船身的吃水与船舶满载时的吃水相差很大。“但是我所以出具重箱的理货证明,一方面尽量争取与舱单一致;另一方面是因为同益码头的业务部经理黄山鹰关照过我,只要我按照舱单上的内容出具重箱的理货证明,他就会给我好处。我想:反正自己又不是验货的,没必要监督集装箱中装没装货。黄山鹰与黑社会有联系,自己也惹不起,便出具了重箱的理货证明。黄也没有违背诺言,每次船开走后,他都会给我2000元红包。”


      至于“通兴”轮的BAY位图,张福民的解释是,那是大副梁×签的,“遗留”在档案中了。


      赖昌星等走私要犯,万万没有想到在理货的档案中,会“遗留”下这一足以使走私集团因此而毁灭的“痕迹”。


      主攻方向已经明确,同益码头集装箱部经理黄山鹰显然是目前最重要的目标。


      10月14日,办案人员来到同益码头公司。这是一家股份制中外合资码头公司。经过对公司人员职务分工的调查和梳理,将与集装箱装卸有关的集装箱部经理黄山鹰、副经理李泽平、编排员李中华带回了专案组问话。


      被指定询问情况的两个办案人员决定采取心理战,14日晾了他们一天,使他们心理状态惶惶不安。15日开始对黄山鹰进行政策攻心。一天下来,原先尚嘴硬的黄山鹰烦躁不安,目光呆滞。尤其当他知道张福民已供认参与走私活动以后,更是几近精神崩溃。晚上,他终于将走私活动在码头的内幕全部供认出来。


      1996年6月,相继有集旺、罗江、通兴等船舶靠泊同益码头装卸香烟集装箱出口。船舶承租方是香港富天船务公司驻厦办事处。编排员李中华第一次察觉到单据申报为香烟重柜而吊装上船的是空箱的情况后,跟黄讲“上船的都是空箱”。黄向富天船务驻厦办事处经理唐子澜提出这个问题。唐轻松地回答:“货主能报关,海关能放行,我就能运。”两天后,海关查验组任军找到黄山鹰的办公室,警告黄:“你不要乱讲,会有人揍你!”当晚再来“软”的,约黄吃饭,并明确告知:“所有装上船的集装箱的确是空箱,但报关手续齐全完备,无懈可击。你帮我做好装船的事,摆平有关人员。到时会有人给你钱的。”黄当时同意“做做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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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8 19: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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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楼主原来就知道皮毛,现在知道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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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9 18:27:0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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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节 获取书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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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从6月份开始直到1998年初结束,共有海峰山等10条船39个航次载1300余个集装箱从同益码头出口。其操作过程是:船到港前三四天,唐子澜电话通知黄,安排好泊位,并提前一天通知李中华作好准备。富天船务公司驻厦办事处的办事员陈滨在船到港后,送来假预配清单、假载货清单。船靠码头,货柜车进场。李中华安排装船、装载结束,陈滨拿海关“放行单”去办理“出口”手续,送来“船舶离港许可证”给船上,出口船舶离港。每航次后,任军送钱给黄山鹰5至10万元不等,视上船的空柜多少而定。黄每次给理货的张福民2000元,李中华2至3万,李泽平2000元。其余黄自己留下。一年半时间内,黄共收下任军给的钱200万元左右,给李中华40万,其余分给李泽平、张福民等人,黄自己得100余万。


      1999年6月任军来到同益再次找到黄山鹰,告之中纪委专案组要来厦门了,让黄绝对不能承认以“空”代“重”出口的事实,要咬定是“重箱”。


      黄山鹰、李泽平、李中华的突破使香烟假转口走私案件的脉络愈发清晰。他们不仅交待了富天船务公司的唐子澜、陈滨、原海关验货人员任军等人与赖昌星走私集团共同走私的涉案事实,基本完整地勾画了走私分子在同益码头的操作手法,而且还指认了从同益码头出口的39个航次是空箱报重箱出口的犯罪事实。


      富天公司租用的转口香烟的船舶又是哪个公司的呢?从外代提供的舱单显示,用来装香烟出口的集装箱箱号都有明显特征,即以“SAXU”开头,继以8位阿拉伯数字。办案人员了解到,此箱号代表的集装箱属于香港中亚航运公司。


      查抄中亚的结果,发现富天船务公司是用从中亚公司租用来的船舶装载香烟出口,租用的船舶有罗江等。但是,从电脑中调出的集装箱动态资料反映装香烟的集装箱都是以重柜形式从厦门出口。可也有重要的收获:翻阅中亚公司驻厦办留存的纸面单证、往来传真件的结果发现,在通兴9608、9618等五个航次的釜山“开航报告”中,有被涂改液涂改的内容,对着灯光看,是用英文打印的一行小字,意思是“××轮××航次于某年某月某日在韩国釜山卸下空箱××箱,同时装上重箱××箱”。核对报关单、舱单、载货清单等资料,发现卸下空箱的数量与在厦门申报出口的数量一致,时间也与出口时间加航行时间相符。这是办案人员第二次找到的确认空箱出口的纸面证据。


      中亚驻厦代表处的首席代表吴某、经理刘某被带回专案组问话。吴某,台湾籍居民,在香港中亚工作,派在驻厦代表处主管业务。吴、刘两人均表示愿意配合专案组说清问题。


      吴、刘分别被责令将涂改内容翻译复原。


      专案组领导听取案情进展情况汇报后,决定由吴、刘通知香港总部,必须由其驻釜山办事处全面报告富天承租中亚船舶由厦门至釜山的航次的装卸货物的真实情况,否则,将因其涉嫌参与走私活动而被取消在大陆营运的资格。


      中亚香港总部极为重视传递过去的中央“4·20”专案组的信息,派出人员前往釜山处理专案组交办事宜。一周后,吴某、刘某向香烟组递交了一份“通兴轮1996至1998年间在釜山港卸、装货的统计表”传真件。传真件中列明通兴轮3年间在釜山港的12个航次卸下空柜,一个航次在日本那霸港卸下空柜,一个航次在香港中转时卸下空柜。经核对其他资料(包括从通兴轮上搜查到的航海日志),至釜山港靠泊时间、集装箱数量完全相符。这是一个证明空箱出口信息量最大的书证材料。



    第四十一节 证言与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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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亚船务公司的全面突破拓宽了办案人员调查取证的思路:赖昌星集团尽管进行了有组织有计划的销毁走私证据的犯罪活动,但仅限于厦门地区且是与之有共同利益的单位和部门。而在厦门地区以外,走私活动遗留的痕迹应该比较完整地保留着。


      为此,办案人员在突破中亚的同时,又派出两路人马飞赴福州、深圳调查取证。


      福州一路主要是获取“海峰山”轮的假出口的证据。该轮的船东是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福建轮船总公司提供了反映海峰山9702X航次向总公司报告的船舶航次、运载情况的“船舶、航次动态日报表”和“生产实绩汇总表”。这两张报表上清楚地记载着该航次从厦门港运载空箱出口的有关数据。办案人员找到了该航次的船长邵某、大副吴某,两人均证实了装上船的是空箱的事实。


      深圳一路主要是寻找通兴轮其时的行踪,准备上船查抄。通兴轮的船东是烟台救捞局,被深圳通海公司长期承租,期间曾有若干航次承租给中亚,中亚又转租给富天。


      办案人员到了深圳后得知通兴轮将在防城港停靠,就急飞防城。由于1996至1998年间航行的船长、大副一个也不在当班,而且船上交出的资料也未有有用的东西,办案人员不得不亲自重新查抄。翻遍了船上的各个角落,最后在6个储藏室的3个中抄出了极具价值的资料:通兴轮9612、9706N两个航次的韩国釜山港的理货单;大副梁×的个人工作笔记本,上面有7个航次的离靠港时间、装卸货物的实际情况,其中6个航次明确记着在釜山卸下的是空箱,而9606N航次记载着重柜卸下,但有涂改液涂后重新记载的明显痕迹;航海日志中有两个航次记载了卸下的是空箱。应该说,此行收获颇丰,至少是得到了通兴轮共10个航次在釜山、那霸港卸下空箱的书面证据。


      11月中旬,办案人员飞赴烟台,找到了1996至1998年间涉嫌参与走私的2个船长、3个大副并带回厦门,让他们对留存于口岸有关单位的出口舱单、载货清单以及理货单等书证进行确认。他们确认的结果是:通兴轮整船运装香烟从厦门出口的16个航次的单据中,除9707N和9712N的大副梁某的签名是真的,其余全系假冒签名。而同益码头的理货员张福民证实,假冒签名系富天船务驻厦办事处陈滨所为。9707N和9712N的单据上假签名曾被梁某于无意中发现,陈滨花去数千元买通梁某自己签上真名。不想,这成了参与犯罪的记录。


      梁某笔记本上9606N航次的记录涂改为重柜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通兴轮上富天船务派驻了一个台湾籍的退休老船长江某为航运监督。江在9606N航次期间发现梁记载厦门口岸装上空箱的情况,个别对梁施以利诱,仅以1000元代价就买走了作为一个大副的良心,梁先用涂改液涂掉原来记载的真实情况而改写上重柜的字样。并且由于江的监督,航海日志上几个航次均伪记上重柜装卸的内容。而有的大副既不愿违背良心,又不敢冒犯江某,干脆不记装卸内容。有两个航次在中转港口那霸和香港卸下空柜的情况被客观地记上了。


      老船长杨某回忆他轮值船长的航次结束后,自己都要列一件“某某航次终结报告”,内有用油量、装卸货的真实记载,主要用于向中亚结算费用。当晚12点,办案人员再次查抄中亚驻厦代表处,终于获得9702X、9704N、9705N、9706N4航次的“航次终结报告”,证实了4航次在厦装空箱上船,在釜山卸空箱下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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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节 有一条严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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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氏集团中分工主管走私香烟的是赖昌标,但因其与人斗殴脑神经受损伤,暂时丧失记忆,无法供述犯罪事实。他手下具体负责香烟销售的有2人,前期(1996年以前)是黄克臻,人称“乌克”,系赖水强的女婿。他到案后坦白:“进口烟从来都没有复出口过,全部销到国内。”后期是陈文远,赖昌星的外甥,掌握销售香烟的网络。还有3个具体办事人员赖其仁、赖水利、陈坤,他们负责接香烟客户的空车,并收取香烟销售款。其他的知情人员为远华车队、嵩海车队的司机。


      走私烟销售在福建、广东等近距离地点的,一般是客户自己开来货柜或有篷卡车接烟,停在陈文远指定的厦门市的偏僻地点。然后赖其仁等人开车送远华自己的司机到指定地点,把客户的货车开到远华“塘边”仓库等地点。那里停着从码头拉来的进口香烟集装箱,然后是倒柜卸烟、装烟。也有时,进口烟已卸进仓库或倒在空集装箱内的,则从仓库或箱内掏烟装车。装烟以后,还是由远华司机将货车送到接车地点,交给客户司机开走。因此,客户都不会知道真正的装货地点。


      运输途中,运走私烟的货车常有被沿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扣的情况发生。厦门市附近县市的工商局档案内部有记载。


      货款是怎么收取的呢?


      赖水利、赖其仁、陈坤3人都曾受赖昌标指派去收过货款。有时是个人前往指定场所;有时钱多,则跟着财会人员。给付款人的是一张没有盖章的收据,上面只写收款日期、缴款人和金额。收取金额最少的是几十万元,最多的是上千万元,收回的钱交给财务。然后,每月一次再将钱送到石狮金城信用社、石狮荣兴信用社。送钱前赖昌星已事先与信用社联系好,来取钱的一般都是信用社的保安,只点大数,不给凭证。光赖其仁就送过几十次。


      也有远华派车往外地送烟的。胡某的车队司机就拉过烟送往广东饶平一家工厂仓库。


      发往浙江、江苏、上海一带地区的走私烟或用车皮,或走水路。上海一个窝点的负责人叫朱伏龙。据他交待,做的烟都是赖水强的儿子赖文峰的货。另一个点是上海汇丰集装箱有限公司,负责人是连云港人孙某。孙供认,汇丰公司是赖昌星花300万元买下的,专门运销走私香烟。南京一个窝点的负责人叫赵双喜,对赖水强负责。


      南京、上海的两个窝点被端掉以后,当地公安人员讲,过去也曾打击过,孙某就曾被拘押过,但一直不知货源在何处。这次“4·20”来了,才知道是远华走私集团供的货。


      浙江奉化一个军用码头被华东实业公司长期借用。当然幕后操纵者还是赖昌星走私集团。当地公安局曾于1997年10月23日抓了好几条船,装的全是外烟。杭州地区,包括舟山一带有董氏三兄弟专营走私烟。为抓董氏三兄弟中的一个,还引发出浙江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走私案,后立案侦查,称为“9·24专案”。舟山海关原关长陈立钧和杭州海关原关长耿永祥就是因此案而被供出,最后落网。


      赖昌星集团内部,赖氏家族成员都分别经营过走私烟,除上面提到的赖水强外,还有赖秋菊,是赖昌星的姐姐,烟也销得很多。


      做赖昌星走私烟的大户还有好几个,但大多逃走。一个叫陈永健,是宝隆公司的职员,他销售的走私烟占50%以上。正是这些人组成了一张严密的销售走私烟的国内网络。据案犯供称,卖得最远的地方是东北三省。


    第四十三节 香烟走私大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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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把赖昌星走私集团的走私要犯彻底钉在历史耻辱柱上,查私组领导上报海关总署同意,香烟组派出调查取证小组到境外调查。这又是赖昌星走私集团所万万没有想到的,也是他们无力堵塞的大“漏洞”。


      富天船务所租用装载空箱假出口的船舶,向口岸各单位递交的申报资料中有不少航次注明“指运港”为“马尼拉”、“新加坡”,“消费国别”是“菲律宾”、“新加坡”。但搜集到的船舶航行资料却记载着许多航次的中转地或终点站是香港。


      赴香港调查小组带着大量待查的资料到境外查阅那些船舶的航次在香港装卸货的情况。结果众多资料表明:海翔NO2等8艘船舶共计17个航次的实际终点站是香港,且在香港卸下的全是空箱。


      同时,另一个境外取证小组,赴韩国釜山港、马山港调查“苏昌”、“青华”轮装载上船的到底是什么商品。在韩国关税署以及釜山海关和马山海关的配合支持下,直接调出了“苏昌”、“青华”轮5个航次装载香烟上船的证据。马山海关的关员还证实:从韩国保税仓库中提出商品装船靠泊马山港无需向海关申报,这是韩国海关法规定做法。但他们在码头见到的去中国厦门港的船舶装载的都是香烟。


      境外证据的意义,是与国内历经艰辛所获取的书证、证人证言互相印证,证实了国内证据的真实可靠性。


      香烟组19个办案人员,自1999年9月7日起,历经102天的艰难取证,从海关、外运、外代、商检、港监、码头、船务公司等部门和涉案企业调取资料,反复对照63个航次的几千份档案、上万张单证,还调查了30余家公司,查阅对比档案1770册,查问涉嫌走私人和知情人200多人次,做出300多份查问记录和谈话记录,最后立卷归档证据材料100余卷,终于查明厦门地区赖昌星走私集团走私香烟的全貌,查实了63个航次走私香烟的全部历程。


      香烟案移送审理组后,又经4个多月的补充侦查,顺利进入移送起诉阶段。2000年11月8日,首批审判的案犯中,有19人被判刑。2001年2月27日,第二批审判的案犯中,又有多人受到严惩。因走私香烟罪被判死刑(包括死缓)的有黄山鹰等6人,被判无期徒刑的又有6人。


      赖昌星犯罪集团为使其大量走私的香烟合法入境,注册了厦门远华进出口公司,1999年3月至1999年5月,远华走私集团由曾明娜负责资金调度,曾明育负责在境外组织香烟货源,并联系需要将香烟走私入境的货主,吴荣辉负责船务运输,利用所租用的船舶从韩国马山、釜山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巴生港向境内运输香烟。在装运走私香烟的船舶到达厦门港海天码头之后,邵嘉喜指使陈天德到码头具体办理进口集装箱的交接手续,将进口集装箱直接运到海鑫堆场。


      运载走私香烟的集装箱运达海鑫堆场后,由侯小虎、侯占武负责走私货物的通关。在海关查验进口集装箱的货物前,由侯小虎、侯占武勾结所收买的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海鑫监管点的关员、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关员,事先确定海关要抽查的集装箱箱号,之后将海关要查验的进口重箱的封签剪掉,搬出走私入境的香烟,装入已准备好的空集装箱内,并将事先已准备好的、与伪报品名相符的货物装入海关要查验的集装箱内,并封上侯占武提供的封签后,接受海关查验。


      以上远华走私集团走私香烟共164万余箱,共偷逃应缴税额88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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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节 再查“车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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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与腐败是孪生兄弟。


      走私进口高级轿车,从中国海关打击走私的档案中可以发现,订货、运输、上岸、上牌照、上路通过关卡等所有走私环节全都充满着腐败的气息!所以,在所有的走私商品中,能引起老百姓痛恨的当是走私汽车!


      查处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案,“4·20”专案组中的查私、审理、侦捕组的海关关员和缉私警察同样不可幸免地遭遇了重重挫折。尽管一波三折,但这次行动有八部委协同作战,有党中央作坚强后盾,最后还是一举查实赖昌星集团走私汽车3588辆的犯罪事实,案值17亿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高达10亿人民币。


      “4·20”专案办案人员在前期暗查和前10天攻坚战中,就已发现赖昌星犯罪集团走私的重头戏在“两油”、“香烟”和“汽车”三大类商品方面。走私汽车的负责人是赖昌星的小弟赖昌图。


      因此,中央指示“大兵压境”后,1999年9月7日便组建了查处汽车走私办案组,调配人员10余人。后因调查进展迟缓,而其他方面又急需人力办案,第一次组建的“汽车组”暂时解散。


      可是,群众举报汽车走私的材料却一件又一件被送到专案组领导的案头。其中福建老干厅寄来了署名检举信,提供汽车走私的具体线索;泉州一群众把准备已久的材料直接传真给专案组;有的举报材料还附上走私单位的营业执照、销售私车业务员的名片,甚至走私分子的照片等等。


      专案组领导将举报材料批给侦捕组,要求予以侦查核实。负责同志在上面签署意见:对这些线索应组织专门人力进行认真核查,以便找到远华进行汽车走私的突破口。


      侦捕组岂敢怠慢,配出得力缉私警逐一核实举报内容。侦查结果表明:举报材料上的内容基本属实,并获知走私嫌疑人大都在泉州地区活动。当时已是1999年10月份了,其他组提出的抓捕对象也有许多人同样集中在泉州地区。这不足为怪,因为晋江、石狮是赖昌星的“老巢”,是他走私的发源地和根据地,远华集团纠集了一大批参与走私的晋江、石狮籍走私分子。


      对散居在城乡的涉案人员,一个个去摸哨逮人费力耗神不说,还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没等你抓一两个人,其他走私嫌犯定会脚底抹油———开溜。侦捕组决定集中兵力打“歼灭战”,拟定出一个在泉州地区集中抓捕嫌犯的计划。专案组领导也认为此方案可行,签字批准“泉州111”行动计划(1999年11月1日集中抓捕嫌犯的行动代号)。


      “泉州111”行动计划应该说是缉私警在查办“4·20”专案期间第一次大的战役行动,因计划的完整和部署的周密,其成效非常显著。仅抓捕到案的汽车走私嫌犯就有22人,其中嫌疑人庄良满、蔡恩惠、朱为银3人后来均被移送起诉。


      为了趁热打铁,侦捕组歇息喘气都顾不上,马上又对22个汽车走私涉嫌案犯初审突破。22人全都招供。他们零零碎碎的供词串成远华汽车走私的基本脉络,包括走私汽车自香港发货,进境后拉到海鑫堆场,又转移至远华塘边电子厂后面的铁皮仓库,以及办理牌照、如何上路的过程。


      侦捕组很快将这些信息汇总成报告送给专案组领导,领导立即召集查私组、审理组、侦捕组开会,再次把组织力量调查汽车走私当成专案“重头戏”,郑重摆到议事日程上。前线总指挥在会上当场表明看法:“汽车走私查不清楚,对中央领导、对‘4·20’专案、对人民群众都不好交待。”


    第四十五节 查处工作异常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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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笔录和书证材料所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奔赴香港从货物发运地“追源溯本”,通过明查暗调,获取了1996年1月至3月香港远华公司租用“闽台2号”、“闽台4号”轮先后5个航次出口588辆汽车到厦门的货物舱单。舱单上写明国内经营单位为厦门象屿新中原公司,进口环节采用闯关方式走私进口汽车332辆,以伪报品名方式进口汽车172辆,以假转口方式进口汽车84辆。


      这是个重大的收获。但是走私汽车到哪儿去了?如何上牌照?谁在具体操作?也就是说,走私事实存在,但落实不到具体人头上,向谁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解决不了。


      在查私组第二次组建“汽车组”进行调查的同时,审理组的老吴发现了厦门机电设备总公司开具了700余张缉私汽车交易专用发票的重大线索。这家公司是厦门市被指定惟一能开具缉私汽车交易专用发票的单位,凭专用发票汽车便可到车管所上牌照。


      700余张发票涉及15个省、市、区,远到新疆、西藏、内蒙、辽宁等地。这条线索意味着700余辆走私汽车有了上牌照的机会。


      汽车走私环节多,从进口到最后挂牌上路“环环相扣”。为此,老吴做了一份调查汽车走私的计划,集查私、公安、金融、纪委之合力,抽调60余人组成“大军团”联合作战,一环套着一环,要彻底清查汽车走私案。


      然而,此计划的要点是沿着700余张发票“顺藤摸瓜”,先找到走私车的买主,再通过买主挖出走私分子。


      侦查局副局长吕滨明确发表意见:此计划是查全国的走私汽车,到头来有多少走私汽车能归到远华集团头上,尚是个未知数。查下去的结果是费大力而不一定有好结果。


      此计划已胎死腹中。


      到1999年底,“两油”组、香烟组均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成果显著,并陆续将卷宗移交审理组,进行第二环节的工作,可汽车组却连连受挫。


      远华集团本来就是个走私智囊团、专业户,大规模的走私活动必然牵出一大批的走私参与者。这些走私参与者又将被“拔出萝卜带出泥”,扯出五花八门的走私线索。


      侦捕组于1999年10月18日将远华的“代总管”赖水强抓获,施以富有成效的攻心策略。赖水强在党的政策感召下,率先向专案组靠拢,表示要有重大立功表现。专案组于12月29日为赖水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感受到政策温暖的赖水强,返回晋江烧厝老家后第一个举措便是向专案组递交了一份“1997年全年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收取水费明细单”。这份明细单一直由赖水强慎重保管着,他之所以“和盘托出”,是想用此举来明证自己戴罪立功的决心。


      明细单上详细列有:走私汽车到货日期、车主姓名、柜数、车辆数、应收水费数。并附有一表,横排是汽车名牌,如奔驰、丰度、亚洲龙、佳美、凌志等不下20余种,竖排是车主姓名,表格中填写着数量;最后还有统计:多少柜、多少台车,云云。


      这份几十页码一大沓的明细单确实叫专案人员如获至宝,因为它无疑是赖水强交给专案组的一把破解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活动的钥匙,是对缉私警掌握政策转化罪犯工作的最高回报。


      这一沓明细单落在赖水强手中,还有一段走私集团内部走私主犯之间利益倾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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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节 掌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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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是赖昌星集团走私汽车最为疯狂的一年,赖水强作为赖昌星的大哥,眼见着许多走私分子通过远华集团运作走私汽车赚取大捆钞票也心动起来。于是他通过两种途径寻找机遇,积极跻身汽车走私的行列。一是自己筹集资金,订购走私汽车;二是介绍他人通过远华的通关渠道走私进口汽车,赚取介绍费。不管采用哪种途径,他应交的“水费”当然是欠账的。


      所谓“水费”,是远华走私集团内部的行话,是指代货主办理走私货物的通关手续所必须收取的代理费用。走私汽车“水费”标准是:低档车,如佳美、雅阁等,每台车3至5万元;中档车每台8至10万元;高档车如奔驰、宝马等,每台为15万元左右。


      按上述标准计算,1997年赖水强欠下“水费”上千万元。赖昌星老婆曾明娜对此大为不满,她对赖水强发起“雌威”来,逼他交清所欠“水费”。


      赖水强也耍起“赖皮”来,不承认曾明娜所要的“水费”欠账金额,提出要曾明娜提供1997年的明细单,好让他辨认哪些车是他做的,以便精确计算所欠“水费”数额。


      处于无奈的曾明娜只好让香港方面火速电传所谓的“凭证”过来,那就是这份“1997年全年远华进口汽车明细单”。她收到明细单后复印了一份让赖水强自己去核对。


      这份明细单就这样落到了赖水强的手中。曾明娜当时大概没有想到,这一时的冲动和疏忽,为专案组日后对远华走私汽车的罪恶进行迟到的“大盘点”提供了重要证据。


      专案组正是凭着这一沓数十页的明细单,最终彻底查清远华走私汽车的内幕!侦捕组把获取明细单的情况向领导汇报以后,两位前线总指挥根据新情况果断决策:由审理组再组建一个“汽车办案小组”,按照明细单上所提供的线索展开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专案组不惜加大人力投入,表明对查处远华汽车走私案的决心和信心。


      侦捕组刘处以大局为重,让自己大组内的“初审小组”小组长老李连人带着有关汽车走私的大沓材料加盟审理组。老李是个“老公安”,他在“泉州111”特别行动中抓捕了蔡恩惠等走私汽车嫌疑犯,并负责对这些嫌疑犯进行初审工作,掌握了远华汽车走私的大量材料和线索。


      作为汽车组组长的老李显出老将风范,他先将走私汽车初步分成16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排列出来,它们是:委托走私、香港定货、装柜上船、海上运输、锚地交单、报关进口、码头卸柜、疏运堆场、转关同安、同安报关、逃避监管(假核销)、塘边卸车、计收水费、办理牌照、发货送车、接货倒卖、通过关卡等,然后又根据这16个环节的性能和作用概括为四个阶段,即:境外操作、通关入境、办理上路手续、走私汽车流向。最后再按照这四个阶段分配侦查警力,细查严究。


      老李长期在公安战线摸爬滚打,练就很强的职业意识。为了办好此案,他一边不断熟悉海关通关业务,尽快消化现有的证据材料;一边认真分析研究,力争做到严谨、无懈可击。


      破案关键在于突破口。老李一直在寻找确实有效,能使案子明朗化的突破口。他终于在一大沓汽车水费收取明细单中,找出了一张记载着下列字样的单子:


      香港→新加坡16/10


      21/10岳麓山9704往厦门


      老李判断:“岳麓山”可能是运输工具,“9704”是航次,这些文字和数字里包含着汽车走私的重大信息。



    第四十七节 三月风暴


    --------------------------------------------------------------------------------




    老李果断指挥手下人全力以赴查清“岳麓山”9704航次的所有信息,他要下手“解剖麻雀”了。因为,他已预感到:远华走私汽车的缺口将从这里打开。


      解剖“岳麓山9704航次”这只“麻雀”,整整花去了20余天时间。实际上,10月29日该航次共52个货柜被疏运至海鑫堆场。11月2日前,其中20个货柜60辆汽车已被全部拖出,卸至塘边远华电子厂的停车库。卸完汽车的空柜被拉回到海鑫堆场,再将被指定要查验的货柜装进所报品名的货物,也就是ABS树脂或聚苯乙烯。11月11日东渡办查验关员抽验货柜,当然以“情况正常”为由,加贴“关封”后予以转关。11月12日,东方发展公司连惠山在同安办事处持该公司的“97保税004T0”保税大手册报关,经同安办关员查验后,“保税货物”被拉进东方公司同安保税库。实际上,查验后的货柜均被拉回到海鑫堆场去了,将柜中与伪报品名相符的货物掏出存进仓库以备下次再用。


      东方发展公司的“97保税004T0”保税手册登记着:1997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29日分别由“皖如”号9775航次、“瞿发”号9727航次、“紫金山”号(未标航次)载运保税货物复出口了,出口报关单号一一列上,这样也就完成了所谓“保税”核销。查实的情况是:东方公司同安保税仓库根本就没有这批货物进出仓库的记录;而在厦门外代、厦门海事局也根本没有这批货物的排载记录和上述三艘船舶出港签证记录。


      老李“解剖麻雀”后,他已明白接下去的当务之急是做这样几件事:一是调阅东方公司1997年的保税大手册,从中获取进出口运载工具的信息;二是整理分析1997年疏运到海鑫堆场的船名、航次、抵厦口岸日期、提单号;然后与保税手册中运输工具的信息资料比对,基本确定可能运载走私汽车进口的船名;然后再根据外调,去获取更确实更广泛的走私汽车的材料;三是申请境外取证,尽快搞清走私汽车从香港发货的情况。


      侦查汽车走私的行动开始步入有序的轨道。


      进口汽车上路前,首先要到车管所上牌照,赖昌星集团将大批汽车走私进口,照样脱离不开要上牌照这个环节。且走私汽车大部分应该是在福建省内流动,就是流到外省去,也要上个临时牌照,走私汽车的情况照样要登记在案。


      因为走私汽车的流向问题非查不可,不查就缺少一个关键环节,漏掉一个重要证据链。如果你连走私汽车最后到底在哪儿都不甚了解,这案子办到最后还能算是一个完整的案子吗?


      缉私警察的负责人和专案组领导一商量,又酝酿出一次震动福建全省的统一行动方案,内容主要涉及“全省各有关单位开展对走私汽车的自查活动”。汽车组着手研制出一套“开展自查活动”的有关方案。自查的主要内容是办证单位查明所有进口汽车所上牌照情况,没有正常进口手续(由海关提供的进口汽车登记证明、报关单以及许可证等单证)的汽车上牌情况要按照“4·20”专案组的要求一一登记造册。汽车使用单位也要自查,并限期分地区上报。


      而出具进口汽车办证手续单位也要自查:你单位出具哪些手续?合法的不合法的都要列出明细单来。自查时间限制在2000年3月5日到月底。


      老李事后接受采访时提到这次所谓的“三月风暴”,他说,这一招涉及面广,有点鸡犬不宁的味道,但在当时确实是没招的招,是“绝招”。因为倘若没有“4·20”专案的尚方宝剑,根本没法掌握主动权,很多事情更是难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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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节 特权和腐败的双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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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自查,一是查明走私车上牌方式和认定的最少数量。省内进口汽车采用“外省转籍登记”,走私分子以伪造的走私汽车罚没证、罚没发票以及走私汽车的相关资料到辽宁、吉林、两湖、广西、新疆、内蒙等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走私汽车牌照;也有走私分子就在本地购买罚没证后办上牌手续;也有的通过军转地办好牌照;还有走私分子买通广西、内蒙的交管部门,直接派人到福建办理牌照。办好牌照后,过户到福建省;同时收买福建各地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车管所有关人员,以最快速度办好过户手续,并开具车辆的临时车牌,以便走私汽车一到就可上路。此类办证的有3700辆,套用国产组装手续办证的有7108辆;使用本省没收证明书办证的有882辆,共计11690辆。经调查比对鉴定后反复排除,可认定为走私车的至少有6827辆(赖昌图自己承认1996年至1998年3年间远华走私汽车总数大约在6000至8000辆之间)。


      这样,走私汽车在什么地方通过什么方法上的牌照,在什么单位和个人手中使用,都被查得一清二楚。


      二是为走私汽车固定了犯罪证据。譬如,经过法定机关,如海关总署调查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工商总局,鉴定不法分子用于上牌的罚没证明真假,其结果海关出具的罚没证假证比例50%,为213份,公安部鉴定的假证比例为15.7%,32份,工商总局鉴定假证的比例为85.5%,有1083份。这还仅是对厦门、泉州、漳州3市调取的1896份罚没证明甄别的结果。这些假的罚没证明就是犯罪证据。对国产组装汽车的7560份合格证甄别的结果,就有5499份是假合格证或被倒卖的合格证。


      对不法分子在外省市使用的罚没证情况鉴定,假证比例更高。


      三是牵出许多案中案和腐败线索。全省行政和执法部门一直在使用的无牌无证汽车共有800余辆!这是特权和腐败的双重表现。


      以这么多假罚没证、假合格证,办了走私汽车的牌证,车管部门却还有种种理由辩解。实质上赖昌星犯罪集团的走私主犯们心中有数,没有这些车管部门的鼎力相助,他们的汽车走私决不会这样便当,规模也决不会搞得如此之大。这是过失?是渎职?还是放私?


      厦门市机电设备总公司开具的缉私汽车交易发票共863份,其中有143份未填写没收证明书号码,有178份使用的是外省没收证明,有20份没收证明书号码同时开出两份甚至3份不同车型的缉私汽车交易专用发票。更邪乎的是,漳州市、厦门市公安部门某些人竟敢以假案情上报申领走私汽车没收证明。无独有偶,厦门市京华、福源两公司也以假案情上报申领了200余张没收证明,且直接提供给远华集团用于走私汽车上牌照。其具体经办人有一个还是福源公司总经理的助理,仅他一人就为3个汽车走私货主办了23部汽车的罚没手续。


      这些执法部门和单位为什么敢冒法律之大不韪,帮助走私分子千方百计地搞罚没证呢?当然是利益驱动。因为每辆奔驰、宝马车的罚没证代价是23至25万元,开票费1万元;每辆佳美、皇冠的罚没款是13至15万元,开票费6000元。汽车办理牌证的漏洞为什么敞开着?也是利益所驱使。汽车上牌的非法得利远远超过走私汽车和倒卖汽车的得利!所以连汽车走私者都说,车管部门和我们共分走私利润,他们得到的比我们还要多!



    第四十九节 关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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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个环节的取证都在进展,犯罪嫌疑人也纷纷被追捕到案。但是,境外组织货源、订柜装车、租船发运等环节的侦查越到后期越成为最难啃的骨头。


      境外取证的关键人物有两名:一是赖昌图,他是远华集团汽车走私的负责人;二是香港远华集团的职员章阿妹,她是境外汽车订货发运制单的具体经办人。


      赖昌图已于2000年2月29日从澳大利亚回国投案自首。这是侦捕组利用政策攻心做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赖昌图到案后有感于专案组领导兑现政策的诚意,积极坦白罪行,交出大量汽车走私的证据,交待汽车走私整个操作过程。再印证其他案犯的交待,“汽车组”其时已对汽车走私境外操作的全过程基本有所掌握。


      但章阿妹是境外具体经办人,是个重要证人,她必须到案。章阿妹其兄章阿山,是远华国际大厦筹备处负责人,已被“请”到专案组。专案组要与章阿妹对话必须通过其兄作为联络的桥梁。


      章阿山的妻子曾是个羽毛球国手,获取过世界比赛女单冠军。


      这是“汽车组”掌握的有关章阿妹亲属关系表。那么,如何利用好章阿妹的亲属做工作,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缉私警办案讲究先摸透工作对象的心理状态,然后有的放矢,以达到预期效果。


      材料显示,章阿山是被赖昌星看中的项目管理人才,负责88层远华国际大厦的筹建工作。自1997年成立筹备处以来,章阿山一门心思全扑在那幢标志性建筑物的宏伟蓝图上去了。至少这段时期内远华走私的事情他插不上手。


      但是,他有一个同学,叫卢健,听说做过不少走私汽车生意。材料上还说,章阿妹也曾与卢健一起做过走私汽车生意,并注明此事有待查实。


      章阿山参与汽车走私与否,这是个必须弄清楚的首要问题。


      而章阿山自从被“监视居住”以来就一直喊冤叫屈,他强调自己是无辜的,希望专案组尽快查清他的问题,以便早日回家与妻儿父母团聚。而章阿山到底有没有参与汽车走私,只有其妹章阿妹,和他的同学卢健说得清这个问题。


      “汽车组”办案人员调研有关情况后,觉得条件成熟,可以直接与章阿山见面、对话了。


      章阿山急切希望其妹回来说清问题,以证明他并没有参与走私活动,充其量只是个“掮客”,占些小便宜。


      办案人员又走访了章阿山的家,向他母亲、妻子讲明章阿山目前的情况,而能够说清他的问题的,是他在香港的妹妹章阿妹。章阿山的母亲、妻子听完以后,似乎见到了希望之光。他们当即表示要尽快与章阿妹联系,并且协助办案组做好其思想工作。


      两天后,办案人员再次找到章阿山:“你的提议我们已向领导汇报过。”


      “领导怎么说,有希望吗?”他已沉不住气了。


      “基本同意,但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你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因为你毕竟获取了不义之财;二是要章阿妹至少在电话里向专案组表明自己愿意回来的诚意,哪怕是在邻近香港的深圳,与办案人员接触,实事求是讲清你的问题,讲清她自己的问题。”


      “让我与家里电话联系,让我母亲和我妻子做我小妹的工作。”


      办案人员把电话递给章阿山,他迫不及待地拨着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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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节 难熬的两天两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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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章阿妹接了家里的电话,听着嫂子的哭诉,想着哥哥章阿山实系一介书生,现在为说不清的问题受着精神上的煎熬,她坐卧不安,彻夜难眠。尤其母亲苍老而又凄凉的声音如刀割般刺痛着她的心灵:“你们兄妹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我也不敢向专案组担保你们的清白。但你哥哥如果确实没有走私汽车,你就是有天大的干系,也得站出来为他说清楚。能解脱一个,总比两个都解脱不了的强。”


      2000年3月上旬的一天晚上。章阿妹拨打了家里转告给她的专案组的电话号码。第一次接通了,很快被她摁掉。她感到紧张、害怕,浑身发冷。


      她一个人守着电话机,亲情的冲击,思想的矛盾使她进退两难。哥哥的面容老在她眼前晃动,挥之不去。章阿妹咬紧牙,再次拨打那个已被她熟记脑海的电话号码。


      又接通了,章阿妹这次却没有撂下话筒。她“喂喂”两声,电话里传来一个男子浑厚的标准普通话声音:“我是‘4·20’专案组,你是哪位?”


      章阿妹自报家门,同时问对方贵姓。


      “我是专案组的老盛。”


      章阿妹与老盛通了约20分钟的电话,她感到不那么紧张和害怕了。专案人员很健谈,声调中充满了一种通情达理的亲和力量:“你只是香港远华公司一个普通的经办职员。你哥哥一再为你声明,说以你名义进口的汽车,其实都是远华公司的,与你本人无多大利益关系。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更应该主动将事情说清楚,包括你哥哥的事也要说清楚,回避终究不是办法。况且你要相信专案组会实事求是的。”


      章阿妹听得认真且专注,她觉得自己乱如麻的思想情绪正被电话那头那个未曾谋面的专案人员慢慢梳理着,变得清晰且豁亮起来。章阿妹做出了决定:“先放掉我哥哥,我愿意协助你们工作,将所知道的情况一五一十向你们通报。”


      “那你先定个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吧。”火候已到,老盛也开始步步紧逼。


      “不,先放掉我哥哥,我才会配合,与你们联系。”她很固执,而且不容对方讲条件。


      “行!今晚我们就放你哥出去。记住了,我们专案组讲信誉,你可别食言了。”


      两个小时后,香港的章阿妹接到了章阿山的电话,哥哥是那样欢天喜地,而且对她充满感激之情:“小妹,你救了我!专案组向我说了,要你也守信用。问题未搞清楚前,先把人放回家,这是没有先例的。妹妹,你回厦门吧!我陪你去专案组。他们保证,只要你回来说清楚问题,专案组不关你,不对你采取任何措施,让你住在家里。”


      章阿妹哽咽了,她说不出话来。她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可就在章阿妹决定离开香港,到厦门与专案组交谈情况的节骨眼上,香港远华公司的人找上门来了。


      “你哥哥放出去了,同你有没有关系?你可别上当受骗!按共产党的标准,你是汽车走私的主犯!主犯被抓住了,肯定会判死刑!你要三思而后行呀。”


      来人没想到她会拍着桌子吼叫起来:“我做什么啦?我哥哥出来就一定和我有关系?共产党不放过我,你们也不放过我?”


      来人虽然极不情愿地退出屋子,但已在章阿妹的思想上投下了一层阴影。她不敢贸然行动,她在反复掂量回去的利与弊,她在犹豫不决的矛盾中度过难熬的两天两夜。



    第五十一节 劝降成功


    --------------------------------------------------------------------------------




    厦门。金雁宾馆27层套房。


      专案组的领导围坐在一起。他们在研究,在分析,在判断。


      有人建议:把章阿山收进来,向章阿妹施加压力。


      专案组研究后决定:“收章阿山的同时,必须向章家说明两条:一是专案组可通过其他途径弄清章阿山的问题,赖昌图、曾明铁以及其他走私汽车的嫌疑人可以提供详情。当初放章阿山,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没有问题。而现在重新关押他,完全是章阿妹不能作证造成的。章阿妹的回避,有可能让专案组怀疑章阿山的问题不仅仅是赚取了‘水费’的差价。二是章阿妹自己确实没有走私汽车,她在香港远华做的事,只要讲清楚,讲彻底,政府不会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章阿山可能被重新“请”回专案组,并且将在48小时内由留置盘问变更为刑事拘留。


      章阿山的母亲、妻子陷入焦急之中,挂往香港的电话长达一个多小时。


      章阿妹耳中响着的全是母亲和嫂子的哀告声。母亲的“能解脱一个总比两个都解脱不了的强”的声音反复响起。她想到,哥哥关押之中还为她辩护。专案组的严肃的承诺:“只要自己确实没有走私汽车,其他的事只要说清楚,保证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反复冲撞着她的心房。


      她无目的地在房子里转悠,并下意识地整理旅行包,往里面装着日常用品。10多个小时过后,她无法忍受心灵的煎熬,终于再一次拨通专案组的电话:


      “明天,3月26日中午12点,深圳香格里拉大酒店的大厅里会面。”


      她没等专案组回话就挂断了电话,此时实际上已是3月26日的清晨6点钟了。她茫然地提起行李箱走出屋门。7点半,她过了罗湖桥。7点50分她在香格里拉大酒店的房间里和衣睡下,她昨晚整宿没睡。


      3月26日上午11时许,深圳机场。


      老盛、老李、女缉私警小朱步下飞机舷梯。


      11时40分,他们在香格里拉咖啡厅坐定。他们拨通了章阿妹的手机。


      十分钟后,一个面容憔悴的身着港装的妇女缓步来到咖啡厅。老盛、老李、小朱站起来,用和颜悦色迎接她。


      他们共进午餐。章阿妹只夹几根青菜吃,她说自己这些天来一直食欲不振。


      吃罢午饭,章阿妹招手叫服务员买单,小姐微笑着告诉她,账已结了。她有些惊讶,他们什么时候去买了单,她都不清楚。


      下午,在深圳海关侦查分局。


      章阿妹才坐定,手机就响了,章阿山来电,告知:他又回到了家中。他要小妹一定要配合专案组工作,要相信老盛他们。“他们是值得你信赖的。你要珍惜这次机会,彻底解脱自己!再不要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日子了。”


      母亲在电话里只说了一句话:“我等你回家!”


      章阿妹眼眶湿润了,她向微笑着望着她的老盛他们投去感激的一瞥。她向专案组说出她所知道的有关汽车走私的所有情况……


      两天后,章阿妹跟着老盛他们飞回厦门。


      她一直住在自己父母的家中。她一天比一天开朗起来,食欲也有了,人也变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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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节 香港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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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远华集团走私的588辆汽车,在证据方面虽然有香港查到的出口舱单和在厦门口岸查实的闯关、伪报和假转口的材料印证,认定其走私不成问题。可是货主是谁?车在何处?两大问题却因时间久远难以落实下来。再有一个难点始终难以逾越:588辆走私车的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无处落实。这就和“三月风暴”中自查出来的走私汽车对不上码。


      赖水强交出的1997年的走私汽车收取“水费”的明细单上3588辆汽车的定性,经过“解剖麻雀”、“三月风暴”、“劝降成功”,可以说是打了一个又一个漂亮仗。汽车入境的通关环节、转关环节、运输环节、上牌环节的取证也都进展顺利,又担心这3588辆汽车的侦查重蹈588辆汽车查处的覆辙:有案诉不了罪,有罪诉不了人。


      章阿妹的积极配合和所交待的情况,使专案组对汽车走私香港出货的操作情况更加清楚。可为了诉罪到人,还必须取到香港两方面的证据,一是香港发车的集装箱号,二是每辆车的发动机号码与车架号。只有这两方面的证据到手,才能使证据链完整起来,才能与赖昌图、章阿妹等人供述的境外操作过程的证言彻底印证起来,最终才能把罪犯送上法庭!


      专案组在研究赖水强提供的“水费”明细单时,发现“岳麓山”9704航次的这张单子的顶端有传真给厦门的时间,为1997年12月29日8点46分;还有一个香港的传真号码:852-55129102。他没有放过这组不起眼的数字。经香港方面查证,确认是香港杏怡贸易有限公司的传真号。


      赖昌图确认后说明,杏怡公司的负责人为陈振德,外号“阿德”,香港14K成员。他是远华集团境内汽车客户在香港定购汽车的货源组织者和在香港进口汽车、出口汽车的申报人,且走私汽车的装箱操作也是他。


      因此,2000年3月底,汽车组第一次派员赴港取证。第一次赴港取证人员,在香港方面配合和支持下,调出了杏怡贸易有限公司1997年3月至8月间,共18次申请出口汽车的报告,上有列名的汽车牌号,如奔驰、宝马等,以及出口的数量。申请出口的抵达国是新加坡,因为厦门不许进口汽车,走私分子必须到新加坡去绕一圈。18份申请单上出口汽车总数量为1716台。


      到3月底,章阿妹供述了大量汽车订货、装柜、申报、租船等情况,尤其是讲到1997年8月,杏怡公司走私被香港海关关注以后,陈振德立即注销了杏怡公司,并同时又注册了香港金兴贸易有限公司,继续运作汽车走私的情况,使“汽车组”办案人员感到,第一次赴港取证存有缺漏;而且随着案情的发展,取得香港出口的集装箱号、汽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的重要性日益迫切起来。


      2000年7月,经专案组领导批准,办案人员第二次赴港。老李他们施展“感情外交”功夫,在与有关方面负责人员的交谈中,反复陈述有关证据在走私犯罪查处中的重要作用,不厌其烦地介绍厦门远华集团汽车走私的特点是伪报品名,要予以办成铁案,必须取得诸如集装箱号、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关键证据。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香港方面同意协助,并从申报出口许可证资料方面下手,将杏怡公司申请出口的34张许可证项下的1716辆汽车,金兴公司申请出口的50张许可证项下的3159辆汽车的集装箱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一一抄出。老李他们最终满载而归。


      远华集团汽车走私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这是个无懈可击的铁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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