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一征文 平凡中见厚重——评独特的《热血男儿》 [博客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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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中见厚重——评独特的《热血男儿★与狼共舞:祖上光荣》
初次接触《热血男儿★与狼共舞:祖上光荣》这本小说,是在一个多月前。当时一看作者名: 家将杨(末代阿哥),家将杨倒过来不就是杨家将吗?还什么末代阿哥。不就是作者姓杨,想塑造一个光辉的家族形象而已。因此不免有点轻视,心道又是一个自娱自乐的YY之作。不过几天前,一个要好的朋友反复推荐说,如果你爱好抗日军事文学,不看遗憾,如果你喜好研究当年的抗日战争,没看绝对遗憾!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这个朋友的推荐一向很吝啬。我实在很想知道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小说,竟然可以得到他如此高的评价。
于是忍不住要看看。
小说的前言介绍道:一个不屈不挠的铮铮铁汉,一个与野狼共舞,与杨靖宇有生死之交的热血男儿!军事、传奇、爱情……侠骨多情的抗日往事,草民奋起的梦想荣枯!一个从出世就没见过父亲,在困苦中成长的男人,迫于侵略者的铁蹄颠沛流利。。。偶然机会他练就了好枪法,却阴差阳错做了伪军兵,……当我浏览完前言,心里有了一个想法,这小说可能确实是有点意思。
试看接下来的主角如何出场。
作者在《第一章:桃花劫》写道:太爷爷站在村口时,。。。汗流浃背,被浸透的衣服紧贴在胸肌上,衣服领子上刺眼地露着两条鲜明的“豆腐块”,那地方显然有领章被撕了去。就这样几句话,可以看到作者对这种细节的处理功底,通常不是一般网络写手能够注意或者达到的。而关于“一大家人都穿不起裤头,轮流穿一条裤子出门”这种事情,在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里面就有描写过。并不稀奇。可是在这里,作者却把这个物质困窘导致的尴尬、中国农民的简单纯朴可爱和中国社会的贞洁传统巧妙的结合安排出一个皆大欢喜的姻缘。在以往的小说记载中,似乎还没有看到过这种手法。这个创举实在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看到这里,如何可以不继续探究下去?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在接下来的第二章里面,我们终于知道主角太爷爷名字叫杨玉红。太爷爷生在河北,又去了东北,就在一九三八年,太爷爷28岁的时候走桃花运结了婚。至于他生在河北,为啥又去了东北,怎么做了伪军?怎么又跑到了氓牛屯呢?这就是作者留给给我们的一系列故事悬念。
正是这一个个悬念勾引着读者的欲望,欲罢不能。
于是我们看到,在那种战乱不平的环境中,孤儿寡母的太爷爷自然炼就倔强的性格。这是合乎情理发展。而对于这种性格的时候,恍若不经意间,作者写道“只是有一年春天,菜地里正愁种豆角没种子呢,一个好心人给送来一捧,等夏季结角后,他瞒着娘还回了一筐豆角去。”关于这个情节,所反映出来的憨厚信义,在后面的背负母亲逃难、老叫花子的谋生三招、以及对于关老夫人的友善等等,形成一个个必然的选择方向。顺着这个脉络,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民太爷爷是如何一步步自然成长发展起来的。
面对“他背着亲娘栽倒在村头时,碰到了王老爷;他一路讨饭来东北,饿得要死,就遇到了那个老叫花子;当他在县城抢了伪军兵的枪,却见到了高队长;而他来了这七星峰遇难,又恰逢关老道的母亲。。”这一系列巧合,我们不禁认为太爷爷可能是世界上运气最好的人。
但是稍稍仔细考究下来,写这类型的小说,重要的是逻辑上如何前后连贯呼应、合情合理的自圆其说。而作者仿佛是信手拈来全不费工夫。
比如他之所以回东北,在于太爷爷一路逃往几乎没有尽头,而娘根据个人对皇帝时代的生活记忆分析得出东北可能更安稳,而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这是完全正常的思维逻辑反映。再比如,对于他抢武器的演化,作者前面就指出,当护院的时候他就十分喜欢枪、睡觉都要抱着一支枪,而当被伪军因为抢枪抓起来之后,用高队长的眼光来表达“一个奸细扮成脏要饭的,绝对不会脏到太爷爷的程度,他身上的脏显然要假以时日。更何况,一个奸细再傻,也不会傻到大白天赤手空拳跑进兵堆儿里抢枪。”很轻松的就证明太爷爷不可能是奸细,而且在乱世用人之际,因为枪法不错被高队长收留就在情理之中,从而实现主角的技战术素质的养成。还有在太爷爷当土匪的那几年里面,并不没有值班放明暗哨意识之类的情节,而这是暗合他的经历背景的。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通观全书,我惊讶的发现,作者也是只有如下两点疏漏或笔误。1、前言说是太爷爷他与侠匪“潘大姑娘”的浪漫缠绵,正文确实孙大姑娘,直到他们去看望翠花和孩子,作者才调整为潘大姑娘,当及时修改。2、在小六子与庆兰婶相遇的这个情节,,为了看戏,小六子居然把负责运送的武器放在庆兰婶的车上不管,按常规肩负这么重要而危险的事情,如此举动似乎有点不合理。如果遇到巡逻队,怎么办?而且居然没有在城外安排队员接应这个孩子。请作者思之。毕竟孙大姑娘在这方面的运作经验应该是比较丰富的。
不过对于全书来说,瑕不掩瑜,甚至这还算不上瑕疵。在小说中间,我们更多的是看到,作者并没有把主角塑造成为极其高明的超人,而是通过一系列显得那么贴切真实、合理而又平凡感人的经历和行为,奉献给我们一个有血有肉的北方农村的汉子。正是一个又一个这种汉子用自己的血肉支撑起民族的脊梁。看惯了大开大合的超人和玩世不恭的嬉皮士风格,这本小说于平凡中渗透出来的厚重,让人不得不一口气拜读下来,不得不赞扬作者的匠心别具以及深厚的写作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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