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部门不能独自解决的问题,需要几个甚至十几个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这些配合的部门就是“有关部门”。比如,城市街道上的下水井爆裂,谁来解决?仅仅是市政一个部门能解决吗,不是。下水道归市政管理,但是,下水道里输电线路,电力公司要到场,查勘线路是否有损坏,有损坏就要先维修,里面还有通信线路,还要电信、移动、联通到场,这些部门如果不一一提到,就统称“相关部门”。
再比如:到文化市场打击盗版和黄色光盘等等,文化局的市场监察大队,他们没有独立执法权,这就需要公安局、工商局、质量监督等单位配合执法,因为遇到大案要案或者暴力抗法,公安可以抓人,而文化局就没有权力抓人,而流通领域还需要工商局的配合,这种执法形式,就是文化局出面,“有关部门”就是公安局、工商局、质量监督等,或者叫“相关部门”。
上面的图片,貌似一个什么行动、活动的动员会,因为涉及的单位比较多,就把这些部门和单位放到一起,不一一单列,统称“有关部门”,这有什么错呢?
另外,楼主所说,“地方上很多部门都不是国家设立的,都是官员私自设立的”,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中国各级政府部门都是上下对应的,哪里会有这种事,不要说设立一个新部门,就是增加一个人员编制,我说的是“一个”,没有足够的理由,没有反复的审查,没有半年的审批,也不可能给你。现在,我们这里很多县级的局,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编制,一般都不超过10人,编制核定都是二三十年前核定的,那个时候经济发展缓慢,单位的事情很少,也就是几个局长和主要的股长是公务员编制,现在不同了,经济发展快速,老百姓对政府要求的太高,办事要求态度,也要求质量、还要求速度,没有办法,就得变相增加人手,但是上面又不给公务员编制,只好增加事业编制,因为事业编制是地方财政开支,地方领导就可以做主,也叫“机关事业编”,或者干脆雇佣临时工,这也就是为什么到处都是“临时工”的原因,因此也可以证明,公务员编制控制的严格。
如果你还认为哪里有“不是国家设立的”单位和部门,我可以告诉你:全国都没有,这一点,我可以和你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