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走了,我的战友,我的城管兄弟
会员  七月随风  发帖于  生活客栈  2008-07-22   评论47条 浏览30244IP

从来没有争对一种职业进行谩骂和指责,社会给每个人生存的方式都不相同,如同我02年退伍后走到城管队伍,当时来的时候才知道整个系统里28队员有27名是退伍军人,有部队军官转业,有当兵20多年的人,他们当了一辈子的兵和我这当两兵一样站大街!苦和累不敢和别人说,更不可能和家人说。怕给家里人带来压力。在我城管职业中,有一个战友让我始终不能忘却。

他因为爱人正连转业,回到了老家一个乡镇里上班,在基层里干了5年的民兵工作,也是副科级了。因为他上班的地方离他家有100多公里,所以他不能经常陪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他经常自责,一定要调回城里多陪一下自己的爱人,经过他一年的努力,他择调入城管队伍里,因为工作关系,我也时常和他打交道,有时在一起喝喝酒,有一次他打电话给我,叫我出来喝酒,那边我去的时候,他黑着脸看着我,两眼通红。我问他:“你怎么了。”他说“没事”,席间他跟我说:“他老婆有些不对劲。”我问:“怎么了。”“可能有外遇”他说,我说:“没事别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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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次喝酒后两星期左右的样子,我听说他杀了人,已经被抓了。我后来打听了解情况,我到监狱里去看他,人消瘦了很多,我看了心里酸的很,他一把抱着说:“小王,我是真是控制不住自己啊”“我那女人当我在基层工作的时候就和一个快50的人搞在一起,还经常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带到我家里来,后来左邻右舍当初和我说,我一直没有找到把柄抓不住现形,前几天单位组织到拆违地块组织拆迁,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和我女人说,今天中午不回家吃饭了,到了中午,当心我女人没有吃的,还是回家11点回家做饭,但是当我回家的时候,我家客厅里做了一个50左右的男人,桌上摆好了菜,当时我就意识到是谁了,我女人出来说这是乡下来的大伯,为了孩子我还强忍着,我拿出1瓶酒,我和他喝完了,我女人在一边吓的不敢坐,我和他直接把话挑明了说,说着就吵起来了。大概是喝的高了,我到厨房里找了把刀,拉扯中不小心把他杀了。我女人当时吓傻了,我当时想把自己女人也杀了算了,但是我的小孩才5岁啊,我真是很难过,当初为了家庭我从部队回来了,为了家庭我我千辛万苦调回到城里,没想我那女人和那男人勾搭成奸,我真是气啊!”我安稳他几句,真的不想说什么。男人有时候不需用语言来表达。控监的时间到了,我们要分开了,他一把抱着我说:“小王回头记得给我烧纸”,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紧紧的握着他的手!

兄弟,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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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ou51
陆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2楼 2008-7-22 12:08:51

那个老男人有过失,又是在酒后扭打中,属于过失伤人,如果有自首情节,应该判成死缓,然后在狱中好好改造,还是有出来的那天的,唉,冲动是魔鬼真是一点都不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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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小强
陆军列兵
[加为好友] [引用] 4楼 2008-7-22 13:58:38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毛主席说:“保存自己,消灭敌人,保存不了自己,消灭敌人是没有意义的。”

七月随风
陆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8楼 2008-7-22 16:06:26

请版主立即将我的贴子名称回来,什么悍男,什么醉酒,一场过失杀人,由不得你给我兄弟乱扣帽子,让他死的其所,让他死的安心!


请将这个标题“城管老婆红杏出墙 醉酒悍男刀劈奸夫”改成我原来的,要不你就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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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夸我学雷锋
陆军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9楼 2008-7-22 17:32:48

又不是杀人就要判死刑的大哥们

谋杀才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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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行凶前就已经准杀死目标,并且随身代了凶器.

lz文章里面,1.当事人到达现场前并未准备杀人,甚至还不认识死者.2凶器不是带来的,是现场的.根本不是谋杀

要被判死刑绝对是有问题的

阴暗的角落
海军大校
[加为好友] [引用] 14楼 2008-7-22 20:52:44

 以下是引用七月随风 在第8楼的发言:
请版主立即将我的贴子名称回来,什么悍男,什么醉酒,一场过失杀人,由不得你给我兄弟乱扣帽子,让他死的其所,让他死的安心!


请将这个标题“城管老婆红杏出墙 醉酒悍男刀劈奸夫”改成我原来的,要不你就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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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朋友,请看操作记录,没有任何人修改过你的文章,要想改只能你自己改了!

景深渊博
陆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15楼 2008-7-22 21:46:38

这才是个真爷们啊~~~老子就是这个观点,做爷们就得血性点,咱们不去打别人老婆的主意,别人也别打咱老婆的主意,要是被我抓了现行绝对刀劈了他们!!现在也就是文明社会了,不象过去通奸是重罪,杀奸夫淫妇不犯罪,要不,你看看吧,套个白象大骨面的广告词~~~~~是个爷们都能迸发出骨子里的力量来~~~哈哈哈哈~~白象大骨面~

xizi317
陆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17楼 2008-7-22 21:59:18

无论什么时候

绝对不为背叛的女人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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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感到超级没有面子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阿

与大家共勉

柯尔摩
陆军列兵
[加为好友] [引用] 19楼 2008-7-23 15:24:07

唉~~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也忍不了啊~~都站着说话不腰疼。真到你们媳妇跟你玩儿出墙,你保全自己一个试试~~~

dajiaoban
空军中士
[加为好友] [引用] 21楼 2008-7-24 9:15:14

法律应该修改,杀奸夫淫妇应当无罪,成家的人和大学生不能比,乱搞什么?对下一代多不好!

七月随风
陆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23楼 2008-7-24 17:47:35

其实在全国城管行业中,不管高层领导,中层干部,还是基层的城管队员,有很多是退伍军人!默默的工作!

后张飞
陆军中校
[加为好友] [引用] 24楼 2008-7-24 21:14:55

城管要生活,但他们管理的也是要生活的下层百姓,所以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才对!

大为
陆军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25楼 2008-7-25 15:44:04

 以下是引用lq2983333 在第22楼的发言: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城管!

为什么被城管打死的总是无辜的老百姓呢?谁赋予你们打死别人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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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的小羊
空军少校
[加为好友] [引用] 26楼 2008-7-25 16:54:03

杀人就是杀人,那是犯了刑事案件,用不着非要加上城管的字样吧。

雄鹰99
空军中尉
[加为好友] [引用] 30楼 2008-7-30 12:54:18

不值啊!你就不能再找个年轻漂亮的?非在一棵树上吊死!!

不过,这口气还是要出的,报复有很多种办法,你可以玩计谋,搞个借刀杀人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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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于 2008-7-30 12:55:41 被雄鹰99编辑

qinda88
陆军下士
[加为好友] [引用] 31楼 2008-7-30 23:42:24

想起了《水浒传》里的一句话,“大丈夫难免妻淫子不孝”。为你的兄弟惋惜,为现代的中国,还有这样的汉子感到骄傲。

greywolf
陆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32楼 2008-7-30 23:58:07

喝酒杀人,明显是谋杀,为了想逃避惩罚就喝酒假装醉酒,爱喝酒的许多是鬼点子多的,以为自己是执法者和退伍军官,就可以乱杀人,他都想把老婆杀了,可想意识多自私和落后,怪不得老婆跟别人好呢,该判谋杀。婚外恋很正常,对女的也一样。

7331710cmm
陆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35楼 2008-8-1 11:33:12

城管如果不是来不来就收东西,不是象个土匪似的这么暴力,连照个相都能把人打死,那可能骂城管的就少多了,不过话说回来,在中国只要是执法部门在执法时,外人拿个相机照照或是多说几句一般都会被打,只不过不会打死罢了,还手就更不要说了,暴力抗法呀,防碍执行公务呀就过来了;如果激起了公愤,那个就叫黑社会组织聚众闹事.....呵呵,中国现象

布拉杰施特
陆军中士
[加为好友] [引用] 38楼 2008-8-4 16:23:08


清醒执法时,可以打伤人; 气闷醉酒时,可以杀死人!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杀人犯法,应受法律制裁,没有什么可以博得同情的! 因为法律没有赋予你杀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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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乘之师
陆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39楼 2008-8-5 17:49:24

 以下是引用布拉杰施特 在第38楼的发言:

清醒执法时,可以打伤人; 气闷醉酒时,可以杀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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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杀人犯法,应受法律制裁,没有什么可以博得同情的! 因为法律没有赋予你杀人的权利!

颠倒黑白!

没有城管,商户、小贩敢把人行道全占了。

法律也没有赋予你通奸的权利,而且9楼的兄弟说的正确。

3656469
陆军列兵
[加为好友] [引用] 40楼 2008-8-7 9:49:26

遇到这样的事那哥们做的是对的.如果是我.我会杀了男的.然后把媳妇杀了.然后打110.是男人都受不了这样的气.....你是在现代.古代女人红杏出墙是要浸猪笼而死的......

御前带刀侍卫
警察一级警司
[加为好友] [引用] 43楼 2008-8-10 4:43:41

别动不动就拿城管说事儿,连人家的妻子家庭也牵扯进来了,招你了吗?

干嘛呀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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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夜行
陆军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44楼 2008-8-10 23:09:25

搞成这样没这个必要吧,离婚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没了谁不行啊.可惜啊.

至远必诛
海军上尉
[加为好友] [引用] 45楼 2008-8-11 14:15:54

你兄弟(下面都叫兄弟)的情况应该看怎么处理,具体:

1.我不怎么明白为什么事情都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想不开?!兄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他的女人已经是这样了,已经不值得他这样去做,他不应该为这个女人去死,有情有义于斯,怎么会再找不到好女人?!况且,不能说都是别人的错,兄弟自己和他老婆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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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喝酒"是一个在法律上比较注意使用的词语,一直来都是一个分界点.兄弟的行为属于临时起意,不存在谋杀或者一直就有杀心,可以在这方面做做文章.何况事情发生在自己家里,那个男人真的是欺人太甚,这些都是可以从轻考虑量刑的情节.同时还需要说明的是1.那个男人既然已经看见兄弟回来了,为什么那么大的胆子不走?这不是脸皮厚能说的过去的!2.当兄弟已经从厨房里拿刀出来了他怎么还不跑,而是要和兄弟搏击并扭打在一起?!这说明那个男人已经有排除兄弟并打算长期拥有这样一种关系的想法!我说欺人太甚就是这个意思!

3.有没有自首的情节,有的话也会有从轻的可能的.

我建议找个好点的律师,会很有帮助的.还有我本身也是学法律的,希望我的话能给予你兄弟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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