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每天都会上网看看网上的一些新闻,今天我在浏览一家比较知名的新闻门户网站的时候,发现有一则新闻标题是“昨大火,三民消防员遇难”,上海本月17号发生的火灾,夺取我们三名英勇的消防官兵的生命,他们是为了灭火,而冲入火场,为了保护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而倒下了,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0岁,看到这个消息,我十分的悲痛,我们的消防战士就这样的走了,留下年迈的父母,在生命最灿烂的季节里走了,突然,我又无比的愤怒,我想起了另一则消息,也是这家网站前几天发布的一则新闻,事件的地点也是上海,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就是闸北“杨佳袭警案”,当时的新闻标题是“5名警察牺牲”,当时,我就对用“牺牲”这一此有不满的看法,如今看到“昨大火,三民消防员遇难”这样的新闻标题,我怎么能不愤怒?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到底谁算牺牲,谁不算牺牲,大家心里也清楚。
消防部队作为公安序列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中的一支,确实是最值得骄傲的!!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这次大地震中他们出色的表现,全国的消防部队以最快的速度集结到灾区,挽救了许多的生命,他们是当之无愧的人民子弟兵!!!消防部队现在不经承担着灭火的任务,同时还担负着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他们是和平时期与死神打交道的人,他们也是平日里为百姓打交道最多的部队,小到摘马蜂窝、帮住户取钥匙、为居民区送水,只要有生命需要救助,只要有人需要帮助,他们就会出现在哪里!前面铁血论坛里有一篇帖子讲的是“为什么警察的地位不如军人”,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必要拿出来说,大家自己心里都有一本帐!!!
杨佳袭警案里面的遇难的警察被说成是牺牲,请问他们是为了保护谁而牺牲的?如果杨佳在街上捅人,那么遇难的老百姓算不算是牺牲?这次上海牺牲的三名消防战士如果是“遇难”,那么,我想问,牺牲的定义是什么?如果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而显出生命的,都叫遇难,那么如果英雄在天有灵,是否会后悔当初义务反顾的冲向那火海?
这样一篇不负责任的报道会伤不少人的心,好在看了网上许多网友的评论,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英雄永远是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谁是“牺牲”谁是“遇难”,大家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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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楼主!
严重鄙视那家网站的SB编辑!
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奋勇扑救烈火而英勇牺牲的消防战士永垂不朽!
向为祖国利益而英勇牺牲的烈士至于崇高的军礼!
杨佳如果在大街上伤害老百姓,目标不确定,因此被害的人不能定为牺牲;而在这起事件中,杨佳伤害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警察,这些警察的死和其从事的职业有直接关系,所以应当定为因公牺牲。
呵呵,楼主理解不太全面。遇难是要首先告诉人们他们是在一种灾难性的事件中牺牲的,侧重表述一种现象,因公遇难肯定要定为因公牺牲,这是没问题的,两者不是冲突和矛盾的。
首先向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光荣牺牲的三名消防战士默哀,牺牲的三位消防战士,应该授予革命烈士荣誉称号。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在工作岗位上被刺身亡的干警,只能算因公殉职,他们没有保护好自己,也没有保护好别人,不应算烈士,这
楼主好样的!坚决支持l楼主!
我就是不明白那些记者为什么随便用词语来形容!不经过思考的!
真难得!竟然还有人能看出“牺牲”与“遇难”有所不同,佩服!在此我劝楼主别太认真,依现在到处充斥着错别字、脑残体、火星文、东东和酱紫、pk、粉丝等乱七八糟的中国网络情况来看的话,没把“昨大火,三名消防员遇难”写成“左大火,三名xfy挂了”就已经是比较落后的了。
说消防员遇难只是新闻的报道用词,他们的死亡定性是没有什么疑问的,新闻报道不等于组织结论,至于在闸北死于杨佳之手的民警应该定为牺牲,因为他们是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不幸遇难的 ,就像在前线死于破伤风的战士同样是烈士,只是他们没有直接死在敌人的枪口下,就能说他们不配做烈士吗,显然是不合适的。警察队伍中大多数是好的比较好的同志,不然我们国家的治安早就乱作一团了,个别害群之马不能影响整个警察队伍,但是他造成的恶劣影响却不可以低估,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警察素质的提高迫在眉睫!!!!!
为正义而死的人才就牺牲,JC不算 |
如果中国解散全部警察的话
大家就不会再这么说风凉话了
每年倒在工作岗位上的警察有多少,大家知道么?
不要对死者说这些风凉话了
我想大家还没有资格去评价他们的死
中国能叫人民警察的我想只有一部分缉毒的警察!!!别的警察都算不了人民警察!!
虽然消防有的地方也黑,但是他们大部分只黑有钱人和老板,一般很少黑老百姓!所以值得我们尊重!
楼主好傻!消防员能和警察一样吗?警察是国家干部,消防员是什么?不过是一个大头兵而已!要权没权,要钱没钱,没地位,没势力。说他们“遇难”已经不错了。如果不是照顾大家的情绪,他老大本来是想要写“死亡”来的!
如果中国解散全部警察的话 大家就不会再这么说风凉话了
每年倒在工作岗位上的警察有多少,大家知道么? 不要对死者说这些风凉话了 我想大家还没有资格去评价他们的死 |
你干脆建议解散人民这个社会底层阶圾!百姓能安居乐业又会有几个去闹事?警察这职业是什么性质?主要用来镇压谁?被保护最多的是什么人?
杨佳如果在大街上伤害老百姓,目标不确定,因此被害的人不能定为牺牲;而在这起事件中,杨佳伤害的目标十分明确,就是警察,这些警察的死和其从事的职业有直接关系,所以应当定为因公牺牲。 |
好,现有一人,专门在夜间rape单身妙龄女性。此人作案目标明确,那受害者出事就都是牺牲了?
你干脆建议解散人民这个社会底层阶圾!百姓能安居乐业又会有几个去闹事?警察这职业是什么性质?主要用来镇压谁?被保护最多的是什么人? |
对对对,我取个钱干个啥的时候从来没人护卫,但是头上有个黑帽帽的人就算是旅游也有黑狗子跟着。
6 lou
那网站编辑什么素质!
我要是他老板我偏不开除他(她)
我让他(她)换工作,扫办公室!
兄弟,建议它去当警察.
殉职,在工作岗位上死难。杨佳是个歹徒,被歹徒袭击,也是由于警察这个职业要负责社会治安。如果警察都不能盘查可疑对象,你能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吗?只有像杨佳这样的歹徒才会抵触和抗拒警察正常的执行公务。任何社会都是一样。
我觉得:无论谁为了工作失去生命,都可以定义为牺牲。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工作的贵贱,只有分工的不同。大家工作都是为了社会。
所以,农民工过劳死也应该称为“牺牲”。
同意楼主!我认为: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在工作岗位上被刺身亡的干警,只能算因公殉职,他们连自己都没有保护好自己,何来的为人民“牺牲”。现在的警察素质不得不另人担忧啊。关键时刻到底谁保护谁啊???百姓面前一条龙,坏人面前一条虫!
同意楼主!我认为: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在工作岗位上被刺身亡的干警,只能算因公殉职,他们连自己都没有保护好自己,何来的为人民“牺牲”。现在的警察素质不得不另人担忧啊。关键时刻到底谁保护谁啊???百姓面前一条龙,坏人面前一条虫!
以前有人说是警察的命比一般人值钱,因为是经过国家培训的,可以做到老,当兵几年就退伍了,所以呢......
称职的警察才是好警察,就像披着羊皮的狼不是羊一样,名义上的警察不是人民警察,只是领一份警察薪水,知识掌握警察权力,并不履行义务的不算人民警察。同样,贪官必然不能得到群众尊敬、爱戴。某些组织啊,想让人们尊敬你,得先改变自己的形象,纯洁自己的队伍,惩贪毙奸,清除害群之马,割掉毒瘤啊!
前几年一位公安领导对公安队伍的评价:三分之一在干,三分之一在看,还有三分之一在捣乱!想想人民为什么对警察不满,好好反省一下啊也是应该的。
说什么的?都是恨警察的人和爱警察的人之争而已。不过大家要明白。警察是国家的暴力工具,是用来保护统治者的。而老百姓是被统治者,这是不争的事实。“人民警察爱人民”那只是形式上的“爱人民”。这不单是中国警察如此,世界上所有国家也是如此。有国必有警察,试问那个当皇帝的不养警察,没有警察如何管理国家。-------没有人可以评警察好坏,因为如是你当皇帝,你一样是暴力的,并且是。。。。。。哎!我不说了,恨警察的人,请清醒吧,其实你有可能比警察更坏?哈哈!!!!!!
以下是引用逆流1 在第29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网络狙击手 在第25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小峰峰 在第24楼的发言:
为正义而死的人才就牺牲,JC不算
如果解散警察,难度你是能敌万人的武功高手,不你敢走在大街上吆喝?肯定有比你牛B的人.因为没有警察,只有谁的拳头大就是法律,你满意吗?????----SB!!!!!
如果中国解散全部警察的话 大家就不会再这么说风凉话了
每年倒在工作岗位上的警察有多少,大家知道么? 不要对死者说这些风凉话了 我想大家还没有资格去评价他们的死 |
今天楼主说的很对,现在的警察很窝囊,没有办法,知道吃饭的 不干活的太多了 ,消防兵很苦,现在的警察一个普通的案子10天8天办不好,更别提刑事案等等稍微复杂的案子,被杀5个警察以后才抓住凶手这样的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保护别人?鬼才信 、、、、这些警察平时就知道吃喝玩乐,闯红灯国家给交钱,干这种勾当不用别人教,比谁都会玩,平时没事多练练本事,不保护别人也罢,别再窝囊的“牺牲”,别没事开车停路边去吃饭,唱歌等等。
63 f
喝彩.严重喝彩
简直回答的"相当的~~~~~~~~~~~~~~~~~"精彩
记住: 煤矿工人一年死多少?关闭所有矿井你家的电应该100元一度吧!
都是工作。不要拿一个行业一年死多少人来说事!那个行业不私人啊!
反正现在想干警察的人好多!想干煤矿工人的都是生活所迫,叫煤矿工人
去干警察我保证个个愿意!叫警察干煤矿工人个个不愿意!
有JC再不明白,贴!!!!!!!!!!!!!!!!!
楼主文章中的消防队员的 遇难 其实在给予表彰的时候还是牺牲.
牺牲本意是古时候人们用来祭祀用的贡品,猪牛羊等,色纯(毛色统一)为"牺",体全(猪、牛、羊全备)为"牲"。为了祭祀祖先和神灵,古人宰杀了牛羊猪,用“牺牲”来表示对祖先神灵的虔诚和敬畏,这种举动在古人看来是为了神灵(实际是一种信仰)而舍弃、捐弃重要财物的一种崇高的行为。后把“牺牲”这个词引申成——为了正义的事业和伟大的目标而舍弃生命.
看清楚:为了.........而舍弃生命. 这说明:牺牲是有目的性的,当事人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的危险性的,当然也知道这后果...就象警察,要是去追击逃犯,在丛林中休息时被狙杀,那也算牺牲,在任务和目标没达成前所有的危险依然存在. 坐在办公室中你知道有被杀的可能? 不知道的话就是没有那种牺牲的意愿...杨佳的案子中死的警察就不应该算牺牲.
那编辑简直是扯淡, 那sb大概是看不起大头兵,可能是因为jc对于老百姓更熟悉些!
话又说回来了,同样是死亡报告,有同样是因公殉职,sb干嘛不都用“牺牲”多好啊!要不还哪来这么多事,犯贱啊!
警察是国家机器,用于维护法律的尊严,武力是其中的一部分。
但是有一个问题,警察执法是不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最重要?还是说警察执法只要挂着维护法律的名义就可以粗暴、就可以蛮横?当然,对持械行凶的歹徒除外,但我怎么看到很多警察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反而颐指气使,对开奔驰宝马看上去凶神恶煞的问题人士反而恭敬有加呢?国家的统治机器也欺软怕硬么?
我怎么还能总看到一条又一条的说野蛮执法的诉苦贴呢?是法律条文的问题还是执法人员的问题?为什么总有人疯狂报复执法人员?是他们天生不怕死还是因为别的?人民警察为人民,不好老拿人民缓解压力吧?
警察都说苦都说累,我问一句,目前的社会谁不累?谁压力不大?你累了压力大了就可以粗暴蛮横,老百姓还敢怒不敢言,我累了我压力大我和别人粗暴蛮横你让不?你肯定不让,因为我没有挂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啊,但是这面旗帜是党给你们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不是让你们凌驾于法律之上践踏他人尊严和生存的保护伞!
警察的素质差的惊人,包括其他执法人员,我有数,你们自己心里也有数,在你们的执法下有多少人对国家由爱到狠,有多少人对社会由渴望融入到不得不背离?这样的执法要他何用?这样的执法长此以往必将误国!
说你们素质差你们别不服,先说说你们经常暴露于民众眼下的一群:交通警察。看看他们的警容,看看他们的态度,听听他们讲的理,还用说么?知道什么叫横行乡里了吧?再说说110,我有幸与之接触了两次(不是什么案件,与我的职业相关),处理完后没有核实我的身份证就让我签字走人,效率很高但是敷衍了事,完全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还有,还有坐办公室的,有些警员甚至都明言暗语提示我需要食物或者快乐,我真替你们丢人!你们配得上头顶的国徽么?
决不是少数,绝对不是,是大多数,绝大多数,否则我不会这样愤怒,否则我不会对我曾经向往的职业这样充满疑问,亲身感受痛彻心扉啊!我还说什么呢?难道让我变成一个怨妇么?
衷心希望国家领导能够倾听群众心声,净化警察队伍,提高其素质纠正其作风,真正做到-----爱人民!于党于国有大益啊!到那个时候就没多少人为了牺牲还是遇难争吵了!治病治本啊!
个人觉得,楼主说的有道理,这些消防战士很英勇,应当称为牺牲,并且期待有关单位尽早授予烈士称号。
但是,上海的那六位警察称为牺牲也没有错。虽然在这一事件中,个人总是站在上海警方的对立面。毕竟,那六位警察是在公共服务的岗位上遇害的,我们质疑上海警方的处理方式,不该把情绪发泄在那六位在这个事件上无辜的警察身上。
支持楼主,警察只能算是不幸遇难,因为他们并不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死亡的(别跟我说在局里上班就是执行公务)
消防员才是烈士,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牺牲的
警察才是标准的遇难,连自保都不行,警告同事都没做到, 平时作威作福惯了
消防部门在地方上关系不行,武警也不行,在地方部门眼中整个第四等
警察是国家机器,用于维护法律的尊严,武力是其中的一部分。
但是有一个问题,警察执法是不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最重要?还是说警察执法只要挂着维护法律的名义就可以粗暴、就可以蛮横?当然,对持械行凶的歹徒除外,但我怎么看到很多警察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反而颐指气使,对开奔驰宝马看上去凶神恶煞的问题人士反而恭敬有加呢?国家的统治机器也欺软怕硬么?
我怎么还能总看到一条又一条的说野蛮执法的诉苦贴呢?是法律条文的问题还是执法人员的问题?为什么总有人疯狂报复执法人员?是他们天生不怕死还是因为别的?人民警察...... |
说的很对,但是为什么警察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呢?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警察来自中国人,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天外来客。中国的人文素质虽然近些年来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不得不看到还有很大差距。这一点无需多言。
二、选拔机制不科学不完善。(一)在中国,警察属于公务员,因此必须按照公务员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招录。大家知道,警察职业面临的风险与强度、工作性质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密切程度以及社会的关注程度肯定要比其他公务员要高一些,因此在招录时需要有更高一点的要求,比如他的身体条件,但现在难以做到,国家人事部门规定的公务员招录政策难以逾越。(二)在中国,公安机关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干部任免、经费保障上的领导和管理,通俗的说,公安局要听县委县政府的,要听财政局、人事局、组织部的,不听就会有很多麻烦,因此,长期以来,一些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下,进来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这些人的素质自然也就参差不齐了。
三、教育培训跟不上。受地方财政经费保障的制约,公安机关的教育培训非常滞后,在基层,一个民警十几年没打过靶的很多,因为子弹需要钱。
其他还有一些原因,在此不多说了,总之,希望大家全面、客观、公正地看待警察,警察也是人,是社会的一分子,相比其他个别行业、公务员,警察已经很辛苦了,很多人长年累月的得不到休息,但案子一个接一个的破不完,现在社会在转型期,很多矛盾被激发出来,该管不该管的比如拆迁、计划生育、征购提留、打狗屠宰,个别党委政府领导一句话,警察都得管,都得往前冲。给警察多一些理解、给全社会包括警察逐步提高素质的时间,相信都会好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