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凌迟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 。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
觉得残忍吗?呵呵,这其实只是个中性的客观事物而以。如果对罪大恶极、深仇大恨的罪犯仇人,就算割他个三千刀,又有什么不可呢?复仇者只会觉得很痛快吧。
如果我们有机会去凌迟处死那些搞“中国人活体解剖”的日本731魔鬼,你会不愿意吗?我是一百个愿意的,我甚至愿意亲自操刀。
人性?得看对谁用,如果把冈村宁次凌迟了,想必没有多少中国人反对. |
就是因为没有对这样的垃圾应用这样的刑外之法,今天才有这么多的日本垃圾还想卷土重来.
就是因为没有对这样的垃圾应用这样的刑外之法,今天才有这么多的日本垃圾还想卷土重来. |
对人类不应该应用这样的刑法,但是对于实施过类似兽行,罪行确定无疑的战争罪犯,用普通刑法已经无法讨回公道的畜生而言,确实只有凌迟这样的刑法才能以儆效犹,而且能够让大多数的公民接受.
对人类不应该应用这样的刑法,但是对于实施过类似兽行,罪行确定无疑的战争罪犯,用普通刑法已经无法讨回公道的畜生而言,确实只有凌迟这样的刑法才能以儆效犹,而且能够让大多数的公民接受. |
如果这些垃圾可以随意把大批的平民以非常不人道的方法处死,而他们自己,在最坏情况下,只用面对普通的死刑,这样确实不能震慑这样的畜生犯反人类罪.
应该在国际与国内法立法的高度上讨论极端残忍刑法立法的合理性与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