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和朋友在网吧玩MXD。本来很愉快。玩了一半。来了一男一女。男的目测不穿鞋净身高159左右,女的一脸都是粉。笑一下掉地下的粉能淹死几只蚂蚁。看穿衣的品位和发型一看就是非主流……刚好是周末……网吧人比较多。就我旁边有2台空机……正好就坐在了我旁边……我日啊……我只好假装看不见……继续MXD。过了10分钟……我就听见旁边传来了那刺耳的敲键盘声……不用说……又TMD在玩鸡舞了……不过我这个人比较有涵养……我不与脑残一般见识……于是我带上了耳机……声音小多了……继续MXD
……又过了2分钟。。旁边传来了杀猪般的叫声,全网吧的人都将眼光转向了那2个人
我看到那女人抓着那男的手臂大叫:哇,老公你好厉害啊,连跳了18个P了!!男的说:这有什么,看我再连10个给你看看……我忍无可忍了,站起身来走像那个男的。对他说:兄弟公共场合小声点好不好,不要打扰到别人。那男的听我这样说也站起身来仰视着我(我183CM)对我说:你TMD劳资玩游戏要你管啊,不想玩滚出去。
我什么也没说,直接一个大跳越过那男的头顶,一个百合折踢中那男子后脑勺,紧接了一记重拳重重的打在那男子面部。又接了一个梦弹一段,男子的脸上立刻:出现了4道血痕。还没等男子反应过来,我立刻使出了一招禁千百八式-八稚女,把那脑残打的血肉模糊。我一边打一边狂笑一边喊道:哭吧!叫吧!然后就TMD给我去死吧。最后用头顶重重的一击把那脑残轰飞出网吧门外。发泄完后。我忍不住掩面狂笑起来,网吧里的观众都给我报以了热烈的掌声,笑完以后,我发现那脑残女还站在我面前。估计已经给我吓傻了,我对她说:这次算轻的,以后别让我看到你们,否则我会把你们轰杀至渣为止,那女的颤抖的点了下头……跑出门外……扶起那个男的狗一样的跑了。
网吧里的朋友们一下把我围了起来:哥们你太厉害了,这2个也太他妈嚣张了。
一个PLMM拉住我的手问我:同学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穿上外套。
虎躯一震:
雷锋!
然后慢慢的走出了网吧。身后再次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他们这一代人废掉了,我那天坐车的时候也看见一个,打电话打个不停,无非是说哪买的内衣内裤之类的,长的漂亮也就罢了,可偏偏是那种看了没食欲的,结果引起了全车人的公愤,司机直接把音乐的声音调大,盖了她的声音。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楼主犯有故意伤害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依据你的描述,对方已经构成轻伤,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还自己说是雷峰呢.可雷峰从来不做违法犯罪的事,虽然那个男的做事不怎么地道,但在网吧,本来就是放松的地方,尖叫几声称是没什么的,虽然,他是不讲公德,但是,你用违法犯罪的的手段就正确了吗?如果人人都如此,那社会启不乱套了吗?
还好,你碰上了一个不懂法律的人,否则,你的人身档案里就会记上一笔,也许你一时是痛快了,可这对你的个人信用等都会产生影响,所以,以后还是要三思想而行.
对于一个文明的社会来讲,第一是要自己守法,然后才是依法维持社会秩序,对于不道德的行为,绝对不能以不道德来对待,更不能以违法犯罪对待.
最后,对应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网吧管理者出面管理,如果网吧管理者不能制止的话,你可以要求赔偿,因为你在网吧消费,已经和网吧构成了合同关系,他们有义务为你提供一个上网的环境,如果他们不能提供这样的环境或不能起到管理义务的话,就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赔偿.
至于这两个人,你最好还是登门道歉的好
楼主刚要走,突然后面传来一个声音
:"站住"
众人视之,黄发,白脸.长指甲乃刚才那女的!
楼主还在疑惑间,那女的,伸出十指,N称间在楼主留下十道血痕.
楼主刚要反应过来,一拳打在女的身上,结果被女,身子一震.楼主被弹出十米.倒在地上.
楼主刚站起来,那女的,以迅雷5暴风7之速飞到楼主身旁,右手伸出五指,按在楼主的头顶上!将楼主压的双膝跪于地上.
女的大笑:我刚怕我出手,吓到偶夫君,假装跑,以为怕你不成!
说完.右手紧抓楼主头顶,将楼主抛起.楼主重重的砸在地上,刚要起身,被女的一掌打飞,贴在网吧墙上!
楼主吐了一口血用微弱的声音说:女侠是哪门哪派,使的是什么武功?"
女的大笑:在下峨眉派,所用武功乃矢传以久的武林绝学-----------九阴白骨爪!
上面的那些人有病啊···这是写上一笑的···你们都追究,吃饱了没事干啊·····
· ··另外··楼上的··你和楼主一样有才····
打人犯法的,以后要注意,把人打残了,你再养人家一辈子,就更不合算了。要在你家里两人玩起游戏,你咋办呀。哈哈!
净花架子!按俺们东北爷们的习惯,抄起椅子照脑袋一嗐也就完事儿了。简单、直接、干脆,绝不拖泥带水。顶多再来一声:“滚!”就彻底解决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