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几个地方的城管执法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上还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问题,也需要又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法规,来约束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随意性,确定规范的处罚标准和办法,还要解决城市里早已存在的“小商贩儿”的问题,我们的管理层是不是能够下来考察一下,制定一个稳妥的城市管理条例呢?
记得过去治水总是以“水来土掩”的办法,后来事实给了我们一个教训,使得我们后来的水利建设中开始贯彻“堵输并举,以输为主,以堵为辅,以输保堵”的方针,后来的事实证明是正确的。
我想,我们在城市管理上是不是也能够贯彻这个原则呢?在城市里,确实存在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没有大的本钱,也没有固定的职业,更没有特别的专长,但是,他们也要生存,也要养家糊口,你不让他去摆小摊儿,他就没有了生活来源,但是,城市管理上又不允许他们这些“无证”摊贩儿在城市里摆摊儿,尽管有些城市开发了大型的贸易市场,但是,一个摊位的费用也是不少的,而他们如果缴纳了摊位费用,剩下的也就不多了(因为他们的本钱是很少的),所以,对于他们来说,低成本是最实惠的,也是唯一能够让他们有钱赚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是不是也能够“输堵并举,以输保堵”呢?
比如,我们可以在居民小区附近,开设一些“有限”的小型集贸市场呢?这个“有限”就是要限制摆摊儿的时间(以方便居民为原则),还要限制小摊儿出售的物品,还要限制其规模,然后向他们收取少量的“卫生费用”,等到了大家都上班的时候,就让他们收摊儿,然后,在大家都下班回家的时候,又让他们摆上一会儿,这样他们也可以赚取生活费用,又能不影响市容观瞻了,居民也方便了,可以说是多方得利的事情,我们为什么就不做呢?
还有的就是要提高我们城市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彻底扭转人们对他们的印象呢?我想这是能够办到的事情,关键还是在于我们的各级领导要怎样去教育引导和管理了。
我想如果让我们某些城市执法人员跟小商贩儿们,都来一个换位思考,或者换位体验一下对方的困难,或许能够使“猫与老鼠”的游戏就此结束,让那些不和谐的事情不再发生呢。
当然,我没有具体去搞过城市管理,或许我说的有点外行话,但是,我想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为搞好城市管理想想办法,问题就不会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俗话说的好: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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