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今年90岁,是1939年入党的共产党员,介绍人在反右中自杀。1948年7月土地改革中,我们家和我姥爷家受到了打击,我的母亲被党组织通知暂停组织生活。49年甄别经核实证明打击错了我们家,当时的政府工作队负责人代表县政府向打击错的几户中农道歉。按说我母亲的组织生活也应得到恢复了,但不知何原因,至今未恢复组织生活。1972年整党整风,我母亲写了申诉材料,交给了党支部,支部也做了调查,当事人也出了证材,证明当时组织同意恢复我母亲的组织生活,让她下通知的,是她没下,责任在她,与我母亲没责任。但后来不知何原因,没结论就不了了之了。当时的支部书记、副书记都病故了,当时的证材也不知党支部是否还保存着?我的母亲在1948年党的组织还没公开的时候就停止了组织生活,那时党的组织还没有公开,能证明她是党员的文字资料什么也没有(在秘密的情况下普通党员也不允许保存党的资料,这是党的纪律决定的)。现在她一个党小组七人就剩她一人了,我村现在能间接证明我母亲是党员的只有一个85岁的老党员了(他们不是一个党小组)。
母亲她老了,经常自言自语地说:“我是党员,不知人家认不认”。听得我们心里直发酸。我也几次口头反映到市委组织部,他们说党员花名册上没有名,又拿不出原始的证明材料,不知怎样办理。
我的母亲,出身在动乱的时代,在抗战的烽火中,她没有忘记一个青年的责任,一个弱女子,一个知识女性,在国家与民族生死存亡之际,她挺身而出,毅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妇救会,组织全村妇女,做军衣,做军鞋,为支援前线,她们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五一”大扫荡等残酷的战争时期,她们身处白色恐怖,冒着死亡的危险,坚持地下斗争,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尽了一个热血青年的责任。在土改后,我们家错被打击,家庭成份多年得不到改正(到72年阶级复议才改为中农),家庭、子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等情况下,她老人家没有怨言,仍坚信她是共产党员,只是不被组织承认而已。她用祖传秘方,不收一分钱,几十年为数千周围乡邻医好了恶疮,我们村和周围的村庄都知道她,她是一个不在册的共产党的党员。
我母亲老了,但还清楚的记的她那党小组一共七个人,当时党的组织不是公开的,公开的身份是妇救会。在解放后我县早期的党的花名册上,除我母亲外应该有她们几个人的名字。
母亲她老了,经常自言自语地说:“我是党员,不知人家认不认”。听得我们做子女的心里直发酸。为了在母亲有生之年 ,讨得一个说法,我上书党的各级组织部门,我的母亲还是共产党员吗?秘密时期的老党员没直接证据究竟怎么确认呢?一个经过战争洗礼,没有任何说法的党员能说不是就不是了吗?她老人家不能恢复组织关系了吗?
我的母亲90岁了,已有些痴呆了,留给她的时间不太长了,我们村能间接证明她是党员的只有一个人了,呈请组织迅速派员核实,按有关政策,尽快本着尊重史实、实事求是的给一个老人一个说法,给一个曾经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做出过贡献的老人在精神上以安慰!
我的信件反映后,市委组织部很重视,部长亲自做了批示,主管部长亲自组织调查,经过查实历史档案,走访老党员老同志,在年前恢复了老人的党籍。使我的母亲回到了组织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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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故事,就发生现实生活中。很多的人可能不理解,但经历过那个变革年代的人会有同感的。还是现在好啊,创造和谐社会,让人们都能说话,都有发表意见的空间,好,真得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