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小姐强奸,还被追要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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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王法 还有法律嘛 人家哪个是嫖娼嘛 谁是保护伞
调查取证 你那边的哪个什么GA没事 都出来走走 问问
这种现象我想不会这么狂吧
很明显是一伙的嘛,警局先前不受理,等记者来了就受理了,结果去了后是什么样子,本来是应该有人接客的,现在却大门紧锁。这说明什么,有人给那个卖淫点通风报信,而知道这事情的只有民工去过的警局,和采访的煤体,我不相信是煤体报的信,那报信的肯定就是警察了
明显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应该定性为强奸、抢劫,警察说涉嫌嫖娼?见多了,吃完原告吃被告。。。
明显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应该定性为强奸、抢劫,警察说涉嫌嫖娼?见多了,吃完原告吃被告。。。 |
麻烦兄弟去看看刑法,你还是衔还是警察,我们国家的强奸罪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注意啊,是“妇女“,这条法律是不保护男人的,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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