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报道,东大桥路口的佳亿天地时尚购物广场挂出了数条印有“红心China”的条幅。今天路过的时候
看到,条幅已经被拆除了,据知情的朋友所说,条幅是被城管强行拆除的,商场的人和城管交涉了很久也没有
效果,只能看着条幅被城管拆除没收。
我不想讨论佳亿天地因时挂出“红心China”的这种行为是否是商业炒作的行为,也不想评论城管的这种强制
行为是否是城管这个团体本就不好的社会形象的又一佐证。我想问问,如果我穿着印有“红心China”的T-
shirt上街,城管们是否会把我的衣服脱下来没收,然后我会因为赤膊上街被认为影响北京形象,给2008北京
奥运会摸黑。虽然我这样说会有些夸张,但是我真的想问问,我们都是有舆论自由的公民,这是在《宪法》里
写的明明白白的,城管们有什么理由限制,难道就因为他们穿了那一身纳税人赋予他们的皮?
如果是反中国甚至反人类,反社会的言论和行为,用权利及时制止是完全没问题的,也是社会所向,人心所向
;但是“红心China”是积极爱国的言论和行为,如果政府部门担心这种热血行为会因为某些人的不够冷静或
被有心人利用而产生过激行为,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媒体和各种方式进行舆论导向,引导“红心”始终保持在正
确的道路上。我们的老祖宗早就明白舆论的洪水猛兽可疏不可堵,城管们为什么始终不明白,总是用一成不便
扬州电视台竟然说的哥在富康出租车上贴抵制法货的标语是搞笑,太让人生气了。人家以前买富康那是促进中法友谊,现在抵制法货是表达爱国情怀,与时俱进么。
不觉得惊奇,城管初始阶段都是什么人组成的??社会闲杂人员,甚至地痞流氓,有关系就能进,这些人现在还在城管队伍里,有些人已经是干部了,底子不干净还能指望它们做出什么好事来?
郑重声明:关于“红心China”标志拆除的声明
本店于2008年4月19日在商场楼顶挂出的“红心China”,由于非本店广告位置,已于2008年4月21日拆除。此举完全是企业自发行为,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限制拆除、或强制拆除。到目前为止公司未收到任何部门的拆除通知,而是响应国家号召,“用更理智方法表达爱国之情 ,做好自身工作,努力建设好国家”的号召的企业自发行为。
特此郑重声明!
北京佳亿天地时尚购物广场
详细信息见北京佳亿天地时尚购物广场网站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