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山原创] 《痴狂先生鹿马论》
天下虽大,混沌而一;万物生化,竟无种类!痴狂先生大喜曰:今日世界大同,无是非,无争竞,无鹿马之别,先圣高贤苦求不得之境界,今日得现世间,大喜啊大喜!
其初,官家买马,求体健善弛者,其价也昂。遂有宵小之徒,以鹿充马,而谋利焉。由是鹿马混杂,良莠莫辨,弊端日甚。庙堂之士遂定刑律,绘图形,正告天下曰:“此为鹿,彼为马,有刑典图形为凭。日后有贩鹿为马者,初次罚金三百,再犯禁闭三日,屡犯不改者,刺配荒蛮,免污我上朝衣冠”令一下,风气整肃。人人明事理而畏刑律,间有贩鹿者,皆亡命无赖之徒,刑典即下,各作鸟兽散,不复为患矣!
忽某日,官马过市,其间赫然有鹿。有好事者细查之,则一头一头再一头也。考刑律,比图形,果然皆鹿。众人义愤,问至府衙。则有师爷衙役含糊云:虽似鹿,亦类马,尔等刁民苦究末节,欲破坏和谐乎?众人惧,然终愤愤不解,未肯便去。突闻高声喝道,曰:“大人令喻下,为尔等解鹿马之争!”众人大喜过望,大人为官历来清正严明,甚得人望。大人令下,当是非忠奸各得分明。
大人令喻:“天下鹿,多类马;天下马,也似鹿。此批官马非鹿非马,是为鹿马也!而贩鹿马何罪,典上所缺,可比贩鹿条令,减半罚之”此令一下,有分教:清正端方君子面面相觑,作声不得;无赖狡诈小人暗自琢磨,财路重开矣。更有从前被刑之人,免不得大声号哭,曰:私贩鹿,吾已受重典。今公贩鹿,却以马鹿开解,何故哉?!何故哉?!!
唯痴狂先生微笑不语,作狂歌曰:吾有驴,久欲售,亦类马,又如鹿,大人恩典重如山,一朝贩驴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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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鹿,多类马;天下马,也似鹿。此批官马非鹿非马,是为鹿马也!而贩鹿马何罪,典上所缺,可比贩鹿条令,减半罚之”
好论好论....学习中
铁血忽闻马鹿门,假非假又真非真。
痴狂妙语一针血,无愧神明贩鹿人?
看罢痴狂先生鹿马论,梧桐风语:君安知此马非马,群安知此鹿为鹿?概因权倾朝野,指马为马,指鹿为鹿,尔敢有他论呼?此处风光独好,养马养鹿,均水草丰美,衣食无忧,兼有香车宝驴,直入庙堂,故无忧也!(窃笑ING。。。。。。)
马鹿也是马,马鹿也是鹿。要想搞清白,领导话算数。
天下之大,悖不过一个理字,强权之悍,悍不过一个真字。指鹿为马的事常有,却不长久。毕竟,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瞒一时就能瞒一世吗?
探讨错对在这里,意义不大,但是现实中,慎之要慎,真能害人的,也会害己的。
面面,你真行!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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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自然如此,可惜那些翻手为云覆水为雨者,很少得到惩罚。
痴狂小子,怎敢以先生自居。
在文化区,“痴狂先生”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关某人卖弄言辞,唐突他人长辈,还大言不惭批驳古人格律,因此以“痴狂先生”讥讽他。而这是第二次。
然而这终究不是正人的举止。事情已过,痴狂唯愿此贴就此沉没而已。因此所有朋友的跟贴,痴狂一律没敢回。偏偏陆续有朋友来光顾,帖子几次没能沉下去。
声明一下:痴狂来文化区,是来做学生的。虽然天性轻薄好议论,然求学之心也诚。若有张狂喧哗搅扰了正人君子清净的举止,也在这里一并致歉。但愿花园能成一方净土,让“痴狂先生”去政治区厮混好了。
也恳请后进来的朋友,不再跟贴,就此作结罢。
痴狂稽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