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的毒誓:判不了他们死刑我跳海
会员  大户  发帖于  陆军论坛  2008-04-09   评论56条 浏览46904IP


60年前,由美国、中国、苏联、英国等11个盟国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渐入高潮。当年,以中方检察官向哲浚、法官梅汝璈和首席顾问倪征燠等中国法律界“三杰”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排除万难,艰苦取证,最终把7名日本甲级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最近,向哲浚的儿子、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向隆万到美国收集当年父亲与其他战友参加东京审判的资料,并向本报特约记者讲述了东京审判大量鲜为人知的内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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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梅汝璈当时在日记中写道:如果这些日本战犯不能被判处死刑,我只能跳海以谢国人。悲壮之情由此可见。




  中国法官坐在显要位置




这场从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11月12日的历史大审判,历时924天,起诉日本战犯28名,开庭818次,庭审记录48412页,在人类历史上堪称空前。东京审判比同期进行的审判德国战犯的纽伦堡审判要更复杂艰难。向隆万认为,主要原因是东京审判时,冷战阴霾初起,美英有意对日本从宽处理。美军最高指挥官麦克阿瑟曾密会日本天皇,同意不起诉他战争罪;蒋介石则提出“以德报怨”,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内战上。




尽管面临重重困难,但中方代表团的成员们自觉肩负中国人民的重托,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维护了中国应得的地位和尊严。




远东军事法庭成立之初,曾有法官座次之争:首席法官两侧是美中还是美英。中国法官梅汝璈指出,在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中,中国受害最深,而且中国代表在密苏里号军舰的日本受降仪式上和东京审判的起诉书上都是第二个签名,所以法庭上中国法官也应坐在显要位置。最后梅汝璈坐在首席法官的左侧。




夜以继日艰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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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东京审判的进行,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越来越发现蒋介石政府对东京审判准备不足,重视不够。参加法庭审判的中方人员自始至终没有超过10个人。由于中方势单力薄,国际检察局决定把对土肥原贤二和坂垣征四郎的指控与盘问任务,分配给菲律宾检察官负责。经过中国检察官据理力争,法庭最终将坂垣征四郎交给中国检察官审理。




此刻,中国检察官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在被告个人答辩的时候进行有效的反驳,并提出有力的新证据。在国内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中国检察官要求进入已被封闭的日本内阁和日本陆军省档案库,寻找日本侵华战争的有关罪证。十几年的档案资料不计其数。要从字里行间发掘罪行证据,就像大海捞针。中国代表夜以继日,经过7个月的紧张工作,找到了大量可以证明首要战犯罪行的有力证据。




中国代表还在一起研究对付日本战犯和辩护律师的策略,模拟可能在法庭上出现的辩论场面。为了防范日本方面窃听,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在互相交谈中,对受审的日本战犯分别编号,并多冠以“绰号”,如:以“土老二”来称土肥原;以“坂老四”来称坂垣征四郎。




  唇枪舌剑后战犯认罪




东京审判中,唇枪舌剑是家常便饭。中国代表团首席法律顾问倪征燠就与坂垣征四郎斗法10天,终使坂垣臣服。




坂垣提出了长达48页的书面证词,主要想说明:其一,“满洲国”是根据“民意”成立的;其二,七七事变后,他担任陆军大臣时,始终主张从中国撤军言和。对此倪征燠严厉盘问和反驳,问到让他难堪的问题时,他就会生硬地顶撞:“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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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九一八事变”,坂垣征四郎一口咬定是由中国军队进攻引发的偶然事件。倪征燠根据他们找到的日本外务省秘密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予以有力反驳。对于坂垣征四郎说他主张撤退在华日军,倪征燠穷追不舍,坂垣最后点头认罪。由倪征燠担纲的反诘盘问整整持续了10天。




同样,向哲浚也同日本战犯及律师展开舌战。1946年12月29日审理“南京大屠杀”案时,松井石根在辩护中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向哲浚当庭展示了一叠资料,其中包括《曼彻斯特卫报》驻华记者伯烈当时的报道、南京外国侨民在日记中对当时日军暴行的大量记述及现场拍摄的罪证。但被告律师提出,把松井石根指控为最高直接责任者的证据仍然不足。向哲浚取出1937年12月10日有松井石根亲笔签名的进攻南京的命令。最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告,松井石根率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了滔天罪行。




向哲浚还精心安排,说服“末代皇帝”溥仪出庭作证,证明土肥原贤二在策划“九一八事变”和建立“伪满洲国”过程中的罪行。




  现实意义深远重大




东京审判终裁之前也有定刑之争。当时11国法官分歧很大,美、中、苏倾向判主要战犯死刑,澳大利亚法官主张放逐荒岛,印度法官主张宣告无罪。中国法官梅汝璈当时在日记中写道:如果这些日本战犯不能被判处死刑,我只能跳海以谢国人。悲壮之情由此可见。11名法官最后表决,以6:5的微弱多数决定:判处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16人被判无期徒刑。1948年11月12日,7人被送上绞刑架。




令人遗憾的是,如今东京审判的大量宝贵资料不知去向。而随着那一代人的陆续作古,一些史实也许将尘封。忧心于此,向隆万教授近年来多次到美国寻找资料,颇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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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至今仍有巨大而深远的意义。向教授认为,东京审判为中日关系的正常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翻案提供了铁证,也为中国和平统一,反对“台独”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因为,“东京审判”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而来。在那两个文献中,确认将台湾从日本殖民统治下归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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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战列舰
陆军中士
[加为好友] [引用] 2楼 2008-4-10 14:07:02

说句实话,

什么公开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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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道歉认罪?

都是精神胜利法!

春秋无义战?

血债血偿!

那些莫名其妙的法官律师,

怎么不在日本投降前去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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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别人的实力,审判一个失败者,还沾沾自喜!

虚伪?幼稚!

两国交战,还审判对方,

太滑稽了!

中国死了几千万,

还要辩论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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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身就是种侮辱!

没骨气!

爱不爱国看行动
陆军列兵
[加为好友] [引用] 4楼 2008-4-10 14:29:50

 以下是引用红色战列舰 在第2楼的发言:
说句实话,

什么公开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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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道歉认罪?

都是精神胜利法!

春秋无义战?

血债血偿!

那些莫名其妙的法官律师,

怎么不在日本投降前去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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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别人的实力,审判一个失败者,还沾沾自喜!

虚伪?幼稚!

两国交战,还审判对方,

太滑稽了!

中国死了几千万,

还要辩论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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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身就是种侮辱!

没骨气!

操,你个猪B只知道瞎叫,有种你去试试看,怀疑你会尿裤子,一看就是个汉奸样,那来的骨气跟硬气!

余音绕梁
警察三级警督
[加为好友] [引用] 5楼 2008-4-10 15:01:34

楼上的消消气先!2楼的意思就是要把这些日鬼,用更直接的方式叫他们变成鬼!永世不得超生!

本文内容于 2008-4-10 15:03:03 被余音绕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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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314
武警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12楼 2008-4-10 17:20:34

楼上说的是有些理的,当我看"东京大审判"时那个气啊,就他们的印度,不支持死刑,我操,要是小日本就是我们给搞下来,我们还管他们放什么屁

laodao8338
武警中士
[加为好友] [引用] 14楼 2008-4-10 17:41:15

现在,除了“蟑螂不死我死”的卖蟑螂药的,还真不见这么硬气的肺腑之言~

oo00oo
陆军列兵
[加为好友] [引用] 15楼 2008-4-10 18:02:56

2楼笨。没审就毙了,那鬼子就是做为战俘被干掉的了。审过再枪毙,那鬼子是做为战犯被处决的。

山村民兵
陆军列兵
[加为好友] [引用] 18楼 2008-4-10 19:10:51

要是谁对贪官这样说,就是我们全中国老百姓之大幸也!!

我是棵菠菜
陆军中尉
[加为好友] [引用] 19楼 2008-4-10 19:42:34

楼主爱国情怀值得赞赏.但假帖子请不要发了.

知名的法官讲这种话不可能.只有法盲法官才会讲这种话.知道现行杀人犯为什么在法院宣判前叫犯罪嫌疑人么?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都禁止法官在判决前有预告性的言语.这是世界通行法律原则,从资产阶级革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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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h304_12
陆军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31楼 2008-4-10 21:49:27

楼主对祖国的情感是要认同的,但要是真的判不了鬼子的死刑,他死了也无济于事呀。不要太感情用事嘛,尤其是和鬼子的斗争一定要冷静、要讲究策略,搞死鬼子才是目的呀,不要鬼子没搞死反而把自己搞死了那多不划算!

风丫丫
陆军下士
[加为好友] [引用] 33楼 2008-4-10 21:59:21

至少人家说了做了,现在的法官有几个敢说这话的,又有几个愿意这样做的?

nevele
陆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37楼 2008-4-10 23:16:17

 以下是引用oo00oo 在第15楼的发言:
2楼笨。没审就毙了,那鬼子就是做为战俘被干掉的了。审过再枪毙,那鬼子是做为战犯被处决的。

我更赞同,当初政府直接去日本抓住几个带回来,自己审判,然后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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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东京审判?

这让我想起了海牙,当初反分裂,最后被通缉的南联盟的领导人!

还有倒霉的萨达姆?好像当代我国某个领导人也被美国法院判过刑?

同时又让我想起了,德国战犯与日本战犯的不同待遇,

双重标准,难道我们还要尊重这样的法庭吗?

公正,是要靠实力来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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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战俘,好像美国还虐待战俘,日内瓦公约,只对弱者有效!

以色列追杀,纳粹,好像也没有审判,审判只会给更多的人增添侥幸心理,

记住一句话,“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审判,强国讲得是仲裁!

国际公约也就是一张废纸,国家实力才是标准!


不得不说,当初的东京审判,对中国人,更像精神胜利法,

公正的审判,那谁来告诉我,日本天皇呢?731那些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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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是,现在还有人对当初的审判沾沾自喜,

好像自己真正胜利了,可笑可怜!

我们的几千万同胞,死前,法律在哪里?公正在哪里?

你们应该感到羞愧,前人的血,

难道就靠几十个人,就被你们轻描淡写的洗净了!

还是那句话,我们不要虚伪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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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债只能靠血来偿还,

血耻只能用血来洗净!


中国死了几千万,

还要“排除万难,艰苦取证,最终把7名日本甲级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那本身就是种侮辱!甚至有一点自取其辱!


说句实话,东京审判,对于中华民族,除了耻辱,就是更深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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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机会让日本偿还千万血债,

当一回“战犯”,又何妨?



附录:

纽伦堡法庭 德国甲级战犯,18人 (3人无罪释放),14人绞刑

东京审判 日本甲级战犯,28人 ,7人绞刑

看出差别了吗?无论律师怎样?绞刑大致人数是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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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于 2008-4-11 14:10:18 被nevele编辑

蛇仔明表哥
武警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42楼 2008-4-11 11:49:22

还有很多战犯逍遥法外,应该组织一个“民间团体”,以暗杀国家罪人,战犯,敌人为己任。

爱国精英
陆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43楼 2008-4-12 9:13:14

日本的名将之花阿布规秀被击毙在中国战场,当然不会被审判了!

他们已经被中国人民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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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心→扬我军威
陆军中尉
[加为好友] [引用] 45楼 2008-4-13 16:32:00

还有很多战犯逍遥法外,应该组织一个“民间团体”,以暗杀国家罪人,战犯,敌人为己任。

“铁血社”欢迎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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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le
陆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47楼 2008-4-13 18:13:53

 以下是引用tzh137 在第46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红色战列舰 在第2楼的发言:
说句实话,

什么公开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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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道歉认罪?

都是精神胜利法!

春秋无义战?

血债血偿!

那些莫名其妙的法官律师,

怎么不在日本投降前去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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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别人的实力,审判一个失败者,还沾沾自喜!

虚伪?幼稚!

两国交战,还审判对方,

太滑稽了!

中国死了几千万,

还要辩论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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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身就是种侮辱!

没骨气!

你霉国主子给你拿多少月薪???????????

我怎么感觉,这段话的本质是反美的,


中国死了几千万,

还要“排除万难,艰苦取证,最终把7名日本甲级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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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身就是种侮辱!甚至有一点自取其辱!


附录:

纽伦堡法庭 德国甲级战犯,18人 (3人无罪释放),14人绞刑

东京审判 日本甲级战犯,28人 ,7人绞刑

看出差别了吗?无论律师怎样?绞刑大致人数是内定的!

既要安抚国民政府,又要为控制日本作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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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律师法官,无所谓的!


本文内容于 2008-4-13 18:47:30 被nevele编辑

gao410
陆军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50楼 2008-4-15 10:17:03

 以下是引用铁血心→扬我军威 在第45楼的发言:
还有很多战犯逍遥法外,应该组织一个“民间团体”,以暗杀国家罪人,战犯,敌人为己任。

“铁血社”欢迎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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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我太崇拜你了!

组织民间暗杀组织太好了,先把东南亚的那些欺负我们华人的小瘪三灭几个灭灭他们的威风!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红色战列舰
陆军中士
[加为好友] [引用] 55楼 2008-4-19 10:39:51

那时的中国派去的法官律师,

就类似于现在的精英,相信西方的普世价值,民主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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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相信国际法庭的公正,

实际上忽略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条国际法则,

高于公正的法律,高于人权,高于民主,

他们只是以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而被别人利用,被愚弄,同时赔上了民族的尊严!

这样的人,对国家的稳定是有危害的!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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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纽伦堡法庭 德国甲级战犯,18人 (3人无罪释放),14人绞刑

东京审判 日本甲级战犯,28人 ,7人绞刑,

德国战犯几乎全杀,而日本呢?




本文内容于 2008-4-19 10:41:29 被红色战列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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