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话题总是有许多所谓的专家出来大叫特叫,不说些引人注目的理论怕人不知道他的存在,以为是白拿工资的。(本人不是专家,也没拿国家工资,所以乱讲应该没问题。呵呵)
比如废除死刑,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十分人道的议题,同时也是个所谓“和国际接轨”的关系国家形象的大问题。
但,为什么不再具有中国特色呢?就连西方世界的老大美国也没废除死刑。
虽然有着民族主义思想,但理性地分析,中国的发展尚不到与西方相提并论的程度,特别是在国民素质修养方面,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目前在中国仍旧存在着许多十恶不赦的刑事犯罪,而西方国家之所以取消死刑,很大程度上是严重的刑事犯罪率降低不少,某些比较严重的犯罪也大多存在于没有血腥的经济类犯罪。在提高司法公正与人道主义方面,所以才有了取消死刑的时候。
而在中国,存在的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犯罪时有发生,其中也有十分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在其手中丧生数条人命的罪犯,对于这样的没有人性的禽兽,不处死刑,那就是对其他无辜民众的死刑。
没有道德的没人性的犯罪,是没办法用理性的判罚来惩处的,比如拐卖人口(尤为突出的是拐卖儿童、妇女)使多少家庭发生人伦悲剧,这样的犯罪比杀人还令人发指!对于被拐卖的人而言,他们的人生大部分进入了生不如死的阶段(比如许多需要出现的残疾儿童行乞),对于毁灭人性道德的犯罪,个人认为可以处以极刑,存在着太多功利的社会,也许才能更好地进行道德教育。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是司法公正化,人性化的一项里程碑式的进步,但社会上存在的犯罪活动没有因此而减少,人命关天,严格审核司法判决特别是死刑判决是十分必要的。但对于证据确凿的刑事犯罪,依法判决更是天经地义。
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中,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大威慑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极大的慰藉。
所谓的专家们请结束你们的无病呻吟,不要让你们进行的成名活动造成许多无辜群众的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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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经济犯罪中大量执行死刑!
应该在严重暴力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应该在分裂、煽动暴乱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
坚决拥护保留死刑,特别是故意杀人,强奸,上百万的贪污受贿等,直接崩了,留着的话浪费国家资源,出来还犯,不要说什么给个改过从新的机会,法律明文,为什么还要去犯法?
那些砖家叫兽,如果有人杀了他们的老吗,强奸了他们的女儿,不知他们是否还会嚷着废除死刑?
死刑不应该废除,但是使用一种比较文明的死刑方式还是可以的!如果没有死刑的这种威慑,相信犯大罪的人会更多,反正不会死,采用极端的手段去解决问题的人也会更多!我本人认为应该采用一些比较极端刑法,你犯了什么样的罪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杀人应该偿命!偷东西断手!强抢应该游街、杖责这样的刑法应该应用到法治中,到时看谁还敢犯罪!西方国家的所谓人性化的法治,只是因为他们经过长时间的文化素养,有了那种自觉性!但是我们国家刚刚才起步,不可能达到那种人文素养!也许提出废除死刑的人就是怕自己哪一天犯了死罪而有一步退路吧?!这样的犯事在我们国家所谓的“公仆”群中还少吗?
支持楼主:反对废除死刑,因为你没有这个权力!
不管什么法 执行了才有威慑力
你空喊什么贪污多少多少枪毙 可事实上却有很多漏网之鱼
你不觉得这个法很空洞么???
楼主说别人没有资格废除死刑? 那你就有资格宣布别人的死刑???
古语说 杀人偿命
可一个人屡受欺压 奋起杀人了 才偿命???你不觉得对那个人不公平???
楼主有兴趣去看看我的那骗
人生之初本白纸 废除死刑是王道的文章
不管什么法 执行了才有威慑力 法律有很多漏网之鱼就可以不要法律了吗?
楼主是没有资格宣布别人的死刑,但社会、法律、道德有资格宣布别人死刑
可一个人屡受欺压 奋起杀人了 才偿命???你不觉得对那个人不公平??? 这点只能说某些死刑案例可以考虑改变死刑的判决条件,但不等于可以废除所有死刑条件。
人生之初本白纸 废除死刑是王道,我看了这篇文章。 “每个人是都有生存的权利”,可是也都有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义务,秩序需要权责统一。所以死刑是某些极端行为所应该承担的极端责任。 “ 况且有很多罪其实罪不及死的。。。” ,很多罪罪不及死不等于所有罪罪不及死,这是一个严重逻辑错误。 “把那些犯死刑的关到一个小黑屋,关个十个八个月,这比什么死刑要具有威慑力强大的多 ”,是这样吗?这是你的猜测还是调查出来的,恐怕是指你自己想想的吧。 “关一米见方小黑屋真的比什么死刑的威慑力要强大的多”,恐怕有人认为这种行为比死刑更不人道,更侵犯人权。古代就有这种刑法,被关的人大都变疯了,那还不如杀了他。 我看你这篇文章既没用明白的道理,也没有提出解决死刑所解决的问题的方案,只讲空洞的道理,无视实际情况,然后自己得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 阻挡这一趋势的终究是螳臂当车 自不量力 ”的结论,如何说服人啊 |
死刑
慎之又慎
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 中国必将这样 这代表一种人性的回归
要不然 高院就不会收回死刑的审判权了
至于你说到关小黑屋 会疯掉 怕人说不人道
呵呵 你也知道人道啊 你也在乎?那么死刑就是人道的?
难道这个不比死刑具有威慑力的多???
最怕是有冤案,死了之后就没有翻案的可能了。司法不可能完全公正。谁也不敢保证,特别是那些高智商罪犯,很会冤好人。
应该在经济犯罪中大量执行死刑! 应该在严重暴力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应该在分裂、煽动暴乱案件中大量执行死刑!!! …… |
极度同意,
中国不比外国,人口众多,要是任何犯罪行为都没有有力的威慑的话,会乱的。
死刑 慎之又慎
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 中国必将这样 这代表一种人性的回归
要不然 高院就不会收回死刑的审判权了
至于你说到关小黑屋 会疯掉 怕人说不人道 呵呵 你也知道人道啊 你也在乎?那么死刑就是人道的? 难道这个不比死刑具有威慑力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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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疑问的是。杀人者,对被其杀者(有时不止一人),对人道吗?
这是最根本的问题。
我感到疑问的是。杀人者,对被其杀者(有时不止一人),对人道吗? 这是最根本的问题。 |
这种东西没法制止
自古以来 就有杀人的事情发生
自古以来 也一直没有断绝
狗咬了你一口 难道你也反咬他???
犯罪 就逮捕 拒捕 就击毙
可逮住后还有必要死刑???
你注意下 杀人的也不全是坏人 有人是恶贯满盈 还有人是被欺压怒极杀人
所以 死刑并不仅仅是落在坏人身上的。。。
这种东西没法制止
自古以来 就有杀人的事情发生
自古以来 也一直没有断绝
狗咬了你一口 难道你也反咬他???
犯罪 就逮捕 拒捕 就击毙 可逮住后还有必要死刑???
你注意下 杀人的也不全是坏人 有人是恶贯满盈 还有人是被欺压怒极杀人 所以 死刑并不仅仅是落在坏人身上的。。。 |
我这里所指的就是那些十恶不赦之徒.
当然前提是在司法尽可能公正的情况下.
对于恶劣犯罪丧尽天良之徒实行死刑.而不是逮一人就死刑.呵呵.
我这里所指的就是那些十恶不赦之徒. 当然前提是在司法尽可能公正的情况下. 对于恶劣犯罪丧尽天良之徒实行死刑.而不是逮一人就死刑.呵呵. |
对于恶劣犯罪丧尽天良之徒如何认定???
这是个问题
PS 这种人一般要拒捕的 大多都因拒捕被击毙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如果不这样的话,没有死刑,用什么对付那些杀人狂徒,难道那些无辜被杀的人难道就应该这么白死吗,很希望有人去杀几个那些所谓的专家,真不知道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你们没看外国电影,当事人的妻子死了,都是他一个人去找黑帮老大报仇的,就算事后被警察待到,也不会判死刑,高招啊
我估计人家是伪人权,真小人。美国和日本照样有死刑,我记得美国对少年犯适用。(这点我不肯定)
自古都有杀人,自古都有死刑
你的意思就是,死刑没有起到震慑作用,还不如取消。这种论调我想到一件事情,你每天都要吃饭,但是还是会饿,那按此逻辑,就不要吃了吧~
对于恶劣犯罪丧尽天良之徒如何认定???
这是个问题
PS 这种人一般要拒捕的 大多都因拒捕被击毙了。。
这是法律体系是否完整的问题,我国法律制度有待完善,是因为我国国情的问题,目前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丧尽天良这个词其实有点民意的评价在里面,而法律在某种程度应该是独立于民意的。
废除死刑就能解决司法不公?这就和改变政治制度就能一步到位高度发达一样。
司法不公的解决是要靠完善民主监督,加强法制建设才能根本解决!废除死刑治标不治本。(美国法律制度肯定比我们健全,但保留死刑,这说明死刑和司法公正没有直接关系)在我国,死刑由来已久,因此在封建思想残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着其独特的威慑力!符合我国国情,有保留的必要。
用取消死刑而试图一劳永逸的解决量刑上的问题,这是很片面的。
从你的很多话我认为,你所担心的是司法的量刑不公,死刑本身的问题。
法律制度完善属于******,而******原则有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从本国实际出发,任何照搬照抄,盲目求快是没有好结果的。带来的只有司法的更不公正和法律公信力的降低!
我认为我国之所以高院收回死刑的审判权,采取慎杀,少杀,证明了两点:
1 我国过去的死刑量刑因受到当时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历史条件限制,而显得不够严谨,因而需要调整。
1要从我们国情出发,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经过调整后死刑制度任有保留的必要,利大于弊,有助于对犯罪起到震慑作用,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司法不公人人憎恨,但是看问题应该更深入,要辩证的看问题,衡量利弊。
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应该获得相应重视,但是,如果片面追求,就会导致法律正真的有失公平。凭什么一个杀害了他人,给他人家庭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给他人带来痛苦的人,可以苟且的活着!
说真的,当一个人为了一己私利严重侵害他人利益,就表示了他对生命的不尊重,那我们也没有必要去尊重他了。
终极目标肯定是没有死刑的.
但目前的情况下.至少二三十年之内.不可废除死刑是无可厚非的
烦请胡老弟详解自己观点.嘻.
不能废除 但可以少用 现在的专家说实话的 有几个到现实生活中提取材料的 大家发现了吗 社会调查的数据采集有多大的准确性 失业率这么高 不是导至治安不好的根子吗 天天找问题 找出来了吗
死刑 慎之又慎
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 中国必将这样 这代表一种人性的回归
要不然 高院就不会收回死刑的审判权了
至于你说到关小黑屋 会疯掉 怕人说不人道 呵呵 你也知道人道啊 你也在乎?那么死刑就是人道的? 难道这个不比死刑具有威慑力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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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你是不是已经认为自己犯了该死的罪?才会这么说?你强奸了几个女的?(或者强奸了几个男的/人妖?)还是你拐卖了几个小孩?或者你卖过几种假药?或是已经贪污了10的n次方的钱财?
赶快尿跑尿自己淹死自己算了!
呵呵 我的观点很明确
发了两贴 你仔细去找找就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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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了死刑废除是终极目标..但不是现在.
我不喜欢那些所谓的专家的误国言论.
你胡汉三终于又回来了.哈哈.
这种东西没法制止
自古以来 就有杀人的事情发生
自古以来 也一直没有断绝
狗咬了你一口 难道你也反咬他???
犯罪 就逮捕 拒捕 就击毙 可逮住后还有必要死刑???
你注意下 杀人的也不全是坏人 有人是恶贯满盈 还有人是被欺压怒极杀人 所以 死刑并不仅仅是落在坏人身上的。。。 |
别搞本本主义空谈了,
废不废除死型要学习毛主席具体问题具体分,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南非的曼德拉当初仁慈废除了死型,结果现在成了暴力犯罪之都,
而西方有很好的福利保障,加上宗仰信仰,人们除了精神有问题犯不着去严重暴力犯罪。
而中国十四亿人口,经济发展参差不齐,信仰缺失,暴力残忍犯罪已屡见不鲜。“乱世”需用重典,但现在是轻轻罪,如果重罪还不判个死刑的话,动动你的脑子,别在这说风凉话。
现行无期特容易减刑到二十年 这个你怎么看? |
这是中国对死刑保留的一种均衡,配合慎杀政策,足以体现您所指的人性的回归的需要
由于死刑符合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因此有保留的必要。那些贪官连死刑都不怕了,还会在乎一个小小的无期吗?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中国人的人际关系网概念在人生观中占有很高的地位。一个贪污者被肉体上消灭,必将在其关系网中起到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有力的阻止了其他网点的模仿与感染。其作用是有利于人民民主专政的。
在我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最基本法制逻辑规则,死刑是百姓心中对极恶分子的传统刑罚。如果这点都不能得到体现和继承(法律是有继承性的),那将会降低法律的公信力。因此,尊重人民对法律的历史认识和心理定势,是对提高和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地位其积极作用的,也是符合我国******和法制建设的。同时,此点这就是南亚某国保留传统鞭刑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现在死缓容易改20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
如果说死刑的保留是为了维护和巩固我国法律的公信力和威严
那慎杀和死缓易改20就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严谨与仁慈
减刑很大一部分程度是起法律作用中的教育作用,教化功能也是法律众多功能的一种。
严肃和宽容是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的两面,缺一不可!
只有前者,难免会演变成苛政
只有后者,中将会导致法律成为一张没有威慑力的废纸!
要用两点论来看问题,问题才能得到完善的解决,避免过和不及。
PS:胡汉三大人,对您对**的反击,我表示强烈支持,借此地向您致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