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被我院女干部,纠集人打死的市巡警大队长.
3月31日晚上九点左右,我院办公室的一名女干部张,驾车经过十堰春花苑小区到东岳路出口出,正好与我市巡警大队长杨少敏(刚吃完饭)及其战友的车狭路相逢.
双方在谁应该给谁让道的问题上发生争执,并进一步升级,双方开始漫骂.随后杨下车拨掉了张的车钥匙,并将其扔掉,并出示了自己的警察证.在这期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杨顺手给了张几个耳光,张等人随后控制住了杨所乘的车,不准其离开,并打电话叫来了一伙人.十分钟之后,所叫人员赶到现场,将杨群殴致死.
一场事故就这样发生了,回首这件事不免让人有许多的遗憾呀!
1.杨身为人民警察,更为国家干部,就不应该忘记自己,身为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两车相遇时,你让以下路,难道就那么的难吗?自己退一步不就会什么也不会发生了吗?悲剧往往就在"自大"中发生........
2.杨在这之中,出示自己的警察证干什么?是想用权利来吓唬别人吗,以便来显示自己的领导地位吗?别有点权利就想发威.来达到让他人给你让道.还是想用想用自己的身份来调节纠纷呀!这样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你已经动粗在先(拨掉张的车钥匙,并将其仍掉),你已失去了作为人民警察调节争端的资格.
3.杨在肢体冲突中,顺手给你张几个耳光,做为一名警察,你该对自己服务的对象动粗吗?更何况她还是一位女同志呀!更是一名干部呀!她们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呀!她们或许从小到大都没有被自己的亲身父母打过耳光,而你却做到了.你说他们心里能好受吗?更何况你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她,她能忍受这么重的打击吗?
4.张,你身为我院的干部,在外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我们的学校呀!可能的你一言一行,就关系到我们学校的荣誉.当你在跟别人的车想遇时,让一下不就OK了吗?
在被杨打后,你应该选择报警,但是你却选择了,叫人来报复,这是你一个当领导应该具有的吗?纵使他有千种万种该揍的理由,你也不应该这样,为了自己的面子一时冲动而成千古恨呀!即使你不相信我们本市的公安,但至少你应该相信法律呀!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该让时就让一让,何必要争一时的风头呀!多一点"让",多一点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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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已经不对 都是公务员呀
拨掉车钥匙扔了 炫耀警察证还赏耳光一定错
打死人就是犯刑事了
这类人的道德素质有待评比呀
原来对所有正面报道都要抱一种怀疑的态度才可以啊~~今以杨氏观之,尤信~~ |
先有"虎照",现在又弄个"巡警队长",难怪CNN敢满嘴胡言的乱说,原来是入乡随俗!
各位,这事的真像永远说不清楚了。现在不管那方面的话就不可信了。只有当事人双方才知道真像,但他们双方说的话会有人信吗?
说句实在话双方都不怎么样。
冤家路窄,狭路相逢,。。。。。普法教育是对于老百姓的,他们双方都不是普通老百姓,所以都很“牛”。
死一个人,看是怎么死的,才觉得问题是否严重。其实“死人后遗症也非常严重”,因为两个甚至几个家庭都要破灭的可能。
现在,双方都有法律责任,女的也要死刑,犯有指使杀人行凶罪。
其实他们两人“死得有意义的,再次教育10多亿人,一动怒成千古恨!”!
大队长?
巡警機動隊大隊長?
報導裡面有幾句頗有意思的 --- "为探测死者的内伤情况,医生为其做了腹部穿刺,因病人过胖,穿刺难以到底..."
該多鍛鍊身體,而不是只會吃吃喝喝、作威作福的~
因为双方都是“干部”,不知算不算是我们常常在新闻里听得到“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特别”的“领导干部”,都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平时称王称霸惯了,哪受得了这个?领导干部的尊严是必须维护的!
大队长?
巡警機動隊大隊長?
報導裡面有幾句頗有意思的 --- "为探测死者的内伤情况,医生为其做了腹部穿刺,因病人过胖,穿刺难以到底..."
該多鍛鍊身體,而不是只會吃吃喝喝、作威作福的~ |
读帖杂谈:(对当今腐败的看法)
1、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医院穿刺不好做,别人请吃美,把生命没。
2、横行霸道自认美,打人合法敢怨谁。随身带有警察证,趾高气扬有虎威。文质彬彬女部,不能挨打来吃亏。有法不依杀人事,大牢长坐亏不亏。
3、出现这样的事件,是我们社会的悲哀,本来是两个人民的公仆(在我们的国家干部都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因为私利、小事发生了不应该出现的事情,大打出手,这是值得深思吗?如果被打的张某人只是个普通的小百姓有什么结局?
4、我们的社会有必要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监管。有必要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有必要对干部进行严厉的行业管理,更有必要强化依法管理。有必要加强法制教育,尤其是执法机关人员的法制教育。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我们的官员,有相当一部分有滥用职权行为,存在特权思想,特权观念.切素质底下!
双方各让一步,就没事儿了。
现在关于这事情的说法很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作为旁观者都不是理。
为什么现在警民关系这么差?为什么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度这么低?
现在的警察和原来警察的素质差了很多。
原来住平房的时候,有个老太太病了,老头没办法,打电话叫了警察来。两个警察,抗着老头家的单人床,走了一里多,把人送到医院。
在南横街住的时候,有个小孩子,不知道什么原因,肚子疼的受不了了。陶然亭派出所的警察,骑着车把他送到医院。
贾家胡同,下雨的时候房子漏了,警察把自己的雨衣放在房子顶上,堵雨,直到房管所的人来。这些都让老百姓感觉到什么是人民警察。这都是二十,三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的管片的民警。知道自己管的这片的老百姓的具体的情况,现在呢。
现在还是有不少的好警察,但是比原来的少多了。
当然,现在的社会情况比原来复杂,但警察的素质,我说的是为人民服务的素质有提高了吗?
人民警察,干好了不容易。
希望人民警察为人民。
体谅警察的不容易,但现在干什么容易呀。
这架打得好!打得我们普通网民都看出问题的实质来了.
影响越大涉及的部门和问题就越多.
达赖分裂祖国网民国民不答应
腐败和特权祸害老百姓网民国民一样不答应
我认为 本次事件中的巡警队长 有点不对! 因为你出示证件亮明身份不知道你想说明什么?想说明你不让路是有紧急情况要去办案?还是以权压人?是不是你每次这样的情况下你都是要对挡你路的公民们说你是警察呢?
还有一点就是 报道上说的都是 以战友来说我认为 你不在说明真正的全过程的时候用战友这个词语好像也有点不妥当!说同事我认为比较合适!因为说到战友就是你们在这一刻是在同一条战线上在为人民的利益和安全奋斗在一起!
我说上面话不是我仇视谁谁?只是以法律的角度上以我自己的理解来说!如果大家有什么见解请多多指点!
人也打了,拨掉车钥匙也给扔了最后看对方来头不小,非要要个说法不行了,所以也只能保用最后一招金牌令箭了(警察证)吓唬吓唬对方了,没有想到,对方也不是一个吃白大米饭的人,这下出事了。
当前真的是有这么一种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打警察,要不罪加五等,在老白姓面前吃一\喝二\打你三,,要是一般人平常之人打了也就算是打了,打你还不是白打,这下好,这下好,也给所有没有自身修养不讲职业道德的所有警察一个警觉,人民是不好欺负的
两牛相争,强者胜。但强者也得要到霉,这个市巡警大队长的各方面的素质也太低了吧,能让几个人活活的给打死了,也可能是喝酒喝的太多了,先装牛x,然后就躺到地上睡着了,任人宰割,直到光荣“牺牲”可悲呀。
有钱人和有地位的人,都牛X谁服谁呀,也是、只有小老百姓才能服他们,也就是老百姓守法,让他们狗咬狗去吧,死一个少一个,死光了天下就太平了。
问题不只是所谓的“公务员素质”而是整个中国人的素质,至少所谓住大城市里
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人能拿出高人一等的素质。
另外这位大队长武功太差了~
身为国家统治机器的基层指战员居然连十几个歹徒都打不赢~
不知道这是算“牺牲”还是算“意外”?
默哀~他再蛮横腐败也没有死罪啊~各位还是应该理性一点
这种事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现在的只要是有一点点跟官有关的人都是了不起的,都是比我们这些穷人高人一等的象这种狗咬狗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支持女干部收拾警察。警察同志的确太不该习惯性打老百姓。但,既然那女子是女干部,那警察不就是打了一下你的小脸蛋嘛,罪不至死啊。得到政府的惩罚我也支持。总之,我支持女干部收拾警察以及国家法律。
在中国,在你准备使用所谓的法律武器时,请思考好:你有足够的钱打官司吗?你有足够的人脉搞定公检法吗?你有足够的时间陪被告公检法忽悠吗?你有足够的信心吗?小心最后被法律武器打中了自己。
不真正的“法治”,一个国家的公民人身安全就得不到根本的保证,政府的公权力就得不到有效的制约,社会监督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所以本人决定改学法律,凭良心做事,给那些小看我们80后的人看看,不是所有的80后都是垃圾,我们也是有理想和抱负的。
中华民族是不会垮在我们这一代身上~~!!!!!!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公务员的素质,都是平时骄横惯了,我开车在小路上基本不抢道,给别人方便了,自己也会方便,抢那一步干吗?
另外这警察的确太霸道,拔掉对方钥匙还送人耳光,这女士也不是善茬儿,结果是两败俱伤.
退一步海阔天空,记得小时候老师就是这么教导我的。
但是现在很多情况是不头撞南山是不让的。
警察——现在和城管一样,都是缺乏公信的,当然警察当中也有为人民服务的,这类警察我们佩服,但是少之又少,有一个笑话是:一个女孩被抢,大喊抓小偷,结果没人管,于是喊“警察打人啦”人群就哗的围了过去,小偷也因此被抓住了。我向从此可见警察在群众心目中是怎样一种地位
再说那个高校教师,被打了,不报警找人报复,我也会这么做,但是下手太狠……
狭路相逢勇者胜,有意思,两位都是牛人。
就为了一个车道的问题,两位不管什么身份的人,发生这样的问题,代价也太高了,不划算。
警察是牛惯了的,都知道。没想到碰到了一个很牛的,大家都很牛,那就看谁更狠了。在现时期,这很正常,没什么的,大家不要大惊小怪的啦。不是你死,就是他亡,总有一个要死的,这要看谁更倒霉了。
因为双方都是“干部”,不知算不算是我们常常在新闻里听得到“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特别”的“领导干部”,都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平时称王称霸惯了,哪受得了这个?领导干部的尊严是必须维护的! |
现在的“干部”,你要说有多嚣张,他们就有多嚣张!
死了的,活该!
招人来打的,枪毙!
以维护法纪!
抛开是是非非暂且不说,一个机动大队大队长竟然让人打死.连几个小流氓都打不过,实在是无脸.建议全国警察以此为戒展开大练兵.不说保一方平安,至少可保自己不死.
另:张一个女性,叫几个人来也有可能是要争个理的,没想到出现了意外。
楼上的有人在讲死刑、死缓。按我们司法长期以来的处理方式,先关上个十年八年,还不能结案,最后,想判个两三年也没办法。
还是不行啊,需要向城管同志学习啊.
坚决要求把,这些个大队小队的先送到城管办里锻炼一段时间先.
"在被杨打后,你应该选择报警",打人的就是警察,找谁报。法律?我相信,可是由谁来执行。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我看打死也活该,死一个少一个低素质,也给那些自大的人敲个警钟。总之意义是巨大的。
故事中,双方显然都很浮躁,和这个社会很相似。微笑,谦让成了这个社会的奢侈品,这点面子能有多大?能换来金山银山?互相让一下,微笑一下,事情也就和谐了。创建和谐社会,得从思想上根除毒瘤
1、普通的民事纠纷,你亮警察身份做什么,说明什么,说明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说明你可以享受特权?
2、身为一名人民警察,在出现纠纷时,不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去解决,打了对方耳光,这是什么行为?是对方在了解到你是警察身份后不买帐,而恼羞成怒吗?
3、做为一名干部,应该有法律意识,在被打后不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而是通过暴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4、没有权,没有势力的普通老百姓如果遇到这类事件会有什么反映,只能是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而往往有时候投诉无门,只有当两类有社会地位,有权有势的群体发生利益纠纷才会引发血案。
5、是谁给了你们的权和势,是谁给了你们无法无天的胆子!!!!!
说那女的被打后报警的是个笑话,就直接报给打人的大队长得了,他不是警啊?还是大队长呢,相信法律?法律又由谁来执行的呢?还不是他们警察。
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公民想不到法律而是采取以暴制暴的方法解决问题,本身也说明了法律的悲哀,当大家都认为法律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还给受害者一个公平的时候,有谁会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诉诸法律?不要怪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差,只能怪中国的法律包括法律的制定,法律的裁定,法律的执行都让老百姓失望。中国离法制国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没有人会在这种纠纷里故意把人打死,那女的也不会。以当时的情况我想出手的人因为那个大队长的行为导致极端愤怒而没想得太多,只是想很很的教训他,但没想到脑满肠肥的他不经打,人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干的事就这样。有谁可以在任何时候都只有理智而没有感情呢?如果你某天回家突然碰到你老婆正在和一个男一丝不挂的在床上XX,你的反应难道不愤怒?难到不想揍人?如果你理智得说:保持你们的插入姿势不许动,我要找相机来给你们照下来做为证据。那我只会鄙视你!
楼主说话比较客观,这样的事情估计也就在中国能发生了,是的,中国讲:杀人偿命.再错不能杀人。
哥们,不知你哪儿的,年纪大点的也知道,6.7十年代打架也就是说平了谁,很少见出人命的。
现在可好,动不动就是老百姓被挂了,或城关被挂了,或被城关挂了。现在竟然警察死在群众手里了,我就想不明白了,警察是什么啊?保一方平安啊,有点身手啊,被群众的人打死了,而且穿刺都无发抵达勘探部位,看来油脂很厚啊?
就跟我当年便血,害怕了,去医院检查,被告知:生活奢侈,粪便都带油脂,痔疮。
我招谁了啊?我倒霉啊,那杨警官,你招谁了?丫身为警官都被群众干倒,你的警察素质呢?要真老百姓出了事?就你这身手你能保护老百姓吗 ?
权大于法。 几千年了也没啥太大改变。 双方都是管事儿的主,谁能给谁让?如此人民公仆比比皆是,出事儿是早晚,不足为奇。可千万别大惊小怪的,让人看你是个雏。
读帖杂谈:(对当今腐败的看法) 1、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医院穿刺不好做,别人请吃美,把生命没。 2、横行霸道自认美,打人合法敢怨谁。随身带有警察证,趾高气扬有虎威。文质彬彬女部,不能挨打来吃亏。有法不依杀人事,大牢长坐亏不亏。 3、出现这样的事件,是我们社会的悲哀,本来是两个人民的公仆(在我们的国家干部都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因为私利、小事发生了不应该出现的事情,大打出手,这是值得深思吗?如果被打的张某人只是个普通的小百姓有什么结局? 4、我们的社会有必要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监管。有必要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有必要对干部进行严厉的行业管理,更有必要强化依法管理。有必要加强法制教育,尤其是执法机关人员的法制教育。 |
不是公仆也不至于酿成如此结局了。
升斗小民遇见队长大人,敢不让吗?
在天涯看到的比较有意思的话
【不怕警察,是这个国家走向民主的开始。小民不敢,那就从干部开始;男干部不敢,那就从女干部开始!】
铜锅遇到铁刷把!
个人感觉,巡警有错在先,该教训,不过这个家伙不经打,也是女干部没料到的!实际上,真正的老大,表面都是谦和的,才当得长久!
我也在学习笑里藏刀的真谛,太高深了……
都是国家队公务员,
都是国家培养的“干部”,
都是以自己公务员身份而骄横跋扈!
都是以自己公务员身份而目无法纪!
造成了国家公务员的现象受损!
造成了国家政府机关的形象受损!
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堪忧啊!
不要“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失民心者,失天下!
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锐意改革!
期望国家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
从考核、选拔、任用、管理,层层把关!
优胜劣汰,才能欣欣向荣!
官僚主义作风害死人。。只要有点官做了。。那怕是小小的城管,把帽子带起来。。就想吓唬人。。这样的思想。。在中国还挺流行的呢!!!!!这样的情况多了。。这个社会的和谐何在。。。社会怎能进步???做于国家公务员。当以身作则。。。以人民赋于的权力为人民服务,更不能滥用职权。。。。。这样能我们更加团结。。更加和谐。。。。。。。
说的有道理,应该说一个好东西都没有. |
那是肯定的,如果有一个好东西,也就不会发生此事。
他们倒是一个比一个有本事,现在倒好了。我们静观其变吧。
再议论此事就是废话了。
打的好.警察就该打人吗.,顺手给张几个耳光.真是打死活该,要给张记功 |
我们对这件事是不是客观点?
我就不认为这一方是纯粹好人,而另一方就是绝对的坏人。
两方都不怎么样。说句难听的话不过是狗咬狗罢了!
(斑斑如觉不妥,请编辑。谢谢!)
楼主我想问一下你是不是也在现场,还是你也动了手,说得跟你就在现场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一样,好象出事之后嫌疑人在第一时间就自首了,你应该不可能去问她吧,我们都知道嫌疑人是你的同事,你想帮她,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在事件没有公布之前就不应该这样,再说人都被打死了,死者为大,你就不要在受害人家属的伤口上撒盐了,还有些跟贴的我觉得就更不负责任了,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了解,如受害人是什么样的人,工作态度怎样,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等等,也许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就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惟恐天下不乱!!我觉得只有等事件的真相公布之后才能去评论,不然跟国外不了解西藏的历史,不了解西藏人民的想法,听了点不实的报道就支持藏毒的那些小市民有什么两样!!!!!!
公务员为什么要礼让啊,要是那个巡警大队长功夫好点把对方的人打死几个.那些乱放的媒体不知道又会出现什么狗屁言论.要知道这只是场纠纷引发的打架事件.不巧的是被打死的不光是个警察还是个巡警大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