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戒严令”封锁“台海”
会员  万邦来朝  发帖于  海军论坛  2008-02-27   评论143条 浏览11900IP

拿起“法律武器” 破敌“心理防线”

——严词驳斥《台湾海峡国际法地位正解》一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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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原帖连接 http://bbs.tiexue.net/post_2589364_1.html 以下简称《正解》



第三部分 严词驳斥《正解》一文,对我国“内政”,胡说八道,信口雌黄,愚弄人民,明目张胆地要把我国具有上述两个保护伞的“台湾海峡”,降格为“公海”、“国际航道”、“专属经济区”,让“外国军舰”自由通行



原文:

“由于台海的现状,我国政府目前还不能对台湾岛行使主权,也就造成我国政府无法对台湾海峡的通行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按照国际法的一般规定,开放海峡中专属经济区部分的航道,并对过往船只予以便利,这将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承担国际义务的范例。这一通行权对外国军舰同样是适用的。 ”



驳文:

第一,“台海现状”是什么“现状”吗?两岸的现状,是分治,不是分裂,也根本没有分裂,也根本没有能力分裂,也根本没有资格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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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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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根据《反分裂国家法》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明确界定,我们知道,“台湾问题”是一个“内战遗留”问题,是一个维护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包括了台湾当局目前实际控制下的“台湾本岛问题,近海离岛问题,远海离岛问题,台湾海峡问题、南海的某些海域问题”等全部问题的总称。

因此,我要在这里把“台湾海峡问题”,做个重点的讲解:

1、“台湾海峡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军事问题,是完全附属于“台湾问题”的。既然“台湾问题”是“一个中国”问题,是一个“内战遗留”问题,那么,“台湾海峡问题”自然也是“一个中国”问题,是一个“内战遗留”问题。台湾海峡一直至今都是“内战战场”和“两岸战区”,这里既没有两军停火线,这里也没有军事分界线。“台湾岛”,有本事也可以反攻“大陆”,“大陆”有能力也可以解放“台湾岛”。这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 犬齿交错、水乳交融的状态,所谓的“海峡中线”是根本不存在的,是从来就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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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湾海峡问题”,是一个“国内”问题,不是一个“国际”问题。在这里,不包含“公海”问题,不包含“国际航道”问题,不包含“专属经济区”问题。因为,台湾海峡的全部海域,完整地、全部地,位于中国的版图之内,且其两端的“南海和东海”与两侧“大陆与台湾”,全部都是中国的“固有领海和固有领土”,是不能被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国家,在这里强行割出一个“公海”来,割出一个“国际航道”来,割出一个“专属经济区”来的。国际海洋法的“12海里”领海的规定,在这里根本就不适用。因为这里,是内海,不是外海,不是公海。因此,在台湾海峡内部,是不可能允许让你划割出什么“公海”区、什么“国际航道”、什么“专属经济区”来的。

3、敌对分子,包括国内的敌对分子和国外的敌对分子,之所以要在“台湾海峡”浑水摸鱼,鼓吹这里是“公海”,鼓吹这里是“国际航道”,鼓吹这里是“专属经济区”,是因为他们想:一、促使外国军舰随时都可以开进“台海”,参与战事,为“台独”势力撑腰打气,进行分裂中国的侵略活动;二、一旦“台独”取得成功,反过来,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不但可以把台湾海峡,进行纵向切割,分为东西两半,还可以进行横向切割,把我国东海和南海,完全“隔断”,使我人民海军各大舰队,陷入孤军作战,孤海作战,处于“半死不活”的窘境;三、外国商船,即使没有任何武力保护,你也不能动他半根毫毛;我国商船,却反而无法“自由航行和安全航行”。

总之,这里相当于“海上中原”,是多方“敌对”势力,企图以“三比一”的势态,在这里进行“问鼎”“逐鹿”的地方。这就是较为真实的“台海”现状。



第二,什么叫“我国政府目前还不能对台湾岛行使主权”?难道“台湾岛”跟“曾经的香港”一样,是外国的殖民地?

“行使主权”这个词,当初要从英国人手里收回香港时,想出来的名词,是专门用来针对香港当时“租借给英国100年到期”的特殊性的。如果用“移交主权”,那说明这一百年来,“香港”主权属于“英国”。而事实上,“香港”只是租借给英国,主权仍然在中国手里,只不过这一百年来,中国没有对香港,行使过主权。因此,在中英两国签署的法律文件中,废掉了“移交主权”这个词,采用了“行使主权”这个词。


《正解》一文的作者,故意把“行使主权”这样的词,用到了“台湾岛”上,到底有什么真实的目的呢?想卖国?想把“台湾岛”当成殖民地?想为“台湾岛”找个“殖民地的宗主国”?想“干涉我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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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逃不过猎枪的枪口。无论台海什么现状,无论是两岸分治,还是两岸分管,只要“台湾岛”没有分裂,只要“台湾岛”没有独立,没有变成“岛国”,那么,两岸就同属一个中国,同处于一个版图,主权是完整的。我国“台湾海峡”两岸“没有统一”的“现状”,并不能成为“允许容忍外国的军舰、航母、商船,自由穿越,恣意“入侵””的理由和借口.“没有统一”的“现状”,并不能成了“可以无视中国尊严,可以践踏中国主权”的理由和借口。



第三、“应当”开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按照国际法的一般规定,开放海峡中‘专属经济区部分’的航道”?当你说出这话来的时候,不觉得你连个“遮羞布”都没有吗。国际法哪条哪款有规定,要我国开放“台湾海峡”这个“内海”航道了?

我近段时间来,为了弄清“台湾海峡”在国际法中的真正地位问题,认真学习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从来就没有看到,有什么规定,可以适用于我国的“内海”——“台湾海峡”,必须开放为“国际航道”的。因为,台湾岛,位于“第一岛链”的中段,且外侧是“公海”太平洋,那里有更宽更深更长的国际航道。你“外国船只”,为什么不走?为什么非要走“第一岛链”内侧,我国的国内航道?这不是明摆着,是故意侵犯我国的领土主权吗?这不是暗中,要利用“航道”问题,助长“台独”,分裂中国吗?想在这里搞明暗两手,这是不可能得逞的。你弱智,才会认为中国人,跟你一样弱智。你卑鄙,才会暴露你的主子,更卑鄙。


在我国衰弱的时候,在列强船坚炮利的攻击下,我国被迫“开放”航道,“开放”商埠,“开放”港口。如今,在我国国力,日益上升的时候,还想要挟我们,还想玩弄我们,“开放”航道,“开放”商埠,“开放”港口?真是太没有自知之明,太不自量力了。


可以下结论了,那些非要把我国的“内海”——“台湾海峡”,说成是“公海”,说成是我国的“专属经济区”的,想得寸进尺,要我们继续“开放航道”的,都是帝国主义的走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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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予以便利”?“并对过往船只‘予以便利’”?你说出这话来的时候,不觉得你已经赤裸裸了吗。欢迎外国‘军舰’通过?邀请敌人的航母,天天来这里“巡逻”?

这跟 割了地,还要赔款,有什么区别?这跟你 卖掉老婆,还要贴个枕头,有什么区别?十足的“洋奴”嘴脸。


第五、“国际义务”?“这将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承担国际‘义务’的范例”?你说出这话来的时候,不觉得你已经光溜溜了吗。如果你的阴谋得逞了,把“内海”忽悠成了“公海”,忽悠成了“国际航道”,忽悠成了“专属经济区”,那这里,真的要成了帝国主义向全球霸权的“光辉‘范例’”了。不过,这只能永远是在白日做梦。


第六、“这一‘通行权’对外国‘军舰’同样是适用的”?你说出这话来的时候,不觉得你已经露出“骨头”来了吗。有谁赏给你几个“日元、美元”了?有谁赐给你几滴“剩菜、残羹”了?



总而言之,当我们对《正解》一文中的这个段落,条分绺析,仔细解剖以后,终于发现,其之所以要对我国“内政”,胡说八道,信口雌黄,愚弄人民,并且,明目张胆地要把我国具有上述两个保护伞的“台湾海峡”,降格为“公海”、“国际航道”、“专属经济区”,无非就是要达到两个目的:一、 让“外国军舰、商船”自由通行,恣意穿越,逗留盘踞;二、 割断大陆与台湾的地理联系,想以妨碍“国际航道”正常航行秩序为名,阻止我国 人民军队,渡海作战,解放台湾。因此,我们应该更加坚决地彻底地维护“台湾海峡”是我国“内海”,这个十分公正的国际法地位,与敌人做针锋相对的斗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否则,将会是“害在眼前,祸在千古”!




第四部分 严词驳斥《正解》一文,对我国“前途”,胡编乱造,颠倒黑白,挖掘陷阱,使不明真相的人,继续信以为真,以为“基廷”说的话是对的,以为航母是可以自由穿越,我国的“内海”——“台湾海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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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在将来,中国台海两岸实现统一之后,中国需要对台湾海峡的通行制度单独立法,并制定相关的国际公约。这样的公约的约束力是高于国际海洋法公约的。中国作为海峡两岸的拥有者,可以对台湾海峡的通行提出自己的特殊要求,例如要求所有外国军舰非经允许不得通行台湾海峡,只能通行台湾以东的航道,这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必须要以国际公约的形式确定下来;但是一般情况下,中国不能要求民用船舶也不能通行台海,这明显有违国际法的一般准则。”



驳文:

第一,“将来”?什么将来?一百年以后?一万年以后?想让聪明的中国人,望梅止渴,还是画饼充饥?

第二,“单独立法”?既然将来台海两岸都已经统一了,台湾岛和台湾海峡的地位,就与海南岛和琼州海峡的地位,完全一样了。那还有什么必要“单独立法”?那不不是自找麻烦吗?既然都已经“统一”了,那说明我国,更加强大了,还有必要向外国敌对势力,做出让步?给他们制定一个“通行制度”?允许他们的航母和商船,有进出海峡的自由?继续保护敌人的利益,损害自己的利益?除了“走狗”,能想得出来,这样的“点子”,还有别人能想得出这样的“点子”来吗?

第三,“制定相关”的“国际公约”?这里不是“公海”,这里也不是“国际航道”,这里也不是什么“专属经济区”,而且两岸也“统一”了,还要把自己“私有”的,拿出来“免费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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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约束力”“高于国际海洋法公约”?这里是我国的“内海”,这本身,就已经高于《公约》了,是《公约》管不到的地方了。我国“历史上早就划好的”“U型”“海上国界线”,不比你虚构的“约束力”,来得更加实在,更加可靠,更加有效?

第五,“特殊要求”?这里不是“土耳其海峡”,也不是“马六甲海峡”,那两端都是连接“公海”或“公洋”的,否则,就会造成“隔断”。我国的“台湾海峡”,不是这种情况,不会对谁的“专属经济区”造成“隔断”,也没有堵死谁的,进入“公海”“公洋”的通道。这里,既不要搞“特别立法”,也不必提“特殊要求”。为了后代子孙,避免二度、三度出现“两岸分裂”,我们的打算,是要建造两道“跨海大堤”,把台湾本岛,与大陆连为“一体”,永远不再分离。南堤,是从厦门到到澎湖(75海里),再到台南(24海里)。北堤,是从平潭到新竹(相距仅有68海里,是大陆与台湾本岛,距离最近的地方)。那个时候,“台湾海峡”,将要改名为“台湾海塘”。两条大堤,横在那里,只设几个大大小小的“船闸”,我看谁还能把“航母”开进来“耀武扬威”?

我的这个设想,比你的那个“单独立法”,要高明不少吧。我是想法设法,拒绝敌人“入侵”,你是想方设法,邀请敌人“入侵”。立场不同,觉悟不同,当然想法也就自然不同。你是轻于鸿毛,我是重于泰山。哈哈。


第六,“例如要求所有外国军舰非经允许不得通行台湾海峡,只能通行台湾以东的航道,这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必须要以国际公约的形式确定下来”?你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两岸统一”以后,在经过你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让外国军舰通过“台湾海峡”的,还要立法,保护外国军舰的航行权、通过权。真是替外国人,想得“周到”啊。我把这句完整的引用过来,好让大家看得更明白一些,好把你暴露得更加无遗。

台湾以东的航道,是“公海”。台湾以西的航道,是“内海”。你打算允许什么样的外国,他的军舰,可以在我们的“台湾海峡”通行呢?如果是友邦国家,他的军舰来访问,走“内海”航道,有必要先“立法”,后“允许”吗?如果是敌对国家,他的军舰,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来者必定是“入侵”,需要你“立”的那个“法”擦屁股?你允许他来,他就来,你不允许他来,他就不来,他听从你的“指挥”?既然他是敌对国家的军舰,他不听从你的“指挥”,你又何须“立法”?何须“允许”?


第七,“但是一般情况下,中国不能要求民用船舶也不能通行台海,这明显有违国际法的一般准则。”这一句,更离谱。你已经假设,“两岸统一”了。这时候,无论是“领海基线”,还是“历史上早就划定的海上国界线”,都是从台湾岛,东侧“外海”通过,自然而然,台湾岛西侧的“海峡”,更是我国的“内海”。你有什么必要替外国的商船,想得这么“周到”呢?你得了多少好处?你收了他多少贿赂?你就如此这般地,变相出卖我国的“内海”利益?哪一条国际法,有这样的“准则”?对于一个国家的“内海”,商船是可以自由航行的?是不需要“经过允许”就可以“到处溜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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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各点,可以看出,你是多么的“处心积虑”地替“将来”的外国的军舰和商船,主要是替日本和美国的军舰和商船,大开方便之门,你是多么的“细致入微”的要为我们“将来”的中国政府,制造无穷事端而偷偷地埋下“祸根”。如果“台湾海峡”的“将来”,真要按照你的这套把戏,进行“立法”,保护外国,特别是日本和美国的军舰和商船,在我国的“内海”——“台湾海峡”横冲直撞的权利了,那么,“立”的这个“法”,与那个“二十一条”没有太大的区别,五十步笑一百步,但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除非你当权了,其他人当权,是不可能做这样的“傻事”的。



原文:

“在现在台湾海峡通行制度尚未专门立法的时候,我们只能依据现有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去明确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美国的航母想通过,我们为什么要阻止呢?没有必要风声鹤唳,我们把福建沿海的岸基导弹瞄准他就行了,如果他真想玩猫腻,看看到底谁怕谁!要知道,航母在距离海岸很近的地方是没有什么优势的。”


驳文:

你虚晃一枪,大谈了“将来”,要“立法”保护外国的军舰和商船以后,终于打出了杀手锏,要我们“在现在台湾海峡通行制度尚未专门立法的时候,我们只能依据现有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去明确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哈哈,哈哈。我狂笑两下,然后严正警告你。一、“台湾海峡”这里是中国的“内海”,这里不存在“已立法与未立法”的问题,无论是将来,还是现在,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这里都根本不会为了“保护外国军舰和商船”的“通行权”,去“立”擦屁股的“法”;二、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将来,还是现在,无论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之前,还是缔约之后,“台湾海峡”这里一直是,而且永远是中国的“内海”,也就是“内水”。我们的责任,就是要保护好我们的主权不受侵犯,我们的义务,就是要阻止外国的军舰和商船,在这里横冲直撞。我们的做法,是符合《公约》条款精神的。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不是像你说的,“开放海峡中专属经济区部分的航道,并对过往船只予以便利”,因为这里根本就不是什么“专属经济区”,也没有什么“国际航道”,更不是什么“公海”,扯淡什么“开放”?扯淡什么“予以便利”?又扯淡什么“依据”?你依据国际法哪条哪款?明确了我们什么责任和义务?你简直就是在“放肆”。

“美国的航母想通过,我们为什么要阻止呢?没有必要风声鹤唳,我们把福建沿海的岸基导弹瞄准他就行了,如果他真想玩猫腻,看看到底谁怕谁!”你这个设问,是多么的卑鄙,多么的狰狞。难道我们的导弹,欢迎美国航母来“入侵”的礼炮?美国的航母,开进“台海”,这本身就是在玩猫腻了,你难道想让他起飞几架飞机,仍下几个炸弹,才算猫腻吗。我用刺刀,在你的胸口,来回比划,你不害怕,我不把刺刀,扎进你的胸膛吗。你是不是还要鼓励我,用刺刀,在你的胸口,来回比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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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造多少颗导弹,浪费多少人民币,放在这里,做“岸基”,迎接美国的航母啊?我利用“法律”的条款和威力,直接拒绝他进入“台海”,不是更好吗?让他只能在太平洋上“晃荡”,对我不是更有利,更安全吗?“谁怕谁”?美国的航母来“入侵”了,他不怕你,你却怕他了。你放了一枪,还是开了一炮?你不敢阻止他“入侵”,你反而还要欢迎他“入侵”,说明你怕他啊。我跟你不一样,你是“卖国”,我是“爱国”,所以,我不怕他,我要拒绝他,我要阻止他,禁止进入我们的“海上国界线”,更要制止他“入侵”我们的“内海”——“台湾海峡”。

“要知道,航母在距离海岸很近的地方是没有什么优势的。”,你说出这句话来,更加暴露了你的无知。航母,距离我们的海岸越“远”,对我们的攻击纵深,就越“浅”。航母,距离我们的海岸越“近”,对我们的攻击纵深,就越“深”。由于你的无知,我必须再讲明白一点,敌人的航母,游荡在太平洋腹地,他的舰载机及导弹的攻击半径,也许只能打在我们的海滩上;而如果敌人的航母盘踞在我国的“台湾海峡”,他的舰载机及导弹的攻击半径,可以打到北京、西安、重庆、昆明。知道美国的航母,为什么不停在印度洋,就攻打伊拉克了吧?知道美国的航母,为什么要开进“海湾”,贴近海岸,逼近海岸,然后攻打伊拉克了吧?知道了这些以后,你还欢迎美国的航母,开进我们的“内海”——“台湾海峡”里来吗?如果你仍然死不改悔地欢迎美国的航母,“入侵”我们的“内海”,那只能更加充分地证明,你是帝国主义的“走狗”。



原文:

“一个航母编队再牛,有我们整个福建、广东沿海部署的飞机和导弹多吗?如果航母停泊在远离海岸的地方,我们攻击它还有一些困难;但是如果他自己驶进台海,我们保管它成为瓮中之鳖。所以,我们为什么要担心呢?”


驳文:

1、为什么是“一个航母编队”?为什么不是多个航母编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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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的目的,是要把“台湾海峡”这个我国的“内海”,变成“公海”,变成“国际航道”。这与几个航母编队,能不能打得过我们“福建、广东”的“飞机和导弹”,是两回事。你想放一个“烟雾弹”,敌人的航母,只能老老实实地,穿越“台海”,根本不敢向我们发动攻击,因为他们不会向我们攻击,所以我们应该允许他的航母,大摇大摆地通过。对吧?这你就是你的“强盗”逻辑?因为敌人的航母,都能大摇大摆的通过,那么敌人的商船,也就更加可以 大摇大摆的 通过。对吧?这就是你的“强盗”逻辑。因为连敌人的航母和商船,都能从这里通过,那么,这里必然是“公海”,是“国际航道”。对吧?这就是你的“强盗”逻辑。真是环环相扣啊,滴水不漏啊。

3、“所以,我们为什么要担心呢?”所以,我们为什么要担心呢?多么高明,多么精妙的“诘问”啊。


我国的“内海”——“台湾海峡”,经过你这么一忽悠,就变成“外海”了,谁再敢在这里阻止外国商船和军舰,就是不道德了,就是不负责任了,就是违反国际法了,就是罪大恶极,人人得而诛之了。



可是,令你失望的是,我们已经下了决心,坚决要在这里“戒严”,坚决要在这里“封锁”,还要在这里,建筑两条“海上大堤”嗯哦。…………


玩弄什么外国军舰和其他航行器,在“台湾海峡”享有“通行权”的阴谋,就此宣告彻底暴光了!



2008。02。27。万邦来朝。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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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于 2008-2-27 22:56:58 被万邦来朝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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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2楼 2008-2-27 21:19:17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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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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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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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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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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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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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


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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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


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内容于 2008-2-29 9:08:31 被万邦来朝编辑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9楼 2008-2-27 21:48:58

战友们,感谢来帮我顶帖。


敌人的阴谋,越来越尖刻了。先打“台湾海峡”的主意,然后再打“台湾岛”的主意。这样的阴谋,相当于“先割裂、后独立”。这是极其阴险的。希望大家引起注意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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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重巡203
中国海军中校
[加为好友] [引用] 10楼 2008-2-27 21:50:31

欢迎楼主发帖讨论问题。同时友情提示楼主:

讨论应该在问题本身的内容展开,论坛不支持对网友的人身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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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再有人身攻击的现象发生,后果自负,谢谢.

本文内容于 2008-2-28 11:12:09 被ng1019编辑

堕落天使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12楼 2008-2-28 11:51:41

国家通过‘反分裂法’就是把球踢给了台湾,把主动权拿到了手中,就好象给台湾栓了根绳子,再怎么蹦达也跑不到天上。

塞外声
海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13楼 2008-2-28 12:07:29

楼主花这么时间去反驳我的一篇短文,只能再次证明你对国际政治的外行。

国家的政策已经说明了一切,你是想推翻国家所有的决策来证明你是正确的吗?我建议你还是要多学习,不要钻在一套自以为是的想法中洋洋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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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14楼 2008-2-28 12:16:39

 以下是引用昌平福特 在第70楼的发言:
我拿出新鲜东西来的时候你还在地上爬呢,你自己不看关我P事。

你说你,跟在“万邦”这个认为自己可以推翻全国人大的文件、自行代替两高作司法解释的疑似臆想症患者后面瞎起哄,这不是自己找没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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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我回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万邦来朝 注: 这里标题,说明这只是一个“声明”,而“声明”是随时可以变更的,且“声明”与“通知”与“公告”与“启事”类似,不属于“法律”“法规”的性质。你在报纸的角落里,报纸的中缝处,经常会看到 “遗失声明,寻人启事,放假通知,活动公告”,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1996年5月15日)


万邦来朝 注:这里是 日期,为什么不更早些,为什么不更晚些?偏偏在这个时候,发表声明?因为 1996年3月,发生了 台海危机,美国航母有闯进我们的台湾海峡了。一时无法拦截,一时无法将它击沉,只好 发个 所谓的“声明”来应对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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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万邦来朝 注:请仔细推敲 “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看明白了吗?这里写的 清清楚楚,是“大陆领海”,并没有写“中国领海”;是“部分基线”,并不是“全部基线”,也就是 表明,还有 “很多基线”,“暂时没有 声明”,“等时机成熟”,“再来声明”。再来看,为什么“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声明了呢?为什么 “其他的沙,其他的岛(大岛小岛),其他的礁”, 领海基线 “都”没有声明呢?因为 当时,我们的武力,没有达到 完全占领的 程度,什么时候 我们的武力 达到了 完全占领的程度了,什么时候,我们再来 重新 声明,也就是 ,“声明”是 “与时俱‘进’”的,如果我们的武力,越来越弱,那么,我们的“声明”,必定是 “与时俱‘退’”的,并不因为你声明了,就不进,也不退了。



一、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万邦来朝 注: 什么时候,把“大陆领海”改成“中国领海”,什么时候,中国才“真正立法”了,就没有必要,发什么“声明”了。当“中国领海”立法的时候,必定是 包括了“琉球群岛、钓鱼列岛、台湾岛、海南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全部海域。那时候,才是真正的“崛起”了。



……………………



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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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来朝 注:从“声明”这两条线,可以看出,都是我国“武力”——解放军的实际控制范围,而对于我国“武力”——“国军”所控制的范围,没有包括在内,比如南沙,东沙,中沙,台湾岛,钓鱼岛,琉球群岛等。这也就告诉我们,我国的“武力”——解放军,什么时候,解放了台湾,什么时候,就可以把“台湾岛,东沙、中沙、南沙”,按照“海上国界线”全部包括进来了。 如果我国“武力”——解放军,收复和控制了“琉球群岛、钓鱼岛”,那么,我国的领海基线,将随之把他们包括进来,使整个海域,连成一大片,而不是几个孤立的“小圆圈”。总之,所谓“领海”,就是要占领了,才算数,没有占领,无法算数。可见,政府的声明,是实事求是的。

因此,不要错误地认为,我国宣布了什么“声明”,就定死了,就永远是这样不变了,就不继续去“占领”、去“收复”,去“解放”了。如果你还是固执地,把这种随着“武力”的扩张而扩张,随着“武力”的萎缩而萎缩的“声明”,拿来做为你的“把柄”,只能证明你的“弱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再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领海基线。


万邦来朝 注:果然,最后来了这么一句,“将再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领海基线。等我们“其余”的领海基线,包括了 台湾岛的时候,谁还再敢 穿越 台湾海峡?



万邦来朝 注:请仔细推敲 “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看明白了吗?这里写的 清清楚楚,是“大陆领海”,并没有写“中国领海”;是“部分基线”,并不是“全部基线”,也就是 表明,还有 “很多基线”,“暂时没有 声明”,“等时机成熟”,“再来声明”。再来看,为什么“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声明了呢?为什么 “其他的沙,其他的岛(大岛小岛),其他的礁”, 领海基线 “都”没有声明呢?因为 当时,我们的武力,没有达到 完全占领的 程度,什么时候 我们的武力 达到了 完全占领的程度了,什么时候,我们再来 重新 声明,也就是 ,“声明”是 “与时俱‘进’”的,如果我们的武力,越来越弱,那么,我们的“声明”,必定是 “与时俱‘退’”的,并不因为你声明了,就不进,也不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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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剑三寸寒
空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16楼 2008-2-28 12:29:55

呵呵,万邦的帖子终于解锁了。

台湾根本就是我们的领土,所以就不存在什么领水、经济专属区之类的东西。如果我们有实力的话,根本不会有人提出这种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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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17楼 2008-2-28 12:30:18

马蜂的刺,虽然短,但是有剧毒,能致命.

你的文,虽短,但是也有剧毒,能致更多人的命.所以,必须反驳,目的就是要消毒,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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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你手了抓到把柄,就是那个过时的<<声明>>吧? 还抓到了什么新把柄没有?

那个<<声明>>我已经声明过多次了,那就是 旧声明,就像老黄历. 大家都知道,老黄历,是看不了新日子的.可是,你们 几个**,不听,非要拿来看新日子?


况且,"声明"毕竟只是个声明而已,他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反分裂国家法>>等正式的法律比起来,就没有碴影.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20楼 2008-2-28 13:38:01

 以下是引用暗音 在第18楼的发言:
以强势保卫我们的领土


是这个意思,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国家强大,手段自然也就强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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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之驕子
警察三级警督
[加为好友] [引用] 21楼 2008-2-28 15:06:09

攻打台灣時候戒嚴令是一定會有的,這個LZ大可放心,到時台海附近領域全部成為禁航禁飛區,發射導彈,將之變成導彈試靶區,美日兩國如果想協防台灣的話,就必需衝進禁航區,那麼我們就可以將之一舉歼灭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23楼 2008-2-28 15:48:44

 以下是引用沙之驕子 在第21楼的发言:
攻打台灣時候戒嚴令是一定會有的,這個LZ大可放心,到時台海附近領域全部成為禁航禁飛區,發射導彈,將之變成導彈試靶區,美日兩國如果想協防台灣的話,就必需衝進禁航區,那麼我們就可以將之一舉歼灭


我这两个帖子,是专门针对"敌人",抓住我国政府96年5月发表的一个"领海基线声明",作为把柄,他们认为台湾海峡有,内水地带,有领海地带,有专属经济区地带,有国际航道,甚至有国际公海,如果我们戒严,就是破坏国际法,就是破坏国际航道的安全,就是不负责任,就是说话不算数,并且,不算数也得算数,外国的军舰,就是要钻这个漏洞,就是要进入台海,就是要在海峡中间,轰炸和拦截 解放军"渡海登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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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4楼,那个跟帖,是从 (上)篇转引过来的,红色的字,已经对那个"声明",做了详细的注解.可是,顽固的敌人,假装看不懂,假装没有看,仍然咬定"声明"一万年不变,一万年有效.仍然在那里一厢情愿地认为,"根据国际法规定,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自由在台湾海峡航行".我们不得拦截,我们不得封锁,我们不得渡海作战.哈哈.


我发帖的目的,一方面是驳斥他们的妄想,另方面是玩弄他们一下.看看是我的帖子厉害,还是他手里的那个把柄"声明"厉害.







古雲中
中国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27楼 2008-2-28 18:48:04

 以下是引用塞外声 在第13楼的发言:
楼主花这么时间去反驳我的一篇短文,只能再次证明你对国际政治的外行。

国家的政策已经说明了一切,你是想推翻国家所有的决策来证明你是正确的吗?我建议你还是要多学习,不要钻在一套自以为是的想法中洋洋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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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中国原有的政策难道不可以变革吗?请您想一下中国自建国以来,我国的政策有没有变化?变化了多少次?变化了多少大?老毛时代的闭关自守,到小平时代开始的改革开放,至目前为止,中国的政策已经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啦!以前的打击地富反坏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而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纲,您现在还能听到打击地富反坏右的声音吗?这说明了中国的政策一直在根据自身力量的变化和形势的需要在做不断的调整。

台海的问题也是这样,过去我们没有实力,只好维持现状,难道这个现状就必须一直维持下起吗?今天我们强大了,难道就不可以改变现状将它收回吗?

台湾海峡过去听凭外国干涉,什么划定中间线啦,国际航线啦等等,这是在当时中国弱小的情况下外国强权国家强加在我国头上的不平等规则,这叫有了苦楚也往肚里吞呀!今天中国强大了,难道不可以申明推翻过去的不平等规则吗?难道就不可以挺起腰干实施政策改变,从而捍卫自己的领海领土主权的完整吗?

国家统一,匹夫有责!我们虽然是平民百姓,但我们的国家是个发扬民主的国家,难道我们就不可以替国家出谋出划为国家的新政策的出台提供理论依据吗?

我坚定的相信,外国军舰及商船未经中国许可,在台湾海峡里自由通航的时代很快就不再存在啦!让那些损害国家利益、阻碍国家统一的谬论见鬼去吧!


古雲中
中国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28楼 2008-2-28 18:58:14

 以下是引用---我是真爱国--- 在第22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堕落天使 在第12楼的发言:
国家通过‘反分裂法’就是把球踢给了台湾,把主动权拿到了手中,就好象给台湾栓了根绳子,再怎么蹦达也跑不到天上。

纯属想象,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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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可爱的鉴定家!老衲很想听听您的鉴定依据,以及台海不属想象的实际前景。老衲洗耳恭听啦!


沁谷幽泉
陆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29楼 2008-2-28 19:45:57

支持楼主为中国台湾问题研究所高级参议兼收复台湾前敌参谋总长.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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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x6824
空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30楼 2008-2-28 19:55:06

台湾不是四面靠海吗?那就全面封锁台湾。切断他的生命线。为了台湾的回归,不惜一战。全国人民都会支持的!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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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31楼 2008-2-28 19:58:24

古叔来帮我呐喊了,万分感谢.


通过这段时间,对台海问题的研究,我对几个重点的法律,都有了比较深入的学习和理解,所以,我在某些有关的法律条文,都详细地加了注解,以帮助更多的战友,掌握法律武器,打好法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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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战,是我当时写帖的时候,想出来的.

发帖以后,三天,我看看网络上的 转帖情况,发现确实有这个说法,并且是"三战"同提,如:法律战,舆论战,心理战.这三种战斗,在网络上,特别是关于台海问题时,打得十分激烈.搜索到的帖子相当的多.我真是获益非浅啊.


到目前为止(指的是我的"上,下"两帖发表以后),我认为,敌人的法律依据,已经站不住脚了,他们的心理防线,同时也彻底崩溃了.


我清楚地记得,这场法律战,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总是抛出我国政府,上个世纪发表的某个声明,这铁血论坛,振振有辞,步步进逼.那时,他们是多么的狂妄啊,是多么的先声夺人啊.


哈哈.现在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到该打扫战场的时候了.我在网络上搜索,看到好几个论坛,转了我的"上,下"两帖.可以说,正面的影响力,已经大获全胜了.


虽然的"上,下"两帖子,锁过多次,我的ID,也被封过几天不让发言,但是,我认为,这是值得的.没有代价,怎么能大获全胜呢.没有生命和鲜血,拿什么来 祭奠台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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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吧.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32楼 2008-2-28 20:03:32

 以下是引用沁谷幽泉 在第29楼的发言:
支持楼主为中国台湾问题研究所高级参议兼收复台湾前敌参谋总长.


你封的这个头衔,可是相当的高啊.帽子戴的高,担子就很重.我只能尽我的全力,完成我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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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于 2008-2-28 20:08:33 被万邦来朝编辑

塞外声
海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34楼 2008-2-29 7:50:00

 以下是引用古雲中 在第27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塞外声 在第13楼的发言:
楼主花这么时间去反驳我的一篇短文,只能再次证明你对国际政治的外行。

国家的政策已经说明了一切,你是想推翻国家所有的决策来证明你是正确的吗?我建议你还是要多学习,不要钻在一套自以为是的想法中洋洋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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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中国原有的政策难道不可以变革吗?请您想一下中国自建国以来,我国的政策有没有变化?变化了多少次?变化了多少大?老毛时代的闭关自守,到小平时代开始的改革开放,至目前为止,中国的政策已经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啦!以前的打击地富反坏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而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纲,您现在还能听到打击地富反坏右的声音吗?这说明了中国的政策一直在根据自身力量的变化和形势的需要在做不断的调整。

台海的问题也是这样,过去我们没有实力,只好维持现状,难道这个现状就必须一直维持下起吗?今天我们强大了,难道就不可以改变现状将它收回吗?

台湾海峡过去听凭外国干涉,什么划定中间线啦,国际航线啦等等,这是在当时中国弱小的情况下外国强权国家强加在我国头上的不平等规则,这叫有了苦楚也往肚里吞呀!今天中国强大了,难道不可以申明推翻过去的不平等规则吗?难道就不可以挺起腰干实施政策改变,从而捍卫自己的领海领土主权的完整吗?

国家统一,匹夫有责!我们虽然是平民百姓,但我们的国家是个发扬民主的国家,难道我们就不可以替国家出谋出划为国家的新政策的出台提供理论依据吗?

我坚定的相信,外国军舰及商船未经中国许可,在台湾海峡里自由通航的时代很快就不再存在啦!让那些损害国家利益、阻碍国家统一的谬论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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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当然是随着时代在变化。我的帖子只是为了分析为什么目前中国政府会采取守而不攻的政策,至于今后会怎样,我不是决策者,我不能去主观臆断。

为什么台海自由通航就是就是损害国家利益?改革开放都30年了,难道还要抱着这种闭关自守的心理?如果你的实力弱小,闭关也会被打开;如果你的实力强大,为什么要害怕开放?这完全是一种被打怕了、欺负怕了的心态。中国已非昔日之中国,希望大家都能把视野放宽一些。这个楼主逻辑混乱、满口胡言,而且字里行间充满人身攻击,这样的人在铁血存在是铁血的耻辱。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35楼 2008-2-29 8:41:16

 以下是引用塞外声 在第34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古雲中 在第27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塞外声 在第13楼的发言:
楼主花这么时间去反驳我的一篇短文,只能再次证明你对国际政治的外行。

国家的政策已经说明了一切,你是想推翻国家所有的决策来证明你是正确的吗?我建议你还是要多学习,不要钻在一套自以为是的想法中洋洋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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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中国原有的政策难道不可以变革吗?请您想一下中国自建国以来,我国的政策有没有变化?变化了多少次?变化了多少大?老毛时代的闭关自守,到小平时代开始的改革开放,至目前为止,中国的政策已经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啦!以前的打击地富反坏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而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纲,您现在还能听到打击地富反坏右的声音吗?这说明了中国的政策一直在根据自身力量的变化和形势的需要在做不断的调整。

台海的问题也是这样,过去我们没有实力,只好维持现状,难道这个现状就必须一直维持下起吗?今天我们强大了,难道就不可以改变现状将它收回吗?

台湾海峡过去听凭外国干涉,什么划定中间线啦,国际航线啦等等,这是在当时中国弱小的情况下外国强权国家强加在我国头上的不平等规则,这叫有了苦楚也往肚里吞呀!今天中国强大了,难道不可以申明推翻过去的不平等规则吗?难道就不可以挺起腰干实施政策改变,从而捍卫自己的领海领土主权的完整吗?

国家统一,匹夫有责!我们虽然是平民百姓,但我们的国家是个发扬民主的国家,难道我们就不可以替国家出谋出划为国家的新政策的出台提供理论依据吗?

我坚定的相信,外国军舰及商船未经中国许可,在台湾海峡里自由通航的时代很快就不再存在啦!让那些损害国家利益、阻碍国家统一的谬论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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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当然是随着时代在变化。我的帖子只是为了分析为什么目前中国政府会采取守而不攻的政策,至于今后会怎样,我不是决策者,我不能去主观臆断。

为什么台海自由通航就是就是损害国家利益?改革开放都30年了,难道还要抱着这种闭关自守的心理?如果你的实力弱小,闭关也会被打开;如果你的实力强大,为什么要害怕开放?这完全是一种被打怕了、欺负怕了的心态。中国已非昔日之中国,希望大家都能把视野放宽一些。这个楼主逻辑混乱、满口胡言,而且字里行间充满人身攻击,这样的人在铁血存在是铁血的耻辱。


1、“开放”?台湾海峡是中国的内水,跟长江、跟鄱阳湖具有同等的“领土”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是不是要让美国的火车,在中国大陆上开来开去啊?你是不是要让日本的飞机,在中国的领空,飞来飞去啊?你打着“开放”的旗号,拼命地要让美国的航母,在台湾海峡自由穿行,想把“入侵”合法化?

2、“逻辑混乱”?禁止外国的军舰在台湾海峡自由穿越,就是反对“开放”?像你一样,竭力允许美国的航母,恣意穿越台湾海峡,就是拥护“开放”?你的话,是在为“基廷”的话,“美国航母有在台湾海峡自由航行的自由”做辩护,“基廷”也不会赏给你几个“糖果”;相反,你得到的是中国人民的“唾沫”。

3、“人身攻击”?因为你的言论,竭尽全力地要把我国的“内海”——“台湾海峡”,玩弄成“公海”,玩弄成“国际航道”,玩弄成“专属经济区”这比美国航母上起飞的飞机,丢在中国“内海”——“台湾海峡”里的,一个又一个“毒气炸弹”,造成的恶劣影响,还要严重一万倍,因为,他丢几颗炸弹后,就要飞走了,就要开走了,而你把这里忽悠成“公海”,忽悠成“国际航道”,忽悠成“专属经济区”,将为今后无数的日子,无数的岁月,带来无穷的危害。你的言论,严重侵犯了中国利益,伤害了人民感情。对你进行人身攻击,这还是轻的。如果你还要继续为虎作伥,那么就会有“狗头铡”的伺候。

4、“铁血的耻辱”?有你这样的人,在铁血,公然为美国人“基廷”辩护,为美国航母一次又一次,入侵中国“内海”——“台湾海峡”做无耻的辩解,你已经成为“铁血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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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既然你是那么的“光荣”,怎么会遭到“人身攻击”?这算什么“逻辑”?你应该学习一下,把你的“人身”开放开放,让别人攻击攻击,让别人入侵入侵,就像美国的航母,穿越中国的“内海”——“台湾海峡”那样,你应该坦然地 热烈的 欢迎别人,对你进行“人身攻击”,才对啊。


以上5点,有没有造成对你的“人身攻击”啊?



请斑竹,审阅。










旨在废话
中国武警上尉
[加为好友] [引用] 36楼 2008-2-29 8:55:12

楼主又出来JJWW了,全国人大的声明和两高的司法解释呢?有空说这么多废话为什么就没空把最关键的证据拿出来呢?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37楼 2008-2-29 8:59:55

名词解释:


1、讨论。这是在人民内部,在组织内部,就某个问题,大家各舒己见,心平气和,这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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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辩论。这比讨论,就要严重一些了。这是就某个问题,双方进行“完全相反”的辩解和论证,因此,到最后往往出现火药味。

3、论战。这比辩论,又更加激烈了,层次上升到最高层次,达到“水火不容”的程度。之所以达到这个程度,是因为“论题”,涉及到了重大利益问题,特别是国家利益问题,民族利益问题。


因此,任何将“论战”,降格为“辩论”,淡化为“讨论”的做法,都是不现实的,都是不可能的。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38楼 2008-2-29 9:33:57

 以下是引用旨在废话 在第36楼的发言:
楼主又出来JJWW了,全国人大的声明和两高的司法解释呢?有空说这么多废话为什么就没空把最关键的证据拿出来呢?


“废话”“倭岛”,你捡来的那个“旧声明”,是1996年5月15日 贴到临街的砖墙上的,我加了注,放在本帖14楼了。现在,我找来的这个“新法律”《反分裂国家法》是2005年3月14日,贴在临街砖墙上的,基本上,把你捡来的那个“旧声明”,覆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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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叫“覆盖”吗?你知道“声明”与“法律”的本质区别吗?你知道“1996”和“2005”的时效性区别吗?


你想捡来一个“旧声明”,把我们的海军,永远困死在浅海吗?你不知道我们正在发展深海海军吗?

你想捡来一个“旧声明”,把我们的“内海”——“台湾海峡”,变成“公海”,变成“国际航线”,变成“专属经济区”吗?




本文内容于 2008-2-29 12:20:02 被潘维编辑

塞外声
海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39楼 2008-2-29 10:55:21

 以下是引用万邦来朝 在第35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塞外声 在第34楼的发言:
......

政策当然是随着时代在变化。我的帖子只是为了分析为什么目前中国政府会采取守而不攻的政策,至于今后会怎样,我不是决策者,我不能去主观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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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台海自由通航就是就是损害国家利益?改革开放都30年了,难道还要抱着这种闭关自守的心理?如果你的实力弱小,闭关也会被打开;如果你的实力强大,为什么要害怕开放?这完全是一种被打怕了、欺负怕了的心态。中国已非昔日之中国,希望大家都能把视野放宽一些。这个楼主逻辑混乱、满口胡言,而且字里行间充满人身攻击,这样的人在铁血存在是铁血的耻辱。


1、“开放”?台湾海峡是中国的内水,跟长江、跟鄱阳湖具有同等的“领土”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是不是要让美国的火车,在中国大陆上开来开去啊?你是不是要让日本的飞机,在中国的领空,飞来飞去啊?你打着“开放”的旗号,拼命地要让美国的航母,在台湾海峡自由穿行,想把“入侵”合法化?

2、“逻辑混乱”?禁止外国的军舰在台湾海峡自由穿越,就是反对“开放”?像你一样,竭力允许美国的航母,恣意穿越台湾海峡,就是拥护“开放”?你的话,是在为“基廷”的话,“美国航母有在台湾海峡自由航行的自由”做辩护,“基廷”也不会赏给你几个“糖果”;相反,你得到的是中国人民的“唾沫”。

3、“人身攻击”?因为你的言论,竭尽全力地要把我国的“内海”——“台湾海峡”,玩弄成“公海”,玩弄成“国际航道”,玩弄成“专属经济区”这比美国航母上起飞的飞机,丢在中国“内海”——“台湾海峡”里的,一个又一个“毒气炸弹”,造成的恶劣影响,还要严重一万倍,因为,他丢几颗炸弹后,就要飞走了,就要开走了,而你把这里忽悠成“公海”,忽悠成“国际航道”,忽悠成“专属经济区”,将为今后无数的日子,无数的岁月,带来无穷的危害。你的言论,严重侵犯了中国利益,伤害了人民感情。对你进行人身攻击,这还是轻的。如果你还要继续为虎作伥,那么就会有“狗头铡”的伺候。

4、“铁血的耻辱”?有你这样的人,在铁血,公然为美国人“基廷”辩护,为美国航母一次又一次,入侵中国“内海”——“台湾海峡”做无耻的辩解,你已经成为“铁血的‘光荣’”!

5、既然你是那么的“光荣”,怎么会遭到“人身攻击”?这算什么“逻辑”?你应该学习一下,把你的“人身”开放开放,让别人攻击攻击,让别人入侵入侵,就像美国的航母,穿越中国的“内海”——“台湾海峡”那样,你应该坦然地 热烈的 欢迎别人,对你进行“人身攻击”,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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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5点,有没有造成对你的“人身攻击”啊?



请斑竹,审阅。









你是不是觉得中国现在的改革开放政策也让你觉得很不爽?你是不是觉得外资进入中国也是一种侵略?你为什么不到中南海门口去大声疾呼,把所有外国人赶出中国去?你也就能在这儿说几句不负责任的话罢了。

中国的发展需要的是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你根本不懂这些,就不要在这里JJWW了,不要给中国的发展和统一大业添乱。

daixiaohu2005
陆军列兵
[加为好友] [引用] 40楼 2008-2-29 10:56:52

楼主你又出来了啊,前段时间的汉编事情搞得怎么样了啊?你给人的感觉是热情有余实干不足,我很怀疑你的帖子,热情是好的,多看下国家政策,我对你的动机表示怀疑!

旨在废话
中国武警上尉
[加为好友] [引用] 42楼 2008-2-29 11:14:37

 以下是引用万邦来朝 在第38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旨在废话 在第36楼的发言:
楼主又出来JJWW了,全国人大的声明和两高的司法解释呢?有空说这么多废话为什么就没空把最关键的证据拿出来呢?


“废话”“倭岛”,你捡来的那个“旧声明”,是1996年5月15日 贴到临街的砖墙上的,我加了注,放在本帖14楼了。现在,我找来的这个“新法律”《反分裂国家法》是2005年3月14日,贴在临街砖墙上的,基本上,把你捡来的那个“旧声明”,覆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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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叫“覆盖”吗?你知道“声明”与“法律”的本质区别吗?你知道“1996”和“2005”的时效性区别吗?


你想捡来一个“旧声明”,把我们的海军,永远困死在浅海吗?你不知道我们正在发展深海海军吗?

你想捡来一个“旧声明”,把我们的“内海”——“台湾海峡”,变成“公海”,变成“国际航线”,变成“专属经济区”吗?


你还在白日做梦?你知道“倭刀”的真正用途吗?为什么弯弯的,弯到那个程度?弯弯的“倭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剖腹自杀”的。你不信,那你用“倭刀”

在你自己的肚皮上,实验一下,你就明白了,我说的话,是多么的正确。

如果你还不信,那就请你再找一把中国刀——“大刀”,手握刀把子,看看刀尖,是在膝盖的位置,还是在你的肚皮位置,试试,能不能刺进你自己的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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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中国的大刀,与日本的“倭刀”,进行比较,你一定会明白了。“倭刀”的最佳用途,确实是用来“剖腹自杀”的。





反分裂国家法里面没有一个字提到台湾海峡是内海、领海还是专属经济区,你“覆盖”什么啊?有病。

台湾海峡是专属经济区那也是中国的,当然不能被分裂出去,连这都不懂,你除了扯上“爱国”作大旗壮胆和进行人身攻击以外,还懂什么?


本文内容于 2008-2-29 23:47:15 被潘维编辑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43楼 2008-2-29 11:24:34

 以下是引用塞外声 在第39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万邦来朝 在第35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塞外声 在第34楼的发言:
......

政策当然是随着时代在变化。我的帖子只是为了分析为什么目前中国政府会采取守而不攻的政策,至于今后会怎样,我不是决策者,我不能去主观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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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台海自由通航就是就是损害国家利益?改革开放都30年了,难道还要抱着这种闭关自守的心理?如果你的实力弱小,闭关也会被打开;如果你的实力强大,为什么要害怕开放?这完全是一种被打怕了、欺负怕了的心态。中国已非昔日之中国,希望大家都能把视野放宽一些。这个楼主逻辑混乱、满口胡言,而且字里行间充满人身攻击,这样的人在铁血存在是铁血的耻辱。


1、“开放”?台湾海峡是中国的内水,跟长江、跟鄱阳湖具有同等的“领土”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是不是要让美国的火车,在中国大陆上开来开去啊?你是不是要让日本的飞机,在中国的领空,飞来飞去啊?你打着“开放”的旗号,拼命地要让美国的航母,在台湾海峡自由穿行,想把“入侵”合法化?

2、“逻辑混乱”?禁止外国的军舰在台湾海峡自由穿越,就是反对“开放”?像你一样,竭力允许美国的航母,恣意穿越台湾海峡,就是拥护“开放”?你的话,是在为“基廷”的话,“美国航母有在台湾海峡自由航行的自由”做辩护,“基廷”也不会赏给你几个“糖果”;相反,你得到的是中国人民的“唾沫”。

3、“人身攻击”?因为你的言论,竭尽全力地要把我国的“内海”——“台湾海峡”,玩弄成“公海”,玩弄成“国际航道”,玩弄成“专属经济区”这比美国航母上起飞的飞机,丢在中国“内海”——“台湾海峡”里的,一个又一个“毒气炸弹”,造成的恶劣影响,还要严重一万倍,因为,他丢几颗炸弹后,就要飞走了,就要开走了,而你把这里忽悠成“公海”,忽悠成“国际航道”,忽悠成“专属经济区”,将为今后无数的日子,无数的岁月,带来无穷的危害。你的言论,严重侵犯了中国利益,伤害了人民感情。对你进行人身攻击,这还是轻的。如果你还要继续为虎作伥,那么就会有“狗头铡”的伺候。

4、“铁血的耻辱”?有你这样的人,在铁血,公然为美国人“基廷”辩护,为美国航母一次又一次,入侵中国“内海”——“台湾海峡”做无耻的辩解,你已经成为“铁血的‘光荣’”!

5、既然你是那么的“光荣”,怎么会遭到“人身攻击”?这算什么“逻辑”?你应该学习一下,把你的“人身”开放开放,让别人攻击攻击,让别人入侵入侵,就像美国的航母,穿越中国的“内海”——“台湾海峡”那样,你应该坦然地 热烈的 欢迎别人,对你进行“人身攻击”,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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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5点,有没有造成对你的“人身攻击”啊?



请斑竹,审阅。









你是不是觉得中国现在的改革开放政策也让你觉得很不爽?你是不是觉得外资进入中国也是一种侵略?你为什么不到中南海门口去大声疾呼,把所有外国人赶出中国去?你也就能在这儿说几句不负责任的话罢了。

中国的发展需要的是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你根本不懂这些,就不要在这里JJWW了,不要给中国的发展和统一大业添乱。


需要美国的航母到台湾海峡来?这样的环境,就是和平稳定?才是“中国的发展需要的是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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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美国的航母到台湾海峡,就是破坏“中国的发展需要的是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不让美国的航母到台湾海峡,就是“给中国的发展和统一大业添乱”?你让美国的航母到台湾海峡,反而“不会”“给中国的发展和统一大业添乱”?


你的“逻辑”学得好啊。



不让外国的军舰,进入台湾海峡,就不要让“外资进入中国”?

想让“外资进入中国”,就必须让外国的军舰,进入中国的“内海”——“台湾海峡”?









本文内容于 2008-2-29 23:47:38 被潘维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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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外声
海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44楼 2008-2-29 11:35:30

 以下是引用万邦来朝 在第43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塞外声 在第39楼的发言:
......

你是不是觉得中国现在的改革开放政策也让你觉得很不爽?你是不是觉得外资进入中国也是一种侵略?你为什么不到中南海门口去大声疾呼,把所有外国人赶出中国去?你也就能在这儿说几句不负责任的话罢了。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中国的发展需要的是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你根本不懂这些,就不要在这里JJWW了,不要给中国的发展和统一大业添乱。


需要美国的航母到台湾海峡来?这样的环境,就是和平稳定?才是“中国的发展需要的是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不让美国的航母到台湾海峡,就是破坏“中国的发展需要的是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不让美国的航母到台湾海峡,就是“给中国的发展和统一大业添乱”?你让美国的航母到台湾海峡,反而“不会”“给中国的发展和统一大业添乱”?


你的“逻辑”学得好啊。



不让外国的军舰,进入台湾海峡,就不要让“外资进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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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让“外资进入中国”,就必须让外国的军舰,进入中国的“内海”——“台湾海峡”?


你的“思维”比星星,高级啊。






没有人请美国航母来台湾海峡,问题是它来了,请问阁下,按照你的逻辑,你应当怎样去解决这件事情?

我当然比星星高级,所以我很想知道你作为星星,是怎样思考的?

万邦来朝
陆军上校
[加为好友] [引用] 46楼 2008-2-29 11:52:48

 以下是引用旨在废话 在第42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万邦来朝 在第38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旨在废话 在第36楼的发言:
楼主又出来JJWW了,全国人大的声明和两高的司法解释呢?有空说这么多废话为什么就没空把最关键的证据拿出来呢?


“废话”“倭岛”,你捡来的那个“旧声明”,是1996年5月15日 贴到临街的砖墙上的,我加了注,放在本帖14楼了。现在,我找来的这个“新法律”《反分裂国家法》是2005年3月14日,贴在临街砖墙上的,基本上,把你捡来的那个“旧声明”,覆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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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么叫“覆盖”吗?你知道“声明”与“法律”的本质区别吗?你知道“1996”和“2005”的时效性区别吗?


你想捡来一个“旧声明”,把我们的海军,永远困死在浅海吗?你不知道我们正在发展深海海军吗?

你想捡来一个“旧声明”,把我们的“内海”——“台湾海峡”,变成“公海”,变成“国际航线”,变成“专属经济区”吗?


你还在白日做梦?你知道“倭刀”的真正用途吗?为什么弯弯的,弯到那个程度?弯弯的“倭刀”,主要的目的,是用来“剖腹自杀”的。你不信,那你用“倭刀”

在你自己的肚皮上,实验一下,你就明白了,我说的话,是多么的正确。

如果你还不信,那就请你再找一把中国刀——“大刀”,手握刀把子,看看刀尖,是在膝盖的位置,还是在你的肚皮位置,试试,能不能刺进你自己的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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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中国的大刀,与日本的“倭刀”,进行比较,你一定会明白了。“倭刀”的最佳用途,确实是用来“剖腹自杀”的。





反分裂国家法里面没有一个字提到台湾海峡是内海、领海还是专属经济区,你“覆盖”什么啊?有病。

台湾海峡是专属经济区那也是中国的,当然不能被分裂出去,连这都不懂,你除了扯上“爱国”作大旗壮胆和进行人身攻击以外,还懂什么?

不好意思地问一句,阁下完成义务教育了吗?


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问你多次,你是那个高等学府毕业的,你怎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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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你戴上你的近视眼镜,仔细看看,“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你难道认为,“大陆”仅仅是指大陆的“陆地”?“台湾”仅仅指“台湾岛”上的“陆地”? 不包括台湾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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