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报纸说到一个家属拒绝签字导致妻子死亡的事件,,看了这个新闻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为什么会这样呢?患者是去看感冒的,到了后面变成了要生小孩,我是看了报纸也不知道原因,上面也没说这个?

医生为什么不敢开这个刀,为什么,就是怕出人命,你们怕,你们为什么不好好的找患者的丈夫谈谈,就不能多点耐心呢,你们医院不是都有心理医生的,不会找他开导一下也啊,还要去查他有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我就觉的奇怪了。患者不签字,他是怕钱不够啊,一刀下去要多少钱啊,我想请问医生,如果出了意外家里人都不在,找谁签字,难不成是死是活都不管。不要忘了你们是什么人,是救死扶伤的医生。不要忘了你们是要负责任的,不要忘了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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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我还想问一下这个人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不管是谁对谁错,你尽到了一个父亲,一个丈夫的责任了没有,你怕什么,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你为什么不敢签这个字,你怕钱不够是吧,前面医院没说不收你费用之前这个想法,你会有,但是后面呢,都有人给你出这个费用了,你干嘛不签这字,你心里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你的面子呢,你怕丢你的面子是不是,再好了吧,老婆孩子都没了,你后悔了吧,哭了吧,告诉你没用了,人都没了,后悔有什么用,唉人啊,都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

总结一下,一是医院怕负责任,二是患者的丈夫(要不就是末一方面有问题,要不是就是我分析的这个原因了。)还有一个就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了,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对吧。

什么时候静下心来好好的写点东西,今天就发表点方格了。说的不好的地方大家千万不要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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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哥 空军中士
加为好友 引用 2楼 2007-11-23 22:47:11

医院给病人做手术,必须要有患者家属的签字,并告之可能遇到的危险.这是国家规定.任何医院都不得违反,因为任何手术都存在风险.都有可能出问题,这不应该成为指责的问题.


只有在紧急情况的手术不需要家属签字,如交通意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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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暴风雪2000 陆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3楼 2007-11-24 11:11:50

调查才有发言权


在病患本人已经陷入昏迷或失去主观意识情况下,进行有风险的手术时需在场直系亲属进行签字同意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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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直接手术的情况很少,一般都是急救病人,亲属不在,就算是这样的情况,也是要经过医院领导批准才可以.


因为重大手术的风险都很大,不是甚么医院都有把握能治好病人的.


权力和义务都是相对的,法律上要保护病人的权利,同时也要保护医院的权利.


具体到这件事,楼主的看法因为对事实具体了解不清楚,所以发言也比较片面,也可以理解.


一个无耻的丈夫并不能说明社会或者制度怎么样.龙生九子,不可能要求这个社会上人人都是完美的.

lwaterj 海军中士
加为好友 引用 4楼 2007-11-24 11:22:26

医院也是无奈,医院不能犯法,这是必然,

作为丈夫的男人在想什么,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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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lasxs 空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5楼 2007-11-24 11:28:58

据称,当时胎儿已经死亡,如果医院当真动了手术,到时候那个丈夫又该告状了,会说是医疗事故之类的。

我觉得还是那个丈夫有问题,为什么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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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无奈。

子非猫 陆军中校
加为好友 引用 6楼 2007-11-24 12:08:03

要发言,请把那条新闻看清楚了再来,只看个标题就上来指责医院和医生,像你这样的人多了所以医生才坚决要按规程办事。绝对不可能冒风险。

子非猫 陆军中校
加为好友 引用 7楼 2007-11-24 12:10:03

我是医生,但这个字我个人绝不会签,我不是不高尚,我也想救人,但在这个人吃人的医疗环境中,我不会冒着我儿子失去爸爸的风险来干这种事,我也是要活下去的,虽然现在我活的像条狗,我们医务工作者大多数每天想着改行,但是悲哀的是我们这个职业专业性太强了,除了看病,我别的什么都不会,痛苦莫名。

  其实这种情况本来是可以让对方单位领导签字的(估计那人没单位),退一步说,医院领导本来也可以签这个字的,但是现在这个医疗环境只要和医疗工作搭界的人都不会签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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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畸形的社会环境,一个可悲的民族!!!!


子非猫 陆军中校
加为好友 引用 8楼 2007-11-24 12:12:28

以前医生的权利是很大的,基本上都是按医生的经验来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但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最后把医生的权利一个一个都争取到自己的手中,所以,医生的权利也就越来越小了。一切都按法律程序办,什么风险都行告知义务就行了,决定你们病人家属自己去做吧,懂不懂也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实际上医生的手脚是让患者越绑越紧的。因为患者不信任医生所以就要把是否做手术的权利争取在自己手中,因此,医生只能请示患者和家属的同意了。


中国的病人和家属要的不就是治不治疗,怎么治疗的决定权全部在自己么?这下医生全部按照家属的强烈要求让这女人死掉,为什么又要来唧唧歪歪?利益就是你们得,风险全部推给医生,治好了也要索赔,治不好更加要索赔,未免打得主意也太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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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些叫嚣美国如何如何的人睁开眼睛了解一下,在美国如果家属象这个狗男人一样签字要求不要抢救,医生是连基本的抢救都不会做的,如果做抢救,家属可以去告医院违法的。



本文内容于 2007-11-24 12:20:32 被子非猫编辑

子非猫 陆军中校
加为好友 引用 9楼 2007-11-24 12:25:04

我是个医生

    

    你们知道病人没有签字而医生做手术的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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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判刑

    2 赔偿几十万

    3 吊销执照

    4 医疗系统全系统批评通报 你就算要到别的医院干也没门(这个最厉害了 一个健康报全国医院都记住你了)

    

    

    某些人说话怎么不脸红呢??

    

    你们要把责任都扛了 那我就上去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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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能扛的起吗???

    

    你们知道人命重于泰山吗??

    

    你们敢随便处置别人的生命吗??

    

    医师法里面明确规定:患者不签字绝对不能手术 否则判刑!!!!

    

    我们医生是该按照法律的还是该按照伦理道德呢??

    

    亏你们还生活在这个法制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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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要搞清楚 这些事情到底是谁造成的!!!!

    

    现在就业这么难 难道医生不是上有老下有小??

    

    难道医生权力很大不怕被医院开除??

  

   其实医生要钱没钱要权没权 出了事故还会被当作替罪羊!!!

    

    你们的思想太简单了 就知道关键时刻想道德阿伦理阿!!

    

    我给你们说 我也想沽名钓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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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当白求恩 !!!!

    

    你们总是说别人不敢担责任 那你们敢担吗??

  

    现在大街上走路都得距离老年人远一点以防止人家碰瓷你!!!

  

    你们就根本不知道风险是什么!!!

  

   你们就说吧:

  

   这种事情无非是以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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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病人没有签字而医生就做手术

   病人会告你侵犯人权 做违法行为

  

   如果病人没有签字而医生也没有做手术

   病人会说你没有医德 婊子还要立牌坊 什么难听的话都有!!

  

  

   总之 不管怎样都是医生不对!!

  

   医生按照道德办事的时候 患者责问医生有没有按照法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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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按照法律办事的时候 患者责问医生为什么么有医德

  

   当法律和道德矛盾冲突的时候 你们这些人从自己的利益角度考虑 什么符合自己的利益就维护什么说法 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就一棍子打倒


   这就是你们的作风!!

  

   总之 在自己利益面前 什么理智阿 道理啊 法律阿 统统都找不到了! 剩下的都是满口的虚假仁义! 强词夺理!!

  


shixuedushi 陆军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14楼 2007-11-25 21:08:48

看了别的网站的报道,那男的(俺认为他不配叫男人)医生护士以及别的病人家属劝了几个小时,甚至有的人看不下去了,都说了帮着出医药费,而那个杀千刀的居然还说剖腹产就不能生二胎了。俺就纳闷了,这是个人吗?

cxg___119 陆军中尉
加为好友 引用 15楼 2007-11-25 21:21:58

有道是人命大于天。记得以前医院都有一个标语:救死扶伤,施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人们的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存在着矛盾,可我们在处理矛盾时应该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要出于好的愿望,尽最大努力来使矛盾朝着好的方向解决。法律法规我们当然要遵守,可就这件事,我们想想,我们在处理问题时是否基于一个基本原则:人命大于天?如果这个原则能够得到确定,那么就总会找到一个方法,我们的医院是否因为这个混蛋丈夫的不配合而放弃了自己的职责?就此事来看,我认为,如果说那个混蛋丈夫是个谋杀犯,那医院就应该是一个直接实施杀人行动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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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暴风雪2000 陆军上士
加为好友 引用 16楼 2007-11-25 21:51:51

 以下是引用cxg___119 在第15楼的发言:
有道是人命大于天。记得以前医院都有一个标语:救死扶伤,施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人们的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存在着矛盾,可我们在处理矛盾时应该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要出于好的愿望,尽最大努力来使矛盾朝着好的方向解决。法律法规我们当然要遵守,可就这件事,我们想想,我们在处理问题时是否基于一个基本原则:人命大于天?如果这个原则能够得到确定,那么就总会找到一个方法,我们的医院是否因为这个混蛋丈夫的不配合而放弃了自己的职责?就此事来看,我认为,如果说那个混蛋丈夫是个谋杀犯,那医院就应该是一个直接实施杀人行动的帮凶。



"人命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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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基本原则并不成立的.


自由,选择权利在某种意义才是最重要的.


难道因为生命就可以肆意践踏人民的权利吗?人民有选择生的权利,难道没有选择死亡的权利?抱歉我不是天主教徒

yjs100 陆军中士
加为好友 引用 17楼 2007-11-25 22:02:18

看了这件事,我在想,死者白死了么?谁该对死者负责?死者是因为没有及时得到医院救治而死亡的,但毕竟医院是有国家相关规定限制,是符合规定的,我们只能感慨但无法指责医院。而那位丈夫呢?作为一个正常人他明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如果不签字会导致其妻子有生命危险,但他却没有那样做,是他的不作为导致妻子没有及时得到医院救治而死亡,他应该对妻子的死亡负一定的责任。往点坏的方面想,假设那位丈夫有外遇想离婚,但因种种顾虑不能提出,刚好遇到妻子难产,他故意拖延导致妻子不能及时得到救治死亡,刚好如其心愿。如果这类问题没有一个好的处理办法,那以后会不会有人钻这种漏洞?

qdlai228 陆军中尉
加为好友 引用 18楼 2007-11-25 22:09:32

16楼的你说的什么?是不是人话?

你是有选择死的权利(实际上在法律上,你连这个权利都没有),但是你有权选择别人的死亡吗?请注意这男人不是在他自己的手术通知上不签字,而是她老婆的!也就是说,他放弃的是他老婆的生存权利,而他老婆在昏迷中!而理由呢?只是可能他不会有第二个孩子了!(至于说他认为手术会使他妻子不能再生第二胎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我就不做评论了,毕竟他是这么认为的。)如果医生拿给他的是他自己的手术通知书,上面写着他可能无法在手术后再有生育能力,我相信他毫不迟疑的会在上面签字的。BS一下这自私自利又愚蠢无知的男人,哀悼他那可怜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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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om 陆军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19楼 2007-11-25 22:23:16

拿这么个话题来是可以骗不少分啊。

这有说明好讨论的,医疗体系的问题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也不是说想改就改的,总得有个过程吧。铁血上还不是有那么多的人想造航母(包括本人)也不是明天可以造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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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情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再说了,现在是一个扭曲的社会。。。。


cyf0212 陆军上尉
加为好友 引用 21楼 2007-11-26 0:57:39

1.家属不签字(在边上且清醒)医生强行手术是非法的,要坐牢.


2.自己献身是伟大的崇高的,要求别人献身则是无耻的.不要搞泛道德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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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阶段,法律规范远比特定条件下的道德重要.


石头疙瘩 陆军中尉
加为好友 引用 22楼 2007-11-26 2:37:45

 以下是引用奉先骑都尉 在第12楼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子非猫 在第7楼的发言:
我是医生,但这个字我个人绝不会签,我不是不高尚,我也想救人,但在这个人吃人的医疗环境中,我不会冒着我儿子失去爸爸的风险来干这种事,我也是要活下去的,虽然现在我活的像条狗,我们医务工作者大多数每天想着改行,但是悲哀的是我们这个职业专业性太强了,除了看病,我别的什么都不会,痛苦莫名。

  其实这种情况本来是可以让对方单位领导签字的(估计那人没单位),退一步说,医院领导本来也可以签这个字的,但是现在这个医疗环境只要和医疗工作搭界的人都不会签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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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畸形的社会环境,一个可悲的民族!!!! ......

你是医生?全中国人民都笑了

可惜他说的全都对!

即使是在医生未经同意而手术又成功了的情况下,医生只要成为被告,也一定会败诉!!!

石头疙瘩 陆军中尉
加为好友 引用 23楼 2007-11-26 2:41:57

 以下是引用cxg___119 在第15楼的发言:
有道是人命大于天。记得以前医院都有一个标语:救死扶伤,施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人们的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存在着矛盾,可我们在处理矛盾时应该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要出于好的愿望,尽最大努力来使矛盾朝着好的方向解决。法律法规我们当然要遵守,可就这件事,我们想想,我们在处理问题时是否基于一个基本原则:人命大于天?如果这个原则能够得到确定,那么就总会找到一个方法,我们的医院是否因为这个混蛋丈夫的不配合而放弃了自己的职责?就此事来看,我认为,如果说那个混蛋丈夫是个谋杀犯,那医院就应该是一个直接实施杀人行动的帮凶。

首先,假如医生选择手术,那么就成了故意伤害罪,你瞧,白求恩没有做成,先成了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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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binhong 武警上尉
加为好友 引用 25楼 2007-11-26 9:32:49

我自己就是学法律的,我也知道,但是医院是不是可以做好这个男人的工作,我想想只要他是个人,总做得通吧,是不是.再说了他又不是畜生.对不.

石头疙瘩 陆军中尉
加为好友 引用 28楼 2007-11-26 17:07:38

 以下是引用fubinhong 在第25楼的发言:
我自己就是学法律的,我也知道,但是医院是不是可以做好这个男人的工作,我想想只要他是个人,总做得通吧,是不是.再说了他又不是畜生.对不.

问题是只有3个小时,而且事后这个男人还一门心思的想做老家县里的组织部长!!!这不是偏执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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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相识 陆军少尉
加为好友 引用 29楼 2007-11-26 19:08:59

 以下是引用fubinhong 在第25楼的发言:
我自己就是学法律的,我也知道,但是医院是不是可以做好这个男人的工作,我想想只要他是个人,总做得通吧,是不是.再说了他又不是畜生.对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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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学法律的?真是中国的悲哀。你连报道都没好好看,就在这里大言不惭,遇到你这种法律工作者,才真是危险。

wang9056 陆军上等兵
加为好友 引用 31楼 2007-11-29 22:22:15

还别不骂你,你这样的人就是欠骂,情况都不知道就在这里瞎放。

cyf0212 陆军上尉
加为好友 引用 32楼 2007-12-16 12:14:19

脱离事实本身的过度阐释,一来是打偏了目标,对解决具体问题毫无助益;二来会强化医生群体的对立情绪,加剧医患间冲突;三来会弱化社会的制度理性,舆论集中炮火去批判和问责一种遵守制度的行为,会让遵守制度的人无所适从。舆论整天呼吁着要建构这个制度要完善那个制度,这种吁求不能叶公好龙。我们不能只在制度被人践踏时才呼吁严守制度,源于制度的刚性带来某种伤害时,更考验着我们对制度的信仰;我们不仅只欣然接受制度良善的一面,有时也不得不承受制度刚性包含的点点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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